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礼典

 

通典卷第八十五

 礼四十五 沿革四十五  凶礼七

  丧制之三

   既小敛敛 发服变 小敛奠 代哭附 棺椁 制 大敛 国君视大夫士丧之大敛 大敛奠 殡 设熬附  将葬筮宅 卜日附  启殡朝庙

    既小敛敛发服变周 大唐

  周制,士丧将 小敛,斩缞者以苴绖大鬲,下本在左,要绖小焉,散带垂,长三尺。齐缞牡麻绖,右本在上, 亦散带垂。皆馔于东方。苴麻者其貌苴以为绖,服重者尚粗恶也。馔于 东坫之南,苴绖为上。鬲音厄。妇人亦如之,馔于房中。既小敛,主人敛发,袒;众主 人絻于东房。始死,将斩缞者笄纚,将齐缞者素冠。今至小敛变,又将 初丧服。敛发者,去笄纚而紒。众主人絻者,齐缞将袒,以絻代冠。冠,服之尤尊,不加肉袒 。絻之制,未闻,旧说以为絻博一寸,着之自额而却交于项中,并其末覆紒,而前缀连之, 如 冠弁象。妇人髽于室。始死, 妇人将斩缞者,去笄而纚。将齐缞者,骨笄而纚。今言髽者,亦去笄纚而紒也。齐缞以上至笄 犹髽。髽之异于敛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檀弓曰:南宫绦之妻之 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曰‘尔无从从尔’,太高也。‘尔无扈扈尔’,太广也。其用麻布,亦如 着幓头然。幓音茧。卒敛,主人袒,说髦,敛发以麻;妇人髽,带麻于房中。士既殡而说髦,此云小敛,盖诸侯之礼也。士既殡,与诸侯小敛,于死者俱三 日也。妇人髽,带麻于房中,则西房也。天子诸侯有左右房。既彻帷,男女奉尸夷于堂 ,降拜。主人即位,袭带绖,踊。即位,阼阶之下位也。有袭绖乃踊, 尊卑相变也。斩缞敛发以麻,为母敛发以麻,絻而以布,母服 轻,至絻可以布代麻也。为母又哭而絻也。齐缞恶笄以终丧。笄所以卷发,带所以持身。妇人质于丧,所以自卷持者,有除无变也。 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絻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絻,为妇人则髽。别男女也。

  大唐之制,男子敛发,布巾帕头,女子敛发而髽。余如开元礼。

    小敛奠代哭附○周 大唐

  周制,诸侯大 夫士丧,将小敛,陈衣讫,陈馔于东堂下。诸侯少牢,上大夫特牲,下大夫、士特豚,皆有脯 醢醴酒。□尊用功布。实于簟,在馔东。功布,锻濯灰理之布。 设盆盥于馔东,有巾。为奠设盥也。丧事略,故无洗也。 床笫夷衾馔于西坫或云拈南。笫,箦也。夷衾,质杀之 裁犹冒也。西 方盥如东方。为举者设盥也。如东方者,亦用盆、布巾,馔于西堂下。 陈一鼎及素俎于寝门外,当东塾。素俎,丧事尚质。将 小敛,辟奠不出室,未忍神远之也。辟袭奠以辟敛。既敛则不出室,设 序西南也,事毕而去之。无踊节。其哀未可节也。既敛 ,举者盥,右执朼,左执俎,入,阼阶前西面错。举者,盥出门举鼎者 。右人以右手执朼,左人以左手执俎,因其便也。乃朼载,载两髀于两端,两肩亚,两 胉亚,脊肺在于中,皆覆,进柢,执而俟。乃朼,以朼次出牲体,右人 也。载,受而载于俎,左人也。亚,次也。凡七体。皆覆,为尘也。柢,本也。进本者,未异 于生也。骨有本末也。夏祝及执事盥,执醴先,酒脯醢俎从,升自阼阶。丈夫踊。甸人 彻鼎巾,待于阼阶下。执事,诸执奠事者也。巾,功布也。执者不升, 己不设也。奠于尸东,执醴酒北面西上。执醴酒者先升,尊也。 立而俟后错,要成也。祝受巾,巾之,由足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 。巾之,为尘也。东,反其位也。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 适寝门之外也。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与主人拾其劫反踊。始死,吊者朝服裼裘如吉时也。小敛 则改袭而加武与带绖矣。武,吉冠之卷也。加武者,明不改冠亦不絻也。宾出,彻帷 。君与大夫之礼也。士卒敛即彻帷也。

  大丧,挈壶氏悬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代亦 更也。礼,未大敛代哭。以水守壶者,为沃漏。以火守壶者,夜则视刻数。分以日夜者,异昼 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闲,有长短焉。诸侯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 ,雍人出鼎,司马悬之,乃官代哭。代,更也。未殡,哭不绝声,为其 疲 倦,既小敛,可以为漏刻分时而更哭也。木,给爨灶。角,以 为□水斗。壶,漏水之器也。冬漏以火爨鼎,沸而后沃之,此挈壶氏所掌。□音九于反。 大夫,官代哭,不悬壶,下君也。士,代哭不以官。 自以亲疏哭也。孝子始有亲丧,悲哀憔悴,礼防其以死伤生,使之更哭 ,不绝声而已。人君以官尊卑,士贱以亲疏为之。三日之后,哭无时。宵为燎,堂上 下皆有烛。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诸妇南面。由 外来,谓奔丧者也。无奔丧者,妇人犹东面耳。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 出寝门见人,不哭。妇人所有事,自堂及房。男子所有事,自堂及门。 非其事处而哭,犹野哭也。出门见人,谓迎宾也。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 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缞抱之,人为之拜。

  大唐元陵仪注:“尚食奉馔入,列于殿东。太常博士引司徒省馔,省讫,奉馔升设于 大行东。斋郎取爵于篚,受酒爵,跪奠,兴。嗣皇帝以下哭踊如初。诸行事者应退者降退,奉 礼郎称止,谒者引诸王还内省。礼使奏嗣皇帝哭止,近侍扶引退便次。内外侍临者,代哭不绝 声。百官退位如常式。”其百官以下仪,具开元礼。

    棺椁制虞 夏 殷 周 大唐

  有虞氏瓦 棺。始不用薪也。有虞氏尚陶。

  夏后氏堲周。火熟曰堲,烧土冶以周于棺也。或谓之土周 。

  殷人棺椁。椁,大也,以木为之,言椁大于棺也。殷人尚梓 。

  周制,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国君 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 。大棺,棺之在表者也。四者皆周,此以内说而出。然则大棺及属用梓 ,椑用杝也。以是差之,上公革棺不被,三重也;诸侯无革棺,再重也;大夫无椑,一重也; 士无属,不重;庶人之棺四寸。夫子之宰于中都,制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上大夫,谓列国之 卿也。属音烛。椑音步历反。杝棺之杝,音移。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鐕;大夫里棺用 玄绿,用牛骨鐕;士不绿。鐕,所以椓着里也。鐕音子南反。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用漆者,涂合牝牡之中也。衽,小要也。天子柏椁,以端,长六尺,诸 侯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椁,周棺者也。尊者用大材,卑者用小 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六等,其椁长自六尺而下,其方自五寸而上,未闻其差 所定也。抗木之厚,盖与椁方齐。天子五重,上公四重,诸侯三重,大夫再重,士一重。 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虞人,掌山泽之官也 。百祀,畿内百县之祀也。

  大唐制,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户牖栏槛,棺内又 不得有金宝珠玉。

    大敛周 大唐

  周制,诸侯、大夫、士丧 将大敛,厥明,国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敛于阼,以簟席,布绞,缩者三,横者五, 布紟二衾。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二衾者, 或覆或荐之也。如朝服者,谓布精粗如朝服十五升。子一人弁绖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 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 ,商祝铺绞紟衾衣。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 。子弁绖者,未成服也。弁如爵弁而素。大夫之丧,子亦如之。 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亲戚之衣受之, 不以即陈。无襚者,不陈,不以敛。敛用蒲席。士陈衣于房, 南领西上,綪,绞紟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紟不在算,不必尽用。 紟,单被也。衾二者,始死敛衾,今又复制也。小敛衣数自天子达,大 敛则异。棺入,主人不哭。升棺用轴,盖在下。轴,輁轴也。 輁状如床,轴其轮,挽而行也。輁音拱。帷堂。妇人尸西,东面。主人及亲者升自西阶 ,出于足,西面袒。袒,大敛变也。不言髽絻敛发,小敛以来自若也。 士盥位如初。亦既盥并立于西阶下。布席如初。亦下莞上簟,铺于阼阶上,于楹闲为少南。商祝布绞紟衾衣,美者在 外,君襚不倒。至此乃用君襚,主人先自尽也。士举迁尸于服上 ,复位。主人踊无算。卒敛,彻帷,主人冯如初,主妇亦如之。主人奉尸敛于棺,踊如初,乃 盖。棺在肂中敛尸焉,所谓殡也。檀弓曰:“殡于客位。”主人降拜 。

  大唐元陵仪注:“其日大敛前三刻,侍中版奏‘请中严’,内外皆哭。御府先设大敛 床于大行皇帝西,南首,枕席帏帐如初。所司先陈大敛之衣百二十称,及绞紟衾,并六玉于殿 两楹之东席上,南领西上。衣必朝祭及五时正服。前二刻,开宫殿诸门,诸卫各勒所部,陈设 如常仪。设皇帝位于殿东闲,西向。前一刻,引诸王以下就位:皇弟于皇帝位东稍北,西向南 上;皇子于皇弟之东,亦南上;皇叔在皇帝位北稍西,南向西上;皇叔祖次皇叔之东;皇从父 兄弟在皇子北稍东,南上;诸公主、长公主、大长公主以下,并于西闲北牖下,西上。通事舍 人引百僚并入,依班序立。侍中版奏‘外办’,内高品扶皇帝就位,立定。典仪曰‘再拜’, 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哭踊再拜,在位者皆哭踊再拜,十五举声。礼仪使奏请止哭,内外皆止 哭。内高品扶皇帝就次,诸王公主以下百僚各就次。中官内官掌事者皆盥讫,升敛,如小敛次 加衣毕,乃以组连珪、璋、璧、琮、琥、璜六玉而加焉。所司以梓宫龙輴绋等入陈于殿西阶下 。至时司空引梓宫升自西阶,置于大行皇帝西,南首。加七星版于梓宫内,其合施于版下者, 并先置之,乃加席褥于版上。以黄帛裹施仰甍,画日月星辰龙龟之属,施于盖。陈衣及六玉敛 讫,中官掌事者奉大行皇帝即梓宫内。所由先以白素版书应入梓宫内,一物以上称名进入梓宫 ,然后加盖。事毕,覆以夷衾。”百官仪制具开元礼。

    国君视大夫士丧之大敛

  周制,王吊, 丧祝则与巫前。巫祝前王。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 ,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 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 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先 入门右者,入门而右也。巫止者,君行必与巫俱,巫主辟凶邪也。释菜,礼门神也。必礼门神 者,礼,君非问疾吊丧,不入诸臣之家也。主人房外南面,大夫之子尊,得升视敛也。

  士丧,将大敛,君若有赐焉则视敛。既布衣,君至矣,赐,恩 惠也。君视大敛,皮弁服袭裘。主人成服之后往,则锡缞也。主人出迎于门外,见马首 不哭,还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不哭,厌于君不敢伸其私恩也。 巫止于庙门外,祝代之,小臣二人执戈先,二人后,巫,掌招弭 以除疾病。周礼,小臣掌正君之法仪者也。春官:男巫,王吊则与祝前。檀弓曰:君临臣丧, 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所以异生。皆天子之礼。诸侯临臣之丧,则使祝代巫,执茢居前,下 天子也。小臣,君行则先后,君升则夹阼阶北面。凡宫有鬼神曰庙。君释菜,入门,主 人避。君升自阼阶,西向祝负墉南面,主人中庭。祝南面,房户东,向 君也。墙谓之墉。主人中庭,进益北。君哭;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出。出者,不敢必君之卒敛事也。君命反行事,主人复位。大敛事也。君升主人,主人西楹东,北面。命主 人使之升。升公卿大夫,继主人,东上。乃敛。公,大国之孤 四命也。卒,公卿大夫逆降,复位。主人降,出。逆降者,后升 者先降也。位如朝夕哭吊位。君反主人,主人中庭。君坐抚,当心。主人拜稽颡,成 踊,出。抚,按也。凡冯尸,兴必踊也。君反之,复初位。众主 人避于东壁,南面。以君将降也。南面,则当坫之东。君降, 西向,命主人冯尸。主人升自西阶,由足西面冯尸,不当君所,踊。主妇东面冯亦如之。 君必降者,欲孝子尽其情也。奉尸敛于棺,乃盖。主人降,出 。君反之。入门左,视涂,肂在西阶上,入门左,由便趋疾,不敢久留 君也。肂音以二反,埋棺之坎也。君升即位,众主人复位。卒涂,主人出,君命之反 奠,入门右,亦复中庭位也。乃奠,升自西阶,以君在阼。卒奠,主人出,哭者止。以君将出 ,不敢讙嚣。君出门,庙中哭,主人不哭,贰车毕乘,主人哭拜送。贰车,副车也。其数各视其命之等。君出,使异姓之士乘之在后。君吊盖乘象 辂。袭,入即位。众主人袭,拜大夫之后至者,成踊。后至, 布衣而后来也。宾出,拜送。自宾出以下,如君不在之仪 。

    大敛奠周 大唐

  周制,大丧,豆人供其 荐羞。士丧,将大敛,陈奠事,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馔于其上:两瓦甒,其实醴酒 ,酒在南;篚在东,南顺,实用觯四,木柶二,素杓二。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 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棜,今之舆也。毼,白也。縢,缘也 。诗曰“竹閟绲縢”。布巾,笾巾也。笾豆具而有巾,盛之也。棜音于据反。毼音苦八反。 奠席在馔北,敛席在其东。大敛奠而有席,弥神之也。小敛奠 无巾,中大敛奠有巾,已是神之,又有席,是弥神也。陈三鼎于门外,北上。豚合升, 鱼鱄鲋九,腊左胖,髀不升。其他皆如初。合升,合左右胖升于鼎也。 其他皆如初,谓豚体及朼俎之陈,如小敛时。烛俟于馔东。祝、彻盥于门外,入,升自 阼阶,丈夫踊。祝彻,祝与有司当彻小敛奠也。小敛设盥于馔东,有巾 。大敛设盥于门外,弥有威仪。祝彻巾,授执事者以待。授执巾 者于尸东,使先待于阼阶下也,为大敛奠又将巾之。祝还彻醴。彻馔降自西阶,妇人踊 。设于序西南,当西荣,如设于堂。为求神于庭,孝子不忍使其亲须臾 无所凭依。堂谓尸东。凡奠设序西南者,毕事而去之。既殡,乃奠,烛升自阼阶,祝执 巾,席从,设于奥,东面。执烛者先升堂照室也。自是不复奠于尸。祝 执巾与执席者从入,为安神位也。凡室中西南隅谓之奥。执烛南面,巾委于席右。祝反 降,及执事执馔。东方之馔。士盥,举鼎入,西面北上,如初 。载鱼,左首,进鬐,三列。腊进柢。如初,如小敛举鼎、执朼俎、扃 鼏、朼载之仪。鱼左首,设而首在南。鬐,脊也。左首进鬐,亦未异于生也。凡未异于生者, 不致死也。祝执醴如初,酒豆笾俎从,升自阼阶,丈夫踊,甸人彻鼎。如初,祝先升。奠由楹内入于室。既错者出立于户西,西上。巾奠。执 烛者灭烛,出,降自阼阶。巾奠而室事已。祝阖户,降自西阶 ,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为神凭依之也。宾出,妇人 踊,主人拜送于门外。入,及兄弟北面哭殡。兄弟出,主人拜送于门外。小功以下,至此可以归。异门大功亦存焉。异门,别居。众主人出门, 哭止,皆西面于东方,阖门,主人揖就次。次谓斩缞倚庐,齐缞垩室, 大功有帷帐,小功缌麻有床笫可也。既殡,主人说髦。儿生三月 ,翦发为鬌,男角女羁,不则男左女右,长大犹为饰存之,谓之髦,所以顺父母,幼小之心也 。至此尸柩不见,丧无饰,可去鬌,音丁果反。

  说曰:凡丧,大敛于阼,即迁尸于棺而殡。殡讫,乃于室中设大敛奠。天子诸侯之丧 ,斩缞者奠;大夫,齐缞者奠;士,朋友奠。主人不亲奠,以孝子悲哀思慕,不暇执事也。牲 牢如小敛之奠,布席而未有几。人君礼尊则有几。按周成王乙丑崩,癸酉,牖闲南向,西序东 向,东序西向,皆仍几,即殡前已有几之文也。而诸侯虽无文,当与天子同。大夫士葬前,下 室无几,降于人君也。司几筵云:‘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其椁席用萑黼纯,诸侯则纷纯 。每敦一几。丧事,谓凡奠也。萑如苇而细者也。敦,覆也。棺在殡 则椁敦,既窆则加见,皆谓覆之。周礼虽合葬,及同时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也。祭于庙同 几,精气合。萑音丸。敦,徒报反。凡凶事仍几。”仍,因也。 凶事谓凡奠,几朝夕相因,丧礼略也。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哀素,哀痛无饰也。凡物无饰曰素。唯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 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哀则以素,敬则以饰,礼由人心而 已。

