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历代制上
第二 历
代制中
第三 历代制下 考绩
第四 杂议论上
第五 杂议论
中
第六 杂议论下
秦自孝公讷商鞅策,富国强兵为务,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以至始皇,遂平天 下。
汉高祖初,未遑立制。至十一年,乃下诏曰:“贤士大夫既与我定有天下,而不与我 共安利之,可乎?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荣之。以布告天下。其有称明德者,御史、中执法、 郡守必身劝勉,遣诣丞相府,置其行、义及年。有其人而不言者,免官。”又制诸侯王得自除 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也。
惠帝四年,诏举人孝悌力田者,复其身。
高后元年,初置孝悌官二千石者一人。特置此官而尊其秩,欲 以劝勉天下,各令敦行务本。
文帝因晁错言,务农贵粟,诏许人纳粟得拜爵及赎罪。
至景帝后元二年,诏曰:“有市籍赀多不得官,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赀算十以上乃得 官,赀少则不得官,朕甚愍之。减至四算得官。”有市籍,谓贾人有财 不得为吏。赀万钱,算百二十也。算十,十万也。时疾吏之贪,以为衣食足,知荣辱,故限赀 十万乃得为吏。廉士无赀,减至四算,乃得官也。
武帝建元初,始诏天下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其理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 言,乱国政,皆罢之。申、商、韩刑名之学,苏、张纵横之说,并不用 。
元光元年,举贤良,董仲舒对曰:“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 。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无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 与奸为市,言小吏有为奸欺者,守令不举,乃反与之交易求利也。 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 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 ,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智,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 ,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混淆也。请令诸侯、列卿、郡守、二千石 ,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不肖者有罚。 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授之 以官,以使其材也。无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禄德而定位,录,谓存视也。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帝于是令郡国举孝廉各 一人。孝,谓善事父母。廉,谓清洁廉隅。又制:“郡国口二 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 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 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 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至五年,又诏征吏人有明当代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 给食,令与计偕。计者,上计簿使也。郡国每岁遣诣京师上之。偕者, 俱也。令所征之人与上计者俱来,而县次给之食也。
元朔元年,又诏曰:“夫本仁祖义,□德禄贤,劝善刑暴,本 仁祖义,谓以仁义为本始。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故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夫‘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阖,闭也。总一郡之中,故言阖郡也。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 上闻也。究,竟也。言见壅遏,不得闻于天子也。且进贤受上 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是时天下慎法,莫敢 谬举,而贡士盖鲜,故有斯诏。有司奏请议曰:“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适,得其人也。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迺加九锡。九锡者,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悬,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百 人,七曰鈇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此皆天子制度,尊之,故事事锡与,但数少耳。然九锡 经本无文,周礼以为九命,春秋说有之。凡九锡备物,伯者盛礼,齐桓、晋文犹不能备。今三 进贤便受之,似不然也。当受进贤之赐。尚书大传云:“三适谓之有功,赐以车服、弓矢。” 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削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 与闻国政而无益于人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其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为其不求士报国也。不察廉,为不胜任也,当免。”奏可。凡郡国之 官,非傅相,其他既自署置。又调属僚及部人之贤者,举为秀才、廉吏,而贡于王庭,多拜为 郎。居三署,无常员,或至千人,属光禄勋。故卿、校、牧、守,居闲待诏,或郡国贡送,公 车征起,悉在焉。光禄勋复于三署中铨第郎吏,岁举秀才、廉吏,出为他官,以补阙员。 后汉制同。
元封五年,又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踶,蹋也。奔,走也。奔踶者,乘之即奔,立则蹋人。踶,徒计反。士 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负俗,谓被世讥论也。累,力瑞反。 夫泛驾之马,泛,覆也,音芳勇反。覆驾者,言马有逸气而不 循轨辙也。跅弛之士,跅者,跅落无检局也。弛者,放废不遵礼 度也。跅,音吐各反。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县察吏人有茂材异等,茂材异等者,超等轶群不与凡同也。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绝远之国。
初,公孙弘以儒术为丞相,天下之学,靡然向风。时太常孔臧等曰:“请太常博士官 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人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 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 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 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时外 事四夷,内阙用度,仍募人入羊、谷、奴婢,得授官增秩,复役除罪,大至封侯、卿、大夫, 小者郎吏。繇是吏道杂而多端,官职耗废矣。
孝昭始元初,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前为此官,今不居官,皆 谓之故。持节行郡国,举贤良。
孝宣帝时,谏大夫王吉上言,曰:“今使吏得任子弟,子弟以 父兄任为郎也。率多骄骜,不通古今,骜与傲同。至于 积功理人,无益于人,此伐檀所为作也。伐檀,诗篇名,刺不用贤也。 宜明选求贤,除任子弟之令。”黄龙初,制:“凡官秩六百石者,不得举为廉吏。”
孝元帝永光元年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 郎、从官。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在郎及从官, 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知其人贤否也。又诏列侯举茂材。谏大夫张 勃举太官献丞陈汤,献丞,主贡献物。汤有罪,勃坐削户二百。 会薨,故赐谥曰缪侯。以其所举不得人,故加恶谥。缪者,妄也。 其为劝励也如是,故官得其材,位必久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三代以降 ,斯之为盛。建昭中,因西羌反及日蚀,京房奏:“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遂诏房作考 功课之法。具考绩篇。
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常侍曹尚书一人,主公卿;又有二千石曹尚书一人,掌郡国二千 石。盖选曹之所起也。
汉诸帝凡日蚀、地震、山崩、川竭,天地大变,皆诏天下郡国举贤良方正极言直谏之 士,率以为常。又其有要任使,皆标其目而令举之。王莽时,太常学子 弟岁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为文学掌故。
后汉光武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一人;左右将军岁察廉吏各二 人;光禄岁举郎、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 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改前汉常侍曹尚书 为吏曹尚书。其时,选举于郡国属功曹,于公府属东西曹,于天台属吏曹尚书,亦曰选部,而 尚书令总之。其所进用,加以岁月先后之次。凡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不得察举孝廉、廉吏 ;以其未久,不周知也。所征举率皆特拜,不复简试。士或矫饰,谤议渐生。
章帝建初元年,诏曰:“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 廉岁以百数,汉曰秀才;后汉避光武讳,故曰茂才。魏曰秀才。 既非能着,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代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 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理有异迹。文质斌斌,朕甚嘉之。”始复用前汉丞相故事, 以四科辟士。武帝因董仲舒之言立制,故事在丞相府,今复用之。第一 科补西曹、南合、祭酒,二科补议曹,三科补四辞八奏,四科补贼决。凡所举士,先试 之以职,乃得充选。其德行尤异,不宜试职者,疏于他状;举非人兼不举者,罪。
旧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和帝以为不均 ,下公卿会议。司徒丁鸿、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杂错,不得为数。 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 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又制:“缘边郡口十万 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一人。”推校当时户口,一岁所贡不过二百余人。
安帝永初二年,诏:“王国官属墨绶下至郎、谒者,经明任博士,居乡里有廉清孝顺 之称,才任理人者,国相岁移名,与计偕上尚书,公府通调,令得外补。”
顺帝又增甲乙科员十人,除郡国耆儒,皆补郎、舍人。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议改察 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如有颜回、子奇之类,不拘年齿。尚书仆 射胡广、尚书郭虔等駮之曰:“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 必章奏。甘、奇着用,年乖强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汉承周、秦,兼览殷、夏,祖德师 经,参杂霸轨,圣主贤臣,代以致理,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不可灭戾旧章。 ”竟从雄议。于是雄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人,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 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 ,诸生试家法,儒有一家之学,故曰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 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 年齿。”帝从之,于是班下郡国。明年,有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 “诏书:‘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雄诘之:“昔颜 回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淑无以对,乃遣还郡。于是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人皆坐谬举免 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雄在 尚书,迄于永□,十余年闲,察选清平,多得其人。雄又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 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 。自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
侍中张衡上疏曰:“自初举孝廉,到今二百年,必先孝行,行有余力,乃草文法耳。 今诏书一以能诵章句、结奏案为限,虽有至孝,不当其科,所谓损本而求末者也。自改试以来 ,累有妖星震裂之灾,是天意不安于此法故也。”
后黄琼为尚书令,以雄前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违,乃 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范晔曰:“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 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 直、清白、敦厚之属。荣路既广,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自左雄任 事,限年试才,虽颇有不密,固亦因识时宜。而黄琼、胡广、张衡、崔瑗之徒,泥滞旧方,互 相诡駮,循名者屈其短,算实者挺其效。雄在尚书,天下不敢谬选,十余年闲,称为得人,斯 亦效实之征乎?”旧典,选举委任三府,三府有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受试任 用,责以成功。名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之举刺,请下廷尉,覆案 虚实,行其诛罚。
桓帝建和初,诏:“诸学生年十六以上,比郡国明经,试,次第上名。高第十五人、 上第十六人为中郎,中第十七人为太子舍人,下第十七人为王家郎。”
永寿二年甲午,诏复课试诸生,补郎、舍人。其后复制:“学生满二岁,试通二经者 ,补文学掌故;其不能通二经者,须后试复随辈试,试通二经者,亦得为文学掌故。其已为文 学掌故者,满二岁,试能通三经者,擢其高第,为太子舍人;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 复高者,亦得为太子舍人。已为太子舍人,满二岁,试能通四经者,擢其高第,为郎中;其不 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者,亦得为郎中。已为郎中,满二岁,试能通五经者,擢其高 第,补吏,随才而用;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亦得补吏。”
其后纲纪隳紊,凡所选用,莫非情故。时议以州郡相阿,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
两州之人不得相临。遂复有“三互”法,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不得
交互为官。是时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是也。
禁网益密,选用弥艰。幽冀二州久阙,而公府限以三互,经时不补。议郎蔡邕上言曰:
“伏见幽冀旧壤,铠马所出,比年兵饥,渐至空耗,阙职经时,吏人延属。而三府选举,逾月
不定,以避三互。十二州有禁,当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复限以岁月,狐疑淹迟,以失
事会。愚以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但申以威灵,明其宪令,在任之人,岂不戒惧,而坐设三
互,自生留阂邪?昔韩安国起自徒中,朱买臣出于幽贱,并以才宜,还守本邦。岂复顾循三互
,继以末制者乎?臣愿蠲除近禁,其诸州刺史器用可授者,无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
灵帝不省。是时诸博士试甲乙科,争第高下,更相告讼,颇行贿赂,改兰台漆书之经,以合其
私文者。帝乃诏诸儒雠定五经,而鑴石以刊其文,使蔡邕等书为古文、篆、隶三体,立于太学
门,谓之“石经”。由是争者乃息。凡学士不得有金痍、痼疾,督书其版,举主保之。其督邮版状曰: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
穷微阐奥。师事某官,见授门徒五十人以上。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三十六
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行应四科,经任博士。下署某官、某甲保举。顺帝讳保,改称
守。沈既济曰:“初顺帝推心虚己,延企天下之士,以玄纁玉帛征鲁阳樊英。既至,天子为降
寝殿,设坛席,待如神明。尚书奉引,延问得失。英所对唯常言,无宏谟博略可以动观听。繇
是流俗喧嚣,以为处士纯盗虚声,聋俗而已,物议不允。是时阉宦秉政,姻党遍天下,故士君
子羞为侪偶。太学诸生三万余人,郭泰、贾彪为之冠,李、杜、陈、范为其徒,更相褒重,危
言高论,横议得失,朝廷政刑必品裁之。公卿皆畏,迎门倒屣,折节自下。议者咸以为文儒复
兴,唯申屠蟠曰:‘不然。当战国闲,处士干时,列国之君,至有拥彗为前驱者,卒致焚书坑
儒之祸,兹其兆矣。’既而群士以善恶相驱,或讥诬相加,一彼一此,连为钩党。而阉竖等构
成衅故,乃诬告群士以交结讪谤,图为不轨。灵帝震怒,悉令逮捕之。于是遂有党锢之狱。始
自周福、房植,成于李膺、张俭,名士死狱中者百余人。其支党因缘或词滥而诛徙禁废者六七
百人。从古以来,诸生 之盛莫如是,善人丧败亦莫如是。昔仲
尼有言曰:‘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乱也。’是以君子之道,贵闇然而日彰。故衣锦尚褧,恶
其昭昭也。嗟乎!申屠子龙其知言欤?”
自明帝太和之后,俗用浮靡,递相标目,而夏侯、诸葛、何、邓之俦,有四聪八达之 称,帝深所嫉之。于是,恶士大夫之有名声者,或禁锢废黜以惩之。吏部尚书卢毓奏曰:“古 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久废,而毁称相进退,故真伪混杂也。”帝遂诏散骑常侍 刘劭作都官考课之法,以考覈百官。具考绩篇。
齐王嘉平初,曹爽既诛,司马宣王秉政,详求理本。中护军夏侯玄言曰:“夫官才用 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于台阁,上之分也;孝行考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叙也。夫欲 清教审选,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今令中正但考行伦辈,辈当行均,斯可官矣。行有大 小,比有高下,则所任之次亦涣然别矣。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于下,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 上,上下交侵,以生纷错哉?且众职之属,各有官长,但使官长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则据 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中正则唯考行迹,别其高下,审定 辈类,勿使升降,而总之于台阁。官长所第,中正辈拟,比随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称,责负在 外。则内外相参,得失有所,庶可静风俗而审官才矣。”兼请除重设之官,定服制之等。宣王 辞不能改,请俟于他贤。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兵兴,衣 冠士族多离本土,欲征源流,虑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任诸府 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 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 其有言行修着,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傥或道义亏阙,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 自六退七矣。是以吏部不能审定覈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谓免乖失及 法弊也。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南朝至 于梁、陈,北朝至于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讨其根本 ,陈寿魏志言之太略,故详辩之也。蜀先主既没,诸葛孔明秉政,惩恶举善,量材授任,不 计资叙。时犍为郡守李严以杨洪为功曹,严未去郡,而洪已为蜀郡守;洪门下书佐何祗有才策 ,洪未去郡,而祗已为广汉郡守。后李严、廖立皆得罪于亮,或废或徙,闻亮卒,垂泣发疾, 以至于死也。
晋依魏氏九品之制,内官吏部尚书、司徒、左长史,外官州有大中正,郡国有小中正 ,皆掌选举。若吏部选用,必下中正,征其人居及父祖官名。
武帝泰始初,又议考课,具课绩篇。散骑常侍傅玄、皇 甫陶以为政教颓弊,风俗不淳,上疏曰:“臣闻先王之临天下也,明其大教,长其义节,道化 崇于上,清议行于下,上下相奉,人怀义心。亡秦荡灭先王之制,以法术相御,而义心亡矣。 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 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于今。陛下圣德,化邻唐、虞,唯未举清远有 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也。”帝乃使玄草诏进之。
