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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与用毒
北宋《武经总要》所载初级火器中有一种毒药烟毬,毬“重约五斤”:用焰硝“三十两”、硫黄“十五两”、炭末“五两”,加入有毒药物草乌头、巴豆、狼毒各“五两”、砒霜“二两两”,捣研细碎,混拌均匀后,用沥青、桐油、小油各“二两半’,将其团和成球,中间贯一根”长一丈二尺”的麻绳(以便抛石机抛射),球外包傅纸和麻皮,并涂沥青、蜂蜡、黄丹、炭末等混合熬成的膏以防潮,用时先以烧红的烙锥将之点燃,然后用抛石机拥人敌营阵,药料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浓烟,“其气熏人则口鼻血出”。
在中国击代,战争中应用毒药也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火药出现以前.中国战争中的用毒主要有三类:
其一,作为坚壁清野的手段,在水泉、河流中投毒。<左传·襄公十四年>记,公元前559年夏,晋国联合诸侯伐秦,秦人于泾河亡流投毒。诸侯之师渡河后.士卒多死。杜预江说:“饮毒水故。”《墨子·杂守》提出,边地应种植、预备芜(即芜花)、芒(即莽草)、乌啄(即乌头、附子之类)
等有毒药物和袾,坚壁清野时投放于沟井中。由于战园以来这种做法非常普遍,所以防毒成为历代军队“行军须知”的重要内容之‘。《武经总要》前集卷六载有一篇“防毒法”,起首就说:“军行近敌地.则大将先出号令,使军士防毒。”
其二,用于攻守城时的地道战和保卫城门。自战国以来,攻城的重要方法之一是挖掘地道以破坏城墙或远城而人,称为“穴”。对付穴攻的基本方法是在城内墙下挖井,井底置陶缸,派人伏缸侦听;发现敌人开掘地道,就从城内挖反地道相迎;挖通酸地道后,即焚烧艾蒿和秕糠,产生大量浓烟,用皮囊、风扇车等鼓簸,以害敌工兵。又有一法,在敌地道之亡掘竖井,接通后,用一铁篮盛薪火,中加艾、蜡,以铁索继下熏灼敌人。《墨子·备穴》、《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二对这些方法有详细的记述。这类熏灼法中所用的艾,既能生烦,又有毒性。据说口含甘草,可以解毒。
为更有效地伤害敌人和保护己方的坑道工兵.注重城守的墨家还设计厂复杂而巧妙的烟熏装置,它由窑炉、皮囊和随地道延伸的陶管组成,能将浓烟完全泵入敌坑道。他们又将这种方法应用于保卫城门,设计了一些构造独特的城门(“突门”、“穴门”),当敌人攻人时,迅速封闭两头,鼓烟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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