  大唐元陵仪注:“皇帝至位哭,内外皆就位哭。太祝酌酒进授,皇帝执爵进奠于馔前 ,少退。礼仪使奏请止哭,内外皆止哭。太祝跪读文曰:‘维某年月日,子哀子嗣皇帝臣某, 敢昭告于考大行皇帝,日月遄速,奄及大敛,攀号擗踊,五内屠裂。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 ,明粢芗合,芗萁嘉蔬,嘉荐醴齐,尚飨。’其后祝文,大约准此。 读讫,皇帝再拜哭踊,在位者皆再拜哭踊,十五举声,礼仪使奏止哭,左右高品扶皇帝 还次,诸王公主以下各还次,百僚序出。”其百官仪制,具开元礼。

    殡设熬附○夏 商 周 大唐

  夏后氏殡 于东阶之上。

  殷人殡于两楹之闲。

  周制,殡于西阶之上。天子柏椁以端,方尺,长六尺,题凑四注,题凑,谓头相凑聚也。合上如屋,尽涂之。君殡用輴,櫕至于上,毕 涂屋。大夫殡以帱,櫕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櫕犹菆也。屋,殡上如屋覆者也。帱,覆也。暨,及也。诸侯輴不画龙,櫕 不题凑象椁,其他如之。大夫之殡,废輴,置棺西墙下,就墙櫕其三面,涂之。不及棺者,言 櫕中狭小,才取容棺。然则天子诸侯差宽大矣。士不櫕,掘地下棺,见棺盖合缝小要耳。帷之 ,鬼神尚幽闇。士达于天子皆然。太祝设熬。熬者,煎谷也。 棺既盖,设于其旁,所以惑蚍蜉,使不至棺也。君四种八筐,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 筐,加鱼腊焉。大夫三种,加以粱。君四种,加以稻。四筐则手足皆一 ,其余设于左右也。士熬黍稷,各二筐,有鱼腊。乃涂。以木覆 棺上而涂之,为火备也。卒涂,幕人张帟,王三重,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 张帟,柩上承尘也。祝取铭置于肂,主人复位踊,袭。烛俟于馔 东,馔,东方之馔。有烛者,堂虽明,室犹暗。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 。乃奠。

  大唐元陵仪注:“既大敛,内所由执龙輴右左綍,引梓宫就西闲。将监引所由并柏墼 等升自西阶。所由设熬黍稷,盛以八筐,加鱼腊等,于龙輴侧南北各一筐,东西各三筐。设讫 ,于西面垒之。先以绣黼覆梓宫,又张帟三重,更以柏木,方尺,长六尺,题凑为四阿屋,以 白泥四面涂之。櫕事讫,所司设灵幄于櫕宫东,东向,施几案服御如常仪。侍臣捧缞裳冠绖杖 ,盛以箱,就次进,皇帝服讫,诸王公主以下及百僚亦各服其服。光禄卿率斋郎捧馔入,礼仪 使引升,陈设讫,礼仪使就位,奉引皇帝至位哭,内外皆就位哭。”其百官以下仪,如开元礼 。

    将葬筮宅卜日附○周 大唐

  周制,大丧 ,小宗伯卜葬兆。

  士丧将葬,筮宅,冢人营之。宅,葬居也。冢人,有司掌墓地 兆域者。营,度也。既夕篇记云:“冢人物 土。”郑玄注曰:“ 物,相也,相地可葬乃营之。”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为葬将北首故也。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免绖者,求吉,不敢纯凶也。命筮者在主人之右。命尊者,宜从右出也。少仪篇曰“诏辞自右”也。筮者东面抽上韇,兼 执之,南面受命。韇,盛筮之器,兼与筴执之。命曰:“哀子 某为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阶,无有后艰?”某甫,且字也,若言 山甫、孔甫矣。宅,居也。度,谋也。兹,此也。阶,始也。言为其父筮葬居,今谋此为幽冥 居兆域之始,得无后将有艰难乎?艰难,谓有非常若崩坏也。右还,北面,指中封而 筮。中封,中央壤也。卒筮,告于命筮者与主人,占之曰从。 从犹吉也。主人绖,哭,不踊。若不从,筮择如初仪。更择地而筮之。归,殡前北面哭,不踊。易位而 哭,明非常也。既备器用,明器之属。卜日:既朝哭, 皆复外位。卜人先奠龟于西塾上。族长莅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门西,东面南上。占者三人在其 南。族长,有司掌族人亲疏者。莅,临也。吉服,服玄端。占者三人, 掌玉兆、瓦兆、原兆。在塾西者,南面东上也。杜子春云:“玉兆,帝颛顼之兆。瓦兆,帝尧 之兆。原兆,有周之兆也。”阖门东扇,主妇立于其内。席于闑西阈外。为卜者席。宗人告事具,主人北面免绖,左拥之。莅卜即位于门东,西 面。莅卜,族长也。更西面,当代主人命卜也。卜人抱龟燋, 宗人受命,受莅卜命。命曰:“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 考降,无有近悔?”考,登也。降,下也。言卜此日葬,魂神上下,得 无近于咎悔乎?许诺,卜人坐,作龟,兴。作,灼也。兴,起以 出兆也。宗人受龟,告于莅卜与主人,占曰某日从。告于主妇,主妇哭。使人告于众 宾。众宾,僚友不来者也。宗人告事毕,主人绖,入哭如筮宅。 宾出,拜送。若不从,卜择如初仪。

  大夫卜宅与葬日,有司麻衣布缞,布带,因丧屦,缁布冠,不蕤。占者皮弁。有司,卜人也。麻衣,白布深衣,而着缞焉,及布带、缁布冠,此服非纯吉, 亦非纯凶也。皮弁,则纯吉之尤也。占者尊于有司,卜求吉,其服弥吉。如筮,则史 练冠长衣以筮。占者朝服。筮者,筮宅,谓下大夫若士也。筮史,筮人 也。长衣,深衣之缘以素者也。长衣练冠,纯凶服也。朝服,纯吉服也。大夫士日朝服以朝 。

  大唐元陵仪注:“既定陵地,择地,使就其所卜筮之。将卜,使者吉服。掌事者先设 使以下次于陵地东南。使者至陵地,待于次。太常卿□卜,服祭服。祝及卜师、筮师,凡行事 者皆吉服。掌事者布筮席于玄宫位南,北向西上。赞者引□卜者及太祝立于筮席西南,东向南 上。卜师立于太祝南,东面北上。赞者引使者诣卜筮席南十五步许,当玄宫位北向立;赞者立 于使者之左,少南。俱北向立定。赞者少进,东面称事具,退复位。□卜者进立于使者东北, 西面。卜师抱龟,筮师开韇出策,兼执之,执韇以击策,进立于□卜者前,东面南上。□卜者 命曰:‘维某年月朔日,子哀子嗣皇帝某,谨遣某官某乙,奉为考大行皇帝度兹陵兆,无有后 艰?’卜师筮师俱曰诺,遂述命,右旋就席北坐。命龟曰‘假尔泰龟有常’,命筮曰‘假尔泰 筮有常’,遂卜筮,讫,兴,各以龟筮东面占曰从,还本位。赞者进使者之左,东面称礼毕。 赞者遂引使者退立于东南隅,西面。若不从,又择地卜筮如初仪。”其百官以下仪制,具开元 礼。

    启殡朝庙殷 周 大唐

  殷朝而殡于祖。

  周朝而遂葬。朝谓丧朝庙也。丧祝及朝御柩。乃奠。 朝谓将葬,朝于祖考之庙而后行,则丧祝为柩御。士丧,既夕 哭,既,已也,谓出门哭止复外位时。请启期,告于宾。 将葬,当迁柩于祖。有司于此乃请启肂之期于主人以告宾,宾宜知其时 。夙兴,设盥于祢庙门外,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皆三 鼎。如殡,如大敛既殡之奠。夷床馔于阶闲。夷之言尸也。朝 正柩用此床也。记云:“夷床輁轴馔于西阶东。”注云:“明阶闲者,位近西也。夷床馔于祖 庙,輁轴馔于殡宫。其二庙者于祢,亦馔輁轴。”如小敛奠。乃启。祖尊祢卑。士事祖祢。上士异庙,下士共庙。二烛俟于殡门外。 早闇,以为明也。丈夫髽,散带垂,即位如初。为将启变也。此互文以相见耳。髽,妇人之变。妇人不哭。将有事,止讙嚣也。启之昕,外内不哭也。商祝免袒,执功布入,升 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声三,启三,命哭。功布,灰理之布。执之以接 神,为有所拂柩也。声三,三有声,存神也。启三,三言启,告神也。旧说以为:声,噫歆兴 。烛入。照彻与启肂者。夏祝取铭置于重,启肂迁之。踊无算。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拂,去尘也。幠,覆之,为其形露也。迁于祖用轴。迁,徙也。徙于祖,朝祖庙也。盖象平生时,出必辞尊者。轴,輁轴也,状如 转辚,刻两头为轵,輁状如 长床,穿桯前后,着金而关轴焉。 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谓之輴。天子画之以龙。桯音戈征反。重先,奠从,烛从,柩从 ,主人从。行之序也。主人从者,丈夫由右,妇人由左,以服之亲疏为 先后,各从其昭穆,男宾在前,女宾在后。记曰:“朝于祢,重止于门外之西,东面。” 升自西阶。柩也。犹用子道,不由阼阶。奠俟于西阶下 ,东面北上。俟正柩也。正柩于两楹之闲,用夷床。两楹闲象向户牖,是时柩北首。主人从升,柩东西面。众主人东即位 。东方之位。妇人从升,东面。置重如初。如殡宫时也。记注云:“重不入者,主于朝祖而行,若过之矣。门西东面,待 之便也。”席升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阶。席 设于柩之西,直柩之西,当西阶。从奠设如初,东面也;不统于柩,神不西面也。不设柩东, 东非神位也。巾之者,为障当风尘也。烛先入者升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 ,北面,在下。照正柩也。先,先柩也。后,后柩也。适祖时,烛亦然 ,互记于此也。主人降即位,彻乃奠,升降自西阶,主人踊如初。如其降拜宾至,于要节而踊也。不荐车者,不从此行。祝及执事举奠 ,巾席从降,柩从,序从如初,适祖。此谓朝祢明日,举奠适祖之序也 。祝执醴先,酒脯醢菹从之,巾席为后。既正柩,席升设奠如初,祝受巾,巾之。凡丧自卒至 殡,自启至葬,主人之礼其变同,则此日数亦同矣。序从,主人以下。丧之朝也,顺 死者之孝心,哀离其室,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也。

  大唐元陵仪注:“启前十日,皇帝不坐以过山陵。前启一日,门下省奏:‘某日某时 ,启太极殿櫕宫。’启日之晨,奉礼郎设御位于太极殿之东闲,当帷门,西向。诸王位在后, 以南为上。典仪设酅公、介公、皇亲、诸亲、文武九品以上及前资常参官、都督、刺史版位于 太极殿中庭。又设蕃客,酋长位于承天门外之西,僧道位于承天门外之东,并以北为上。左右 金吾与诸军计会,量抽队仗,随便设禁。其日质明,皇帝服初缞绖杖,入就位,晨哭。诸王具 缞绖去杖,入就位哭。酅公、介公、皇亲、诸亲等及文武九品以上,各服初丧服,去杖,入就 位哭。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县主等亦缞服,入就内位哭。中官皆布巾丧服,侍卫晨哭 ,并再拜,退位。通事舍人引蕃客、酋长及僧道分位于承天门外之位。启前二刻,内所由设奠 席及香烛于帷门之外。奉礼郎设罍洗于东阶下西南,北向,罍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设 太尉版位于东南,西向。设司空位于太尉位之南,少退;礼生一人执拂梓宫之巾,陪其后。设 礼仪使位于太尉之北,少退;礼官等陪后。设监察使位于礼仪使之下。光禄卿具太牢之馔,俟 于东阶下。又于馔上设樽坫位于奠席东南,北向,加酌□。礼仪使立于樽坫东,御史立于樽坫 西,太祝、奉礼郎立于樽坫南为位。礼官在礼仪使后。启前一刻,侍中版奏外办,礼官赞执事 官入就阶下位,礼仪使等横行,以西为上,再拜讫,升就位。礼官省馔讫,赞光禄卿引馔升自 东阶,列帷门外席上。近侍引皇帝具缞绖入就位,哭踊。礼仪使前进,跪奏请再拜,皇帝再拜 。诸王妃主等并各就位,晨哭。礼生引太尉,通事舍人分引群官,各入就位。礼官赞太尉再拜 ,又一人赞群官再拜哭,十五举声,礼官各赞止哭。礼生引太尉诣罍洗,盥手洗爵,升自东 阶,诣樽坫所,太祝举□,酌醴齐以授太尉。礼仪使跪奏请皇帝止哭,奉皇帝之杖前进。中官 承传止哭,殿内皆止哭。太尉以醴齐于皇帝之左,跪进醴齐。皇帝受醴齐,跪奠于馔前,俛伏 ,兴,少退立。太祝持版进,北面跪读祝文讫,奠版,俛伏,兴,退复位。皇帝再拜哭踊。殿 内及庭中文武九品以上、皇帝诸亲等皆哭,十五举声,止。礼仪使跪奏献毕,请皇帝退复位。 礼官引太尉及礼仪使降,复阶下位。所由彻馔,执事官序降讫,皇帝退就次。礼生引司空执巾 升自东阶,于櫕宫南,北向立,司空跪启曰‘谨以吉辰启櫕涂’。告讫,太尉哭,群官皆哭。 通事舍人分引群官序出。掌事者升彻櫕涂。彻讫,司空以巾拂拭梓宫,覆以夷衾绡幕,内所由 周回设帷及施常食之奠如常仪。讫,礼仪使升就旧位,礼官陪后。皇帝缞绖就哭位。通事舍人 分引群官入就位。皇帝哭稽颡,礼仪使请再拜,皇帝哭尽哀。礼仪使跪奏请止哭,降出。群官 再拜哭,十五举声。讫,又序出太极门外,北向重行立班,奉慰如常仪,退。”其百官仪制, 具开元礼。
 
 
 