玄奏曰:“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自士以上子弟, 则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随才优劣以授用之。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 通其货。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而无游人在其闲。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 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 之风。今圣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 。臣以为宜亟定其制。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 稼,祚崇后代,是以明堂、月令着帝籍之制。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晏婴,齐之大夫, 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昔者圣帝明王,贤佐俊士,皆尝从事于耕农矣。王人赐官,冗散无 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 ,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使冗散之官为农,而收其租 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 悌。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夫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而废。若未能精其防制 ,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归之农。务农若 此,何有不赡乎!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故居官 久,则念立慎终之化;不久,则竞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陶之所上, 义合古制。惟陛下裁之。”武帝甚善之而终不能用。山涛为吏部尚书十 有余年,每官阙,辄启拟数人。曰:“侍中彭权迁,当选代。按,雍州刺史郭奕,高简有雅量 ,在兵闲,少不尽下情;处朝廷,足以肃正左右。卫将军王济,才高美茂,后来之冠。此二人 ,诚顾问之秀。圣意傥惜济主兵者,骁骑将军荀恺,智器明敏,其典宿卫,终不减济。博士祭 酒庾纯,强正有学义,亦堪此选。国学初建,王、荀已亡,纯能其事,宜当小留,粗立其制 ,不审宜尔有当圣旨者不?又尚书令阙,宜得其人。征南大将军祜,体义立正,可以肃整朝廷 。”又云:“有疾苦者,大将军虽不整正,须筋力戎马闲,犹宜得健者。征北大将军瓘,贞正 静一;中书监勖,达练物事。三人皆人彦,不审有可参举者不?”皆随帝意所欲然后明奏。而 帝之用者,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任意,或谮之于帝,故帝手诏戒涛曰:“夫用人惟 才,不遗疏远单贱,天下便化矣。”而涛行之自若,一年之后,众情乃服。涛所奏甄拔人物, 各为题目,时称山公启事。又,王戎字浚冲,迁尚书左仆射,领吏部。戎始为甲午制,凡选举 皆先理百姓,然后授用。司隶傅咸奏戎曰:“书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今内外群官 ,居职未周,而戎奏还,既未定其优劣,且送故迎新,相继道路,欺巧由生,伤农害政。戎不 仰依尧、舜典谟,而驱扇浮华,亏败风俗,非徒无益,乃有大损。宜免戎官。”戎与贾、郭通 亲,竟得不坐。
于时虽风教颓失而无典制,然时有清议,尚能劝俗。陈寿居丧,使女奴丸药,积年沈 废;郤诜笃孝,以假葬违常,降品一等。其为惩劝也如是。
其后,中正任久,爱憎由己,而九品之法渐弊。遂计官资以定品格,天下惟以居位者 为贵。尚书仆射刘毅以九品者,始因魏初丧乱,是军中权时之制,非经久之典也,因用土断, 复古乡举里选之法,上疏曰:“夫九品有八损,而官才有三难,皆兴替之所由也。人物难知, 一也;爱憎难防,二也;情伪难明,三也。今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威 福,夺天朝权势,爱恶随心,情伪由己,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诉 之忌。损政之道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里清议咸所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不谓一人之 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审,遂为坐废。若然,虽宣尼之圣,莫不有过,则可废,何独责于中 人哉?使是非之论横于州里,嫌隙之雠结于大臣。损政之道二也。本立格制,谓人伦有序,若 贯鱼成次,才德优劣,伦辈有首尾也。今之中正,坐徇其私,推贵异之器,使在凡品之下;负 戴不肖,越在成人之首。损政之道三也。委以一国之重,而无赏罚之防,使得纵横,无所顾惮 。诸受枉者,抱怨积久,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德,长壅蔽于邪人之铨。损政之道四也。古先政教 ,崇乡党之义,故得天下之人退而修本。今一国之士,多者千数,或流徙异邦,或给事殊方, 犹不识其面,况能尽其才乎!而中正知与不知,将定品状,必采声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己 则有不识之弊,听受则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爱憎夺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既无乡老 纪行之议,又非朝廷考绩之课,遂使为官之人,弃近求远,背本趋末。损政之道五也。凡所以 立品设状者,求人才而论功报也。今于限当报,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获高叙, 是为抑功实而崇虚名也。损政之道六也。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今九品不状才能之所宜, 而以九等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若状得其实,犹品 状相妨,况不实者乎?损政之道七也。前九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今之九品,所下不 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天下之人焉得不懈于德行而锐于人事乎? 损政之道八也。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 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司空卫瓘又表请除九品,复古乡议里选。
时始平王文学李重复上疏曰:“九品始于丧乱军中之政,诚非经国不刊之法也。且检 防转碎,征形失实,故朝野之论,佥谓驱动风俗,为弊已甚。晋承魏氏凋弊之迹,人物播越, 仕无常朝,人无定处,郎吏蓄于军府,豪右聚于都邑,事体駮错,与古不同。谓九品既除,宜 先开移徙,听相并就。且明贡举之法,不滥于境外,则冠带之伦将不分而自均,即土断之实行 矣。若使人思反本,修之于乡,华竞自息,而礼义日崇矣。”及刘颂为吏部尚书,复建九班之 制,令百官在职少迁。时贾、郭专朝,仕者务速进,故皆不行。孙氏有 江东,选曹尚书主选举。吴郡暨艳性峭刻,好清议,为尚书,以郎署混淆,多非其人,艳欲激 浊扬清,别其善否,乃覈选三署,皆贬高就下,降损数等。其居位贪婪、志节卑污者,皆以为 军吏,置之营府。于是,怨声嚣然,竞言艳用私情,亏公法,艳坐自杀。
东晋元帝制,扬州岁举二人,诸州各一人。时以天下丧乱,务存慰勉,远方孝、秀, 不复策试,到即除署。既经略粗定,乃诏试经,有才不中举者,免其太守。其后孝、秀莫敢应 命,有送至京师,皆以疾辞。太兴三年,尚书孔坦议请普延五岁,许其讲习。乃诏孝廉申至七 年,而秀才如故。
宋制,丹阳、吴、会稽、吴兴四郡岁举二人,余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 策试,天子或亲临之。及公卿所举,皆属于吏部,叙才铨用。凡举得失,各有赏罚。失者,其 人加禁锢,年月多少,随群议制。初,废帝荥阳王时,以蔡廓为吏部 尚书。录尚书徐羡之谓中书令傅亮曰:“黄门以下悉委蔡,吾徒不复厝怀,自此以上,故宜共 参同异。”廓闻之曰:“我不能为徐羡之署纸尾也。”遂辞不拜。选案黄纸,录尚书与吏部尚 书连名,故廓云“署纸尾”也。按,宋黄门,第五品也。
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郡县以六周而代,刺史或十余年。
及孝武即位,仕者不复拘老幼,守宰以三周为满。时中军录事参军周朗上疏曰:“今 为政者,宜以二十五家选一长,百家置一师。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学经;十八至二十,皆令 习武。训以书记图纬,忠孝仁义之礼,廉让恭勤之则;授以兵经战略,军部舟骑之容,挽强击 刺之法。习经者五年有成,而言之司徒;习武者三年能艺,亦升之司马。若七年而经不明,五 年而勇不达,即更求其言行,考其事业,必不足取者,虽公卿子弟,长归农亩,终身不得为吏 。”兼述农桑生植之本及礼教刑政之端。帝省之,不悦。
左卫将车谢庄以其时搜才路狭,又上表曰:“九服之旷,九流之难,提钧悬衡,委之 选部。一人之鉴易限,而天下之才难源。以易限之鉴,照难源之才,使国罔遗授,野无滞器, 其可得乎?请普令大臣,各举所知,以付尚书铨用。”不从。帝又不欲重权在下,乃分吏部, 置两尚书以散其权。裴子野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视其 孝友,乡党察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忧难取其智谋。烦之以事,以求其理;临之以利,以察 其廉。周礼,始于学校,论之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于王庭。其在汉家,尚犹然也。州郡积 其功能,然后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之于朝;三公参其得失,除署,尚书奏之天子 。一人之身,所阅者众;一贤之进,其课也详。故能官得其才,鲜有败事。魏晋易是,而所失 弘多。夫厚貌深衷,险如溪壑;择言观行,犹惧弗周。况今万品千群,俄折乎一面;庶僚百位 ,专断于一司。于是嚣风遂行,不可止也。已击毂攘袂,填彼寺台,求者干进,以务必得,加 之以谄黩。吏曹按阀阅而选举,不遑访采于乡邑。父诲其子曰:‘不索何获。’兄励其弟曰: ‘努力窥窬。’无廉耻之风,谨愿之操。官邪国败,而不可纪纲。假使龙作纳言,舜居南面, 而治致平章,不可必也,况后之官人者哉!孝武虽分曹为两,不能反之于周、汉,朝三暮四, 其病愈甚也。”
齐尚书都令史骆宰议策秀才格,五问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 谢超宗议以为:“片辞折狱,寸言挫众,鲁史褒贬,孔论兴替,皆无俟繁而后秉裁。夫表事之 深,析理之会,岂必委牍方切理道。非患对不尽问,患以常文弗奇。必使一通峻正,宁劣五通 而常;与其俱奇,一亦宜采。”诏从宰议。因习宋代限年之制。然而乡举里选,不覈才德,其 所进取,以官婚胄籍为先,遂令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三十试吏,故有增年矫貌,以图进者 。其时士人皆厚结姻援,奔驰造请,浸以成俗。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铨次, 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顷代陵夷,九流 乖失,其有勇退忌进、怀质抱真者,选部或以未经朝谒,难于进用;或有晦善藏声、自埋衡荜 者,又以名不表着,绝其阶绪。必须书刺投状,然后弹冠,则是驱迫廉撝,奖成浇竞。愚谓自 今选曹,宜精隐覈,依旧立簿,使冠屦无爽,名实不违,庶人识涯涘,造请自息。且闻中闲立 格,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求之愚怀,抑有未达。何者?设官分职,惟才是务。 若限岁登朝,必增年就官,故貌实幼童,籍已逾立。滓秽名教,于斯为甚。”乃施行。
梁初无中正制,年二十有五方得入仕。天监中又制:“凡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 一经者,不得为官。若有才同甘、颜,勿限年次。”至七年,州置州重,郡置郡宗,乡置乡豪 ,各一人,专典搜荐,无复膏粱寒素之隔。普通七年,诏凡州岁举二人,大郡一人。敬帝太平 二年,复令诸卅各置中正,仍旧访选举,皆须中正押上,然后量授,不然则否。
陈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尝
为挽郎,得未壮而仕。诸郡唯正王为丹阳尹经迎得出身者亦然,庶姓尹则否。有高才、异行、
殊勋,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凡选无定时,随阙则补。官有清浊,以为升降,从浊得清
,则胜于迁。若有迁授,吏部先为白牒,列数十人名,尚书与参掌者共署奏。敕或可或否。其
可者,则下于选曹,量贵贱,别内外,随才补用。以黄纸录名,八座通署,奏可,乃出以付于
典名。典名书其名帖鹤头板,脩容整仪,送所授之家。其别发诏除者,即宣付诏局,诏局草奏
闻。敕可,黄纸写出门下。门下答诏,请付外施行。又画“
可”,付选司行召。得官者,
不必皆待召到。但闻诏出,明日,即入谢后,诣尚书,上省拜受。若拜王公,则临轩。凡拜官
,皆在午后。
初,武帝承侯景丧乱之后,纲维颓坏,制度未立,百官无复考校殿最之法,但更年互 迁,骤班进秩,法无可称者。后徐陵、孔奂继为吏部尚书,差有其序。
后魏州郡皆有中正掌选举,每以季月,与吏部铨择可否。其秀才对策,第居中上,表 叙之。成帝和平三年,诏曰:“今选举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处后,晚进居先,岂所谓彝伦 攸叙者也。诸曹选补,宜各书劳旧才能。”初,崔浩为冀州大中正,荐 冀、定、相、幽、并五州士数十人,各起家为郡守。景穆帝谓浩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选也 ,在职已久,勤劳未答。今可先补前召,外任郡县;以新召者代为郎吏。又守令宰人,宜使更 事者。”浩固争而遣之。高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 , 而校胜于上,何以能济。”又李孝伯,赵郡人。父曾,理郑 氏礼、左氏春秋,郡三辟功曹不就,门人劝之,曾曰:“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 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任郡主簿,到官月余日,乃叹曰:“梁叔敬有云:‘州郡之职, 徒劳人耳。’道之不行,身之忧也。”遂还家。又郭祚为吏部尚书,持身洁清,重惜官位,至 于铨授,假令得人,必徘徊久之,然后下笔,即云:“此人便以贵矣。”由是事颇为稽滞,当 时每招怨讟。然所拔用者,量材称职,时又以此归之。其后,中正所铨,但在门第, 吏部彝伦,仍不才举。至孝文帝,励精求理,内官通班以上,皆自考覈,以为黜陟。具考绩篇。宣武帝诏:“庶族子弟,年未十五,不听入仕。”任城王澄从幸邺宫,除吏部尚书。及幸代,车驾自北巡,留澄铨简旧臣。初, 魏自公侯以下,迄于选臣,动有万数,冗散无事。澄品为三等,量其优劣,尽其能否之用,咸 无怨者。又,皇甫光兄子玚为吏部郎,性贪婪,鬻卖吏官,皆有定价。自太和以前, 精选中正,德高乡国者充。其边卅小郡,人物单鲜者,则并附他州。其在僻陋者,则阙而不置 。当时称为简当,颇谓得人。及宣武、孝明之时,州无大小,必置中正,既不可悉得其人,故 或有蕃落庸鄙操铨覈之权,而选叙颓紊。至正始元年冬,乃罢诸郡中正。时有以杂类冒登清流 ,遂令在位者皆五人相保,无人任据者,夺官还役。
初,孝明嗣位幼冲,灵太后临朝。征西将军、冀州大中正张彝之子仲瑀上封事,事铨 别选格,排抑武夫,不使在清品。于是武夫怨怒,声喧道路,乃悬榜于衢,会期屠害。彝父子 不以为怀。神龟二年,羽林、虎贲相率千余人,至尚书省诟詈,求彝长子、尚书郎始均不获, 以瓦砾投击台门,声如雷霆,京师慑震,莫敢讨遏。遂聚火就焚其第,拽彝于庭,捶辱恣心, 而呼声动京邑。其子叩头流血,为父请命,羽林乃执始均,生投火中,灼为煨烬。仲瑀被创以 窜免,彝信宿而死。既而诏斩其尤凶者八人,余大赦以安之。天下冤痛,闻者惊骇。灵太后于 是乃命武官得依资入选。既而官员少而应调者多,选曹无以处之。
及崔亮为吏部尚书,乃奏为格制,官不问愚贤,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 日后者终不得取;庸才下品,年月久者则先擢用。时沉滞者皆称其能。时亮外甥、司空谘议刘景安书规亮曰:“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举才 ,魏晋因循,又置中正。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足应十收六七。朝廷贡才,止求其 文,不取其理;察孝廉惟论章句,不及理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业,空辨姓氏高下。至于取士 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属当铨衡,宜须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 谁复修厉名行哉!”亮答书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昨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为汝所怪, 千载之后,谁知我哉!可静念吾言。吾兼正六为吏部郎,三为尚书,铨衡所宜,颇知之矣。但 古今不同,时宜须异。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书,据状,量人授职,此乃与天下 群贤共爵人也。吾谓当尔之时,无滥举矣,而汝犹云‘十收六七’。况今日之选,专归尚书, 以一人之鉴,照察天下,刘毅所云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鉴人物,何异以管窥天而求其溥哉! 今勋人甚多,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而不解书计,唯可□弩前驱,指踪捕噬而已。忽令佩组 乘轩,求其烹鲜之效,未尝操刀,而使剸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不可周溥。设令十人共 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冀一官,何由可不怨哉?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 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昔子产铸刑 书以救弊,叔向讥之以正法,何异汝以礼法难权宜哉!仲尼云:‘德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 。’吾之此指,其由是也。但令当来君子,知吾意焉。”后甄琛、元脩义、城阳王徽 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己,踵而行之。自是贤愚同贯,泾渭无别。魏之失才,从亮始也。
及辛雄为尚书右丞,转吏部郎中,上疏曰:“自神龟以来,专以停年为选。士无善恶 ,岁久先叙;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案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铨衡之人,以简得老旧为 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贪鄙。委斗筲以共理之重,讬硕鼠以百里之命,皆货贿是求,肆心纵 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聚敛盈门,囚执满道。盖助陛下理天下 者,唯在守令,最须简置,以康国道。但郡县选举,由来所轻,贵游俊才,莫肯居此。宜改其 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二清,下等为第三清。选补之法,妙尽才具, 如不可并,后地先才,不得拘以停年,竟无铨革。三载黜陟,有称者补在京名官,如前代故事 ,不历郡县不得为内职。则人思自勉,上下同心,枉屈可申,强暴自息。”书奏,会帝崩。
及孝庄帝初,诏求德行、文艺、政事强直者,县令、郡守、刺史皆叙其志业,具以表 闻。得三人以上,县令、太守、刺史赏一阶;举非其人者,黜一阶。凡官,郡守、县令六年为 满,满后六年乃叙。
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 ,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 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
初,东魏元象中,文襄王高澄秉政,摄吏部尚书,乃革后魏崔亮年劳之制,务求才实 。自迁邺以后,掌大选知名者,不过数四。文襄年少高朗,其弊也疏;袁聿脩沈密谨厚,所伤 者细;杨遵彦风流辩给,所取失于浮华;唯辛术贞明简实,新旧参举,管库必擢,门阀不遗, 衡鉴之美,一人而已。
至孝昭帝皇建二年,诏:“内外执事官从五品以上、三府主簿录事参军、诸王文学、 侍御史,廷尉三官、尚书郎中、中书舍人,每在二年之内,各举一人。或夙在朝伦,沈屈未用 ;或先官后进,今见停散;或白屋之人,巾褐未释。其高才良器,允文允武,理识深长,干具 通济,操履凝峻,学业宏赡,诸如此辈,随取一长,无待兼资,方充举限。表荐之文,指论事 实,随能量用,必陈所堪,不得高谈,谬加褒饰。所举之人,止在一职。三周之内,有犯死罪 以下、刑年以上,举主准举人之犯,各罚其金;自鞭以下,举主勿论。若未经三载而更余转, 通计后官日月,合满三周。凡所举人,必主事立功,裨益时政,不限年之远近。举主之赏,亦 当非次;被举之人,别当擢授。其违限不举,依式罚金。又拥旄作镇,任总百城,分符共理, 职司千里,凡其部统,理宜委悉刺史,于所管之内,下郡太守、县令、丞、尉、府佐、录事参 军以降,州官州都、主簿以下,但沾在吏职及前为官并白人等,并听表荐。太守则曹掾以下及 管内之人,亦听表举。其大州、中州、下州,畿内,上郡、中郡,并三年之内各举一人。其不 入品州并自余郡守,不在举限。”
昔三代以前,天下列国有三卿、五大夫、二十七士。大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 命于其君;小国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公、侯、伯之大夫再命,子、男之大夫 一命,其士以下不命,皆国君专之。汉初,王侯国百官皆如汉朝,唯丞相命于天子,其御史大 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惩吴、楚之乱,杀其制度,罢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诏:“凡王 侯吏职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补。其州郡佐吏,自别驾、长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辟。”历代 因而不革。洎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 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覈 ,由此起也。
后周以吏部中大夫一人掌选举,吏部下大夫一人以贰之。初霸府时,苏绰为六条诏书 ,其四曰“擢贤良”。绰深思本始,惩魏、齐之失,罢门资之制。其所察举,颇加精慎。及武 帝平齐,广收遗逸,乃诏山东诸州举明经干理者,上县六人,中县五人,下县四人。至宣帝大 成元年,诏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脩者为孝廉,上州、上郡岁一人。其刺史僚佐 州吏则自署,府官则命于朝廷。
隋文帝开皇七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开皇十八年,又诏:“京官五品 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脩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牛弘为吏部尚书,高构为侍郎,最 为称职。当时之制,尚书举其大者,侍郎铨其小者,则六品以下官吏,咸吏部所掌。自是,海 内一命以上之官,州郡无复辟署矣。自后魏末、北齐以来,州郡僚佐已 多为吏部所授,至隋一切归在省司。牛弘尝问刘炫曰:“按周礼,士多而府史少,今吏百倍于 前,判官减即不济,其故何也?”炫对曰:“古人委任责成,岁终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 不繁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已。今之文簿,常虑覆理,锻炼若不密,万里追证百年旧案。故 谚云:‘老吏抱案死。’今古不同,若此之相悬也。事繁政弊,职此之由。”弘又问:“魏、 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舍,其事何由?”炫对曰:“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 、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 ,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所以繁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事不省而欲 从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之。
自后周以降,选无清浊。初卢恺摄吏部尚书,与侍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物类, 颇为清简,而谮愬纷纭,恺及道衡皆除名。礼部员外郎沈既济曰:“异 乎!选法之难行久矣。夫天产 万类,美寡而恶众;人分九流, 君子孤而小人群。虽消长迭有,而善恶不常,此古今之通理然也。将退不肖而惩其滥,必悬法 以示,而俾人知惧;举善以劝,而不仁自远。可以阴骘而潜移之,固难明斥其恶而强挤也。暨 艳、张彝皆以不及是而败,悲夫!斯理甚明,盖非英明之君,不可以语焉。故崔、毛当魏武而 政举,卢、薛值隋文而身坠。时难,不其然乎?”
炀帝始建进士科。又制,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其功德行能有昭然者乃擢之。大业三年
,始置吏部侍郎一人,分掌尚书职事。时武夫参选,多授文职。大业八年,诏曰:“顷自班朝
治人,乃由勋叙,拔之行阵,起自勇夫,蠹政害人,寔由于此。自今以后,诸授勋官者,并不
得因授文官职事。”
初,秀才科等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 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复有此举。 其时以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于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收奖, 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来无及第者。至天宝初,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令官长特荐 ,其常年举送者并停。自是士族所趣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其初止试策,贞观八 年,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
至调露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始奏二科并加帖经。其后,又加老子、孝经,使兼通 之。永隆二年,诏明经帖十得六,进士试文两篇,识文律者,然后试策。
武太后载初元年二月,策问贡人于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长寿三年制 ,始令举人献岁元会,列于方物前,以备充庭。因左拾遗刘承庆上疏奏 :“四方珍贡,列为庭实,而举人不厕,甚非尊贤之意。”上从之。长寿二年,太后 自制臣轨两篇,令贡举习业,停老子。
长安二年,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于兵部。 开元十九年,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其课试之制 ,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内规广六尺,橛广六尺;余 四规,每规内两边各广三尺。悬高以三十尺为限。列坐引射,名曰“长垛”。弓用一石力,箭重 六钱。又穿土为埒, 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名曰“马射”。鹿子 长五寸,高三寸。弓用七斗以上力。又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凡四偶人,互列埒上, 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名曰“马枪”。枪长一丈 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其木人上版,方三寸五分。皆以儇好不失者为上。兼有 步射、穿札、翘关、负重、身材、言语之选,通得五上者为第。其余复有平射之科,不拘色役 ,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又制为土木马于里闾闲,教人习骑。天 宝六载正月制:“文武之道,既惟并用,宗敬之仪,不可独阙。其乡贡武举人上省,先令谒太 公庙。每拜大将及行师克捷,亦宜告庙。”
神龙二年二月,制贡举人停臣轨,依旧习老子。
开元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元璀上言:“三礼、三传及毛诗、尚书、周易等,并圣贤 微旨。生人教业,必事资经远,则斯道不坠。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 读。周礼经邦之轨则,仪礼庄敬之楷模,公羊、谷梁,历代崇习,今两监及州县,以独学无友 ,四经殆绝。事资训诱,不可因循。其学生请各量配作业,并贡人参试之,日习周礼、仪礼、 公羊、谷梁。并请帖十通五,许其入策。以此开劝,即望四海均习,九经该备。”从之。二十 一年,玄宗新注老子成,诏天下每岁贡士,减尚书、论语策,而加老子焉。二十四年,制移贡 举于礼部,以侍郎掌之。因考功员外郎李昂诋诃进士李权文章,大为权 所陵讦,朝议以郎 官地轻,故移于礼部,遂为永制。二 十五年二月,制:“明经每经帖十,取通五以上,免旧试一帖;仍按问大义十条,取通六以 上,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道,取粗有文理者与及第。其进士停小经,准明经帖大经十 帖,取通四以上,然后准例试杂文及策,考通与及第。其明经中有明五经以上,试无不通者; 进士中兼有精通一史,能试策十条得六以上者:奏听进止。其应试进士等,唱第讫,具所试杂 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礼部侍郎姚奕奏。玄宗方弘道 化,至二十九年,始于京师置崇玄馆,诸州置道学,生徒有差,京、都 各百人,诸州无常员。习老、庄、文、列,谓之四子。荫第与国子监同。谓之“道举 ”。举送、课试与明经同。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闲开唯一行,裁 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 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驱联孤 绝、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不过十数篇,则难者悉详矣。其于平文大义,或多墙面焉 。
天宝元年,明经停老子,加习尔雅。十一载,礼部侍郎杨浚始开为三行,不得帖断绝、疑似之言也。明经所试一大经及孝经、论语、尔雅,帖各 有差;帖既通而口问之,一经问十义,得六者为通;问通而后试策,凡三条。三试皆通者为第 。进士所试一大经及尔雅,旧制,帖一小经并注。开元二十五年,改帖 大经,其尔雅亦并帖注。帖既通而后试文试赋各一篇,文通而后试策,凡五条。三试皆 通者为第。经策全通为甲第,通四以上为乙第。通三帖以下及策全通而 帖经文不通四,或帖经通四以上而策不通四,皆为不第。明法试律令各十帖,试策共十 条,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通八以上为乙,自七以下为 不第。书者试说文、字林凡十帖,说文六帖,字林四帖。口试无 常限,皆通者为第。算者试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缀术、 缉古,帖各有差,九章三帖,五经等七部各一帖,缀术六帖,缉古四帖 。兼试问大义,皆通者为第。凡众科有能兼学,则加超奖,不在常限。
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 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唯有丁第,进士唯乙科而已。先试之 期,命举人谒于先师,有司卜日,宿张于国学,宰辅以下皆会而观焉。博集群议讲论,而退之 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诃出入,以防假滥焉。其进士,大抵 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扬之。 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 身。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犹不 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礼部员外郎沈既济曰:“初,国家自显庆以来 ,高宗圣躬多不康,而武太后任事,参决大政,与天子并。太后颇涉文史,好雕虫之艺,永隆 中始以文章选士。及永淳之后,太后君临天下二 十余年,当时 公卿百辟无不以文章达,因循遐久,寖以成风。以至于开元、天宝之中,上承高祖、太宗之遗 烈,下继四圣治平之化,贤人在朝,良将在边,家给户足,人无苦窳,四夷来同,海内晏然。 虽有宏猷上略无所措,奇谋雄武无所奋。百余年闲,生育长养,不知金鼓之声,爟燧之光,以 至于老。故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此行己立身之美者也。父教其子,兄 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仕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 焉。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而周闻天下。故忠 贤隽彦韫才毓行者,咸出于是,而桀奸无良者或有焉。故是非相陵,毁称相腾,或扇结钩党, 私为盟歃,以取科第,而声名动天下;或钩摭隐匿,嘲为篇咏,以列于道路,迭相谈訾,无所 不至焉。”
宝应二年六月,礼部侍郎杨绾奏,诸州每岁贡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旨 :“州县每岁察孝廉,取在乡闾有孝悌、廉耻之行荐焉。委有司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五 经之内,精通一经,兼能对策,达于理体者,并量行业授官。其明经、进士、道举,并停。” 旋复故矣。
贞元二年六月,敕:“自今以后,其诸色举选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举人同一经例 ,选人不限选数,许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条,策通两道 以上者放及第,以下不在放限。其有散、试官能通者,亦依正员例处分。”五年五月,敕:“ 自今以后,诸色人中有习三礼者,前资及出身人依科目选例,吏部考试;白身依贡举例,礼部 考试。每经问大义三十条,试策三道。所试大义,仍委主司于朝官、学官中,拣择精通经术三 五人闻奏,主司与同试问。义策全通为上等,特加超奖;大义每经通二十五条以上,策通两道 以上为次等,依资与官。如先是员外、试官者,听依正员例。其诸学生愿习三礼及开元礼者, 并听。仍永为常式。”九年五月,敕:“其习开元礼人,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为 上等;大义通八十条以上,策两道以上为次等;余一切并准三礼例处分。仍永为常式。”
其选授之法,亦同循前代。凡诸王及职事正三品以上,若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 都护、上州刺史之在京师者,册授。诸王及职事二品以上,若文武散官 一品,并临轩册授;其职事正三品,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并朝堂册。讫, 皆拜庙。册用竹简,书用漆。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守五品以上及视五品以上, 皆敕授。凡制、敕授及册拜,皆宰司进拟。自六品以下旨授。其视品及流外官,皆判补之。凡 旨授官,悉由于尚书,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谓之铨选。唯员外郎、御史及供奉之官,则 否。供奉官,若起居、补阙、拾遗之类,虽是六品以下官,而皆敕授, 不属选司。开元四年,始有此制。
凡吏部、兵部文武选事,各分为三铨,尚书典其一,侍郎分其二。文选,旧制尚书掌 六品、七品选,侍郎掌八品、九品选。景云初,宋璟为吏部尚书,始通其品员而分典之,遂以 为常。凡选,始于孟冬,终于季春。先时,五月颁格于郡县,示人科限 而集之。初,皆投状于本郡或故任所,述罢免之由,而上尚书省,限十月至省。乃考覈资绪、 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官名、内外族姻、年齿形状、优劣课最、谴负刑犯,必具焉。以同流者五 五为联,以京官五人为保,一人为识,皆列名结款,不得有刑家之子、工贾殊类及假名承伪、 隐冒升降之徒。应选者有知人之诈冒而纠得三人以上者,优以授之。其试之日,除场援棘,讥 察防检,如礼部举人之法。
其择人有四事:一曰身,取其体貌丰伟。二曰言, 取其词论辩正。三曰书,取其楷法遒美 。四曰判。取其文理优长。四事可取,则先乎德行;德 均以才,才均以劳。其六品以降,计资量劳而拟其官;五品以上,不试,列名上中书、门下, 听制敕处分。凡选,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而 拟其官。已注而唱示之,不厌者得反通其辞,他日,更其官而告之如初。又不厌者,亦如之。 三唱而不服,听冬集。服者以类相从,攒之为甲,先简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 侍郎省之,侍中审之。不审者,皆得駮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而奉行焉。各给以符, 而印其上,谓之“告身”。其文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于公卿,皆给之。 武官,则受于兵部。兵部武选亦然,课试之法如举人之制,取其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 材艺及可为统帅者。若文吏求为武选,取身长六尺以上,籍年四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 武夫求为文选,取书判精工,有理人之才而无殿犯者。凡官已受成,皆殿庭谢恩。其黔中、岭 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 之“南选”。凡居官以年为考,六品以下四考为满。武德初,因隋旧制 ,以十一月起选,至春则停。至贞观二年,刘林甫为吏部侍郎,以选限既促,多不究悉,遂奏 四时听选,随到注拟,当时以为便。十九年十一月,马周为吏部尚书,以吏部四时提衡,略无 休暇,遂请取所由文解,十月一日起省,三月三十日毕。
自高宗麟德以后,承平既久,人康俗阜,求进者众,选人渐多。总章二年,裴行俭为 司列少常伯,始设“长名姓历榜”,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官资高下升降,以为故事。其后莫 能革焉。至玄宗开元中,行俭子光庭为侍中,以选人既无常限,或有出身二十余年而不获禄者 ,复作“循资格”,定为限域。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卑官多选,高官少选,贤 愚一贯,必合乎格者,乃得铨授。自下升上,限年蹑级,不得逾越。久淹不收者,皆荷之,谓 之“圣书”。虽小有常规,而抡材之方失矣。此起于后魏崔亮停年之制 也。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而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 。
初,吏部选才,将亲其人,覆其吏事,始取州县案牍疑议,试其断割,而观其能否, 此所以为判也。按:显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上疏曰:“今行署等劳满 ,唯曹司试判,不简善恶,雷同注官。”此则试判之所起也。后日月寖久,选人猥多, 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籍古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又不 足以为问,乃征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人之能知也。佳者登于科第,谓之“入等” ;其甚拙者谓之“蓝缕”,各有升降。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 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
初州县混同,无等级之差,凡所拜授,或自大而迁小,或始近而后远,无有定制。其 后选人既多,叙用不给,遂累增郡县等级之差,郡自辅至下凡八等,县 自赤至下凡八等。其折冲府亦有差等。按格、令,内外官万八千八十五员。而合入官 者,自诸馆学生以降,凡十二万余员。弘文、崇文馆学生五十员,国子 、太学、四门、律、书、算凡二千二百一十员,州县学生六万七百一十员;两京崇玄馆学生二 百员,诸州学不计;太史历生三十六员,天文生百五十员,太医童、针、祝诸生二百一十一员 ,太卜卜筮生三十员;千牛备身八十员,备身二百五十六员,进马十六员,斋郎八百六十二员 ;诸三卫监门直长三万九千四百六十二员;诸屯主、副千九百八十四员;诸折冲府录事、府、 史千七百八十二员,校尉三千五百六十四员,执仗、执乘每府六十四员,亲事、帐内一万员 ;集贤院御书手一百员;翰林药童数百员;诸台、省、寺、监、军、卫、坊、府之胥吏,及上 州市令、录事,省司补授者约六千余员。其外文武贡士及应制、挽郎、辇脚、军功、使 劳、征辟、奏荐、神童、陪位,诸以亲荫并艺术百司杂直,或恩赐出身受职不为常员者,不可 悉数。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
初,武德中,天下兵革方息,万姓安业,士不求禄,官不充员,吏曹乃移牒州府,课 人应集,至则授官,无所退遣。四五年闲,求者渐多,方稍有沙汰。
贞观时,京师谷贵,始分人于洛州选集,参选者七千人,而得官者六千人。时太宗谓 吏部尚书杜如晦曰:“今吏部取人,独举其言辞刀笔,而不详才行,或授职数年,然后罪彰, 虽刑戮继及,而人已弊矣。如之何?”对曰:“昔两汉取人,必本于乡闾选之,然后入官,是 以称汉为多士。今每岁选集,动逾数千人,厚貌饰辞,何可知也。选曹但校其阶品而已。若抡 才辨行,未见其术。”上由是将依汉法,令本州辟召,会功臣议行封建,事乃寝。他日,上又 曰:“夫古今致理,在于得贤。今公等不能知,朕不遍识,日月其逝,而人远矣。吾将使人自 举,如之何?”魏征曰:“知人则智,自知者明。知人诚难矣,而自知岂易乎?且自媒自炫, 士女之丑行,是长浇竞也。不可。”复寝。是时,吏部之法行始二十余年,虽已为弊矣,而未 甚滂流,故公卿辅弼或有未之觉者。贞观十七年,吏部侍郎高季辅知选 ,凡所铨综,时称允惬,十八年独知选事,太宗赐金背镜一面,以表其清鉴焉。太宗 初知其微而未及更,因循至于永徽中,官纪已紊,迨麟德之后,不胜其弊。
及武太后临朝,务悦人心,不问贤愚,选集者多收之,职员不足,乃令吏部大置试官 以处之,故当时有“车载”、“斗量”之谣。又以邓玄挺、有唐以来, 掌选之失,无如玄挺者。时患消渴疾,选人因目为“邓渴”,作邓渴诗以谤之。许子 儒为侍郎,无所藻鉴,委成令史,依资平配。其后,诸门入仕者猥众,不可禁止,有伪立符告 者,有接承他名者,有远人无亲而买保者,有试判之日求人代作者,如此假滥,不可悉数。武 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糊名自此始也。有司不能详求 故实,灭革其弊,神功元年敕:“自今以后,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 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 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署令。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 身者,自今以后,不得任京清要等官;若累限应至三品,不须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 而乃繁设等级,递立选防,苟以抑之。
及神龙以来,复置员外官二千余人,兼超授阉官为员外官者又千余人。时李峤居选部,引用权势,以取声名,故尔其员外官悉凭恃与正官纷竞,至相 殴击者。及峤复入相,乃深悟之,上疏请惜班荣,稍减除授。时中宫用事,恩泽横出 ,除官有不由宰司,特敕斜封便拜。于是内外盈溢,居无廨署,时人谓之“三无坐处”,言宰 相、御史及员外官也。时以郑愔为吏部侍郎,大纳货贿,留人过多,无阙注拟,逆用三年阙员 ,于是纲纪大紊。
及先天以后,宋璟为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方革前弊,量阙留人。虽资高考深 而非才实者,并罢选。当时选者十不收一,由是吏曹之职复理矣。自有唐以来,居吏部者,唯 马载、裴行俭、崔玄暐、韦嗣立最为称职。
开元十三年,玄宗又以吏部选试不公,乃置十铨试人。礼部尚
书苏颋,刑部尚书韦抗,工部尚书卢从愿,右常侍徐坚,御史中丞宇文融,朝集使、蒲州刺史
崔琳,魏州刺史崔沔,荆州长史韦虚心,郑州刺史贾曾,怀州刺 史王丘,各掌其一。时左庶子吴兢上表,谏曰:“
易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各止其所,不侵官也。此实百王准的。伏见敕旨
令韦抗等十人,分掌吏部铨选,及试判将毕,遽召入禁中决定。虽有吏部尚书及侍郎,皆不得
参其事。议者皆以陛下曲受谗言,不信于有司也。然则居上临人之道,经邦纬俗之规,必在推
诚,方能感物。抑又闻用天下之智力者,莫若使天下信之,故汉光武置赤心于人腹,良有旨哉
。昔魏明帝尝卒至尚书省,尚书令陈矫跪问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按行省司文簿。
’矫曰:‘此是臣之职分,非陛下所宜临。若臣不称职,则就黜退,陛下宜即还宫。’帝惭而