通典卷第八十六

 礼四十六 沿革四十六  凶礼八

  丧制之四

   荐车马明 器及饰棺 祖奠 赗赙 遣奠 器行序 挽歌 葬仪 合葬 附

    荐车马明器及饰棺周 后汉 晋 北齐 隋 大 唐

  周制,大丧,及祖,丧祝饰棺,乃载,遂御之。祖,为行始也,亦奠也。饰棺,设柳池纽之属。其次序,载而后饰,既饰,当 旋车向外,丧祝御之。御之者,执翿居前,却行为节度也。诸侯、大夫、士丧,柩既朝 ,乃荐车,直东荣,北辀。荐,进也。进车者,象生时将行陈驾,今时 谓之魂车。辀,辕也。车当东荣,东陈西上于中庭。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载 旃,载皮弁服。缨辔、贝勒悬于衡。士乘栈车。鹿浅,鹿夏毛也。幦, 覆笭也。玉藻曰:“士齐车,鹿幦豹犆。”干,楯也。笮,矢箙也。●,缰也。旃,旌旗之属 ,通帛曰旃,孤卿所建。皮弁服者,视 朔之服也。贝勒,贝饰 勒也。有干无兵,有箙无弓矢,明不用也。幦音觅。●音息列反。道车载朝服。道车,朝夕及燕出入之车。朝服,日视朝之服,玄衣素裳也。稿车载 蓑笠。稿,散也。散车,以田以鄙之车也。蓑笠,备雨服也。凡道车稿 车之缨辔及勒,亦悬于衡。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驾车之马,每车二匹。缨,马鞅也。就,成也。诸侯之臣,饰缨以三色而三成 。此三色者,盖绦丝也。饰之如罽然。天子之臣如其命数。王之革路,绦缨。圉人,养马者。 在左右曰夹。既奠乃荐马,为其践污庙中。凡入门者,三分庭一在南。御者执策立于马 后,哭成踊,右还出。主人于是乃哭踊也。荐车之礼,成于荐马。 宾出,主人送于门外。有司请祖期。主人入袒,乃载,踊无算,卒束,袭。袒,为载变也。乃举柩却下而载之。束,束棺于柩车。“宾出,遂匠纳车于阶 闲”,谓此车也。降奠,当前束。下迁柩之奠也。当前束,犹 当尸腢。亦在柩车西,束有前后。腢,五回反。商祝饰柩一池,纽前□后缁,齐三采, 无贝。饰柩,为设墙柳也。巾奠乃墙谓此也。墙有布帷,柳有布荒。池 者,象宫室之承霤,以竹为之,如小车笭,衣以青布。一池悬于柳前。士不揄绞。纽所以结连 帷荒,前赤后黑,因以为饰。左右面各有前后。齐,居柳之中央,若今小车盖上蕤矣。以三采 缯为之,上朱,中白,下苍,着以絮。元士以上有贝。缝人缝棺饰,孝子既启见棺,犹见亲之身也。既载饰而行,遂以葬,若存时居于帷幙而加文 绣矣。衣翣柳之材。必先缠衣其木,乃以张饰也。柳之言聚也 ,诸饰之所聚。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加帷 荒,纁纽六,齐五采,五贝,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珪,鱼跃拂池;君纁戴六,纁披 六。大夫画帷,二池,不振容,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纁纽二,玄纽二,齐三采, 三贝,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绥,鱼跃拂池;大夫戴,前纁后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 池,揄绞,纁纽二,缁纽二,齐三采,一贝,画翣二,皆戴绥;士戴,前纁后缁,二披用纁。 饰棺者,以华道路及圹中,不欲众恶其亲也。荒,蒙也。在旁曰帷,在 上曰荒,皆所以衣柳也。士布帷布荒者,白布也。君大夫加文章焉。黼荒,缘边为黼文;画荒 ,绿边为云气;火黻为列于其中耳。大夫以上,有褚以衬覆棺,乃加帷荒于其上。纽,所以结 连帷荒者也。池,以竹为之,如小车笭,衣以青布。柳象宫室。悬池于荒之爪端,若承霤然。 檀弓曰“池视重霤”,如堂之有承霤也。承霤以木为之,用行水,亦宫之饰也。君大夫以铜为 鱼,悬于池下。揄,揄狄也,青质五色,画之于绞缯而垂之,以为振容,象水草之动摇,行则 又鱼上拂池。杂记曰“大夫不揄绞,属于池下”,是不振容也。士则去鱼。齐,象车盖蕤, 缝合杂彩为之,形如瓜分然,缀贝络其上及旁。戴之言值也,所以连系棺束与柳材,使相值, 因而结前后披也。汉礼,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衣以白布。画者,画 云气,其余各如其象,柄长五尺,车行使人持之而从,既窆,树于圹中。檀弓曰“周人墙置翣 ”是也。绥当为緌,读如冠蕤之蕤,盖五采羽注于翣首也。设披,披,络柳棺上,贯结于戴,人居旁牵之,以备倾亏也。属引。属,着也。引,所以引柩车。在轴輴曰绋。古者人引柩,春秋传曰:“坐引者 而哭之三。”陈明器于乘车之西。陈明器乘车之西,则重北也 。折,横覆之。折犹庋也。方凿连木为之,盖如床,而缩者三, 横者五,无箦,窆事毕,加之圹上,以承抗席。横陈之者,为苞筲以下綪于其北便也。覆之, 见善面也。折音之设反。庋音居毁反。綪音侧耕反。下同。抗木横三缩二。抗,御也,所以御止土者。其横与缩,各足掩圹。加抗席三。席所以御尘也。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茵所以藉棺也。翦,浅也。幅,缘之。亦者,亦抗木也。及其用之,木三在上 ,茵二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今文翦作浅。疏,粗也,谓功粗布。器, 西南上,綪。器,目言之也。陈明器以西行,南端为上。綪,屈也,不 容则屈而反之。茵;茵在抗木上,陈器次之。苞二; 所以裹奠羊豕之肉。筲三,黍、稷、麦;筲,畚种类,其容盖与簋同。瓮三,醯、醢、屑,□用疏布。瓮,瓦器也。屑,姜桂之屑也。内则曰“屑桂与姜”。□,覆也。甒 二,醴、酒,□用功布。甒亦瓦器。皆木桁久之。桁,所以庋苞筲瓮甒也。久当为灸,灸谓以盖按塞其口。每器异桁。 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盘、匜,匜实于盘中,南流。此皆常用之器。杅,盛汤浆。盘匜,盥器也。流,匜口也。无祭器, 士礼略。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有燕乐器可也。与宾燕饮用乐之器。役器:甲、胄、干、笮。此皆师役之器也。甲,铠。胄,兜鍪也。干,楯。笮,矢箙。燕器:杖 ,笠,翣。燕居安体之器也。笠,竹●盖也。翣,扇。彻奠巾 席,俟于西方,主人要节而踊。巾席俟于西方,祖奠将用焉。要节者, 来象升,丈夫踊;去象降,妇人踊。既殡,旬而布材与明器。木工宜干腊,且豫成。材,椁材也。

  说曰: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人无知也;所谓 致死之。仲宪,孔子弟子原宪也。殷人用祭器,示人有知也;所谓致生之。周人兼用之,示人疑也。”言使人 疑于无知与有知。曾子曰:“
其不然乎!其不然乎!非其 说之非也。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言仲宪之言三者皆非。此或用鬼器,或用人器。孔子曰:“之死而致 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之,往也。 死之生之,谓无知与有知。为,行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成犹善也。竹不可善用,谓边无縢也。味当为沬。沬,□也。□音诲。 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无宫商之调。有钟磬而 无簨□,不悬之也。横曰簨,植曰□。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言神明,死者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故其器如此。孔子谓:“ 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神与人异道,则不相伤。 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殆,几也。杀 人以卫死者曰殉。用其器者,渐几于用人。涂车刍灵,自古有之,刍灵,束茅为人马也。谓之灵者,神道之类。明器之道也。”言与明器同。陈器之道,多陈而省纳之,可也;省陈而尽纳之,可也。 多陈之,谓宾客之赙器也,以多为荣。省陈之,谓主人之明器也,以节 为礼。

  后汉制,诸侯王、列侯,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空中勘合而漆之,如漆坎侯,即箜篌。载饰以盖,龙首鱼尾,华布墙 ,纁上周,交络前后,云气画帷裳。中二千石以上有辎,左龙右武。公侯以上,加倚鹿伏熊。 千石以下,辎布盖墙,龙首鱼尾而已。黄绶以下至于处士,皆以簟席为墙盖。其正妃、夫人、 妻皆如之。

  晋贺循云:“饰棺衣以布,玄上纁下。画帷荒云气,不为龙。笭帷易布以绀缯。池以 象承霤,以竹为笼,如今车笭,帷以青绢代布。纽,玄纁二。其明器:凭几一,酒壶二, 受六升,□以功布。漆屏风一,三谷三器,粳、黍、稷,灼而干。瓦唾壶一,脯一箧,以 三牲之肉为一,代苞俎,所遣奠 之俎为藏物也。屦一, 瓦樽一,屐一,瓦杯盘杓杖一,瓦烛盘一,箸百副,瓦奁一,瓦灶一,瓦香炉一,釜二,枕一 ,瓦甑一,手巾赠币玄三纁二,博充幅,长尺,瓦炉一,瓦盥盘一。”

  北齐制,三品以上丧者,借白鼓一面,丧毕进输。三品以上及五等,通用方相, 方相之制,见大丧篇。四品以下,达庶人,以魌头。魌头与方相小异。魌音欺。

  隋文帝初定礼:□车,三品以上,油幰,朱丝络网,施□,两箱画龙,幰竿诸末垂六 旒苏。七品以上,油幰,施□,两箱画云气,垂四旒苏。八品以下,达于庶人,鳖甲车,无幰 □旒苏画饰。

  大唐元陵仪注:“前二日,所司设文武群官次于太极门外,东西廊下。又设帐殿庭, 帐内设吉幄,幄内设神座,南向。又设龙輴素幄于殿庭吉幄之右。前一日,午正后一刻,除殿 上苇障及殿下凶庭并板城。少府所由移旐附于重北。未正后一刻,典仪设群官夜哭版位,如晨 夕哭仪。又设挽歌席位于嘉德门内,设挽郎、挽士席位于嘉德门外,并左右序设,北向相对。 设鼓吹、严警位于承天门外。画漏未尽三刻,有司设庭燎终夜。通事舍人分引群官就版位立定 ,礼官赞哭,哭毕,退就次。挽歌作,尽二点止。严警次发,尽五点止。二更,群官哭及挽歌 鼓吹、严警如上仪,其三更、四更、五更并准此。其一日前二刻,奉礼郎设御座,所由设奠席 ,奉礼设罍洗及礼仪使、太尉版位于东阶下,光禄卿具太牢馔,并如启奠之仪。前一刻,侍中 进外办,礼官省馔,光禄卿引馔,礼生引太尉、礼仪使等横陈,再拜讫,升殿。通事舍人分引 群官入就位,亦如启奠之仪。礼仪使跪,奉请皇帝止哭奉奠。皇帝去杖前进,中官承传止哭, 殿内止哭。太尉以醴齐于皇帝之左跪进,皇帝受醴齐,跪奠于馔前,俛伏,兴,少退立。太祝 持祝版进,北面跪读祝文讫,奠版,俛伏,兴,退复位。皇帝再拜哭踊,殿内及庭中文武官九 品以上皇帝诸亲等,皆哭十五举声,止。礼仪使跪奏:‘献毕,请皇帝退复位。’礼官引太尉 降复阶下位。所由彻馔,执事官序降。内所由彻殿上帷帐,唯南北施素帷于旧帐座,所以为障 蔽,前设常食。少府监进輴车于西阶下。礼仪使跪奏‘皇帝奉宁龙輴’,奏讫降出。近侍扶皇 帝就龙輴前,哭踊尽哀,乃复位。执事者以纛旐及重先导,礼官一人朝服,赞尚辇奉御,帅腰 舆伞扇至神座前,侍奉如常仪。内侍捧几置舆上,伞扇侍奉至殿庭帐殿下神座前,跪置座上 。内谒者帅中官设香案于座前,伞扇侍奉如仪。礼官一人引符宝郎一人,主宝二人,以赤黄褥 案进取谥宝。又礼生二人,亦以赤黄褥案进取谥册。礼官授之,并随礼官先诣册车,安置其旧 宝册,准次取置于车。侍中当龙輴南,跪奏‘请龙輴降殿’。太常卿帅执翣者升,以翣障梓宫 。中官高品等侍奉其侧。司徒帅挽士升,奉引龙輴降殿。礼仪使引近臣及宗子三等以上亲,进 捧梓宫。少府、将作、所由并挽士奉梓宫登于龙车上,遂诣帐殿,下素幄。皇帝哭从,诸王等 陪从,公主,内官等周以行帷,皆哭踊而从。群官立哭于庭中位,以俟祖奠。其百官之制:将 监甄官令,掌凡丧葬,供明器之属。别敕葬者供,余并私备。 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七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当野祖明地轴□马,□,马带也。凡赠马授□,曰□马也。□,徒懒反。偶人,其高各一尺 。其余音声队与僮仆之属,威仪服玩,各视生之品秩。”

  太极元年六月,右司郎中唐绍上疏曰:“孔子曰‘明器者,备物而不可用也’,谓刍 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传曰:‘俑,偶人也。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以此而葬,殆将于 殉,故曰不仁也。王公百官,竞为厚葬,偶人像马,雕饰如生,徒以眩曜路人,本不因心致礼 。更相扇慕,破产倾资,风俗流行,下兼士庶。若无禁制,奢侈日增。望请王公以下,送葬明 器,皆依令式,并陈于墓所,不得于衢路舁行。”

  开元二十九年正月敕:“古之送终,所尚乎俭。其明器墓田等,令于旧数内减。三品 以上明器,先是九十事,减至七十事,七十事减至四十事,四十事减至二十事。庶人先无文, 限十五事。皆以素瓦为之,不得用木及金银铜锡。其衣,不得用罗绣画。其下帐,不得有珍禽 奇兽,鱼龙化生。其园宅,不得广作院宇,多列侍从。其□车,不得用金铜花结彩为龙凤及旒 苏、画云气。其别敕优厚官供者,准本品数,十分加三分,不得别为华饰。”余具开元礼。

    祖奠周 晋 大唐

  周制,士之丧,柩既 朝庙,送宾,有司请祖期,亦因在外位请之,当以告宾。每一事毕,辄 出。将行而饮酒曰祖。祖,始也。曰“日侧”。侧,昳也,谓将 过中之时。将载,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卒束,前而降奠席于柩西,将于柩西,当前束设。巾奠乃墙。墙,饰棺。 主人入袒,迺载,踊无算,卒束,袭。袒,为载变也。迺举柩 ,却下而载之,束棺于柩车。“宾出,遂匠纳车阶闲”,谓此车。降奠当前束。 下迁柩之奠也。当前束,犹当尸腢,亦在柩车西。束有前后。商 祝饰柩,设披,属引,陈明器。商祝御柩,亦执功布居前,为还柩车 为节也。乃祖,还柩向外,为行始。踊,袭,少南当前 束。主人也。柩还则当前束南。妇人降,即位于阶闲。为柩将去有时也。位东上。祖还车,不还器。祖有行渐,车亦宜向外。器之陈,自已南上。祝取铭置于茵。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二人还重左还。重与车马还相反,由便也。布席乃奠如初,主人要节而踊。车已祖,可以为之奠也,是之谓祖奠。蜀谯周曰:“迁祖之奠,升自西阶如初 。及日载于车,下奠设于西方,乃陈遣物于庭。讫,彻奠以巾席,俟于西方,乃祖。车既祖, 旋向外,离于载处,为行始也,布席乃奠如初。”

  晋贺循云:“载柩于輴,未明而行迁于祖庙者,乃将告辞于先君也。登自西阶,正柩 于两楹间,北首,纳□车于阶下,载之以适墓。启奠从设于西方。质明,灭烛,更设迁奠如启 奠。”

  大唐元陵仪注:“祖前一刻,奉礼郎设御位于龙輴幄之东南,西向。所由设奠席于龙 輴幄前,奉礼郎设樽坫于帐幄东南。又设太尉位于樽坫东南,西向,礼仪使在其下,监察御史 次之。又设罍洗篚于太尉位西南,北向。光禄卿帅斋郎捧馔俟于横街之次,北面西上。礼官进 省馔讫,礼生赞光禄卿捧俎进跪奠于席上,诸斋郎捧馔随列于席上。礼生引礼仪使及太尉就位 ,礼官赞哭。又一人赞群官哭。又各赞止哭。礼仪使导皇帝立于龙輴之东南,西向。礼生引太 尉诣罍洗,盥手洗爵,执诣樽坫所;太祝举□酌醴齐以授太尉。礼仪使跪奏‘请皇帝止哭奉奠 ’。皇帝去杖,前进。中官承传止哭,诸王、妃、主等皆止哭。太尉以醴齐于皇帝之左跪进, 皇帝受醴齐,跪奠于馔前,俛伏,兴,少退立。太祝持祝版进,北面跪读文讫,奠版,俛伏, 兴,退复位。皇帝哭踊再拜,诸王、妃、主及群官在位者,皆哭再拜。皇帝哭十五举音讫,礼 仪使跪奏‘请复位’,俛伏,兴。皇帝退复龙輴后位。礼官各赞群官止哭,通事舍人分引出, 就承天门外位以俟。光禄卿帅斋郎彻馔以出。礼官一人朝服,赞尚辇奉御,帅所由以腰舆伞扇 诣神座前,各以序立。内谒者、中官舁香案出,内侍捧几置舆上,内所由举伞扇侍奉以出,中 官帅其属舁衣箱以从,遂诣玉辂。礼官于辂后立,赞登车。内所由进,兴,当辂后,伞扇分蔽 左右。内谒者帅香案进于辂前,内侍奉几登辂。其腰舆亦进居辂前。中官以衣箱授尚衣奉御, 置玉辂及副车。内侍并乘马从辂。于是侍中进龙輴南,跪,奏称‘请龙輴进发’,俛伏,兴, 退。司徒帅挽士奉引次出。执事者以太常先建之于车,纛次之。公主内官以下应合乘车者,并 先升车以俟扈从。”其百官以下仪制,具开元礼。

    赗赙周 大唐

  周制,诸侯大夫士之丧, 赗赙之礼者,所以知死者赗,知生者赙。各主于所知也。赗者,所以助 主人之送葬者也。赙者,补也,助货财曰赙。公羊传曰:“车马曰赗,财货曰赙。” 公赗玄纁束,马两。公,国君也。士制两马。傧者出请 入告,主人释杖,迎于庙门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尊君命也。众主人自若居西面。马入设。设于 庭,在重南。宾奉币,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宾,使者 也。币,玄纁也。辂,辕缚,所以属引也。由马西则亦当前辂之西,于是北面致命,得向柩与 奠也。柩车在阶闲少前,三分庭之北。辂有前后。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奠币于栈 左服,出。栈谓柩车。凡士车制无漆饰。左服,象授人授其右也。服, 车箱。宰由主人之北举币以东。柩东,主人位。以东,藏之也 。士受马以出。此士谓胥徒之长,有勇力者,受马。聘礼曰:“ 皮马相间可也。”主人送于外门外,拜,袭,入复位,杖。