返。又,陈平、丙吉者,汉家之宰相也,尚不对钱谷之数,不问斗死之人。故知自古天子至于
卿士,守其职分,而不可辄有侵越也。况我大唐万乘之君,卓绝千古之上,岂得下行选事,顿
取怪于朝野乎?凡是选人书判,并请委之有司,仍停此十铨分选,依旧以三铨为定也。”
明年,复故。二十三年七月,吏部尚书李皓奏曰:“伏见告身
印与曹印文同,行用参杂,难以区分,请准司勋、兵部印文,加‘告身’两字。”从之
。
至天宝八载六月,敕“旨授官宜立攒符,下诸郡府”。十一载,杨国忠为吏部尚书, 以肺腑为相,惧招物议,取悦人心,乃以选人非超绝当留及蓝缕当放之外,其余常选,从年深 者率留,故憃愚废滞者咸荷焉。其明年,三铨注官,皆自专之,于尚书都堂与左相相偶唱注, 二旬而毕,不复经门下省审,侍郎不得参其议。
其内常参官八品以上及外官五品以上正员并停使郎官御史丁忧废省者,旧制中书、门 下便除授,贞元四年正月制“春秋举荐”。至五年六月,敕:“在外者,委诸道观察使及州府 长史;其在京城者,委中书、门下、尚书省、御史台。常参清官并诸使三品以上官,左右庶子 ,少詹事,少卿,监,司业,少尹,谕德,国子博士,长安、万年县令,着作郎,郎中,中允 ,中舍人,秘书太常丞,赞善,洗马等,每年一度荐闻。”至八年正月,敕:“比来所举,人 数颇多,自今以后,中书、门下两省及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诸司三品以上,应 合举人,各令每人荐不得过两人。余官,不得过一人。”至九年十一月,敕:“每年冬荐官, 吏部准式检勘,成者宜令尚书左右丞、本司侍郎引于都堂,访以理术兼商量时务状,考其理识 通者及考第事,疏定为三等,并举主名录奏。试日,仍令御史一人监试。”
汉元帝建昭中,西羌反,日蚀,又久青无光。召京房问,对曰:“古帝王以功举贤, 则万化成,瑞应着。末代以毁称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 诏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课吏法。晋灼曰:“令、丞、尉理一县,崇教化 、亡犯法者,辄迁。有盗贼,满三日不觉者,尉事也。令觉之,自除,二尉负其罪。率相推如 此法也。”帝令公卿与房会议,皆以房言烦碎,令上下相伺,不可许。上意向之。时部 刺史奏事京师,帝召见,令房晓以课事,诸刺史复以为不可行。唯御史大夫郑弘、光禄大夫周 堪言善。是时,中书令石显专权,显友人五鹿充宗为尚书令,与房同经,议论相非。时充宗嫉 房,出为魏郡太守,唯许房至郡自行考课法。
魏明帝时,以士人毁称是非,混杂难辨,遂令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之法七十二条 ,考覈百官。其略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效,然后察举,或辟公府为亲人长吏,转以 功次补郡守者,或就秩而加赐爵焉。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率考之。事下三府。
是时大议考课之制,散骑黄门侍郎杜君务伯名恕。以为 ,用不尽其人,虽文具无益。上疏曰:“书称‘明试以功,三考黜陟’,帝王之盛制。然历六 代而考绩之法不着,关七圣而课试之要未立。臣诚以为其法可粗依,其详难备举故也。语曰: ‘世有乱人而无乱法。’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今奏 考功者,陈周、汉之云为,掇京房之本旨,可谓明考课之要;至于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理, 臣以为未尽善也。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补阙,无善不纪,无过不举。且天下 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一体相资而成也。”后考课 竟不行。
晋武帝泰始初,务崇理本,诏河南尹杜君元凯为黜陟之课,其略曰:“臣闻上古之政 ,因循自然。虚己委诚,而信顺之道应;神感心通,而天下之理得。其后淳朴渐散,彰美显恶 ,设官分职,以颂爵禄,弘宣六典,以详考察。然犹倚明哲之辅,建忠贞之司,使名不得越功 而独美,功不得后名而独隐,皆畴咨博访,敷纳以言。及至末代,不能纪远而求于密微,疑诸 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简书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滋彰,巧饰弥多。昔汉之刺史,亦 岁终奏事,不制算课,而清浊粗举。魏氏考课,即京房之遗意,其文可谓至密。然由于累细, 故历代不能通也。岂若申唐尧之旧典,去密就简,则简而易从也。今科举优劣,莫若委任达官 ,各考所统。在官一年以后,每岁言优者一人为上第,劣者一人为下第,因计偕以名闻。如此 六载,主者总集采案,其六岁处优举者超用之,六岁处劣举者奏免之,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 劣多优少者左迁之。今考课之品,所对不均,诚有难易。若以难取优,以易而否,主者固当准 量轻重,微加降杀,不足复曲以法尽也。”
后魏孝文帝太和中,诏曰:“三载考绩,自古通经;三考黜陟,以彰能否。今若待三 考然后黜陟,可黜者不足为迟,可进者大成赊缓。是以朕今三载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滞无 妨于贤者,才能不壅于下位。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六品以下,尚书重问;五品以上, 朕将亲与公卿论其善恶。上上者迁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时否臧必举,赏罚大 行,其薄赏者犹赐车马器服,以申奖劝。后帝临朝堂,顾谓录尚书兼廷尉卿、广陵王羽曰:“ 凡考绩,上下二等,可为三品;中等,但为一品。所以然者,上下是黜陟之科,故旌丝发之美 恶;中等守本,事可大通。”帝又谓尚书等曰:“卿等在任,年垂二周,未尝进一贤,退一不 肖,此二事罪之大者。”谓羽曰:“汝居枢端之任,在职以来,功勤之绩不闻于朝,阿党之音 频干朕听。今黜汝录尚书、廷尉,但居特进、太保。”自尚书令、仆射以下,凡黜退二十余人 ,皆略举遗阙。诸如此黜官者,令一年之后,任官如初。
宣武帝时,太尉、侍中、高阳王雍上表曰:“窃惟三载考绩,百王通典。今任事上中 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闲冗官本非虚置,或以贤能而进,或因累勤而举 。如其无能,不应忝兹高选。以勤以能,进之朝伍,或征官外戍,远使绝域,催督逋悬,察检 卅镇,皆是散官,以充剧使。乃于考陟,排同闲伍。检散官之人,才非皆劣,称事之辈,未必 悉贤。而考闲以多,课烦以少,上乖天泽之均,下生不等之苦。复寻正始之格,泛后任事上中 者,三年升一阶;泛前任事上中者,六年进一级。三年一考,自古通经。今以泛前六年升一阶 ,检无愆犯,倍年成级。以此推之,明以泛代考也。”
徐州刺史萧宝夤又论曰:“方今守令,厥任非轻。及考课,悉以六载为程,既而限满 代还,复经六年而叙。是则岁周十二,始得一阶。于东西两省、文武闲职、公府散佐、无事冗 官,或数旬方应一直,或弦朔止于暂朝,及其考日,更得四年为限。是则一纪之内,便登三级 。彼以实劳剧任,而迁贵之路至难;此以散位虚名,而升陟之方甚易。何内外之相悬,令厚薄 之如是?”
孝明帝延昌二年,又将大考百僚。散骑常侍、领三公郎中崔鸿以考令于体例不通,乃 建议曰:“窃惟王者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扬清激浊。故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 朝升夕进,年岁数迁。岂拘一阶半级,阂以同僚等位者哉!二汉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须此 人,人称其职,或超腾转陟,数岁而至公卿,或长兼试守,称允而迁进者,披卷则人人而是, 举目则朝贵皆然。故能时收多士之称,国号丰贤之美。窃见景明以来考格,三年成一考,转一 阶。贵贱内外,万有余人,自非犯罪,不问贤愚,莫不上中,才与不肖,比肩同转。虽有善政 如龚、黄,儒学如王、郑,史才如班、马,文章如张、蔡,得一分一寸,必为常流所攀,选曹 亦抑为一概,不曾甄别。琴瑟不调,改而更张,虽明旨已行,犹宜消息。”时不从。
大唐考课之法,有德义清慎、公平恪勤各一善,自近侍至于镇防,并据职事目为之最 ,凡二十七焉。一最以上,有四善,为上上;一最以上,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为上中; 一最以上,有二善,或无最而有三善,为上下;一最以上,有一善,或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 ;一最以上,或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弗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 ,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及贪浊有状,为下下。若于善最之外别有 可嘉尚,及罪虽成殿而情状可矜,或虽不成殿而情状可责者,省校之日,皆听考官临事量定。 诸州县官人,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各准见户为十分论,每加一分,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 。增户口,谓课丁,率一丁同一户法。增不课口者,每五口同一丁例。 其有破除者,得相折。其州户口不满五千,县户不满五百者,各准五千五百户法为分 。苦抚养乖方,户口减损者,各准增户法,亦每减一分降一等。课及不 课,并准上文。其劝课农田能使丰殖者,亦准见地为十分论,每加二分,各进考一等。 此谓永业、口分之外,别能垦起公私荒田者。其有不加劝课以 致减损者,谓永业、口分之内有荒废者。每损一分,降考一等 。若数处有功,并应进考者,并听累加。
贞观六年,监察御史马周上疏曰:“今流内九品以上,有九等考第,自比年不过中上 ,未有得上下以上考者。臣谓所设九等,正考当今之官,必不施之于异代也。纵使朝廷实无好 人,犹应于见在之内,比校其尤善者,以为上第,岂容皇朝士人遂无堪上下之考。朝廷独知贬 一恶人可以惩恶,不知褒一善人足以劝善。臣谓宜每年选天下政术尤最者一二人为上上,其次 为上中,其次为上下。则中人以上,可以自劝矣。”
神龙中,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曰:“臣闻孔子曰:‘为邦百年,可以胜残去杀。’又 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故书云‘三载考绩’,校其功也。子产,贤者也 。其为政尚累年而化成,况其常材乎?窃见比来州县官佐,下车布政,有多者一二年,少者三 五月,遽即迁除,不论课考。或历时未改,便倾耳而听,企踵而睹,争求冒进,不顾廉耻,亦 何暇宣风布化、求瘼恤人哉!户口流散,百姓凋弊,职为此也。何则?人知吏之不久,则不从 其吏;吏知迁之不遥,又不尽其能。偷安苟且,脂韦而已。又古之为吏者长子孙,仓氏、庾氏 即其后也。臣请都督、刺史、上佐、两畿县令等,在任未经四考,不许迁除。察其课效尤异, 或锡以车裘,或就加禄秩,或降使临问,并玺书慰勉。若公卿有阙,则擢以劝能。政绩无闻, 抵犯贪暴者,放归田里,以明赏罚。致理救弊,莫过于此。”
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论曰:“昔周公使伯禽理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曰:‘何迟? ’伯禽曰:‘变其礼,易其俗,难,所以迟。’太公理于齐,三月而后报政。周公曰:‘何疾 ?’曰:‘因其俗,简其礼,易,所以速。’故孔子论之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由是而言,劳不甚者理不极,功不积者泽不深。故尧舜三年而考,三考而黜陟,所以能尽 其智术也。近古人情敦厖,未淳乎尧舜;礼正乐和,未愈于虞夏;官贤吏能,未称于殷周。或 一年而考,或四考黜陟,或比年而巡狩,或岁时便迁,或旬月升擢令长。今日既上,明日部内 有犯名义者即坐之,不其速欤?”
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命诸道采访使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永为常式。至二十七
年二月,赦文:“三载考绩,黜陟幽明,允协大猷,以劝天下。比来诸道所通善状,但优仕进
之辈,与为选调之资,责实循名,或乖古义。自今以后,诸道使更不须通善状。每至三年,朕
自择使臣,观察风俗,有清白政理着闻者,当别擢用之。”
汉哀帝初立,欲匡成帝之政,多所变动。匡,正也。正其乖失 。时丞相王嘉上疏曰:“臣闻圣王之功在于得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与!’ 才难,谓有贤才难得。故‘继代立诸侯,象贤也’。象其先父祖之贤耳,非必其人皆有德也。虽不能尽贤,天子为择臣, 立命卿以辅之。命卿,命于天子者。居是国也,累代尊重,然 后士人之众附焉,是以教化行而理功立。今之郡守重于古诸侯,往者致选贤材,贤材难得,拔 擢可用者,或起于囚徒。昔魏尚坐事系,文帝感冯唐之言,拜云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韩 安国于徒中,拜为梁内史,骨肉以安;言梁孝王得免 罪也。张敞为京兆尹,免,亡命数十日,宣帝征拜为冀州刺史,卒获其 用:前代非私此三人,贪其材器有益于公家也。孝文帝时,吏居官者或长子孙,以官为氏,仓 氏、庾氏则仓庾吏之后也。其二千石长吏亦安官乐职,然后上下无苟且之意。其后稍稍变易, 公卿以下转相促急,又数以改更政事,司隶、部刺史察过悉劾,发扬阴私,悉,尽也。言无大小,尽皆举劾,过于所察之条。吏或居数月而退, 送故迎新,交错道路。中材苟容求全,不敢操持群下。下材怀危 内顾,常恐获罪,每为私计。一切营私者多。二千石益轻贱, 吏人慢易之,或至上书章下,依其所上之章,而下令理之。众庶 知其易危,言易可倾危。小失意则有离叛之心。前山阳亡徒苏 令等纵横,吏士临难,莫肯伏节死义,以守相威权素夺也。素夺,谓先 不假之威权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诏书,二千石不为纵,二千石 不以故纵为罪,所以优之。遣使者赐金,慰厚其意,诚以为国家有急,取办于二千石 ,二千石尊重难危,乃能使下。孝宣爱良人吏,良,善也。良人吏,善 理百姓者。有章劾,事留中,会赦一解。不即下理其事,恐为 扰动,故每留中;或经赦令,一切皆解散也。故事,尚书希下章,为烦扰百姓,证验系 理,或死狱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迺下。所以丁宁告者之辞,绝其 相诬。惟陛下留神择贤,记善忘过,容忍臣子,勿责以备。不 求备于一人。二千石、部刺史、三辅县令有材任职者,人情不能不有过差,宜可阔略, 当宽恕其小罪。令尽力者有所劝。此方今急务,国家之利也。 前苏令发,谓苏令初发起为盗贼。欲遣大夫使逐问状,时见大 夫无可使者,谓见在大 夫皆不堪为使。 召盩厔令尹逢,拜为谏大夫遣之。今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先蓄养可成就者,则士赴 难不爱其死。临事仓卒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嘉因荐儒者公孙光、满昌及能吏萧咸、薛修 等,皆故二千石有名称。天子纳而用之。
后汉光武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故守职益懈,而吏事寖疏。咎在 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韦彪上议:“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事亲 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绰优于赵、魏 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 也。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然其要归,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 矣。”帝深纳之。
张衡上疏曰:“古者取士,诸侯岁贡。孝武之代,郡举孝廉,又有贤良文学之选,于 是名臣皆出,文武并兴。汉之得人,数路而已。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 。陛下即位之初,先访经术,听政余日,观省篇章,聊以游意,当代博弈,非以教化取士之本 。而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或窃成文, 虚冒名氏。臣每受诏于盛化门差次录第,其未及者,亦复随辈皆见拜擢。既加之恩,难复收改 ,但守俸禄,于义已加,不可复使理人及仕州郡。昔孝宣会诸儒于石渠,章帝集学士于白虎, 通经释义,其事优大,文武之道,所宜从之。若乃小能小善,虽有可观,孔子以为‘致远则泥 ’,君子故当志其大者远者也。”
魏文帝时诏曰:“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吏部尚书卢毓对曰: “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其后士人多务进趋,廉逊道 阙。时刘寔乃着崇让论以矫之,其辞曰:
古之圣王之化天下,所以贵让者,欲以出贤才,息争竞也。夫人情莫不皆欲己之 贤,故劝令让贤以自明贤,岂假让不贤哉!故让道兴,贤能之人不求而自出矣,至公之举自立 矣,百官之副亦先具矣。一官阙,择众官所让最多者而用之,审之道也。在朝之士相让于上, 草庐之人咸皆化之,推能让贤之风从此生矣。为一国所让,则一国士也;天下所共推,则天下 士也。推让之风行,则贤与不肖殊矣。此道之行,在上者无所用其心,因成清议,随之而已。 贤人相让于朝,大才之人恒在大官,小人不争于野,天下无事矣。以贤才化无事,至道兴矣。 已仰其成,复何与焉!孔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则不难也。
在朝之人不务相让久矣,天下化之。自魏代以来,登进辟命之士,及县在职之吏 ,临见授叙,虽自辞不能,终莫肯让有胜己者。夫推让之风息,争竞之心生。孔子曰,上兴让 则下不争也。议者佥然言,代少高名之才,朝廷不有大才之人可以为大官者。山泽人小官吏亦 复云,朝廷之士虽大官名德,皆不及往时人也。余以为此二言皆失之矣。非时独乏贤也,时不 贵让。一人有先众之称,毁必随之,名不得成使之然也。虽令稷、契复存,亦不复能全其名矣 。能否混杂,优劣不分,士无素定之价,官职有阙,主选之吏不知所用,但按官次而举之。同 才之人先用者,非势家之子,则必为有势者之所念也。非能独贤,因其先用之资而复迁之无已 ,不胜其任之病发矣。
所以见用不息者,由让道废,因资用人之有失久矣。故自汉、魏以来,时开大举 ,令众官各举所知,唯才所任,不限阶次,如此者甚数矣。其所举必有当者,不闻时有擢用, 不知何谁最贤故也。所举必有不当者,而罪不加,不知何谁最不肖也。所以不可得知,由当时 之人莫肯相推,贤愚之名不别,令其如此。举者知在上者察不能审,故敢漫举而进之。或举所 贤,因及所念,一顿而至,人数猥多,言所举贤,加之高状,相似如一,难得而分矣。虽举者 不能尽忠之罪,亦由上开听察之路滥,令其尔也。才高守道之士日退,驰走于有势之门日多矣 。虽国有典刑,弗能禁矣。
夫让不兴之弊,非徒贤人在下位,不得时进也,国之良臣荷重任者,亦将以渐受 罪退矣。何以知其然也?孔子以为颜氏之子不贰过耳,明非圣人皆有过。宠贵之地,欲之者多 矣,恶贤能塞其路,过而毁之者亦多矣。夫谤毁之生,非徒空设,必因人之微过而甚之者也。 毁谤之言数闻,在上者虽欲弗纳,不能不杖所闻,因事之来而微察之,察之无已,其验至矣。 得其验,安得不理其罪。若知而纵之,主威日衰,令之不行,自此始矣。知而皆理之,受罪退 者稍多,大臣有不自固之心。夫贤才不进,贵臣日疏,此有国者之深忧也。
窃以为改此俗甚易耳。何以知之?夫一时在官之人,虽杂有凡猥之才,其中贤明 者亦多矣,岂可谓皆不知让贤为贵邪!直以其时皆不让,习以成俗,故遂不为耳。人臣初除, 皆通表上闻,名之谢章,所由来尚矣。原谢章之本意,欲进贤能以谢国恩也。昔舜以禹为司空 ,禹拜稽首,让于稷、契及咎繇;使益为虞官,让于熊、罴;使伯夷典三礼,让于夔龙:唐虞 之时,众官初除,莫不皆让也。谢章之义,盖取于此。书记之者,欲以永代作则。季代所用, 不能让贤,虚谢见用之恩而已。相承不变,习俗之失也。
夫叙用之官得通章表者,其让贤推能,乃通其章;其不能有所让,徒费简纸者, 皆绝不通。人臣初除,各思推贤能而让之矣,让文付主者掌之。三司有阙,择三司所让最多者 而用之。此为一公阙,三公已先选之矣。且主选之吏,不必任公而选三公,不如令三公自共选 一公为详也。四征阙,择四征所让最多者而用之。此为一征阙,四征已先选之矣,必详于停阙 而令主者选四征也。尚书阙,择尚书所让最多者而用之。此为令诸尚书共选一尚书,详于临阙 令主者选八尚书也。郡守阙,择众郡所让最多者而用之,详于任主者,此为令百郡守共选一郡 守也。
夫以众官百郡之让,与主者共相比,不可同岁而论也。贤愚皆让,百姓耳目尽为 国耳目。夫人情争则欲毁己所不知,让则竞推于胜己。故代争则毁誉交错,优劣不分,难得而 让也。夫贵让则贤智明出,能否之美历历相次,不可得乱也。当此时也,能退身修己者,让之 者多矣。虽贤智欲守贫贱,不可得也。驰骛进取而欲人见让,犹却行而求前也。夫如此,愚智 咸知进身求通,非修之于己则无由进矣。游外求者,于此相随而归矣。浮声虚论,不禁而自止 矣。人无所用其心,任众人议,而天下自化。让可以致此,岂可不务之哉!