  宾赗者将命。宾,卿大夫士。傧者出请入告,出告须。 马入设,宾奉币,傧者先入,宾从,致命如初。如公使。主人 拜于位,不踊。柩车东位。既启之后,与在室同。宾奠币如初, 举币受马如初。傧者出请,若奠,宾致命,可以奠。入告,出以 宾入,将命如初。士受羊如受马。

  上介赗,执珪将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入告,反命曰:“
孤某须矣。”陈乘 黄大辂于中庭,北辀,执珪将命,客使自下由辂西。主人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 东。辀,辕也。自,率也。下谓马也,马在辂之下者。凡将命 ,向殡将命。子拜稽颡。西面坐委之。宰举璧与珪,宰夫举襚,升自西阶,西面坐取之,降自 西阶。宰夫,宰之佐。上客临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 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綍。”上客,吊者也。临,视也。言欲入视丧所不 足而给助之、谦也,实为哭耳。临音力禁反。相者反命曰:“孤某须矣。”临者入门右 ,介者皆从之,立于其左,东上。入门而右,不自同于宾客。 宗人纳宾,升,受命于君,降,曰:“孤敢辞吾子之辱,请吾子复位。”客三辞不得命 ,遂立于门西,介立于其左,东上。孤降自阼阶,拜之,升哭,与客拾踊三。拜客,谢其厚意。客出,送于门外,拜稽颡。

  若赙,入告,主人出门左,西面。宾东面将命。主人出者,赙 主施于主人。主人拜,宾坐委之。宰由主人之北,东面举之反位。坐委之,明主人哀戚志不在受人物。反位,反主人之后位。

  赠者将命,赠,送。傧者出请,纳宾如初,如其入告,出告须。宾奠币如初。亦于栈左服 也。凡将礼,必请而后拜送。虽知事毕犹请,君子不必人意。 兄弟赗奠可也,兄弟,有服亲者。可也,且赗且奠,许其厚也 。赗奠,于死生两施。所知则赗而不奠。所知,通问相知,降于 兄弟。奠施于死者为多,故不奠。赗马入庙门,以其主于死者 。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以其主于生人也。兵车, 革辂也。虽为死者来,陈之于外,以是战伐田猎之服,非盛者也,故不入也。赙者既致 命,坐委之,傧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丧者非尸柩之事不亲也。举之 ,举以东。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方,版也。书赗奠赙 赠之人名与其物于版。每版若九行,若七行,若五行。书遣于策。策,简也。遣犹送也,谓所藏物茵以下。乃代哭如初,棺柩有时将去,不忍绝声。如初谓小敛时。宵为燎于门内之右。为哭者设,令为明也。

  大唐制,诸职事官薨卒,文武一品,赙物二百段,粟二百石;二品物一百五十段,粟 一百五十石;三品物百段,粟百石;正四品物七十段,粟七十石;从四品物六十段,粟六十石 ;正五品物五十段,粟五十石;从五品物四十段,粟四十石;正六品物三十段;从六品物二十 六段;正七品物二十二段;从七品物十八段;正八品物十六段;从八品物十四段;正九品物十 二段;从九品物十段。行者守从高。王及二王后若散官及以理去 官三品以上,全给;五品以上,给半。若身没王事,并依职事品给。其别敕赐者,不在折限。 诸赙物应两合给者,从多给。诸赙物及粟,皆出所在仓库。服终则不给。

    遣奠周 晋 宋 大唐

  周制,大丧,巾 车氏饰遣车,遂廞之,行之。廞,兴也,谓陈驾之。行之,使人举之以 如墓。丧祝御柩出宫,乃代。丧祝二人相与更也。遣车 视牢具。言车多少各以所包遣奠牲体之数也,然则遣车载所包遣奠而藏 之者与?遣奠,天子太牢包九□;诸侯亦太牢包,七□;大夫亦太牢包,五□;士少牢包,三 □。大夫以上,乃有遣车。疏布輤,四面有障,置于四隅。輤,其盖也。四面皆有障蔽以隐翳牢肉也。四隅,椁中之四隅也。凡包 牲取下体,国君七□,遣车七乘;大夫五□,遣车五乘。人臣赐车马者 ,乃得有遣车。遣车之差,大夫五,诸侯七,则天子九。诸侯不以命数,丧礼略也。□为所包 遣奠牲体之数也。象既飨而归宾俎也。取下体者,胫骨,象行也,又俎实之终始也。士包三□ ,前胫折取臂臑,后胫折取骼也。君之嫡长殇,车三乘;公之庶长殇,车一乘;大夫 之嫡长殇,车一乘。皆下成人也。自上而下,降杀以两。成人遣车五乘 ,长殇三乘,下殇一乘,尊卑以此差之。庶子言公,卑远之。传曰:“大功之殇,中从上。” 士丧,祖奠之明日,厥明,陈鼎五于门外如初。鼎五,羊、豕 、鱼、腊、鲜兽,各一鼎也。士礼特牲三鼎,盛葬奠,加一等,用少牢。鲜,新杀者。如初, 如大敛奠时也。东方之馔:四豆:脾析、蜱醢、葵菹、蠃醢。脾读为鸡脾●之脾。脾,析百叶。蜱,蚌也。蜱音步佳反。蠃音力禾反。 四笾:枣、糗、栗、脯。糗,以豆糗粉饵。醴酒。 此东方之馔与祖奠,同在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陈器 。明器也。夜敛藏。灭燎,执烛夹辂,北面。照彻与葬奠。宾入者拜之。明自启至 此,主人无出礼。彻者入,丈夫踊;设于西北,妇人踊。犹阼阶升时。亦既盥乃入,入由重东而主人踊,犹其升也。自重北西面而彻, 设于柩车西北,亦犹序西南。鼎入,举入陈之也。陈之盖于重东 北,西面北上如初。乃奠。奠者出,主人要节而踊。亦以往来 为节也。奠由重北而西,既奠由重南而东。彻者出,踊如初。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筭从 柩东当前束,西面,不命无哭,哭者相止也。丧大记云:“大夫命无哭 ,士哭者相止。”唯主人主妇哭。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无哭,主人主妇皆不哭。读遣, 卒,命哭,灭烛出。公史,君之典礼书者也。遣者,入圹之物。君使史 来读之,成其得礼之正以终也。烛夹辂也。礼记曰:“乃包奠而读书。”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 言既遣奠而又包之,是与食于人,已则裹其余以持去何异,君子宁为是 乎?言伤廉。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 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既飨,归宾俎,所以厚之。言父母,家之 主,今宾客之,是孝子哀亲之去也。

  晋贺循曰:“祖奠竟,厥明又大奠。大奠者,加于常一等,士以少牢,大夫太牢,盛 葬礼也,是谓遣奠。奠毕,包牲下体以为藏备,大夫苞五,士苞三,遂行如墓。初设遣奠,士 陈五鼎,用少牢,庶物备苞之以葬。今虽不能备礼,宜加于常奠,以盛送终也。其以葬日晨而 设之。”

  宋崔凯云:“朝于祖庙一宿,明日载柩将至墓。柩将还南向,少牢之奠于车西,名曰 用荐,遣奠尚飨。大夫以上太牢。其祝辞曰‘哀子某敢用洁牲刚鬣用荐’,此遣奠者也。”

  大唐元陵仪注:“前三日,所司设皇帝奉辞次于承天门外之左,西向。其日,金吾仗 卫如常仪。卤簿使先进玉辂于承天门外东偏稍南,舆辇、鼓吹、吉驾、卤簿并序列于玉辂前。 又进辒辌车当承天门中稍南,凶仪明器序列于辒辌车前。奠前一刻,奉礼郎布文武群官位于承 天门外,异位重行,如太极庭中仪。光禄卿具遣奠之馔以俟。执事官位并先俟于门外之东。龙 輴至承天门外,礼官赞止哭,内外皆止哭。侍中进龙輴前,跪奏称‘请升辒辌车’,俛伏,兴 。司徒帅舁梓宫官及所由奉梓宫升辒辌车。所司设奠席于辒辌车东南,奉礼郎设樽坫于席东南 ,设罍洗又于其南,设太尉版位又于东,西向。礼官进省馔讫,礼生赞光禄卿捧俎进,跪奠于 席上;诸斋郎捧俎随列于席上。礼生引太尉就位。礼官赞哭,在位者皆哭;又赞止哭,在位者 皆止哭。礼生引太尉诣罍洗,盥手洗爵,诣樽坫所,太祝举□酌醴齐。礼仪使就次,奏请皇帝 出就次。皇帝出次,立于奠东,西向。太祝以醴齐授太尉讫,礼仪使奏请皇帝去杖前进,中官 承传止哭,诸王、妃、主等皆止哭。太尉以醴齐于皇帝之左跪进,皇帝受醴齐,跪奠于馔前, 俛伏,兴,少退立。太祝持版进,西北向跪读祝文讫,奠版,俛伏,兴,退复位。皇帝哭踊, 礼仪使赞皇帝再拜。诸王、妃、主及在位群官等皆哭。礼仪使跪奏‘请皇帝少退’,近侍扶皇 帝少退于位。少府监设读哀册褥于奠东。礼官引册案进,举册官举册进至褥东,西面,以册东 向。礼官赞太尉及群官止哭,中官承传诸王、妃、主等皆止哭。礼官引中书令进,跪读册讫, 俛伏,兴,退复位。举册者以授秘书监,秘书监以授符宝郎。皇帝哭踊,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 。太尉、群官、诸王、妃、主皆哭再拜。少府彻褥,光禄彻馔讫,礼仪使跪奏称‘
辒辌车 将发’,皇帝前,哭尽哀。礼仪使称‘请再拜奉辞’,俛伏,兴;皇帝稽颡,哭踊,再拜。辒 辌车发。礼仪使又跪奏‘请皇帝还宫’,俛伏,兴。近侍扶引皇帝入次。太尉以下于次南横行 进名再拜奉辞讫,各就本职。如诸王有故不赴山陵者,俟皇帝奉辞入次后,诸王进至辒辌之左 ,以南为上,哭尽哀,再拜辞。妃、主、内官不去者,于辒辌车后,帷中哭,再拜辞。讫, 礼生赞侍中于辒辌车前跪请进发,讫,俛伏,兴。”百官以下仪制,如开元礼。

    器行序周 晋 大唐

  周制,大丧,大司 徒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郑司农云:“六引谓丧车索也。” 小司徒帅邦役,治其政教。丧役,正棺、引、窆、复土。 遂人帅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綍。及窆,陈役。致役于司徒,及墓上事及竁也。綍,举棺索。用綍旁六执之者,天子其千人欤 ?遂师帅其属以幄帟先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笼及蜃车之役。使以幄帟先者,太宰也,其余则司徒。幄帟先,所以为葬窆之闲先张神座也。 蜃车,柩路也。磨者,适历执綍者名也。遂人主陈之,而遂师以名行校之。士丧,既 遣奠,行器,目葬行明器,在道之次。茵苞器序从,如其陈之先后。车从,次器。商祝执功 布,以御柩执披。居柩车之前,若道有低仰倾亏,则以布为抑扬左右之 节,使引者执披者知之。士执披者八人。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 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五百人,一党之人也。诸侯之大夫,邑有三百户之制。綍引同耳。庙 中曰綍,在途曰引,互言之也。御柩者,居前导正之。大夫士皆二綍。吊,非从主人也 ,四十者执綍。言吊者必助主人之事。从犹随也。成人二十之上,至四 十以下,丁壮时也。曲礼云:“助葬必执绋。”主人袒,乃行,踊无筭。袒,为行变也。乃行,谓柩车行也。凡从柩者,先后左右如迁于祖之序。 出宫,踊,袭。哀次。至于邦门,公使宰夫赠玄纁束。 邦门,城门。赠,送。主人去杖不哭,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 ,柩车前辂之左右也。当时止柩车。主人哭拜稽颡,宾升实币于 盖,降,主人拜送,复位,杖,乃行。升柩车之前,实其币于棺盖之柳 中,若亲授之然。复位,反柩车后。

  晋贺循云:“丧车前后四引,引十人,合四十人。十人一伥,合四十四人。皆素服白 □伥手执练幡以部伍所主,禁讙呼嬉戏。四伥,一吏主之也。”

  大唐制,鸿胪寺司仪署令掌凡引、披、铎、翣、挽歌、纛帐之属。三品以上四引,四 披,六铎,六翣;六品以上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以上二铎,二翣。凡执引披者,皆 布帻,布深衣。其下帐,五品以上用素缯,六品以下用练,妇人用彩。至邦门,三品以上赠以 束帛,一品加乘马。既引,又遣使赠于郭门外,皆以束帛,一品加璧。余具开元礼。

    挽歌周 汉 晋 宋 大唐

  鲁哀公十一 年,吴子伐齐。将战,齐将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杜元凯曰:“虞殡, 送葬歌曲也。公孙夏示必死,故命其徒而歌之。”孔颖达曰:“虞殡者,谓启殡将虞之歌也。 今人谓之挽歌。”

  汉高帝时,齐王田横自杀,其故吏不敢哭泣,但随柩叙哀。而后代相承,以为挽歌, 盖因于古也。

  晋成帝咸康七年,杜后崩,有司闻奏,依旧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挽郎,诏又 停之。

  挚虞云:“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綍者挽歌。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 劳歌,声辞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不宜以歌为名。按挽歌,诗称 ‘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诏停选挽郎。

  大唐元陵之制“属三缪练绋于辒辌车为挽,凡六绋,各长三十丈,围七寸。执绋挽士 ,虎贲千人,皆白布葱褶,白布介帻。分为两番。挽郎二百人,皆服白布深衣,白布介帻,助 之挽两边,各一绋。挽歌二部,各六十四人,八人为列,执翣。品官左右各六人,皆服白布□ 衣,白布介帻。左右司马各八人,皆戴白布武弁,服白□布,□音属, 谓襦长。无领缘,并执铎。代哭百五十人,衣帻与挽歌同。至时,有司引列于辒辌车之 前后。其百官制,鸿胪寺司仪署令掌挽歌。三品以上六行三十人,六品以上四行十六人,皆白 练□衣,皆执铎帗。”

    葬仪合葬附○周 晋 大唐

  周制,冢人 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公, 君也。图,谓画其地形及丘垄所处而藏之。先王造茔者,昭居左,穆居右,夹处东西。 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 隅,驱方良。圹,穿地中也。方良,魍魉也,木石之怪。旅贲 氏缞葛,执戈盾夹王车,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巾车持盖从车持旌。从车,随柩路。持盖旌者,王平生车建旌,雨则有盖。今蜃车无盖,执而随之 ,象生时有也。所执者铭旌。丧祝掌劝防之事,劝犹倡帅前引者 。防谓执披备倾亏也。及辟,令启。郑众云:“辟谓除菆涂椁 。令启谓丧祝主命役人开之。”辟音毗亦反。菆音在官反。小祝设道齎之奠,分祷五祀 。齎犹送也。送道之奠,谓遣奠也。分其牲体,以祭五祀,告 王去此宫中不复反,故祭之。礼,王七祀,五者,司命、大厉,平生出 入不以告。及圹,丧祝脱载除饰。郑众云:“去棺饰;谓帷荒 池绞翣之属,令可举移安措。”司几筵设苇席,右素几。其椁席用萑,黼纯。椁席,藏中神座之席。掌蜃掌敛互物蜃物,以供闉圹之蜃。互物,蚌蛤之属。闉,塞也。将井椁,先塞下以蜃,御湿也。遂入藏 凶器。成葬,小宗伯诏相丧祭之礼,而祭墓为位。成葬,丘已封也。天 子之冢,盖不一日而毕。位,坛位也。先祖形体讬于此地,祀其神以安之,冢人为尸。 又冢人云:“凡诸侯及诸臣葬于王墓者,授之兆。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 各以其族。子孙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处其前后,而亦并昭穆。 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 凡有功者居前,居王墓之前,处昭穆之中央。以爵等为 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别尊卑也。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汉律曰:“ 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柩行至于圹,陈器于道东西,北上。 统于圹。茵先入。当藉柩也。元士则葬用 輁轴,加茵焉。属引。于是脱载除饰,属引于缄耳。君 葬用辁车,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用辁车,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国车,二綍无 碑,比出宫,御棺用功布。辁车,柩车也。尊卑之差。在棺曰綍,行道 曰引,至圹将窆,又曰綍,用綍而设碑,是以连言之。碑,桓楹也,将葬,树于圹四隅,以繂 绕之以下棺也。御棺,居前为节度也。士言比出宫用功布,则出宫而止,至圹无矣。 主人袒,众主人西面北上,妇人东面,皆不哭。夹羡道为位。 乃窆,主人哭踊无算。窆,下棺也。袭,赠用制币玄纁 束,拜,稽颡,踊如初。丈八尺曰制,二制合之,束,十制五合。 卒,袒,拜宾,主妇亦拜宾,即位,拾踊三,袭。主妇 拜 女宾也。即位,反位也。宾出,则拜送。相问之宾。藏器于旁,加见;器,用器、役器也 。见,棺饰,更谓之见者,加此则棺柩不复见矣。先言藏器乃云加见者,器在见内也。内之者 ,明君子之于事终不自逸也。见音古苋反。藏苞筲于旁;于旁者 ,在见外也。不言瓮甒,馔相次可知也。两两而居。丧大记曰:“棺椁之闲,君容柷,大夫容 壶,士容甒。”加折,却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天子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诸 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五重者,谓抗木与 茵也。葬者抗木在上,茵在下也。既夕云:“抗木横三缩二,加抗席三,加茵,用疏布,缁 翦,有幅,亦缩二横三。”实土三。主人拜乡人,谢其勤劳。 即位,踊袭如初。哀亲之在斯也。乃反哭。

  檀弓云:“合葬非古也,自周以来。”古谓殷以前。“ 季武子曰:‘周公盖祔。’”祔谓合葬也。合葬自周公以来。 “孔子曰:‘卫人之祔也,离之;祔谓合葬也。离之,有以闲其 椁中。鲁人之祔也,合之,善夫!’”善夫,善鲁祔葬当合。 “孔子合葬于防”。防,鲁地。

  说曰:记云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北 方,国北。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接神之道,不可纯凶也 。天子诸侯变服而葬,冠素弁,以葛为环绖。既虞卒哭,乃服受服也。杂记曰:“凡弁绖,其 缞侈袂。”有敬心焉。逾时哀衰而敬生也。敬则服有饰也。大夫 士三月而葬,未逾时。周人弁而葬,殷人冔而葬。周弁殷冔, 俱象祭冠而素,礼同。

  凡殉葬,非礼也。陈子车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定,而后陈子亢至,曰 :“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 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子 亢,子车弟,孔子弟子。下,地下也。度谏之不能止,以斯言拒之。已犹止也。于是弗 果用。果,决。

  陈干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吾二婢子夹 我。”婢子,妾也。既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 棺乎!”弗果杀。善尊己不陷父于不义。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 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还犹疾也。 谓不及其日月。

  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 ,椁周于棺,土周于椁;言皆所以为深邃,难人发见之也。国子高,成 子高也。成,谥也。反壤树之哉!”反,复也。怪不如太古也 ,而反封树之。意在于俭,非周礼。又曰:“吾闻之也,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 纵生无益于人,可以死害于人乎?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不食地,谓不垦耕。

  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 之愈也。”

  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无。”子游曰:“有无恶音 乌乎齐?”音剂。恶乎齐,问丰省之比。 夫子曰:“有 ,无过礼。苟亡矣,敛手足形,还葬,还之言便也。言已敛即葬之,不 待三月。悬棺而窆,不设碑繂,不备礼也。窆,下棺也。 人岂有非之者哉?”不责于人所不能。

  孔子之丧,有自燕来观者,舍于子夏氏。子夏曰:“圣人之葬人,与人之葬圣人也, 子何观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坊者矣,坊形 旁杀平上而长。见若覆夏屋者矣,覆谓茨瓦也。夏屋,今之门 庑也。其形旁广而卑。见若斧者矣。’斧形旁杀刃上而长。 从若斧者焉,孔子以为刃上难登,狭又易为功。马鬣封 之谓也。俗闲名。今一日而三斩板,而已封,板盖广二尺,长六尺。斩板谓断其缩也。三断止之旁杀,盖高四尺。诗曰:“ 缩板以载。”尚行夫子之志乎哉!”尚,庶几也。

  曾子问:“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堩 ,道也。变谓异礼也。堩音古邓反。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堩,日 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巷党,党名也。就道右者,行相左也。变,日蚀也。反复也。反葬,而 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迟数,则岂如行哉?’已,止也。数读作速。老聃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行,逮日而舍, 奠;大夫使,见日而行,逮日而舍。舍奠,每将舍,奠行主。 夫柩不早出,不暮宿。’”侵晨夜则近奸寇。

  春秋左氏传曰:鲁成公二年,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烧蛤为炭以瘗圹,多埋车马,用人从葬。重器备,重犹多也。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四阿,四注椁 也。翰,旁饰。桧,上 饰。皆王礼。君子谓华元、乐举 于是乎不臣。臣,治烦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争。今二子者,君生则纵其惑,谓文十八年,杀母弟须。死又益其侈,是弃君于恶也,何臣之为? 若言何用为臣。

  鲁昭公十二年,左传曰:“郑简公卒,将为葬除,及游氏之庙,游氏,子太叔族。将毁焉。子太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 用,毁庙具。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迺曰“不忍庙也。 诺,将毁矣”!’教毁庙者之辞。既如是,子产迺使避之。司 墓之室,有当道者,毁之则朝而塴,补邓反,下棺。弗毁则日中 而塴。子太叔请毁之,曰:‘无若诸侯之宾何?’不欲久留宾。 子产曰:‘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遂弗毁 ,日中而葬。君子谓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

  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涂迩故也。土 周,堲周也。周人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下殇于园中,以其去成人远,不就墓也。机,舆尸之床 也。以绳□其中央,又以绳从旁钩之。礼以机举尸,舆之以就园而敛葬焉,涂近故耳。 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今人敛下殇于宫中,而葬之于墓, 与成人同。墓涂乃远,其葬当舆其棺乎?载之也?问礼之变也。孔子曰:“吾闻诸老聃 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盖欲葬墓如长殇,从成人也。 长殇有送葬车者,则棺载之矣。史佚,武王时贤史也。贤犹有不知。召公谓之曰:‘何 以不棺敛于宫中?’欲其棺敛于宫中,如成人也。敛于宫中,则葬当载 之。棺音古患反,下棺衣同。史佚曰:‘吾敢乎哉!’畏知礼者 。召公言于周公,为史佚问。周公曰:‘岂,不可!’ 言是岂,于礼不可 也。不许之。 史佚行之。失指,以为许也,遂用召公之言。下殇用棺 衣棺,自史佚始也。”棺,谓敛于棺也。

  曾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并谓父母若亲同者 同月死也。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轻:礼也。自启及葬,不 奠,不奠,务于当葬者。行葬不哀次,不哀次,轻于在殡者。反葬奠,而后辞于宾,遂脩葬事。辞于宾,谓告将葬启期也。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

  晋贺循葬礼云:“至墓之位,男子西向,妇人东向。先施幔屋于埏道北,南向。柩车 既至,当坐而住。遂下衣几及奠祭。哭毕柩进,即圹中神位。既窆,乃下器圹中。荐棺以席, 缘以绀缯。植翣于墙,左右挟棺,如在道仪。”

  大唐元陵仪注:“山陵日,依时刻,吉凶二驾备列讫,尚辇帅腰舆伞扇入诣神座前, 内侍捧几,内谒者捧香炉,各置舆上。中官帅其属舁衣箱以出。神舆至玉辂后,内常侍捧几置 辂中,舆等退就列。中官以衣箱传授尚衣奉御,置于玉辂及副车中。神驾动,警跸如常,千牛 将军夹辂而趋。至侍臣上马所,礼生赞侍臣上马,侍臣上马讫,夹侍于前,礼生在供奉官内。 诸侍卫之官,各督其属,左右翊神驾动,卤簿官以黄麾麾之,鼓吹振作,警跸如常。当陵门, 以赤麾麾之,鼓吹不作。侍臣下马,步导于前,神驾至吉帷宫,回车南向。尚辇帅腰舆伞扇至 辂后,内常侍奉几置舆上,伞扇侍奉至帐殿下,内侍捧几置座上,内谒者捧香炉置座前,舆等 退就列。玉辂及卤簿侍卫之官,停列于帷宫门外。吉驾引,礼官赞侍中进辒辌车灵驾前,奏请 灵驾发引,俛伏,兴,退。司马执铎,挽郎执绋,挽歌振作;及挽以进,内外哭从,以赴山陵 。灵驾至陵门西凶帷帐殿下,回驾南向。公主及内官以下并降车,障以行帷,哭于凶帐殿之西 ,东向北上。群官皇亲哭者序立于帷门外,东西相向,北上。哭十五举音,止,各退就次。前 三刻,奉礼郎于隧道东南,量远近,设皇亲诸亲奉辞位。又于其南设应从文武官五品以下奉辞 位,又于其南设六品以下奉辞位。每等异位,重行,西面北上。设奉礼郎位于其北,礼生二人 立于其南,差退。内谒者于隧道西南稍北,帷内设公主、王妃及内官以下奉辞位,东向北上。 前一刻,所司设奠席于辒辌车前,设罍洗于东南,罍在洗西,篚在洗东。于是群官列位序立。 光禄卿帅其属以馔奠于席上。礼官引太尉诣罍洗,盥手洗爵,诣樽坫所,太祝酌醴齐讫,太尉 跪奠于馔前,俛伏,兴。太祝持版进太尉之左,跪读文讫,奠版,俛伏,兴。太尉再拜。在 位者皆再拜。发引,至南神门,将作监进龙輴于灵驾之后。礼官赞侍中进辒辌灵驾前,跪,奏 称‘请降灵驾,御龙輴’,俛伏,兴,退舁梓宫。所由迺奉迁梓宫至龙輴,舁梓宫官左右捧从 。司空以巾拭梓宫,并拂夷衾。少府属绋于龙輴。礼官赞侍中进龙輴前,跪奏称‘请引龙輴即 玄宫’,俛伏,兴,退。挽郎执绋,奉引龙輴,左回北首。礼官赞司徒前导,白幰弩、素信幡 、大旐及翣,皆依次而引,近伏近侍夹进如礼官导。通事舍人引太尉先导于龙輴之左。主节官 帅持节者脱节在太尉之前,差退。代哭者及挽歌皆序立于门外之西,重行东向,押官排比以俟 。皇亲、诸亲、群官等哭从。公主、王妃及内官等障以行帷。龙輴至羡道,停于帷下,南首以 俟。时妃主内官以下,于羡道西南帷内就位,东向哭。通事舍人分引群官、皇亲、诸亲各就奉 辞位,所由各赞哭,在位者皆哭。其吉卤簿侍奉官少前,序立于门外之东,西向北上,哭。皆 三十举音,止,再拜奉辞。至时,内官以下吉服,奉迁梓宫入自羡道,奉接安于御榻褥上,北 首,覆以御衾。龙輴退出。其押吉卤簿官,并服白布巾衫就哭;将掩玄宫,并依前服吉服。初 ,梓宫降自羡道,奉礼郎设太尉进宝册赠玉币位于羡道东南,西向;设礼仪使奉宝册玉币位于 太尉之南;又设秘书监位于其南。礼官导通事舍人引太尉以下俱吉公服各就位。又导持节者服 节衣引太尉之前;礼部侍郎奉宝绶案、谥册案、哀册案,每案四人对举,用九品以上清资官舁。立于太尉之西南;少府监奉赠玉,置于匣,帅其 属捧立于礼部侍郎之西;太府卿奉币玄三纁二,置于篚,帅其属捧立少府监之西,俱北面,各 立于宝册玉币之后。按玄衣纁裳,周制也。当时所服,故以为币。服, 近代及今,则皆不用。滞儒执古,仪注复存,且非古所上,不取触途皆尔。其吉制非允,岂可 悉行。斯未达礼从宜及随时之义也。具昏礼篇,不复重载。立定,礼官导通事舍人, 引礼部侍郎取宝绶于案,进授太尉。又礼生一人引秘书监取谥册、哀册,进授礼仪使。其册如重,则判官助举。又引少府监取玉于匣,并荐巾。又引太府卿取 币进授礼仪使,以币承巾玉。礼部侍郎以下并退。龙輴既出,礼仪官分赞太尉、礼仪使奉宝册 玉币,并降自羡道。至玄宫,太尉奉宝绶入,跪奠于宝帐内神座之西,俛伏,兴,退。礼仪使 以谥册跪奠于宝绶之西,又以哀册跪奠于谥册之西,又奉玉币跪奠于神座之东。并退出复位。 礼生引将作监、少府监入陈明器,白幰弩,素信幡、翣等,分树倚于墙,大旐置于户内。 其趺竿烧之。自余明器,各以次逐便陈之,使有行列。陈布讫, 并内官以下,并出羡道就位。所由赞内外哭、群官、皇亲、诸亲并吉仪侍奉官皆哭,三十举音 ,再拜,又再拜奉辞讫,引退以出。中官赞公主、王妃并退出,周以行帷,至门,乘车以扈从 。礼生导主节官,帅持节者,引太尉及司空、山陵使、将作监、御史一人监锁闭玄宫。司空复 土九锸。所司帅作工续以终事。其先除服者,并改服。凶仪卤 簿,解严退散。辒辌车、龙輴之属,于柏城内庚地焚之。其通人臣用者则不焚。”

  神龙元年十二月,将合葬则天皇后于干陵,给事中严善思上表曰:“臣谨按天元房录 葬法云:‘尊者先葬,卑者不合于后开入。’臣伏闻则天大圣皇后欲开干陵合葬,然以则天皇 后卑于天皇大帝,若欲开陵合葬,即是以卑动尊,事既违经,恐非安稳。臣又闻干陵玄宫,其 门以石闭塞,其石缝铸铁以固其中。今若开陵,其门必须镌凿。然以神明之道,体尚幽玄,今 乃动众加功,诚恐多所惊黩。又若别开门道,以入玄宫,即往者葬时神位先定,今更改作,为 害益深。伏以汉时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晋以降,始有合者。然以西汉积年,尚余四百;魏 晋以后,祚皆不长。伏望依汉朝之故事,改魏晋之颓纲。于干陵之旁,更择吉地,取生墓之法 ,别起一陵,既得从葬之仪,又成固本之业。伏以合葬者,缘人私情;不合葬者,前循故事。 若以神道有知,幽涂自得通会;若以死者无知,合之复有何益?伏望少回天眷,俯览臣言,行 古昔之明规,割私情之爱欲,使社稷长享,天下乂安。”疏奏,令百官详议。寻有敕令,准遗 诏合葬。

  开元二十一年二月,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后降韦濯,又降博陵崔铣,铣复先卒,及 是公主薨,其子驸马王繇请其父合葬,敕旨依。给事中夏侯铦駮之曰:“公主自昔降婚,梧桐 半死;逮乎再醮,琴瑟两亡。则生存之时,已与前夫义绝;殂谢之日,合从后夫礼葬。今若依 繇所请,却祔旧姻,恐魂而有知,王皎不纳于幽壤;死而可作,崔铣必诉于玄天。国有典章, 事难逾越。原繇此意,虽申罔极之情;本礼而行,或致不稽之诮。铦谬膺駮正,敢旷司存;请 旁移礼官,并求指定。”下太常寺请议。

  贞观十一年十月,诏曰:“诸侯列葬,周文创陈其礼;大臣陪陵,魏武重申其制。去 病佐汉,还奉茂陵之茔;夷吾相齐,终讬牛山之墓。斯盖往圣垂范,前贤遗则,在曩昔之宿心 ,笃始终之大义也。皇运之初,时逢交丧,谋臣武将等先朝特蒙顾遇者,自今以后,身薨之日 ,所司宜即以闻,并于献陵左侧,赐以墓地,并给东园秘器。”

  丧葬令:“凡五品以上薨卒及葬祭者,应须布深衣、帻、素幕、舆,皆官借之。其内 外命妇应得卤簿者,亦如之。其墓田之制,一品,茔,先方九十步,今减至七十步;坟先高丈 八尺,减至丈六尺。二品,先方八十步,今减至六十步;坟先高丈六尺,减至丈四尺。三品, 先方七十步,减至五十步;坟先高丈四尺,减至丈二尺。其四品,先方六十步,减至四十步; 坟先高丈二尺,减至丈一尺。五品,先方五十步,减至三十步;坟高一丈,减至九尺。六品以 下,先方二十步,减至十五步;坟高八尺,减至七尺。其庶人先无文,其地七步,坟高四尺。 其送葬祭盘,不许作假花果及楼阁,数不得过一牙盘。”其百官葬仪具开元礼。
 
 
 