晋始平王文学李重又以为等级繁多,又外官轻而内官重,使风俗大弊,宜厘改,重外
选,简阶级,使官久。议曰:“古之圣王,建官垂制,所以体国经野。自帝王以下,代有增损
:舜命九官,周分六职,秦采古制,汉仍秦旧,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令仆射之职,
始于掌封奏以宣外内,事任尚轻,而郡守牧人之官重,故汉宣称‘
所与为理唯良二千石’
,其有殊政者,或赐爵进秩,谅得为理大体,所以远比三代也。及于东京,尚书虽渐优重,然
令、仆出为郡守,钟离意、黄香、胡广是也;郡守入为三公,虞延、第五伦、桓虞、鲍昱是也
。近自魏朝名守杜畿、满宠、田国让、国讳改称字。胡质等,居
郡或十余年,或二十年,或加秩假节而不去郡,此亦古人‘苟善其事,虽没代不徙官’之义也
。汉魏以来,内官之贵,于今最崇,而百官等级遂多,迁补转徙如流,能否无以着,黜陟不得
彰,此为理之大弊也。夫阶级繁多而冀官久,官不久而冀理功成,不可得也。虞书云:‘三考
黜陟幽明。’周官,三年大计群吏之理,而行其诛赏。汉法,官人或不真秩。魏初,用轻资以
先试守。臣以为今宜大并群官等级,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又简法外议罪之制,明试守左迁之
例,则官人之理尽,士必量能而受爵矣。居职者日久,则政绩可考,人心自定,务求诸己也。
”帝虽善之,竟不能行。
齐左仆射王俭请解领选,谓褚彦回曰:“选曹之始,近自汉末。今若反古,使州郡贡 计,三府辟士,与众共之,犹贤一人之意。古者选众,今则不然,奇才绝智所以见遗于草泽也 。”彦回曰:“诚如卿言。但行之已久,卒难为改也。”
梁尚书左仆射沈约论曰:“汉末丧乱,魏武始创,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 优劣,非谓代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 而举代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凭籍代资,用相凌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 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也。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 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 庶之科,较然有辨。夫人君南面,九重奥绝,陪奉朝夕,义隔卿士,阶闼之任,宜有司存。”
武帝天监中,约又上疏曰:“顷自汉代,本无士庶之别,自非仕宦,不至京师,罢公 卿牧守,并还乡里,小人瞻仰,以成风俗。且黉校棋布,传经授业,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 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 作台司。汉之得人,于斯为盛。今之士人,并聚京邑,其有守土不迁,非直愚贱。且当今士子 繁多,略以万计,常患官少才多,无地以处。秀才自别是一种任官,非若汉代取人之例也。假 使秀才对五问可称,孝廉答一策能过,此乃雕虫小道,非关理功得失。以此求才,徒虚语耳。 ”
鸿胪卿裴子野又论曰:“书云‘贵贵’,为其近于君也。天下无生而贵者,是故道义 可尊,无择负贩;苟非其人,何取代族。周衰礼坏,政出臣下,卿士大夫自相继及,非夫嗣嫡 ,犹等家臣。且徒步匹夫,见礼侯伯,轼闾拥彗,无绝于时。其后四方豪势之家,门客千数, 卑身折节,比食同袍,虽相倾倚,亦成风俗。迄于二汉,尊儒重道,朝廷州里,学行是先,虽 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士,士庶虽分,而无华素之隔。有晋以来,其流稍改,草泽高士,犹厕 清涂,降及季年,专称阀阅。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转相骄矜 ,互争铢两,所论必门户,所议莫贤能。苟且之俗成,傲慢之祸作,非所以敦弘退让,励德兴 化之道也。”宋明帝聪博,好文史,才思朗捷,省读书奏,号七行俱下。每国有祯祥及行幸宴 集,辄陈诗展义,且以命朝臣。其戎士武夫,则讬请不暇,困于课限,或买以应诏焉。于是天 下向风,人自藻饰,雕虫之艺,盛于时矣。又论曰:“古者四始六义,总而为诗。既形四方之 风,且彰君子之志,劝美惩恶,王化本焉。而后之作者,思存枝叶,繁华蕴藻,用以自通。若 夫徘恻芳芬,楚骚为之祖;靡漫容与,相如扣其音。由是随声逐响之俦,弃指归而无执,赋歌 诗颂,百揆五车。蔡邕等之俳优,杨雄悔为童子,圣人不作,雅郑谁分。其五言为诗家,则苏 、李自出,曹、刘伟其风力,潘、陆固其枝柯,爰及江左,称彼颜、谢,箴绣鞶帨,无取庙堂 。宋初迄于元嘉,多为经史;大明之代,实好斯文。高才逸韵,颇谢前哲,波流同尚,滋有笃 焉。自是闾阎少年,贵游总角,罔不摈落六艺,吟咏情性。学者以博依为急务,谓章句为‘专 鲁’,淫文破典,斐尔为曹;无被于管弦,非止乎礼义,深心主卉木,远致极风云,其兴浮 ,其志弱,巧而不要,隐而不深,讨其宗途,亦有宋之遗风也。若季子聆音,则非兴国;鲤也 趋室,必有不敦。荀卿有言:‘乱代之征,文章匿彩。’而斯岂近之乎?”萧子显曰:“自宋以来,谢灵运、颜延年以文章彰于代,谢庄、袁淑又以才藻 系之,朝廷之士及闾阎衣冠,莫不仰其风流,竞为诗赋之事。五经文句,无复通其义者。 ”
后魏孝文帝时,高佑上疏云:“今之选举,不采识理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 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巧劳,唯才是取,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 抚人,则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帝善之。
韩麒麟子显宗上言:“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州郡贡察,徒有 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有门地,不复弹坐。如此则可别贡门地以叙士人 ,何假置秀、孝之名也!夫门地者,是其父祖之遗烈,亦何益于皇家。苟有奇才,虽屠钓奴虏 之贱亦用之;苟非其人,虽三后之胤,自坠于皂隶矣。或云,代无奇才,不若取士于门。此亦 失矣。岂可以代无周召,便废宰相而不置哉!但当校其寸长铢重者,即先叙之,则贤才无遗矣 。”
孝明帝时,清河王怿以官人失序,上表曰:“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门品高下有 恒,若准资荫,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着,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 ,文无亏没。自此,或身非三事之子,解褐公府正佐;地非甲乙之类,而得上宰行僚。自兹以 降,亦多乖舛。且参军事专非出身之职,今必释褐而居,秘着本为起家之官,今或迁转以至: 斯皆仰失先准,有违明令,非所谓式遵遗范,奉顺成规。此虽官人之失,相循已久,然推其弥 漫,抑亦有由。何者?信一人之明,当九流之广,必令该鉴氏族,辨照人伦,才识有限,固难 审悉。所以州置中正之官,清定门胄,品藻高卑,四海画一,专尸衡石,任实不轻。故自置中 正以来,暨于太和之日,莫不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允于具瞻,然后 可以品裁州郡,综覈人物。今之所置,多非其人。乞明为敕制,使官人选才,备依先旨,无令 能否乖方,违才易务;并革选中正,一依前轨。庶清源有归,流序允穆。”灵太后诏依表施行 ,而终不能用。
薛琡为吏部郎中。先是,崔亮奏立停年之格,不简人才,专问劳旧。琡乃上书曰:“ 若使选曹唯取年劳,不简贤否,便即义均行雁,次若贯鱼,勘簿呼名,一吏足矣。数人而用, 何谓铨衡?今请郡县之职,吏部先尽择才,务取廉平淳直,素行有闻,并学通古今,晓达理体 者,以应其选。不拘入职远近,年勋多少。其积劳之中,有才堪牧人者,先在用之限。其余不 堪者,既壮藉其力,岂容老而弃之,将佐丞尉,去人积远,小小当否,未为多失,宜依次补序 ,以酬其劳。”书奏,不报。徐因引见,复陈言曰:“汉朝常令三公大臣,举贤良方正、有道 直言之士,以为长吏,监抚黎元。自晋末以来,此风遂替。今四方初定,务在养人。臣请依汉 氏,更立四科,令三公宰贵各荐时贤,以补郡县。明立条格,防其阿党之端。”诏下公卿议之 ,亦寝矣。
后周乐逊上疏论选举曰:“选曹赏录勋贤,补拟官爵,必宜与众共之,有明扬之授。 使人得尽心,如睹白日。其材有升降,其功有厚薄,禄秩所加,无容不审。即如州郡选置,犹 集乡闾,况天下选曹,不取人物。若方州列郡,自可内除。此外付选曹铨叙者,既非机事,何 足可密?人生处代,以荣禄为重,修身履行,以慕声名。然逢时既难,失时为易。其选置之日 ,宜令众心明白,然后呈奏。使功勤见知,品物称悦。”
隋文帝开皇中,持书侍御史李谔以选才失中,上书曰:“自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
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骋浮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
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
,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代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
爱尚之情愈笃。于是闾里童昏,贵游总角,未窥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
、傅、周、孔之说,不复关心,何尝入耳。以傲诞为清虚,以缘情为勋绩,指儒素为古拙,用
辞赋为君子。故文笔日烦,其政日乱,良由弃大圣之轨范,构无用以为用也。捐本逐末,流遍
华壤,递相师祖,浇漓愈扇。及大隋受命,圣道聿兴,屏黜轻浮,遏止华伪。自非怀经抱质,
志道依仁,不得引领搢绅,参厕缨冕。是以开皇四年,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其年
九月,泗州刺史司马幼之上表华艳,付所司理罪。由是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钻仰坟素,
弃绝华绮,择先王之令典,行大道于兹代。如闻在外州县,仍踵弊风,选吏举人,未遵典则。
至于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齿;其学不稽古,逐俗
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称誉,则选充吏职,举送天朝。盖由县令、刺史,未行风教,
犹挟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宪司,职当纠察。若闻风即劾,恐挂网者多,请勒诸司,普加搜
访,有如此者,具状送台。”
高宗显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以选举渐弊,陈奏。其一曰:
吏部比来取人,伤多且滥:每年入流数过千四百人,是伤多;永徽五年,一千四百三十人;六年,一千十八人;显庆元年,一千四百五十人 。不简杂色人即注官,是伤滥。杂色解文:三卫、内外行署、 内外番官、亲事、帐内、品子任杂掌、伎术、直司、书手、兵部品子、兵部散官、勋官、记室 及功曹、参军、检校官、屯副、驿长、校尉、牧长。经学时务等比杂色,三分不居其 一。经明行修之士犹罕有正人,多取胥徒之流,岂可皆求德行。即知天下共厘百姓之务者,善 人少而恶人多。为国以来四十余载,尚未刑措,岂不由此!且官人非材者,本因用人之源滥; 滥源之所起,复由入流人失于简择。今行署等劳满,唯曹司试判,不简善恶,雷同注官。但服 膺先王之道者,奏第然始付选;趋走几案之闲者,不简便加禄秩。稽古之业虽信难成,斗筲之 材伤于易进。其杂色应入流人,请令曹司试判讫,简为四等奏闻。量有 材用,兼有景行者为第一等;身品强壮,及第八上,并兵部所送人不沾第一等,及准例合送兵 部者,为第二等;余量简为第三、第四等。第一等付吏部,第二等付兵部,第三等付主 爵,第四等付司勋,并准例处分。其行署等私犯下第公坐下下,虽经赦降,情状可责者,亦量 配三司,不经赦降者,放还本贯。冀入流不滥,官皆得人,非材不取,不至冗杂;且令胥徒之 辈知有铨择,虽复素非廉谨,必将渐自饬励。
其二曰:
古之选者,为官择人,不闻择人多而官员少。今之选者亦择人,但择之无准约。 官员有数,入流无限,以有数供无限,人随岁积,岂得不剩。谨准约所须人,量支年别入流数 :今内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略举大数,当一万四千人。人 之赋命,自有修促。弱冠而从宦,悬车而致仕,五十年食禄者,罕见其人。壮室而仕,耳顺而 退,取其中数,不过支三十年。此则一万四千人,三十年而略尽。若年别入流者五百人,经三 十年便得一万五千人,定须者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足充所须之数。况三十年之外,在官者 犹多,此便足有剩人,不虑其少。今每年入流者遂至一千四百余人,应须五百数外,常剩一倍 以上。又比来放还者,见停亦千余人,更复年别新加,实非搜扬之法。
其三曰:
杂色人请与明经、进士通充入流之数,以三分论,每二分取明经、进士,一分取 杂色人。
其四曰:
儒为教化之本,学者之宗,儒教不兴,风俗将替。今庠序遍于四海,儒生溢于三 学,劝诱之方,理实为备,而奖进之道,事或未周。但永徽以来,于今八载,在官者以善政粗 闻,论事者以一言可采,莫不光被纶旨,超升不次。而儒生未闻恩及,臣故以为奖进之道未周 。
其五曰:
国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官寮未有秀才之举。未知今人之不如昔,将 荐贤之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阙斯人。请六品以下,爰及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仍 量为条例,稍加优奖。不然,赫赫之辰,斯举遂绝,一代盛事,实为朝廷惜之。
其六曰:
唐虞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两汉用人,亦久居其职,所以因官命氏,有仓、 庾之姓。魏晋以来,事无可纪。今之在任,四考即迁。官人知将秩满,岂无去就;百姓见官人 迁代,必怀苟且。以去就之人,临苟且百姓,责其移风易俗,必无得理。请四考,依选法就任 所加阶,至八考满,然后听选。岭南及瘴疠之所,四考不得替者,不在 此限例。若计至五品,及有中上以上私犯,中下公坐,下上以下考者,四考满,依旧置替,得 替人依式听选。还淳反朴,虽未敢期;送故迎新,实减其劳扰。
其七曰:
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中书主事等,比来选补,皆取旧任流外有刀笔之人。欲 参用经学时务之流,皆以俦类为耻。前后相承,遂成故事。但禁省崇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 ,人物攸归,而多用胥徒之人,恐未尽铨衡之理。请降进止,稍清其选。
奉敕付所司,集群官详议。议者多难于改作,事竟不行。
三年七月,上谓宰臣曰:“四海之广,唯在得贤。卿等用人,多作形迹,护避亲知, 不得尽意,甚为不取。昔祁奚举子,古人以为美谈。即使卿等儿侄有才,亦须依例进奉。”
干封二年八月,上引侍臣,责以不进贤良,宰相李安期进曰:“
臣闻圣帝明王,莫
不劳于求贤,逸于任使。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况天下至广,岂无英彦?但比来公卿有所荐
引,即遭嚣谤,以为朋党,沉屈者未申,而在位者已损,所以人思苟免,竞为缄默。若陛下虚
己招纳,务于搜访,不忌亲雠,唯能是用,谗毁不入,谁不竭诚?此皆事由陛下,非臣等所能
致也。”上深然之。
上元元年,刘峣上疏曰:“国家以礼部为考秀之门,考文章于甲乙,故天下响应,驱 驰于才艺,不务于德行。夫德行者可以化人成俗,才艺者可以约法立名,故有朝登甲科而夕陷 刑辟,制法守度使之然也。陛下焉得不改而张之!至如日诵万言,何关理体;文成七步,未足 化人。昔子张学干禄,仲尼曰:‘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又曰:‘行有余力,则以 学文。’今舍其本而循其末。况古之作文,必谐风雅,今之末学,不近典谟,劳心于卉木之闲 ,极笔于烟云之际,以此成俗,斯大谬也。昔之采诗,以观风俗,咏卷耳则忠臣喜,诵蓼莪而 孝子悲,温良敦厚,诗教也。岂主于淫文哉!夫人之爱名,如水之务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陛下若以德行为先,才艺为末,必敦德励行,以伫甲科,丰舒俊才,没而不齿,陈寔长者, 拔而用之,则多士雷奔,四方风动。风动于下,圣理于上,岂有不变者欤!”
武太后临朝,垂拱中,纳言魏玄同以为吏部选举未尽得人之术,上疏曰:
昔之列国,今之州县,士无常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选英贤,大臣乃命于 王朝耳。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氏因之,有沿有革: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官 则汉为置之;州郡掾史、督邮、从事,悉任之于牧守。爰自魏晋,始归吏部,递相因循,以迄 于今。以刀笔求才,以簿书察行,法之弊久矣。
盖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 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何以言之?夫尺丈之量,所及 不永;钟庾之器,所积不多。非其所及,焉能度之;非其所受,何以容之。况天下之大,士人 之众,而可委之数人之手乎?假使平如权衡,明如水鉴,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 失斯广。况比居此任,时有非人而徇于势利者哉!使赃货交易,同乎市井,加以厚貌深衷,险 如丘陵,使百行九流,折之于一面,具僚庶品,专断于一司,不亦难矣!
且前古以来,乱多理少。武德、贞观,与今亦异,皇运之初,庶事草刱,岂唯日 不暇给,亦乃人物稀少。天祚大圣,享国永年,比屋可封,异人闲出,咸以为有道耻贱,得时 无怠,诸色入流,年以千计。群司列位,无复新加,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 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混淆,玉石不分,用舍去留,得失相半。既即事为弊,致后来 滋甚。
夫夏殷以前,制度多阙,周监二代,焕乎可睹。岂诸侯之臣,不皆命于天子;王 朝庶官,亦不可专于一职。故穆王以伯煚为太仆正,命之曰:“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僻 侧媚,其唯吉士。”此则令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僚属委之,则三公九 卿亦然矣。周礼,太宰、内史,并掌爵禄废置;司徒、司马,别掌兴贤诏事。当是分任于群司 ,而统之以数职,各自求其小者,而王命其大者也。昔区区宋朝,尚为裴子野所叹,而况于当 今乎!
又夫从政莅官,不可以无学。书曰:“学古入官,议事以制。”传曰:“我闻学 以从政,不闻以政入学。”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或龆龀之年,已腰银艾;或童丱之岁,已 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徒,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荫自高。 夫象贤继及,古之道也。所谓胄子,必裁诸学,修六礼以节其性,明七教以兴其德,少则受业 ,长而出仕,并由德进,必以才升,然后可以利用宾王,移家事国。少仕则废学,轻试则无才 ,于其一流,良足惜也。又勋官三卫流外之徒,不待州县之举,直取之于书判,恐非先德行而 后言才之义也。
臣窃见制书,每令三品荐士,下至九品,亦令举人,此圣朝仄席旁求之意也。但 以褒贬不甚明,得失无大隔,故人上不忧黜责,下不尽搜扬,苟以应命,莫慎所举。且惟贤知 贤,圣人笃论;伊、皋既举,不仁咸远。复患阶秩虽同,人才异等,身且滥进,鉴岂知人?今 欲务得实才,兼宜择其举主。流清以源洁,影端由表正,不详举主之行能,而责举人之庸滥, 不可得也。
武太后不纳。
天授三年,右补阙薛谦光以其时虽有学校之设,禁防之制,而风俗流弊,皆背本而趋 末,矫饰行能,以请讬奔驰为务,上疏曰:
自七国以来,虽杂以纵横,而汉兴求士,犹征百行。是以礼让之士,砥才毓德, 既闾里推高,然后为府寺所辟。而魏氏取人,好其放达。晋、宋之后,衹重门资,奖为人求官 之风,乖授职惟贤之义。梁、陈之闲,特好词赋,故其俗以诗酒为重,未尝以修身为务。降及 隋室,余风尚存,开皇中李谔奏于文帝曰:“昔魏之三祖,更好文词,忽君人大道,好雕虫小 艺,连编累牍,盈箱积案,独有月露风云之状而已。代俗以之相高,朝廷以兹擢人,故文笔日 烦,其政日乱。”帝纳其言,乃下制禁文笔之为浮词者。其年,泗州刺史司马幼之以表词不质 书罪。于是风俗改励,政化大行。及炀帝,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故后生复相仿效,皆以浮 虚为贵。
有唐纂历,渐革前弊,陛下君临,树本崇化。而今之举人,有乖事实,乡议决小 人之笔,行修无长者之论,策第喧竞于州府,祈恩不胜于拜伏。或明制适下,试令搜扬,则驱 驰府寺,请谒权贵,陈诗奏记,希咳唾之泽,摩顶至足,冀提携之恩。故俗号举人为“□举” 。夫□者,自求之称,非人知我之谓也。察辞度材,则人品可见矣。故选曹授职,喧嚣于礼闱 ;州郡贡士,诤讼于陛闼。谤议纷纭,寖成风俗。今夫举人,询于乡闾,归于里正而已。虽迹 亏名教,罪加刑典,或冒籍窃资,邀勋盗级,假其贿赂,即为无犯乡闾。
设如才应经邦,唯令试策;武能制敌,只验弯弧。文擅清奇,则登甲科;藻思小 减,则为不第。以此收人,恐乖事实。何者?乐广假笔于安仁,灵运词高于穆之,平津文劣于 长卿,子建藻丽于荀彧。若以射策为官,则潘、谢、曹、马必居孙、乐之右;协赞机猷,则安 仁、灵运亦无裨附之益。由此言之,固不可一概而取也。其武艺亦然。故谋将不长于弓马,良 相宁资于射策。伏愿陛下降明制,颁峻科,文则试以理官,武则令其守御,使侥名滥吹之伍, 无所藏其庸谬。
臣谨按吴起临战,左右进剑,吴子曰:“夫临难决疑,乃将事也。一剑之任,非 将事也。”又按诸葛亮临戎,不亲戎服,顿蜀兵于渭南,司马宣王持剑,劲卒不敢当,此岂弓 矢之用乎?又按杨得意诵长卿之文,武帝曰:“恨不得与此人同时。”及相如至,终于文园令 ,不以公卿之位处之者,盖非其任故也。
又按汉法,所举之主,终身保任。杨雄之坐田仪,责其冒荐;成子之居魏相,酬 于得贤。赏罚之令行,则请谒之心绝;退让之义着,则贪竞之路塞矣。仍请宽立年限,容其采 访简汰,堪用者令试守,以观能否,参检行事,以覈是非。称职者受荐贤之赏,滥举者抵欺罔 之罪,自然举得才行,而君子之道长矣。
圣历三年二月,武太后令宰相各举尚书郎一人,狄仁杰独荐男光嗣,由是拜地官尚书
郎,莅事有声。太后谓仁杰曰:“祁奚内举,果得人也。”长安二年,武太后下求贤令,狄仁
杰曰:“荆州长史张柬之,其人虽老,真宰相才也。”乃召为洛州司马。他日,又求贤,仁杰
曰:“臣前言张柬之。”太后曰:“已迁之矣。”对曰:“臣荐之请为相也,今为洛州司马,
非用之。”又迁秋官侍郎。四年,夏官尚书、灵武大总管姚元之将赴镇,太后令举堪为宰相者
。元之对曰:“
秋官侍郎张柬之沈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遂
为相。
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书曰:
夫元元之众,莫不悬命于县令,宅生于刺史,此其尤亲于人者也。是以亲人之任 ,宜得贤才;用人之道,宜重其选。而今刺史、县令,除京辅近处之州刺史犹择其人,县令或 备员而已;其余江、淮、陇、蜀、三河诸处,除大府之外,稍稍非才。但于京官之中,出为州 县者,或是缘身有累,在职无声,用于牧宰之闲,以为斥逐之地;因势附会,遂忝高班,比其 势衰,亦为刺史;至于武夫、流外,积资而得官,成于经久,不计有才,诸若此流,尽为刺史 。其余县令以下,固不可胜言。盖甿庶所系,国家之本。务本之职,反为好进者所轻,承弊之 邑,每遭非才者所扰,而欲天下和洽,固不可得也。古者刺史入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莫不 互有所重,劝其所行。臣窃怪近俗偏轻此任。今朝廷卿士入而不出,于其私情,甚自得计。何 则?京华之地,衣冠所聚,子弟之闲,身名所出,从容附会,不劳而成。一出外藩,有异于是 。人情进取,岂忘之于私,但法制之不敢违耳,原其本意,固私是欲。今大利于京职,而不在 外郡,如此则智能之士,欲利之心,日夜营营,安肯复出为刺史、县令?而国家之利,方赖智 能之人,此辈既自固而不行,在外者又技痒而求入,如此,则智能之辈常无亲人之者,今又未 革之以法,无乃甚不可乎!故臣以为欲理之本,莫若重刺史、县令,此官诚重,智能者可行。 正宜悬以科条,定其资历:凡不历都督、刺史,虽有高第者,不得入为侍郎、列卿;不历县令 ,虽有善政者,亦不得入为台郎、给、舍;虽远处都督、刺史,至于县令,递次差降,以为出 入,亦不十年频任京职,又不得十年尽任外官。如此设科以救其失,则内外通理,万姓获安。 如积习为常,遂其私计,天下不可为理也。
又古之选用贤良,取其称职,或遥闻而辟召,或一见而任之,是以士修素行,不 图侥幸。今天下未必理于上古,而事务日倍于前,诚为不正其本而设巧于末。所谓末者,吏部 条章,动盈千万,刀笔之吏,辨析毫厘,节制抢攘,溺于文墨;胥徒之猾,又缘隙而起。臣以 为始造簿书,以备用人之遗忘耳,今反求精于案牍,不急于人才,亦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 记。去之弥远,可为伤心。凡称吏部之能者,则曰从县尉与主簿,从主簿与县丞,斯选曹执文 而善知官次者也,唯据其合与不合,而多不论贤与不肖,大略如此,岂不谬哉!陛下若不以吏 部尚书、侍郎为贤,必不授以职事;尚书、侍郎既以贤而受委,岂复不能知人?人之难知,虽 自古所慎,而拔十得五,其道可行。今则执以格条,贵于谨守,幸其心能自觉者,每选所拔亦 有三五人;若又专固者,则亦一人不拔。据资配职,自以为能,为官择人,初无此意,故使时 人有“平配”之议,官曹无得贤之实。故臣以为选部之法,弊于不变。变法甚易,在陛下涣然 行之。假如今之铨衡,欲自为意,亦限行之以久,动必见疑,遂用因循,益为浮薄。今若刺史 、县令精覈其人,即每年当管之内,应有合选之色,且先委曲考其才行,堪入品流,然后送台 ,台又推择,据所用之多少,为州县之殿最,一则州县慎于所举,必取入官之才;二则吏部因 其有成,无多庸人干冒。纵有不任选者,谬起怨端,且犹分谤于外台,不至喧哗于南省。今则 每岁选者动以万计,京师米物为之空虚,岂多士若斯,盖渝滥至此。而欲仍旧致理,难于改制 ,衹益法之烦碎,贤愚混杂,就中以一诗一判定其是非,适使贤人君子从此遗逸,斯亦明代之 阙政,有识之所叹息也。
又天下虽广,朝廷虽众,而士之名贤,诚可知也。若使毁称相乱,听受不明,事 将已矣,无复可说。如知其贤能,各有品第,每一官阙,而不以次用之,则是知而不为,焉用 彼相。借如诸司清要之职,当用第一之人,及其要官阙,时或以下等叨进,以故时议无高无下 ,唯论得与不得,自然清议不立,名节不修,上善则守志而后时,中人则躁求而易操。其故何 哉?朝廷若以令名进人,士子亦以修名获利,而利之所出,众则趋焉。已而名利不出于清修, 所趋多归于人事,其小者苟求取得,一变而至阿私;其大者许以分义,再变而成朋党:斯并教 化渐渍,使之必然。故于用人之际,不可不第其高下;若高下有次,不可谬干。夫士必刻意修 饰,思齐日众,刑政自清。此皆兴衰之大端,安可不察也。
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玚上言:“伏闻承前之例,每年应举常有千数,及第两监不 过一二十人。臣恐三千学徒,虚费官廪;两监博士,滥縻天禄。臣窃见入仕诸色出身,每岁向 二千余人,方于明经、进士,多十余倍,自然服勤道业之士不及胥吏,以其效官,岂识先王之 礼义。陛下设学校务以劝进之,有司为限约务以黜退之,臣之微诚,实所未晓。今监司课试, 十已退其八九,考功及第,十又不收一二,长以此为限,恐儒风渐坠,小道将兴。若以出身人 多,应须诸色都减,岂在独抑明经、进士也。”上然之。
左监门卫录事参军刘秩论曰:
王者官人,必视国之要,杜诸户,一其门,安平则尊经术之士,有难则贵介胄之 臣。
夏、殷、周选士必于庠序,非其道者莫得仕进,是以诱人也无二,其应之者亦一 。及周之末,诸侯异政,取人多方,故商鞅患之,说秦孝公曰:“利出一孔者王,利出二孔者 强,利出三孔者弱。”于是下令:非战非农,不得爵位。秦卒以是能并吞六国。汉室干戈以定 祸乱,贵尚淳质。高后举孝悌、力田,文景守而不变,故下有常业,而朝称多士。及孝武察孝 廉,置五经博士弟子,虽门开二三,而未失道德也。逮至晚岁,务立功名,锐意四夷,故权谲 之谋设,荆楚之士进,军旅相继,官用不足。是以聚敛计料之政生,设险兴利之臣起,番系、 严熊罴等经淮造渠,以通漕运,东郭偃、孔仅建盐铁诸利策,富者冒爵射官,免刑除罪。公用 弥多,而为官者徇私,上下并求,百姓不堪刓弊。故巧法惨急之臣进,而见知废格之法作,杜 周、减宣之属以峻文决理贵,而王温舒之徒以鹰击敢杀彰。而法先王之术,习俎豆之容者,无 所任用,由是精通秀颖之士不游于学,游于学者率章句之儒也。是以昭帝之时,霍光问人疾苦 ,不本之于太常诸生,征天下贤良文学以访之,是常道不足以取人也。至于东汉,光武好学, 不能施之于政,乃躬自讲经。肃宗以后,时或祖效,尊重儒术,不达其意而酌其文;三公尚书 虽用经术之士,而不行经术之道。是以元、成以降,迄于东汉,慷慨通方之士寡,廉隅立节之 徒众。无何,汉氏失驭,曹魏僭窃,中正取士,权归着姓,虽可以镇伏甿庶,非尚贤之术,盖 尊尊之道。于时圣人不出,贤哲无位,诗道大作,怨旷之端也。洎乎晋、宋、齐、梁,递相祖 习,其风弥盛。舍学问,尚文章;小仁义,大放诞。谈庄周、老聃之说,诵楚词、文选之言。 六经九流,时曾阅目;百家三史,罕闻于耳。撮群钞以为学,总众诗以为资。谓善赋者廊庙 之人,雕虫者台鼎之器。下以此自负,上以此选材,上下相蒙,持此为业,虽名重于当时,而 不达于从政。故曰:“取人之道,可以敦化。”周书曰:“以言取人,人竭其言;以行取人, 人竭其行。”取人之道,不可不慎也。原夫诗赋之义,所以达下情,所以讽君上。上下情通而 天下乱者,未之有也。近之作者,先文后理,词冶不雅,既不关于讽刺,又不足以见情,盖失 其本,又何为乎!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人不土着,萃处 京畿,士不饰行,人弱而愚。
夫古者以勋赏功,以才莅职,以才莅职,是以职与人宜;近则以职赏功,是以官 与人乖。古者计人而贡士,计吏而用人,故士无不官,官无乏吏;近则官倍于古,士十于官, 求官者又十于士,故士无官,后魏羽林士,今之万骑、军功是也。 官乏禄,吏扰人。古者王畿千里,千里之外,封建诸侯,诸侯之吏,自卿以降,各自举 任。当乎汉室,除保傅将相,余尽专之。州县佐史,则皆牧守选辟。夫公卿者,主相之所任 也;甸外之官吏者,又诸侯牧守之事也。然则主司之所选者,独甸内之吏,公卿府之属耳,岂 不寡哉!所选既寡,则焉得不精!近则有封建而无国邑,五服之内,政决王朝;一命拜免,必 归吏部。按名授职,犹不能遣,何暇采访贤良,搜覈行能耶?时皆共嗤其失,而不知失之所以 ,故备详之。
又曰:
夫官有大小,材有短长,长者任之以大官,短者任之以小职,职与人相宜,而功 与事并理。是以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近之任官,其选之也略,其使 之也备,一人之身,职无不莅,若委游、夏以政事,责冉、季以文学也,何其谬欤!故人失其 长,官失其理。
是以三代之制,家有代业,国有代官。孔子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史墨 曰:“古之为官,代守其业,朝夕思之。一朝失业,死则及焉。”是知业不代习,则其事不精 。此周之所以得人也。昔羲氏、和氏掌天地,刘氏代扰龙,籍氏代司人,庾氏、库氏代司出纳 ,制氏代司铸钟,即其事也。至后代,以代卿执柄,益私门,卑公室,齐夺于田氏,鲁弱于三 桓。革代卿之失,而不复代业之制,医、工、筮、数,其道浸微,盖为此也。
故老子曰:“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不善用人者, 譬若使骥捕鼠,令鹰守肉:骥之捕鼠,终不可获,而千里之功废矣;鹰之守肉,死有余罪,而 攫撮之效没矣。夫裁径尺之帛,刊方寸之木,不任左右,必求良工者,裁帛、刊木非左右之所 能故也。径尺之帛,方寸之木,薄物也,非良工不能裁之;况帝王之佐,经国之任,可不审择 其人乎?故构大□者先择木,然后拣材;理国家者先择佐,然后守人。大匠构屋,必以大材为 栋梁,小材为榱橑,苟有所中,尺寸之木无弃,此善理木者也。