通典卷第八十七

 礼四十七 沿革四十七  凶礼九

  丧制之五

   虞祭 既 虞饯尸及卒哭祭 祔祭 小祥变 大祥变 禫变 五服成服及变除 五服缞裳制度 斩缞丧既 葬缉缞议

    虞祭周 后汉 宋 大唐

  周制,士丧既 葬,实土三,主人拜乡人,即位踊袭,迺反哭。有司修虞事。特豕馈食,有司,当时主事者。馈犹归也。将踊袒,既踊即袭,乃反哭。侧烹于庙 门外之右,东面。侧烹,烹一胖也。烹于爨用镬。不于门东,未可以吉 也。是日也,以虞易奠,祔而以吉祭易丧祭。鬼神所在则曰庙,尊言也。设洗于西阶西 南,水在洗西,篚在东。反吉也,亦当西荣也。樽于室中北墉下 ,当户。素几苇席在西序下。有几,始鬼神之。陈三鼎于门外 之右。门西。主人及兄弟如葬服,宾执事者如吊服,皆即位于门 外之左,如朝夕临位。妇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亦如之。祝免澡葛绖带,布席于室中,东 面,右几,降出,及宗人即位于门西,东面南上。祝亦执事也。免者, 祭祀之礼,祝所亲也。澡,理也,理葛以为首绖及带,接神宜变也。宗人请拜宾。主 人即位于堂,众主人及兄弟、宾即位于西方,如反哭位。祝盥,升取苴,降洗之,升,入设于 几东席上,东缩。缩,纵。主人倚杖入,祝从,主人北旋,倚仗于西序迺入也。丧服小记曰:“虞杖不入室。”赞荐菹 醢。主妇不荐者,齐斩之服不执事也。曾子问曰:“士祭不足,则取于 兄弟大功以下者。”鼎入设西阶前。俎、豆、敦、铏入设。铏, 菜羹也。敦音对,黍稷器。祝酌醴,祝奠觯于铏南,复位,主人再拜稽首。复位,复主人之左。祝飨曰:“哀子某,哀明相,夙兴夜处不宁, 曰,辞也,祝辞也。丧祭称哀。相,助祭者。诗云:“
于穆清庙,肃雍明相。”不宁,悲思不安也。敢用洁牲刚 鬣,敢,昧冒之辞也。豕曰刚鬣。芗合,黍也。嘉荐,普淖,嘉荐,菹醢也。普淖,黍稷 也。明齐溲酒,明齐,新水也,言以新水溲酿此酒也。齐音剂 。溲音搜。哀荐祫事,始虞谓之祫事者,主欲其合于先祖也, 以与先祖合为安也。适尔皇祖某甫尔,汝也。汝死者也。告之 以适皇祖,所以安之。皇,君也。某甫,皇祖字也。飨。”命佐食祭。飨,告神飨此祭。祝取奠觯,祭亦如之,主人再拜。主道也。祝祝,卒,主人拜如初,哭,出复位。祝迎尸,尸入门,丈夫 踊,妇人踊。踊不同文者,有先后。尸入主人不降者,丧事主哀,不主 敬。妇人入于房。避执事也。尸卒食,主人洗废爵,酌 酒酳尸。祝酌授尸,尸以酢主人,主人拜受爵,尸答拜。主人献祝、献佐食。主妇洗足爵于 房中,酌,亚献尸,如主人仪。昏礼曰:“内洗在北堂,直室东隅。” 两笾枣栗设于会南。宾长洗繶爵,三献,燔从,如初仪。繶爵, 口足之闲有篆文,又弥饰。繶,缘也,音忆。妇人复位。复堂 上西面位。事已,尸将出,当哭踊。祝出户,西面告利成,主人哭,西面告,告主人也。利犹养也,成犹毕也,主人礼毕也。不言礼毕,于尸嫌之 也。皆哭。丈夫妇人于主人哭,斯哭矣。祝入,尸谡。 谡,起也。祝入而无事,尸则知起矣。不告尸者,无遣尊者之道也。 祝前尸,出户踊□初,降堂踊如初,出门亦如之。前,导也。 如初者,出如入,降如升,三者之节悲哀同也。祝反,入彻,设于西北隅,几在南,厞 用席。改设馔者,不知鬼神之节,改设之,庶几歆享,所以为厌饫也。 几在南,变右文,明东面。不南面,渐也。厞,隐也,隐之者,从其幽暗者也。厞音扶味反, 屋西北隅。赞阖牖户。鬼神尚幽暗,或者远人乎?赞,佐食者。 主人降,宾出。宗人诏主人降,宾则出庙门。主人出门 ,哭者止,皆复位。门外未入位。宗人告事毕。宾出,主人送拜 稽颡。送拜者,明于大门外也。宾执事者皆去,则彻室中之馔。 。

  无尸则礼及荐馔皆如初。无尸,谓无孙列可使者也,殇亦如是 也。礼谓衣服、即位、升降如有尸也。既飨,祝祝之右反 卒,不绥祭,绥当作隳,音许规反。无泰羹、湆、胾、 从献,主人哭,出复位。祝阖牖户,降复位于门西,门西北面位。 男女拾踊三。拾,更也,三更踊。拾音其劫反。如食闲 ,隐之如尸一食九饭之顷。祝升,止哭,声三,启户,声者,噫歆也。将启户,警觉神。主人入,亲之 。祝从,启牖向。牖先阖后敨,扇在内也。向牖一名也。 卒彻,祝、佐食降复位。祝复门西北面位,佐食复西方位也。不 复设西北 隅者,重闭牖户,亵也。始虞用柔日。葬之日,日中也。虞欲安之,柔日阴也,阴取其静也。再虞皆如初,曰 哀荐虞事。丁日葬,则己日再虞,其祝辞异者一言耳。三虞、 卒哭、他,用刚日,亦如初,曰哀荐成事。当祔于庙,为神安于此。后 虞改用刚日,刚日阳也,取其动也。士则庚日三虞,壬日卒哭,其祝辞异者亦一言耳。他谓不 及时而葬者。丧服小记曰:“报葬者报虞者,三月而后卒哭。”然则虞卒哭之闲有祭事者,亦 用刚日。其祭无名,谓之他者,假设言之。凡虞,天子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虞祭之数。按杂记云:“天子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当葬日 ,柔日一虞,隔明日至后柔日,为二虞,其明日刚日又虞,凡四日也。以次准推之,则大夫五 虞,当八日;诸侯七虞,当十二日。虞必用柔日者,取其安静。最后用刚日者,象阳动,以其 将祔庙也。凡日之数,甲刚乙柔,景刚丁柔,其余皆仿此。

  说曰:孔子曰:“既封,主人赠而祝宿虞尸。赠,以其币送死 者于圹也。于主人赠,祝先归。于主人必降。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日中将虞,省其牲也。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反,日中而虞。所使奠墓有司来归乃虞也。舍奠墓左,为父母形体在此,礼其地神也。舍音释 。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不忍其无归也。是日也,以 虞易奠。”虞,丧祭也。将虞,沐浴,不栉。沐浴者,将祭自洁清也。不栉,未在于饰也。唯三年之丧不栉,自期以下栉可 也。男则男尸,女则女尸。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异姓妇 也。贱者,谓庶孙之妾也。尸配尊者,必使嫡。尸服卒者之上服。上服者,如特牲士玄端也。不以爵弁服为上者,祭于君之服,非所以自配鬼神 也。士之妻则绡衣。报葬者报虞者,三月而后卒哭。报读为赴疾 之赴,谓 不及期而葬也。既葬即虞,虞,安神也。卒哭之祭, 待哀杀也。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絻。有故不得疾虞,虽主人,皆冠,不可久无饰也。皆絻,自主人至缌麻也。 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絻,反哭。墓在四郊之外者 。曾子问曰:“并有丧,何先何后?”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 也。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

  后汉郑玄云:“子为父三月而葬,腰绖散垂,如始时也。葬日,日中而虞。反哭,升 自西阶,虞祭于堂,杖不入室。凡葬以平明,日中反虞者安也,棺柩已去,恐父母精神仿徨无 所依,故祭以安之也。”蜀谯周云:“为父,至葬,腰绖散垂如小敛时 。反哭于庙,升自西阶。虞祭于寝,杖不入室。”射慈云:“为父既葬,日中反哭。诸侯于太 祖庙。别子为卿大夫,亦于太祖庙。其非别子为卿大夫,于皇考庙。上士于皇考庙,中士、下 士于王考庙。皆升自西阶,东面哭踊,虞祭于殡宫。”

  宋崔凯云:“子为父,三月而葬。将启出棺,皆絻散带垂。既启,袒,哭踊无数。日 中虞,絻无时之哭矣。”

  大唐元陵仪注:“将启,太祝捧主匮置于座,启匮于前,捧出神主,置于座上,东向 。诸侍奉官各退就位,舆伞等亦退。通事舍人引群官俱退于太极殿门外,就次,以俟虞祭。所 由陈杖卫如式。典仪设太尉、司徒、宗正卿、礼仪使及诸行事官位于东阶之东,设太祝等位于 公卿之前少南,如不亲行事,中书、门下差奏摄。又少南设典 仪位,俱西向。典仪帅礼生二人先就次立,礼生乃引太尉、司徒以下祭服立于左延明门外之南 ,北向西上。光禄卿帅其属捧馔立于太尉、司徒之东,太祝帅斋郎捧祝版立于馔东。立定, 礼生乃引太尉、司徒以下入就位,通事舍人分引群官、皇亲、诸亲皆素服各入就位。侍中版奏 ‘中严’,皇帝素服就次。诸王升就位。如不获亲奠,即太尉行事如常 。光禄卿帅其属捧馔入,俟于东阶之前,太祝帅斋郎捧祝版立于其南。光禄卿帅其属 升设醴甒、酒樽于帷门外前楹中闲之东,北向西上。设篚于樽西,实觯一、杓一,皆有□。设 罍洗于东阶之东,北向,罍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实爵二、巾一,有□。执罍洗者立于 其后。侍中版奏‘外办’,近侍扶引皇帝再拜,通事舍人分赞群官在内外位者哭拜。礼生引礼 仪使省馔讫,升就位。礼官升位后,光禄卿帅进馔捧馔,司徒捧俎,光禄卿引馔及诸执事官并 升自东阶,设于帷东门外席上讫,降复位。太尉捧祝版升立于樽所,执樽篚者各立于樽篚之后 。礼仪使导皇帝于馔东,西面。礼仪使跪奏‘请皇帝止哭奉奠’,承传内外皆止哭。太祝以觯 酌醴齐于皇帝之左,跪进;皇帝受醴齐,跪奠于馔前,俛伏,兴。太祝持版进神座之南,北面 跪读祝文讫,奠版,俛伏,兴。礼仪使导皇帝复位,跪奏‘请再拜’,皇帝哭再拜。礼生引太 尉亚献终献讫,降复位如常仪。通事舍人分赞内外哭再拜。礼仪使又跪奏‘请再拜’,俛伏, 兴,皇帝哭再拜。奉礼郎传赞内外再拜。礼仪使跪奏‘礼毕’,俛伏,兴,近侍扶皇帝还合, 群官等俱退。太祝乃跪匮神主,遂闭帷门,降出。内侍之属及行事者皆出。祝版焚于左延明门 外。百僚乃于太极门外奉慰如常仪。每虞日朝哭礼皆准此。”如不亲行 事,则宗正卿亚献,光禄卿终献。其百官之制,既葬而虞,其仪具开元礼。

    既虞饯尸及卒哭祭

  周制,士丧,三虞 献毕,未彻乃饯。卒哭之祭既三献也。饯,送行之酒也。诗曰:“出宿 于济,饮饯于祢。”尸将祔于皇祖,是以饯送之也。樽两甒于庙门外之右。馔笾豆,脯 四脡,酒宜脯也。有干肉折俎。干肉, 牲体之脯。尸出,执几从,席从。祝亦告利成,入前尸,尸乃出 也。几席,素几苇席。尸出门右,南面。候设席也。席 设于樽西北,东面,几在南。宾出复位。将入临之位也。主人出 ,即位于门东,少南,妇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皆西面,哭不止。妇人 出者,重饯尸也。尸即席坐。唯主人不哭,洗废爵,酌献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哭 ,复位。荐脯醢,设俎于荐东,朐在南。主人及兄弟踊,妇人亦如之。主妇洗足爵亚献尸,如 主人仪,踊如初。宾长洗繶爵三献,踊如初。佐食取俎实于篚。尸谡,从者奉篚哭从之,祝前 ,哭者皆从,及大门内,踊如初。男女从尸,男由左,女由右也。及, 至也。从尸不出大门者,犹庙门外无事尸之礼也。尸出大门,哭则止。以饯于外,大门犹庙门也。宾出,主人送,拜稽颡。送宾拜于大门外也。主妇亦拜宾。女宾也 。 不言出,不言送,拜之于闱门之内也。丈夫说绖带 于庙门外,既卒哭,当变麻,受以葛。妇人说首绖,不说带。 不说带,齐斩妇人带不变也。妇人少变而重带,带,下体之上也。大功 小功者葛带,时亦不说者,未可以轻文变于主妇之质也。至祔,葛带以即位。无尸则不 饯,犹出几席设如初,拾踊三,以饯尸者本为送神也。丈夫妇人亦从几 席而出。丈夫妇人更踊。哭止,告事毕,宾出。

  凡丧,天子七月而葬,九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 月而卒哭;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尊卑之差。将明旦而祔, 则荐。荐谓卒哭之祭。卒辞曰:“哀子某,来日某,隮祔尔于 尔皇祖某甫,尚飨。”卒辞,卒哭之祝辞也。隮,升也。尚,庶几也。 不称馔,明主为告祔也。女子曰皇祖妣某氏,女孙祔于皇祖母 也。妇曰孙妇于皇祖姑某氏。不言尔曰孙妇,妇差疏也。 其他辞一也。飨辞曰:“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飨辞 ,劝强尸之辞也。圭,洁也。凡吉祭飨尸,曰孝子也。卒哭曰成事,既虞之后,卒哭而祭,其辞盖曰“哀荐成事”,成祭事也,祭以吉为成也。 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卒哭,吉祭。明日,以其班祔 。卒哭之明日也。班,次也。父母之丧,既虞卒哭,柱楣翦屏 ,芐翦不纳。君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避也。此权礼也。弁绖带者,变丧服而吊服,轻,可以即事也。

    祔祭殷 周 晋 大唐

  殷人练而祔,孔 子善之。周而神之,人情也。

  周制,卒哭而祔。士丧,既卒哭之明日,沐浴,栉,搔翦,弥 自饰也。用专肤为折俎,取诸脰膉。专犹厚也。折俎谓主妇以下 俎也。体尽人多,故折骨以为之。今以脰膉,贬于纯吉也。其他如馈食。如特牲馈食之事也。用嗣尸。虞祔尚质,未暇筮 尸。曰:“孝子某,孝显相,夙兴夜处,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宁。称孝者,吉祭也。用尹祭,尹祭,脯也。大夫士 祭无云脯者,今不言牲号,而云尹祭,记者误耳。嘉荐,普淖,普荐,溲酒,普荐,铏羹也。不称牲,记其异也。适尔皇祖某甫,以隮祔尔孙某甫, 尚飨。”欲其祔合,两告之也。曾子问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 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然则士之皇祖,于卒哭亦反其庙 矣。无主其反庙之礼未闻,其以币告之乎?

  说曰:卒哭明日,祔于祖父。祭告于其祖之庙。其变而 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末,无也 。日有所用接之,虞礼所谓“他用刚日”者也。其祭,辞曰“哀荐”“成事”也。士 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 上而祔之。祔必以其昭穆。士大夫,谓公子公孙为士大夫者也。不得祔 于诸侯,卑别之也。既卒哭,各就其先君为祖者兄弟之庙而祔之。中犹闲也。诸侯不得 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人莫敢卑其祖也。祖爵尊 ,子孙爵卑,则不得上祔。祖爵虽卑,则祔之。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 女君,嫡祖姑也。易牲而祔,凡妾下女君一等。妇祔于祖姑,祖 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谓舅之母死,而又有继母二人也。亲者,谓舅 所生者也。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 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妻为大夫,夫为大夫时卒也,不易牲 ,以士牲也。此谓始来仕无庙者也。无庙者不祔。宗子去国,乃以庙从。又云:大夫祔 于士,士不祔于大夫,祔于大夫之昆弟之为士者,无昆弟则从其昭穆,虽王父母在亦然。 大夫祔于士,不敢以己尊自殊于其祖也。士不祔于大夫,自卑别于尊者 也。大夫之昆弟,谓为士者。从其昭穆中一以上,祖又祖而已。祔者祔于先死者。妇 祔于其夫之所祔之妃,无妃则亦从其昭穆之妃。妾祔于妾祖姑,无妾祖姑则从其昭穆之妾。 夫所祔之妃,于妇则祖姑也。公子祔于公子。不敢戚君。男子祔于王父则配,女子祔于王母则不配。配谓并祭王母,不配则不祭王父也。有事于尊者,可以及卑;有事于卑者,不 敢援尊。配与不配,祭馔如一,祝辞异者,不言以某妃配某氏耳。女子谓未嫁者也。嫁未三月 而死,犹归葬于女氏之党。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妇谓凡嫡妇、庶妇也。虞卒哭祭妇,非舅事也。祔祖庙,尊者宜主焉。 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祔于王父也。未练祥,嫌未祫 祭序于昭穆耳。王父既祔,则孙可祔焉。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 斩缞。偕,俱也,谓同月若同日死也。先葬者,母也。曾子问曰:“ 葬先轻而后重。”又曰:“反葬奠而后辞于殡,遂修葬事。其虞也,先重而后 轻。”待后事谓如此也。其葬服斩缞者,丧之崇,哀宜从重也。假令父死在前 月而同月葬,犹服斩缞,不葬不变服也。言其葬服斩缞,则虞祔各以其服矣。及练祥皆然,卒 事反服重。有父母之丧,尚功缞,而祔兄弟之殇,则练冠。祔于殇,称阳童某父,不名 ,神也。此兄弟之殇,谓大功亲以下之殇也。斩缞齐缞之丧,练皆受以 大功之缞。此谓之功缞,以是时而祔大功亲以下之殇,大功亲以下之殇轻,不易服也。冠而兄 为殇,谓同年者也。兄十九而死,己明年因丧而冠。阳童谓庶殇也。宗子则曰阴童。童,未成 人之称也。某父,且字也,尊神不名,为之造字。主妾之丧则自祔,至于练祥,皆使其 子主之。其殡祭,不于正室。祔自为之者,以其祭于祖庙也。 上大夫祔太牢,下大夫少牢。祔与虞异。朋友之丧,虞 祔而已。

  晋贺循云:“卒哭祭之明日,以其班祔于祖庙,各以昭穆之次,各有牲牢,所用卒哭 。今无庙,其仪:于客堂设亡者祖坐,东向;又为亡者坐于北,少退。平明持馔具设及主人之 节,皆如卒哭仪。先向祖座拜,次向祔座拜,讫,西面南上伏哭。主人进酌祖座,祝曰:‘
曾孙某,敢用洁牲嘉荐于曾祖某君,以隮祔某君之孙某。’又酌亡者座,祝曰:‘哀子某 ,夙兴夜处不宁,敢用洁牲嘉荐,祔事于皇祖某君,适明祖某君,尚飨。’皆起再拜,伏哭尽 哀,复各再拜,以次出。妻妾妇女以次向神座再拜讫,南向东上,异等少退,哭尽哀,各再拜 还房。遂彻之。自祔之后,唯朔日月半殷奠而已,其馔如来时仪,即日彻之。”

  宋崔凯云:“祔祭于祖庙,祭于祖父,以今亡者祔祀之也。以卒哭明日,其辞曰:‘ 哀子某,敢用洁牲刚鬣普淖普荐醴酒,用荐祔事,适尔皇祖某甫以隮祔。’女子祔于祖姑,此 皆于今亡者为祖姑也。今代皆无庙堂,于客堂设其祖座,东面,今亡者在其北,亦东面而共此 馔也。若祖父母生存,无亡祖可祔者,当中一以上祔高祖父母姑也。”

  大唐元陵仪注:

    祔庙前二日告迁,其礼如常告之仪。宗正起科申牒所由, 祝文出秘书省。所由先备腰舆等并舁人。帝以三卫充,后以中 官充。告讫,太祝先匮代祖神主,奉迁于西夹室陷中,锁闭如式。次腰舆迁第三室神主 ,二主各一腰舆。凡主出则帝主先出,其入室则后主先入。入 第二室;宫闱令捧后主先置于陷室,太祝捧帝主复置于陷室,俱东向。次迁第四室入第三室, 次迁第五室入第四室,次迁第六室入第五室,次迁第七室入第六室,室有二后,昭成于前,肃明于后。次迁第八室入第七室,次迁第九室入 第八室,皆如上仪。入陷室各锁闭讫,次所司移幄帐等物,依次各迁入本室讫,其九室应缘幄 帐、香案、斧扆、席褥等所司先造,其日陈设于室中。其代祖室旧帐幄等物,并移于西夹室中 ,虚设锁闭如式。

    将迁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所司先择日,奏定,散下所由,各供其职。应用法驾卤 簿,黄麾大仗,前一日陈设,及太庙四门量设方色兵仗如仪。将作监先清扫庙之内外。京兆府 修路,从承天门向南至太府寺南街,向东入太庙三门,又向南,又向东至庙南门。宗正具祔飨 料,差三公及应行事官斋戒,如常飨仪。其祝文具祔飨意,出秘书省。 又申太极殿告灵座料如常式。其祝文出秘书省。太乐 令设登歌于太庙殿上,并如常式。尚舍于庙南门道西设神主幄座,东向,幄内设床、席、褥、 黼扆、香案如式。内中尚先造栗木主并匮及趺,其制度并如常仪。 祔前一日盛以箱,覆以帕,置于腰舆,诣庙南门幄帐中;太祝捧置于座上,乃下帘帷 。内侍省量差中官侍卫。礼仪使奏请差题神主官,即以飨前一日,尚舍具香汤并题神主席褥; 内中尚具浴神主盆并白罗巾、光漆、笔墨等诣于幄帐所。礼仪使与题神主官等,其日质明,诣 幄下。太祝以香汤浴栗主,拭以罗巾。题栗主官盥洗,捧栗主就褥,题云‘代宗睿文孝武皇帝 神主’,墨书讫,以光漆重摸之,遂捧授;太祝受,诣帐座,置于匮中所,侍卫如式。

    前一日,尚舍与西内使、计会、鸿胪除太极殿上白幕,并以吉幕代之。殿中省除 版城。太仆进玉辂于承天门外,当中南向,及诸辇辂、羽仪、仗卫、伞扇陈列于玉辂前,左右 金吾引驾,所由陈布如式。太常奏前一日之夕,严警于承天门外之南;皇城留守奏祔飨日质明 ,开朱雀门;大内留守与内检校使奏开太极殿门、嘉德门、承天门。卫尉于太极殿门外廊下, 量设文武百官次;又于太庙南门外,量设百官次于道东,如在太极殿庭仪。

    先奏灵座祔之日,质明,宗正卿帅执馔斋郎,光禄卿帅太官良酝实樽俎笾豆并应 行事官,皆祭服序列于左延明门以俟。至祭时,应行事官诣太极殿东阶下,西向序立,典仪于 太极殿庭布文武官、皇亲、诸亲位如常仪。俟祭官欲升殿行事时,通事舍人引文武百僚等常服 入就位,礼生赞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辇帅腰舆、香案、伞扇入诣殿庭阶下,分东西立 。侍从官摄侍中中书令以下,并列位于左右序立。太仆进玉辂于嘉德门外,当中南向。礼生引 祭官等行告礼如常仪。告讫,宗正卿、光禄卿帅斋郎长祠彻馔。礼官引侍中升,尚辇帅腰舆升 诣帐座前,其伞扇侍臣等夹于阶间。侍中进跪于幄前,西向奏:‘请降座升舆祔庙。’内侍捧 几置舆上,太祝匮神主,捧置舆上几后,扶侍降自西阶,伞扇侍臣夹引以出,自太极殿门中门 出,在位文武百官及皇亲、诸亲等便从神舆而出。至嘉德门,分左右序立,神舆至玉辂后。侍 中跪奏:‘请降舆升辂。’内侍捧几置辂中,太祝捧匮升辂,其太祝便 于辂中侍奉。千牛将军夹辂而趋。出承天门五十步,侍中进,当辂前跪奏‘请敕侍臣上 马’,侍臣等皆上马,鼓吹振作。其文武百官等候玉辂出承天门,各逐便路先赴太庙南门次, 以俟神舆。卤簿至庙门西三门,鼓吹止,分左右以俟飨讫,退。其仪仗等并于庙南门分左右 列位,俟飨礼毕,退。玉辂既发赴庙,尚舍收拆殿上帷幄及版城等,应合收者,与内检校使、 计会处置。西宫内人缞裳,其日并焚之。

    其日,太庙祔飨应缘斋戒斋官、陈设樽彝酒醴坫爵、省牲告洁、进署祝版、陈设 乐器,并如东飨常仪。玉辂将至庙西门,尚舍奉御设奉谒褥位于庙庭横阶南,当中北向。奉礼 郎于庙南门外稍南,设文武百官及皇亲诸亲位,如太极殿庭之仪,又于庙庭横阶南,设文武百 官及皇亲诸亲位,亦准此。其六品以下非常参官,并列位于庙南门外。 通事舍人引文武百官、皇亲诸亲等,常服就南门外位。礼生引应飨官俱祭服立于庙东门 外,北向西上位立。又礼生引礼仪使、御史以下执事官等先入,当中阶,北向立于褥位之南。 礼生赞再拜,礼仪使、御史以下皆再拜讫,引自东阶升,各就位。次引司空入就位,再拜,行 扫除讫,降复位。礼官与太祝自西第一室开陷室,捧神主匮,置于幄中近东,启匮出神主,捧 置于座几后趺上;次宫闱令入室,捧后主匮,置于幄中近西,启匮出后主,置于座几后趺上。 自第一室至第八室,皆如上仪。讫,并斋郎室长各于本室依仪出入,须知次序。太祝退立于樽 坫所,宫闱令退就阶下执事位。

    玉辂既至庙南门,回辂南向。侍臣等序列于辂前。神舆入幄,则侍臣列于幄门外 。尚辇帅腰舆进辂后,侍中跪奏‘请降辂升舆诣幄座’。内侍捧几置舆上,太祝捧神主匮置舆 上几后,遂舁诣幄座;内侍捧几置座上,东向,太祝捧匮置几后。讫,礼生于庙东门引行事官 、太尉以下入就庙庭位,西向立。其殿上御史、礼官、太祝、乐官等,各逐便自东西阶下相向 序立,候神主升殿,却复阶上位。

    侍中进于幄座前,跪奏‘请降座升舆祔谒’。内侍捧几置舆上,太祝捧栗木神主 匮置几后。礼官引入,通事舍人引文武百官、皇亲、诸亲自南门外,分左右从入,就东西班位 立。神舆至庙门,伞扇分左右立于门外。神舆至庙庭褥位,侍中各退就本班。其侍中未退。太祝捧匮跪置于褥,启匮出神主,置于趺上。讫,侍中进 于褥位西,北面跪奏称‘以今吉辰,代宗睿文孝武皇帝祔谒’。奏讫,俛伏,兴,退。

    少顷,侍中诣褥之西,东面跪奏‘请升舆祔飨’。俛伏,兴,退降就位本班。太 祝进跪于褥位,捧神主匮于舆。其匮盖亦置舆上近后。腰舆既升 ,礼官奉引神舆,诣玄宗室,太祝跪捧神主匮,置于东壁下祔位褥上西南,退立户外。少顷, 太祝进就褥跪,捧神主置于舆,奉引入第九室;至帷座前,内侍捧几置于座,如幄中别有几,其几留于腰舆而退。太祝捧神主置于曲几后趺上, 以题处向北也。其匮置于几东近后。腰舆退于幄座之西近北,舁 腰舆所由并降自东阶,由庙东门出。神主置座讫,礼生赞再拜,太尉以下及应在位官并再拜。

    礼生诣太尉之左,白‘有司谨具,请行事’。登歌,奏永和之乐九成毕,礼生赞 再拜,太尉以下及在位者皆再拜。礼生引太尉盥洗,执瓒升,诣从西第一室,酌郁鬯,登歌作 ,太尉入室神座前,祼讫,奠瓒于馔席,俛伏,兴,退出户,北向再拜。次引诣第二室,次引 诣第三室,以至第九室,皆如上仪。讫,登歌止,引太尉降复位。太祝奠毛血之豆,礼生引司 徒执俎入自正门。俎初入门,雍和之乐作;馔升阶,乐止。礼生彻毛血之豆,降自东阶以出。 诸太祝取萧蒿焚于鑪炭。馔升设讫,斋郎降自东阶,由庙东门以出。礼生引太尉盥洗,执爵奏 自第一室至第八室,各奏本室乐;至第九室,奏保大之乐。行飨礼亚献终献,并如常飨之仪。 讫,降复位。登歌作。太祝各入室彻豆,还樽所,登歌止。礼生唱赐胙,又唱再拜,众官应在 位者皆再拜。其三献官不拜。永和之乐作,礼生又唱再拜,在 位者皆再拜,乐一成止。礼生进太尉之左,白‘礼毕’。礼生引飨官自东门出,通事舍人引在 位群官南门出。太祝入室,各匮神主纳于陷室如常仪。礼官帅腰舆诣庙门南幄下,太祝捧桑木 主并匮置于舆,遂自庙门南西偏门舁入,诣庙殿北帘下两阶之闲。将作先具锹䦆穿坎,方深令 可容木主匮,遂埋之而退。明日,百僚及皇亲诸亲诣延英门,进名奉慰如常仪。

  其百官之制,如开元礼。若祔曾祖妣,则不告祖。若父在,不 可递迁祖、祖妣、先妣,宜于庙东北,别立一室藏其主,待后者同祔也。嫡殇者时享, 皆祔食祖,别无祝文,亦不拜。设祔食之座于祖座之左,西向,献一而 已,以其从祖祔食。祝辞末云“孙某祔食”。庶子不祔食,庶子之嫡祔如嫡殇。

    小祥变周 大唐

  周制,士丧,周而小祥 。小祥,祭名。祥,吉也。筮日、筮尸、视濯,皆腰、绖、杖、 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临事去杖,敬也。濯谓溉祭器也。辞曰“荐此常事”。祝辞之异于虞祔者也。言常者,周而祭礼也。古文常为祥。周之丧,二 年也。故周祭,礼也;周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此谓练祭也。 礼,正月存亲,亲亡至今而周,周则宜祭。周,天道一变,哀恻之情益衰,衰则宜除,不相为 也。十三月而练冠。又云:周之丧,十一月而练,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 也哜之,众宾兄弟皆啐之。哜啐皆尝也。哜至齿,啐入口。既 练,居外寝垩室,不与人居。君谋国政,大夫谋家事。始食菜果,饭素食。哭无时。外寝,中门之外,大门之内,垒墼为之,不涂塈,谓之垩室。哭无时者,不复 朝夕哭也,或数日哀至而哭。戴德云:“哭时,随其哀杀,五日十日可哭矣。”寝有席 。练冠縓缘,腰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所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妇人葛绖不葛带。易服谓为后丧所变也。妇人重带,带在下体之上,妇人重之 ,避男子也。其为带,犹五 分绖去一耳。又云:练,练 衣黄里,縓缘,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縓为饰者,黄之色卑于纁 。縓,纁之类也,明外除也。葛腰绖,绳屦,无絇,角瑱,瑱, 充耳也。吉时以玉,人君有瑱也。鹿裘衡长袪,衡当为横。袪谓 袖缘袂口也。练而为裘,横广之,又长之,又为袪,则先时狭短无袪可知也。袪,裼 之可也。裼,表裘也。有袪而裼之,备饰也。玉藻曰:“麛裘青豻袖, 绞衣以裼之。”鹿裘亦用绞衣也。

  大唐元陵仪注:“前二日,内所司先具八升练布冠、缞裳、腰绖等,光禄卿具太牢馔 ,宗正进署祝版。前一日之夕,毁庐为垩室,高七尺五寸,长丈二尺, 阔一丈,将作监句当。尚舍奉御设蒲席于室内,内所由陈练冠于别次。其日,依时刻 内所由先入,整拂几筵,荐香烛于灵前。内外及百僚俱服缞服,去杖,通事舍人引就位。侍中 版奏‘外办’,皇帝服缞裳绖,去杖,近侍扶就位,西面哭,内外在位者皆哭,十五举声。礼 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内外在位者皆再拜。近侍扶皇帝就次,所司以练布冠缞裳进内, 服讫,内外及百僚各服其服。两省五品以上及卿,御史大夫、中丞,尚 书省四品以上诸司,三品以上正员长官,准礼合除首绖,练八升而为冠,以六升布为缞裳,今 荆州布也。其□头及衫葱等,亦准此。藏其所换初服,以俟山陵时却服。通事舍人引 百僚入就位,立定。近侍扶皇帝就位哭踊,内外百僚皆哭踊。光禄卿引馔升设于灵幄前,太祝 以爵酌醴酒。礼仪使奏请止哭,内外俱止哭。太祝以酒爵授礼仪使,礼仪使受酒,跪进,皇帝 受酒,跪奠于馔前,俛伏,兴,少退。太祝持版,跪于馔前近南,北向读祝版曰:‘维年月 日,子哀子嗣皇帝臣某,敢昭告于考大行皇帝,天祸所钟,攀号无及,以日易月,奄及小祥, 烦冤荼苦,触绪縻溃。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合、芗萁、嘉蔬、嘉荐、醴齐, 祗荐祥事,尚飨。’读讫,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哭踊再拜,内外在位者皆哭踊再拜。皇帝还 次。通事舍人引群官退。其奉慰如常仪。”其百官仪制具开元礼。

    大祥变周 大唐

  周制,自小祥又周而大 祥,吉服而筮尸,祝曰“荐此祥事”。凡变除者,必服其吉服以即祭事 ,不以凶临吉也。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为期,谓祭期也。朝服以期,至明日而祥祭,亦朝服,始即吉,正祭服也。 又曰:“祥而缟。”缟冠,素纰。除成丧者,其祭也, 朝服缟冠。祭犹缟冠,未纯吉。既祭,乃服大祥素缟麻衣。大 祥有醯酱,居复寝,素缟麻衣。大祥除缞杖。礼,既祥,白屦无絇,素 冠缟缨。有子既祥,而丝屦组缨,时讥其早也。有子,有若也。其祭时,尸酢主人,主 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啐,尝也。啐,入口也。凡侍 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荐,脯醢也。吉祭,告宾祭荐,宾既祭而食 之。丧祭,宾不食之。