洋州刺史赵匡举选议曰:
昔三代建侯,与今事异。理道损益,请自汉言之。汉朝用人,自诏举之外,其府 、寺、郡国属吏,皆令自署。故天下之士,修身于家,而辟书交至,以此士务名节,风俗用修 。魏氏立九品之制,中正司之,于是族大者第高,而寒门之秀屈矣。国朝举选,用隋氏之制, 岁月既久,其法益讹。
夫才智因习就,固然之理。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务求巧丽, 以此为贤,不唯无益于用,实亦妨其正习;不唯挠其淳和,实又长其佻思。自非识度超然,时 或孤秀,其余溺于所习,悉昧本源。欲以启导性灵,奖成后进,斯亦难矣!故士林鲜体国之论 ,其弊一也。又人之心智,盖有涯分,而九流七略,书籍无穷。主司征问,不立程限,故修习 之时,但务钞略,比及就试,偶中是期。业无所成,固由于此。故当代寡人师之学,其弊二也 。疏以释经,盖筌蹄耳。明经读书,勤苦已甚,其口问义,又诵疏文,徒竭其精华,习不急之 业。而当代礼法,无不面墙,及临人决事,取办胥吏之口而已。所谓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 者也。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也。举人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 其事难,其路隘也如此。而杂色之流,广通其路也。此一彼十,此百彼千,揆其秩序,无所差 降,故受官多底下之人,修业抱后时之叹,待不才者何厚,处有能者何薄!崇末抑本,启昏窒 明,故士子舍学业而趋末伎,其弊四也。收人既少,则争第急切,交驰公卿,以求汲引,毁訾 同类,用以争先。故业因儒雅,行成险薄,非受性如此,势使然也。浸以成俗,亏损国风,其 弊五也。大抵举选人以秋末就路,春末方归,休息未定,聚粮未办,即又及秋。事业不得修习 ,益令艺能浅薄,其弊六也。羁旅往来,縻费实甚,非唯妨阙生业,盖亦隳其旧产,未及数举 ,索然以空,其弊七也。贫窭之士在远方,欲力赴京师,而所冀无际,以此揆度,遂至没身。 使兹人有抱屈之恨,国家有遗才之阙,其弊八也。官司运江、淮之储,计五费其四,乃达京邑 ,刍薪之贵,又十倍四方。而举选之人,每年攒会,计其人畜,盖将数万,无成而归,十乃 七八,徒令关中烦耗,其弊九也。为官择人,唯才是待。今选司并格之以年数,合格者,判虽 下劣,一切皆收;如未合格而应科目者,才有小瑕,莫不见弃。故无能之士,禄以例臻;才俊 之流,坐成白首。此非古人求贤审官之义,亦已明矣。其弊十也。选人不约本州所试,悉令聚 于京师,人既浩穣,文簿繁杂,因此渝滥,其事百端。故俗闲相传云:“入试非正身十有三四 ,赴官非正身十有二三。”此又弊之尤者。
今若未能顿除举选,以从古制,且稍变易,以息弊源,则官多佳吏,风俗可变。 其条例如后:
一、进士习业,亦请令习礼记、尚书、论语、孝经并一史。其杂文请试两首,共 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试笺、表、议、论、铭、颂、箴、檄等有资于用者,不试诗赋。其 理通,其词雅,为上;理通词平,为次;余为否。其所试策,于所习经史内征问,经问圣人旨 趣,史问成败得失,并时务,共十节。贵观理识,不用征求隐僻、诘以名数,为无益之能。言 词不至鄙陋,即为第。
一、其有通礼记、尚书、论语、孝经之外,更通道德诸经、通玄经、孟子、荀卿 子、吕氏春秋、管子、墨子、韩子,谓之茂才举。达观之士,既知经学,兼有诸子之学,取其 所长,舍其偏滞,则于理道无不该矣。试策征问诸书义理,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言论, 观其通塞。
一、其有学兼经史,达于政体,策略深正,其词典雅者,谓之秀才举。经通四经 ,或三礼,或三家春秋,兼通三史以上,即当其目。其试策,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得失, 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谈论,以究其能。
一、学倍秀才,而词策同之,谈论贯通,究识成败,谓之宏才举。以前三科,其 策当词高理备,不可同于进士。其所征问,每十节通八以上为第。
一、其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为 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 通后魏、隋书志。自宋以后,史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 ,其余一切不问。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
一、天文律历,自有所司专习,且非学者卒能寻究,并请不问。唯五经所论,盖 举其大体,不可不知。
一、每年天下举人来秋入贡者,今年九月,州府依前科目,先起试其文策,通者 注等第讫,试官、本司官、录事、参军及长吏连押其后。其口问者,题策后云口问通若干。即 相连印缝,并依写解为先后,不得参差。封题讫,十月中旬送观察使,观察使差人都送省司, 随远近比类,须合程限。省司重考定讫,其入第者,二月内符下诸道、诸州追之,限九月内尽 到,到即重试之。其文策,皆勘会书迹词理,与州试同即收之,伪者送法司推问。其国子监举 人亦准前例。
一、诸色身名都不涉学,昧于廉耻,何以居官?其简试之时,虽云试经及判,其 事苟且,与不试同。请皆令习孝经、论语。其孝经口问五道,论语口问十道,须问答精熟,知 其义理,并须通八以上。如先习诸经书者,任随所习试之,不须更试孝经、论语。其判问以时 事,取其理通。必在责其重保,以绝替代。其合外州申解者,依举选例处分。
一、一经及第人,选日请授中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上县尉之类。两 经出身,授上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紧县尉之类。用荫止于此。其以上当以才进。 四经出身,授紧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授望县尉之类。五经,授望县尉之类;判入第二等, 授畿县尉之类。明法出身,与两经同资。进士及三礼举、春秋举,与四经同资。其茂才、秀才 ,请授畿尉之类。其宏才,请送词策上中书、门下,请授谏官、史官等。礼经举人,若更通诸 家礼论及汉已来礼仪沿革者,请便授太常博士。茂才等三科,为学既优,并准五经举人,便授 官。其杂色出身人,量书判,授中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者,加一等。凡荫除解褐官外 ,不在用限。
一、其今举人所习既从简易,士子趋学必当数倍往时。每年诸色举人,主司简择 ,常以五百人为大限,此外任收杂色。
一、不习经史,无以立身;不习法理,无以效职。人出身以后,当宜习法。其判 问,请皆问以时事、疑狱,令约律文断决。其有既依律文,又约经义,文理弘雅,超然出群, 为第一等;其断以法理,参以经史,无所亏失,粲然可观,为第二等;判断依法,颇有文彩, 为第三等;颇约法式,直书可否,言虽不文,其理无失,为第四等。此外不收。但如曹判及书 题如此则可,不得拘以声势文律,翻失其真。故合于理者数句亦收,乖于理者词多亦舍。其倩 人暗判,人闲谓之“判罗”,此最无耻,请榜示以惩之。
一、其授试官及员外官等,若悉不许选,恐抱才者负屈;若并令集,则侥幸者颇 多。当酌事宜,取其折中。请令所在,审加勘责,但无渝滥,并准出身人例,试判送省。授官 日,其九品、八品官请同黄衣选人例授官;七品、六品依前资解褐官例;五品、四品依前资第 二正官例。其官好恶,约判之工拙也。
一、旧法,四品、五品官不复试判者,以其历任既久,经试固多,且官班已崇, 人所知识,不可复为伪滥耳。自有兵难,仕进多门,侥幸超擢,不同往日,并请试判。待三五 年,举选路清,然后任依旧法。其曾经登科及有清白状,并曾任台省官并诸司长官判史者,已 经选择,并不试,依常例处分。
一、每年天下来冬选人,今秋九月,依举人召集审勘,责绝其奸滥。试时,长吏 亲自监临,皆令相远,绝其口授及替代。其第四等以上,封送省,皆依举人例处置。吏部计天 下阙员讫,即重考天下所送判,审定等第讫,从上等据本色人数收人,具名下本道观察使追之 ,限十月内到,并重试之讫,取州试判,类其书踪及文体。有伪滥者,准法处分。其合留者, 依科目资绪,随稳便注拟。
一、其两都选人,不比外州,请令省司自试。隔年先试,一同外州。东都选人, 判亦将就上都,考定等第,兼类会人数。明年,依例追集重试之,还以去秋所试,验其书踪及 词理。则隔年计会替代,事亦难为。
一、兵兴以来,士人多去乡土,既因避难,所在寄居,必欲网罗才能,隔年先试 。令归本贯,为弊更深。其诸色举选人,并请准所在寄庄寄住处投状,请试举人。既不虑伪滥 ,其选人但勘会符告,并责重保,知非伪滥,即准例处分。
一、宏词拔萃,以甄逸才;进士、明经,以长学业:并请依常年例。其平选判入 第二等,亦任超资授官。
一、诸以荫绪优劳、准敕授官者,如判劣恶者,请授员外官。待稍习法理,试判 合留,即依资授正员官。
一、诸合授正员官人,年未满三十者,请授无职事京官及外州府参军,不得授职 事官。
后论:有司或诘于议者曰:“吏曹所铨者四,谓身、言、书、判。今外州送判,
则身、言阙矣,如何?”对曰:“夫身、言者,岂非洪范貌、言乎?貌谓举措可观,言谓词说
合理,此皆才干之士方能及此。今所试之判,不求浮华,但令直书是非,以观理识,于此既蔽
,则无貌、言,断可知矣。书者,非理人之具,但字体不至乖越,即为知书。判者,断决百事
,真为吏所切,故观其判,则才可知矣。彼身、言及书,岂可同为铨序哉!”有司复诘曰:“
王者之盛,莫逾尧舜,书称敷纳以言,为求才之通轨。今以言为后,亦有说乎?”对曰:“夫
敷纳以言者,谓引用贤良,升于达位,方将询以庶政,非言无以知之,其唐、虞官百,咨俞无
几;其下小吏,官长自求,各行敷纳,事至简易。今吏曹所习,辄数千人,三铨藻鉴,心目难
溥,酬喧竞之不暇,又何敷纳之有乎?其茂才以上,学业既优,可以言政教,接以谈论,近于
敷纳矣。”有司复曰:“士有言行不差而阙于文学,或颇有文学而言行未脩。但以诸科取之,
无乃未备?”对曰:“吏曹所铨,必求言行,得之既审,然后授官,则外州遥试,未为通矣。
今铨衡之下,奸滥所萃,纷争剧于狱讼,伪滥深于市井,法固致此,无如之何。岂若外州先试
,兼察其行,苟居宅所在,则邻伍知之,官司耳目,易为采听。古之乡举里选,方斯近矣。且
今之新法,以学举者,一经毕收;以判选者,直书可否:可谓易矣。修言行者,心当敦固,不
能为此,余何足观。若有志性过人,足存激劝,及躬为恶行,不当举用者,则典章已备,但举
而行之耳,故无云焉。”有司复曰:“
其有效官公清,且有能政,以其短于词判,不见褒
升,无乃阙于事实乎?”对曰:“苟能如此,最为公器。使司善状,国有常规,病在不行耳。
但令诸道观察使,每年终必有褒贬,不得僭滥,则善不蔽矣。”问曰:“试帖经者,求其精熟
,今废之,有何理乎?”对曰:“夫人之为学,帖易于诵,诵易于讲。今口问之,令其讲释,
若不精熟,如何应对?此举其难者,何用帖为!且务于帖,则于义不专,非演智之术,固已明
矣。夫帖者,童稚之事,今方授之以职,而待以童稚,于理非宜。”有司复曰:“旧法,口问
并取通六,今令通八,无乃非就易之义乎?”答曰:“所习者少,当务其精,止于通六,失在
卤莽,是以然耳。”复曰:“举人试策,例皆五通,今并为一,有何理?”对曰:“夫事尚实
则有功,徇虚则益寡。试策五通,多书问目,数立头尾,徇虚多矣,岂如一策之内并问之乎!
”
计近代以来,爵禄失之者久矣,其失非他,在四太而已。何者?入仕之门太多, 代胄之家太优,禄利之资太厚,督责之令太薄。请征古制以明之。
管子曰:“夫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屈;出三孔者,不可以 加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养,隘其利途。”使人无游事而一其业也 。而近代以来,禄利所出数十百孔,故人多歧心,疏泻漏失而不可辖也。夫入仕者多,则农工 益少,农工少则物不足,物不足则国贫。是以言入仕之门太多。
礼曰:“天子之元子,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则虽储贰之尊,与士伍同。故 汉王良以大司徒免归兰陵,后光武巡幸,始复其子孙邑中徭役,丞相之子不得蠲户课。而近代 以来,九品之家皆不征,其高荫子弟,重承恩奖,皆端居役物,坐食百姓,其何以堪之!是以 言代胄之家太优。
先王制士,所以理物也;置禄,所以代耕也。农工商有经营作役之劳,而士有勤 人致理之忧。虽风猷道义,士伍为贵;其苦乐利害,与农工商等不甚相远也。后代之士,乃撞 钟鼓,树台榭,以极其欢;而农工鞭臀背,役筋力,以奉其养。得仕者如升仙,不仕者如沈泉 。欢娱忧苦,若天地之相远也。夫上之奉养也厚,则下之征敛也重。养厚则上觊其欲,敛重则 下无其聊。故非类之人,或没死以趣上,构奸以入官,非唯求利,亦以避害也。是以言禄利之 资太厚。
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昔李膺、周举为刺史,守令畏惮,睹风投印绶 者四十余城。夫岂不怀禄而安荣哉?顾汉法之不可偷也。自隋变选法,则虽甚愚之人,蠕蠕然 ,第能乘一劳,结一课,获入选叙,则循资授职,族行之官,随列拜揖,藏俸积禄,四周而罢 ;因缘侵渔,抑复有焉。其罢之日,必妻孥华楚,仆马肥腯,而偃仰乎士林之闲。及限又选, 终而复始,非为巨害,至死不黜。故里语谓“人之为官若死然,未有不了而倒还”者。为官如 此易,享禄如此厚,上法如此宽,下敛如此重,则人孰不违其害以就其利者乎!是以言督责之 令太薄。
既济以为当轻其禄利,重其督责,使不才之人,虽虚座设位,置印绶于旁,揖让 而进授之,不敢受。宽其征徭,安其田里,使农商百工各乐其业,虽以官诱之,而莫肯易。如 此,则规求之志不禁而息,多士之门不扃而闭。若上不急其令,下不宽其徭,而欲以法术遮列 ,禁人奸冒,此犹坯土以壅横流也,势必不止。
夫古今选用之法,九流常叙,有三科而已,曰:德也,才也,劳也。而今选曹, 皆不及焉。何以言之?且吏部之本,存乎甲令,虽曰度德居官,量才授职,计劳升秩,其文具 矣,然考校之法,皆在书判簿历、言词俯仰之闲,侍郎非通神,不可得而知之。则安行徐言, 非德也;丽藻芳翰,非才也;累资积考,非劳也。苟执此不失,犹乖得人,况众流茫茫,耳目 有不足者乎!盖非鉴之不明,非择之不精,法使然也。先朝数人以下言之详矣,是以文皇帝病 其失而将革焉。夫物盈则亏,法久终弊,虽文武之道,亦与时弛张,五帝三王之所以不相沿也 。是以王者观变以制法,察时而立政。按前代选用,皆州府察举,及年代久远,讹失滋深。至 于齐、隋,不胜其弊,凡所置署,多由请讬。故当时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 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此矫时惩弊之权法,非经国不刊之常典。
今吏部之法蹙矣,复宜扫而更之,无容循默,坐守刓弊。伏以为当今选举,人未 土着,不必本于乡闾;鉴不独明,不可专于吏部。谨按详度古制,折量今宜,谓五品以上及群 司长官,俾宰臣进叙,吏部、兵部得参议焉;其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属,许州府辟用。则铨择 之任,悉委于四方;结奏之成,咸归于二部。必先择牧守,然后授其权:高者先署而后闻,卑 者听版而不命。其牧守、将帅或选用非公,则吏部、兵部得察而举之。圣主明目达聪,逖听悬 视,罪其私冒不慎举者,小加谴黜,大正刑典,责成授任,谁敢不勉。夫如是,则接名伪命之 徒,菲才薄行之人,贪叨贿货,懦弱奸宄,下诏之日,随声而废。通计大数,十除八九,则人 少而员宽,事详而官审,贤者不奖而自进,不肖者不抑而自退。除隋权道,复古美制,则众才 咸得,而天下幸甚。
或曰:“当开元、天宝中,不易吏部之法,而天下砥平,何必外辟,方臻于理? ”既济以为不然。夫选举者,经邦之一端,虽制之有美恶,而行之由法令。是以州郡察举,在 两汉则理,在魏、齐则乱;吏部选集,在神龙则紊,在开元、天宝则理。当其时,久承升平, 御以法术,庆赏不轶,威刑必齐,由是而理,匪关吏部而臻此也。向以此时用辟召之法,则其 理不益久乎!夫议事以制不以权,当征其本末,计其遐迩,岂时得时失之可言耶!
或曰:“帝王之都,必浩穣辐辏,士物繁合,然后称其大。若权散郡国,远人不 至,则京邑索矣,如之何?”又甚不然。自古至隋,数百千年,选举之任,皆分郡国。当汉文 、景、武帝之时,京师庶富,百廛九市,人不得顾,车不得旋,侈溢之盛,亦云极矣,岂待举 选之士为其助哉!又夫人有定土,土无剩人,浮冗者多,则地着者少。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 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鸟聚云合,穷关中地力之产,奉四方游食之资,是以筋力尽于漕运, 薪粒方于桂玉,是由斯人索我京邑,而谓谁索乎?且权分州郡,所在辟举,则四方之人无有遐 心,端居尊业,而禄自及;禄苟未及,业常不废。若仕进外绝,要攒乎京,惜时怀禄,孰肯安 堵。必货鬻田产,竭家赢粮,糜费道路,交驰往复,是驱地着而为浮冗者也!夫京师之冗,孰 与四方之实;一都之繁,孰与万国之殷。况王者当繁其天下,岂廛闬之中校其众寡哉!
或曰:“仕门久开,入者已众。若革其法,则旧名常调,不足以致身,使中才之 人,进无所容,退无所习,其将安归乎?”既济以为,人系贤愚,业隋崇替,管库之贤既可以 入仕,则士之不肖宁愧乎出流?从古以然,非一代也。故传云:“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今 士流既广,不可以强废,但键其旧门,不使新入;峻其宦途,不使滥登。十数年闲,新者不来 ,而旧者耗矣,待其人少,然后省官。夫人之才分,各有余裕,自为情欲所汨,而未尝尽焉, 引之则长,萦之则短,在勉而已。故凡士族,皆禀父兄之训,根聪明之性,盖以依倚官绪,无 湮沦垫溺之虞,故循常不修,名义罕立,此教使然也。若惟善是举,不才决弃,前见爵禄,后 临涂泥,人怀愤激,孰不腾进。则中品之人,悉为长材,虽曰慎选,舍之何适。
二、或曰:“昔后汉贡士,诸生试经学,文吏试笺奏。则举人试文,乃前王典故 ,而子独非于今,何也?”答曰:“汉代所贡,乃王官耳。凡汉郡国每岁贡士,皆拜为郎,分 居三署,储才待诏,无有常职,故初至必试其艺业,而观其能否。至于郡国僚吏,皆府主所署 ,版檄召用,至而授职,何尝宾贡,亦不试练。其遐州陋邑,一掾一尉,或津官戍吏,皆登铨 上省,受试而去者,自隋而然,非旧典也。”
三、或曰:“若使外州辟召,必是牧守亲故,或权势嘱讬,或旁邻交质,多非实 才,奈其滥何?”答曰:“诚有之也。然其滥孰与吏部多?请较其优劣。且州牧郡守,古称共 理,政能有美恶之迹,法令有殿最之科,分忧责成,谁敢滥举。设如年多人怠,法久弊生,天 网恢疏,容其奸谬,举亲举旧,有嘱有情,十分其人,五极其滥,犹有一半,尚全公道。如吏 部者,十无一焉。请试言之:凡在铨衡,唯征书判,至于补授,衹校官资,善书判者何必吏能 ?美资历者宁妨贪戾?假使官资尽惬,刀笔皆精,此为吏曹至公之选,则补授之际,官材匪详 。或性善缉人,则职当主辨;或才堪理剧,则官授散员。或时有相当,亦幸中耳,非吏曹素得 而知也。有文无赖者,计日可升;有用无文者,终身不进。况其书判,多是假手,或他人替入 ,或旁坐代为,或临事解衣,或宿期定估,才优者一兼四五,自制者十不二三。况造伪作奸、 冒名接脚,又在其外。令史受赂,虽积谬而谁尤?选人无资,虽正名而犹剥。又闻昔时公卿子 弟亲戚,随位高低,各有分数,或得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不在放限者,礼部明经等亦然, 俗谓之‘省例’,斯非滥欤?若等为滥,此百而多者也。”
四、或曰:“吏部有滥,止由一门;州郡有滥,其门多矣。若等为滥,岂若杜众 门而归一门乎?”答曰:“州郡有滥,虽多门,易改也;吏部有滥,虽一门,不可改也。何者 ?凡今选法,皆择才于吏部,述职于州郡。若才职不称,紊乱无任,责于刺史,则曰:‘官命 出于吏曹,不敢废也。’责于侍郎,则曰:‘量书判资,考而授之,不保其往也。’责于令史 ,则曰:‘按由历出入而行之,不知其他也。’黎庶从弊,谁任其咎?若牧守自用,则罪将焉 逃。必州郡之滥,独换一刺史则革矣;如吏部之滥,虽更其侍郎,无益也。盖九流浩浩,不可 得知,法使之然,非主司之过。故云门虽多而易改,门虽一而不可改者,以此。”
五、或曰:“今人多情,故吾恐许其选吏,必纲纪紊失,不如今日之有伦也。” 答曰:“不假古义,请征目前以明之。今诸道节度、都团练、观察、租庸等使,自判官、副将 以下,皆使自铨择,纵其闲或有情故,大举其例,十犹七全。则辟吏之法见行于今,但未及于 州县耳。利害之理,较然可观,何纪之失,何纲之紊?向令诸使僚佐,尽授于选曹,则安获镇 方隅之重,理财赋之殷也。”
六、或曰:“顷年尝见州县有摄官,皆是牧守所自署置,政多苟且,不议久长, 才始到官,已营生计,迎新送故,劳弊极矣。今令州郡召辟,则其弊亦尔,奈何?”答曰:“ 国家职员,皆禀朝命,摄官承乏,苟济一时,不日不月,必乎停省,人虽流而责不及,绩虽着 而官不成,便身而行,不苟何待?若职无移夺,命自州邦,所摄之官,便为已任,上酬知己, 下利班荣,争谒智力,人谁不尽?今常调之人,远授一职,已数千里赴集,又数千里之官,挈 携妻孥,复往劳苦,必一周而在路,料闲岁而停官,成名非知己之恩,后任可计考而得,此之 不苟,而谁为苟!”
七、或曰:“今四方诸侯,或有未朝觐者。若天下士人既无常调,久不得禄,人 皆怨嗟,必相率去我,入于他境,则如之何?”答曰:“善哉问乎!夫辟举法行,则搜罗毕尽 ,自中人以上,皆有位矣。此禄之不及者,皆下劣无任之人,复何足惜!当今天下凋弊之本, 实为士人太多。何者?凡士人之家,皆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使下奉其上不足故也。大率一家 有养百口者,有养十口者,多少通计,一家不减二十人,万家约有二十万口。今有才者既为我 用,愚劣者尽归他人,有万家归之,内则二十万人随之,食其黍粟,衣其缣帛,享其禄廪,役 其人庶。我收其贤,彼得其愚;我减浮食之口二十万,彼加浮食之人二十万:则我弊益减,而 彼人益困。自古兴邦制敌之术,莫出于是。唯惧去我之不速也,夫何患焉!”
吏部尚书、侍郎。 右请掌议文官五品以上、除拜六品以下,攒奏兼察举选用之 不公者。诸京司长官及观察使、刺史举用僚佐,有才职不称,背公任私 者,得察举弹奏。非选用滥失,不得举。凡有所察,郎中刺举,员外郎判成,侍郎、 尚书署之,而后行。诸官长若犯他过,使司自当弹奏,即非吏部所察。 故云非选用滥失,不得举。余所掌准旧。若官长选用滥失有闻,而吏部不举,请委御 史台弹之。御史台不举,即左右丞弹之。按六典,御史有纠不当者,即 左右丞得弹奏。
兵部尚书、侍郎。 右请掌议武官五品以上、除拜六品以下,攒奏兼察举选用之 不公者。诸军卫长官及节度、都团练使举用将校,才职不称,背公任私 者,得察举弹奏。非选用滥失,不得举。凡有所察举及台省纠弹,如吏部之法。余所 掌准旧。
礼部每年贡举人。 右并请停废。有别须经艺之士,请于国子监六学中铨择。 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
兵部举选。 右请停废。昔隋置折冲府,分镇天下,所以 散兵。及武太后,升平置武举,恐人之忘战。则武官、武选,本末可征。今内外邦畿,皆有师 旅;偏裨将校,所在至多。诚宜设法减除,岂复张门诱入。况若此辈,又非骁雄,徒称武官, 不足守御,虽习弓矢,不堪战斗,而坐享禄俸,规逃王徭。今请悉停,以绝奸利。
京官六品以下。应合选司注拟者。 右请各委本司 长官自选用,初补称摄,然后申吏部、兵部,吏部、兵部奏成,乃下敕牒,并符告于本司,是 为正官。考从奏成日计。凡摄官,俸禄各给半。
州府佐官。别驾、少尹、五府司马、赤令,不在此例。 右自长史以下,至县丞、县尉,诸州长史、司马,或虽是五品 以上官,亦同六品官法。请各委州府长官自选用,不限土、客。其申报正、摄之制, 与京官六品以下同。其边远羁縻等州,请兼委本道观察使,共铨择补授。
上州省事、市令,中州参军、博士,下州判司,录事参军 不在此例。中下县丞以下及关、津、镇戍官等。 右请本任刺史补授讫,申吏部、兵部 ,吏部、兵部给牒,然后成官,并不用闻奏。其员数不得逾旧制。虽吏部未报,并全给禄俸。 若承省牒,在任与正同,去任后不得称其官。若州司以劳效未着而不申者,请不限年月并听之 。
州县。 右请准旧令,州为三等,上、中、下。县 为五等,赤、畿、上、中、下。其余紧、望、雄、辅之名请废 。夫等级繁多,则仕进淹滞,使其周历,即务速迁,官非久安,政亦苟 且。请减众级,以惩侥心,则官达可期,群才无壅。
六品以下官资历。 右并请以五周为满,唐虞迁官,必以 九载。魏晋以后,皆经六周。国家因隋为四,近又减削为三。考今三、四则太少,六、九则太 多,请限五周,庶为折中。其迁转资历,请约修旧制。修旧制, 谓迁转资次也。但以一官亦满,即任召用,并无选数。若才行理绩有尤异者,请听超迁 。每长官代换,其旧僚属若有负犯及不称职者,请任便替;若无负犯,皆待考满,未满者不得 替。
诸道使管内之人及州县官属,有政理尤异,识略宏通,行业精修,艺能超绝及怀 才未达,隐德丘园,或堪充内官,不称州县者;并申送吏部。将 校偏裨有兵谋武艺,或堪充宿卫,或可为统帅者。右请不限少多,各令长官具述才行谋略,举 送朝廷,皆申上。吏部、兵部各设官署以处之,审量才能,铨第高下,每官职有阙及别须任使 ,则随才擢用。如汉光禄勋领三署郎。称举者,举主加阶进爵 ;得贤俊者,迁其官。若自用僚属,虽得贤不赏。
一、所举官吏在任日,有行迹乖谬,不如举状及犯罪至徒以上者,请兼坐举主, 其所犯人,自依常法本条处分。一人夺禄一年,诸使无禄者,准三品官以料钱折纳,依时估计。二人夺赐,无赐者贬其色,降紫从绯,降绯从绿,降绿从碧。三人夺阶及爵, 有爵无阶、有阶无爵者,加夺赐及勋。四人解见任职事官, 已上任者,并追解之。五人贬官,节度 、观察使降为刺史,刺史降为上佐,皆以边州。六人除名。虽六 人以上,罪止除名。有犯赃罪至流以上者,倍论之。倍,谓一 人从二人之法,二人从四人之法,三人从六人之法。罪止三人。若举用后,续知过谬, 具状申述及自按劾者,请勿论。此谓所知不审,举用失误者。
一、所举官有因奸纳赂而举者,有亲故非才而举者,有容受嘱讬而举者,有明知 不善而故举者。有犯一科,请皆以罔上论,不在官赎限。嘱讬举者,两俱为首,规求者为从。
评曰:
夫人生有欲,无君乃乱。君不独理,故建庶官。昔在唐、虞,皆访于众,则舜举 八元、八凯,四岳之举夔龙、稷、契,此盖用人之大略也。降及三代,择于乡庠,然后授任, 其制渐备。秦汉之道,虽不师古,闾塾所推,犹本乎行。而郡国佐吏,并自奖擢,备尝试效, 乃登王朝;内官有僚属者,亦得征求俊彦。暨于东汉,初置选职,推择之制,尚习前规,左雄 议以限年,其时不敢谬举,所以二汉号为多士。魏晋设九品,置中正,盖论阀阅,罕考行能, 选曹之任,益为崇重。州郡之刺史、太守,内官之卿、尹、大夫,咸吏部所署,而辟召及乡里 之举,旧式不替。永嘉之后,天下幅裂,三百余祀,方遂混同,中闲各承正号,凡有九姓,大 抵不变魏晋之法,皆乱多理少,谅无足可称。夫文质相矫,有如循环,教化所由,兴衰是系。 自魏三主俱好属文,晋、宋、齐、梁风流弥扇,体非典雅,词尚绮丽,浇讹之弊,极于有隋。 且三代以来,宪章可举,唯称汉室;继汉之盛,莫若我唐。惜乎当创业之初,承文弊之极,可 谓遇其时矣,群公不议救弊以质,而乃因习尚文,风教未淳,虑由于此。
缅征往昔,论选举者,无代无之,或云“官繁人困,要省吏员”,或云“等级太 多,患在速进”,或云“守宰之职,所择殊轻”,或云“以言取人,不如求行”:是皆能知其 失,而莫究所失之由。何者?按秦法,唯农与战始得入官。汉有孝悌、力田、贤良、方正之科 ,乃时令征辟;而常岁郡国率二十万口贡止一人,约计当时推荐,天下才过百数,则考精择审 ,必获器能。自兹厥后,转益烦广。我开元、天宝之中,一岁贡举,凡有数千;而门资、武功 、艺术、胥吏,众名杂目,百户千途,入为仕者,又不可胜纪,比于汉代,且增数十百倍。安 得不重设吏职,多置等级,递立选限以抑之乎?常情进趋,共慕荣达,升高自下,由迩陟遐, 固宜骤历方至,何暇淹留着绩。秦氏列郡四十,两汉郡国百余,太守入作公卿,郎官出宰县邑 ,便宜从事,阙略其文,无所可否,责以成效,寄委斯重,酬奖亦崇。今之剖符三百五十,郡 县差降,复为八九,邑之俊乂,不得有之;事之利病,不得专之。八使十连,举动咨禀,地卑 礼薄,势下任轻,诚曰徒劳难阶,超擢容易而授,理固然也。
始后魏崔亮为吏部尚书,无问贤愚,以停解日月为断,时沉滞者皆称其能,魏之 失才,实从亮始。洎隋文帝,素非学术,盗有天下,不欲权分,罢州郡之辟,废乡里之举,内 外一命,悉归吏曹;才厕班列,皆由执政。则执政参吏部之职,吏部总州郡之权,罔征体国推 诚、代天理物之本意,是故铨综失叙,受任多滥。岂有万里封域,九流丛凑,抡才授职,仰成 吏曹,以俄顷之周旋,定才行之优劣,求无其失,不亦谬欤!尔后有司尊贤之道,先于文华; 辨论之方,择于书判。靡然趋尚,其流猥杂。所以阅经号为“倒拔”,征词同乎射覆,置“循 资”之格,立选数之制,压例示其定限,平配绝其逾涯,或糊名考覈,或十铨分掌。苟济其末 ,不澄其源,则吏部专总,是作程之弊者;文词取士,是审才之末者;书判,又文词之末也。
凡为国之本,资乎人甿;人之利害,系乎官政。欲求其理,在久其任;欲久其任
,在少等级;欲少等级,在精选择;欲精选择,在减名目。俾士寡而农工商众,始可以省吏员
,始可以安黎庶矣。诚宜斟酌理乱,详览古今,推仗至公,矫正前失,或许辟召,或令荐延,
举有否臧,论其诛赏,课绩以考之,升黜以励之,拯斯刓弊,其效甚速,实为大政,可不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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