  大唐元陵仪注:“祭前二日,内所司先具大祥服,浅黑絁□头 ,帽子,巾子,大麻布衫,白皮腰带,麻鞋。光禄卿具太牢馔,宗正进署祝版。前一日 之夕,将作除垩室,内所由陈大祥服于别次。其日,未明,内所由先整拂几筵,荐香烛于灵幄 前,内外百僚俱服缞裳,去杖。至传点时,通事舍人各引入就位。侍中版奏‘外办’,皇帝服 缞裳,去杖,近侍扶就位,西向哭踊,内外在位者皆哭踊,十五举声。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 再拜;赞者承传内外在位者皆再拜。讫,礼仪使奏‘请止哭就次变服’。奏讫,与礼官等趋出 。近侍扶皇帝就次,变大祥服。内外百僚皆就次,变服素服讫,黑絁□ 头,腰带,白衫,麻鞋。各入就位立定。近侍扶皇帝就位哭踊。礼官省馔,光禄卿引馔 升设灵幄前,太祝五品以上供奉官一人摄。执爵酌醴酒。礼仪 使奉引皇帝稍进,诣馔前。礼仪使请止哭,内外俱止哭。太祝以酒授礼仪使,礼仪使受酒跪进 ,皇帝受酒,跪奠于馔前,俛伏,兴,少退。太祝持版于馔南,北向读祝文讫,礼仪使奏请再 拜,皇帝哭踊再拜。赞者承传内外在位者皆哭再拜,十五举声。礼仪使奏礼毕,与礼官等趋出 。近侍扶皇帝还次。通事舍人引群官序出太极门。其奉慰如常仪。 百僚奉慰讫,以素服诣延英门起居。”谨按:礼云“大祥素缟 麻衣”。又云“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今所司具浅墨絁,此即古之綅冠也。按礼云“禫而綅 ”,黑经白纬曰綅,则宜施之于禫。今于大祥服之,盖从当时宜。其百官仪制,具开元 礼。

    禫变周 大唐

  周制,士丧,既大祥,中 月而禫。郑玄曰:“中犹闲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闲一月。自丧至此 凡二十七月。禫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禫而纤,无所不佩。旧说纤冠者,彩缨也。无所不佩,纷帨之属如平常也。黑经白纬曰纤。 是月也,吉祭,犹未配。是禫月也,当四时之祭月则祭,犹未以 某妃配,哀未忘也。少牢馈食礼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 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是月禫,徙月乐。言禫明月可以 用乐。孟献子禫,悬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不 复寝也。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孔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加犹逾也。周之丧,十五月而禫。此谓父在为母 。

  大唐元陵仪注:“其日,百僚早集西内,入就位,侍中进办,并如大祥之仪。皇帝服 大祥服,近侍扶就位哭,十五举声。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再拜,赞者承传百僚在位者皆再拜 。礼仪使奏请就次变服,皇帝就次,除大祥服,服素服。细火麻衫,腰 带,细麻鞋,黑絁□头,巾子等。百僚趋入就位,立定。近侍扶皇帝入,哭踊,内外百 僚皆哭踊。礼官省馔,光禄卿引馔升,陈设酌奠,亦如大祥之仪。太祝读祝文,祭讫,礼仪使 奏请再拜,皇帝哭再拜,赞者承传内外百僚皆哭再拜。讫,礼仪使奏礼毕,遂与礼官趋出。近 侍扶皇帝还次。通事舍人引百僚序出至太极门外,进名奉慰讫,各服惨公服,便诣延英门起居 。明日平明,皇帝改服惨吉服。淡浅黄衫,细黑絁□头,巾子,麻鞋, 吉腰带。伏准贞观、永徽、开元故事,服此服至山陵事毕,则纯吉服。其中间朔望视朝及大 礼,并纯吉服,百僚亦纯吉服。自后朝谒如常仪。其百官惨公服,至山陵事毕,乃服常 公服。”

  今上初欲禫服终制,下诏曰:“朕闻礼贵缘情,因心展孝。高宗得说,其代予言。今 朝有股肱,济为舟楫,出纳惟允,足以保邦。况荼蓼在怀,日时犹浅,欲遂权夺,抑就公除, 攀号痛心,实所未忍。朕将从禫服,以终丧纪,百辟卿士,宜悉哀怀。”礼仪使、吏部尚书颜 真卿奏曰:“哀号在疚,开辟所无,诚恳尚违,庶僚增惧。伏见百辟并已释除,事既合权,礼 无独异,不可以吉凶兼制,臣子殊仪。伏乞奉顾命之文,节因心之孝,顺时即吉,屈己临朝, 则万姓心安,四方事集。臣典司仪注,不敢轻移,犯冒宸严,无任恳迫。”

  又下诏欲以素服练巾听政,诏曰:“昔高宗谅阴三年,舜为尧,禹为舜,亦服丧三年 ,故礼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是知罔极之恩,昊天难报。朕虔奉遗诏,又迫于群议,将 欲从吉,未忍割哀。其百僚宜以今月十七日释服,朕以素服练巾,衔哀听政。凡百在位,知朕 意焉。”礼仪使又奏曰:“孝德动天,事逾前古,德音俯降,感咽载深。臣伏守遗诏,礼从易 月,祥禫变除,仪注皆备。若陛下未忍即吉,更服练巾,则遗诏不得奉行,群僚无以觐见。伏 乞俯顺人望,仰遵先旨,实大孝不亏,万方幸甚。臣职在典礼,愚守如前,无任恳迫之至。”

  其百官仪制,具开元礼。

  议曰:祥禫之义,按仪礼云:“中月而禫。”郑玄以中月为闲月,王肃以中月为月中 ,致使丧期不同,制度非一。历代学党,议论纷纭。宗郑者则云:祥之日,鼓素琴,孔子弹琴 笙歌,乃省哀之乐,非正乐也。正乐者八音并奏,使工为之者也。按郑 学之徒,不云二十五月六月七月之中无存省之乐也,但论非是禫后复吉所作正乐耳。故郑注丧 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云‘尔以存乐也’。君子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三年不为礼,礼必坏 。故祥日而存之,非有心取适而作乐。三年之丧,君子居之,若驷之过隙,故虽以存省之时, 犹不能成乐。是以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礼记所云‘二十五月而毕’者,论丧之大事 毕也,谓除缞绖与垩室耳。余哀未尽,故服素缟麻衣,着未吉之服。为伯叔无禫,十三月而除 ;为母妻有禫,则十五月而毕;为君无禫,二十五月而毕;为父、长子有禫,二十七月而毕。 明所云‘丧以周断’者,禫不在周中也。礼记二十五月毕者,则禫不在祥月,此特为重丧加之 以禫,非论其正祥除之义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者,论其正;二十七月而禫者,明其加。 宗王者按礼记云“三年之丧再周,二十五月而毕”。又,檀弓云“祥而缟,是月禫,徙 月乐”。又,鲁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夫子曰“逾月则其善也”。又,夫子既祥, 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又,“祥之日,鼓素琴”。以此证无二十七月之禫也。 按王学之徒难曰:“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八月作乐, 则二十五月、二十六月、二十七月,三月之中不得作乐者,何得礼记云‘祥之日,鼓素琴’,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又丧大记云‘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故也’。‘孟献子 禫,悬而不乐’。此皆禫月有乐之义,岂合二十八月然始乐乎?”郑学之徒,嫌祥禫同月,卜 用远日,无中月之义者,祥禫之祭虽用远日,若卜远日不吉,则卜近日,若卜近得吉,便有中 月之义也。所以知卜远不得吉得用近日者,以吉祭之 时,卜近 不吉,得卜远日。故礼记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旬之外曰远某日’。特牲馈食云‘近日不吉则 筮远日’。若吉事得用远,则凶事得用近,故有中月之义也。礼记作乐之文,或在禫月,或在 异月者,正以祥禫之祭,或在月中,或在月末故也。丧事先远日,不吉则卜月初。禫在月中, 则得作乐,此丧大记‘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故也’,‘孟献子禫,悬而不乐’之类皆是也。 祥之日鼓琴者,特是存乐之义,非禫后之乐也。夫人伦之道,以德为本,至德以孝为先 。上古丧期无数,其仁人则终身灭性。其众庶有朝丧暮废者,则禽兽之不若。中代圣人,缘中 人之情,为作制节,使过者俯而就之,不及者跂而及之,至重者斩缞以周断。后代君子居丧, 以周若驷之过隙,而加崇以再周焉。礼记云“再周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至于祥禫之节,焚 □之余,其文不备。先儒所议,互有短长,遂使历代习礼之家,翻为聚讼,各执所见,四海不 同,此皆不本礼情而求其理故也。夫丧本至重以周断,后代崇加以再周,岂非君子欲重其情而 彰孝道者也,何乃惜一月之禫而不加之,以胶柱于二十五月者哉!或云“孝子有终身之忧,何 须过圣人之制”者。二十七月之制,行尚矣,遵郑者乃过礼而重情,遵王者则轻情而反制,斯 乃孰为孝乎?且练祥禫之制者,本于哀情,不可顿去而渐杀也。故闲传云“再周而大祥,素缟 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中犹闲也,谓大祥祭后闲一月而禫也。据文势足知除 服后一月服大祥服,后一月服禫服。今俗所行,禫则六旬,既祥缟麻, 阙而不服,稽诸制度,失之甚矣。今约经传,求其适中,可二十五月终而大祥,受以 祥服,素缟麻衣。二十六月终而禫,受以禫服。二十七月终而吉,吉而除。徙月乐,无所不佩 。夫如此求其情而合乎礼矣。

    五服成服及变除

  周制,

  丧服斩缞裳、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谓既殡成服。斩缞裳三升。苴绖大 搹音厄九寸,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为腰绖,大七寸二分,绞垂 两结闲,相去四寸。竹杖大如腰绖,长齐心,本在下。绞带大五寸七分半,偶结于前。皆三重 。三重,四股绞之。冠六升,外縪,条属右缝。菅屦外纳。 纳其余外也。縪音必。居倚庐,中门外 东壁下,倚木为庐,北向开户。寝苫枕块。哭昼夜无时。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 不食菜果。寝不说绖带。义服所异者,缞裳三升半,绳屦,余与正同。斩者,不缉也。苴者, 麻之有蕡也。服上曰缞,下曰裳。在首在腰皆曰绖。绖之言实也,明孝 子有忠实之心,故为制此服焉。首绖象缁布冠之頍项,腰绖象大带。又有绞带,象革带。齐缞 以下用布。盈手曰搹,搹,扼也。中人之扼,围九寸。以五分一以为杀者,象五服之数也。属 犹着也。通屈一条绳为武,垂下为缨,着之冠也。布八十缕为一升。升,登也。杂记曰:“丧 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亦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缝。”外縪者,冠前后屈而出缝于 武也。二十两为溢。一溢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也。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 绳屦。士,卿士也。公卿大夫厌于天子诸侯,故降其众臣布带绳屦。贵 臣得申,不夺其正也。公卿大夫室老,贵臣也;其余皆众臣也。君谓有采地者,皆曰君 。众臣杖,不以即位。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六升,长六寸,箭笄长一尺,髽缞三年。女子子者,女子也,加一子别于男子也。在室,关已许嫁。此女子之丧服之异 于男子也。总,束发也。六升,象冠数也。长六寸者,出紒后垂为饰。谓之总者,既束其本, 又总其末也。箭,篠也。髽,露紒也,犹男子之敛发也。斩缞敛发以麻,则髽亦用麻矣。以麻 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后,如着幓头焉。凡服上曰缞,下曰裳。此言缞不言裳,妇人 不殊裳也。缞如男子缞,下如深衣。深衣则缞无带,下又无衽矣。陈铨曰:“总,束发。笄, 支紒也。不曰缞裳,妇人缞而不裳。”雷次宗曰:“缞者,当心六寸布也。在衣则衣为缞,在 裳则裳为缞。男子离其缞裳,故缞独在衣上。妇人同为一服,故上下共其称也。”缲音七焦反 。三月而卒哭,男子受以六升布为缞裳;七升布为冠,缨带亦如之;一辟博三寸,偶结 于前;藨屦内纳;葛绖:首绖大七寸五分寸之一,右本在上;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五 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参摎之。食粗食,水饮。翦屏,柱楣,寝蒲席,翦而不纳。朝夕即位哭 。妇人亦以六升布为连裳,七升布为总。葛洪云:“子为父,三月既葬 ,草屦内纳,庐则柱楣翦屏。屏者,庐前屏也,其庐所为之屏也,而更作外障以为之。作庐: 先横一木长梁着地,因立细木于上,以曲就东墉,以草被之。既葬,则翦去此草之拍地。以短 柱柱起此横梁之着地,谓之柱楣。楣一名梁。既举此梁,乃得于庐外作障,但不用泥之。诸侯 始作庐者,便有屏而未泥之,既葬乃泥之。既柱起梁,又立小障以辟 风,凶事转轻。”十三月小祥而练,除首绖,受以七升布为缞裳,练冠 素缨,中衣黄里,縓为领袖,缘以练带,绳屦无絇,其腰绖缩一股去之。饭素食,自葬蔬食,至练得却素食也。有菜茹盐酪之和,未有醯酱。居垩室,在 中门外屋下,西向开户。嫡子在前,庶子在后。哭无时,思哀杀,十日五日可也。葛洪云:“小祥,中衣,黄为里,縓为领袖缘。縓者,红之多黄者也。”宋凯 云:“小祥,祥者,吉也。故缞裳无负版及心前缞,辟领,去首绖。小祥祭则栉,稍自饰。” 二十五月大祥,朝服缟冠。既祥,改服十五升布深衣,领袖缘皆然;缟冠素纰,素中 衣,领袖缘带皆然。去腰绖,弃杖,白麻屦无絇。食醯酱干肉。出垩室,始居内寝。杜元凯云:“二十五月大祥祭,主人夕为期。朝服缟冠讫祭,而受以布深衣十 五升。外无哭者,谓哀至入即位而哭也。”崔凯云:“大祥居外寝,平常所听外寝事也。缟冠 素纰,纰者,以素缘冠两边,各二寸。”二十七月而禫,玄衣黄裳而祭。祭毕,更服朝 服,以黑经白纬为冠而彩缨,缟带,缘中衣,吉屦无絇,革带得佩纷帨之属,如其平常。寝有 床,犹别内。始饮醴酒。逾月复吉,三年之礼成矣。

  疏缞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谓齐缞三年,既殡成服。以 粗缞四升为缞裳,六升为冠缨,布带代绞带。牡麻绖大七寸二分,右本在上;五分去一,大五 寸六分,以为腰绖。削桐木为杖,杜元凯云:“圆削之,象竹,取其 便也。”王肃云:“削为四分。”长与心齐,下本大如腰绖。藨蒯为屦。食粥居庐,与 为父同,五不食。齐者,缉也。牡麻者,麻之无子者。马融曰:“在上 指右,故曰右本。”郑玄云:“齐缞不书受月者,亦天子诸侯及卿大夫士虞卒哭异数也。”王 肃曰:“疏以名哀,轻乎斩也。斩不同数,粗可知也。承裳以齐,制而后齐也。因缞以斩,斩 而后缞也。”陈铨曰:“右本在上者,麻本从左来,加右之上也。藨蒯,草名也。”孔伦曰: “右本在上者,为母本于阴而统外也。”女子子在室,白布总七升,长八寸,一辟博 一寸,恶笄用榛木,长尺,用白布絇之,博五分;白布七升为带,无腰绖。深衣不裳。居房中 ,张帷为次。至虞不变者,三笄总带也。既卒哭,受以八升布为缞裳,冠九升布,缨带、中衣 领袖缘亦然。服葛绖,首绖大五寸七分半,腰绖四寸六分。十三月小祥,除首绖,练九升布为 冠,缨武亦如之。其他祥禫变除与斩缞同。逾月复平常。

  疏缞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周者,谓齐缞杖周。降服四升为缞裳 ,冠缨皆七升;正服五升为缞裳,冠缨皆八升;义服六升为缞裳,冠缨皆九升。冠皆右缝内縪 。绖带与三年同。

  不杖麻屦者,谓不杖周成服。五升布为缞裳,八升布为冠缨,绖带大小与杖周同。居 垩室,食素食,水饮。寝有席荐,不纳;断木为枕,不脱绖带。朝夕即位哭。

  殇大功布缞裳、牡麻绖、无受者,谓殇降大功成服。七升布为缞裳,十升布为冠缨、 带、中衣领袖缘。牡麻为首绖,大五寸七分半,腰绖四寸六分,不绞其垂。唯中殇七月者不缨 绖。绳屦。张帷为次于内门外屋下,哀至而哭。素食,有醯盐。既葬,除绖带,食菜果,寝居 内。凡殇大功以上,中从上;小功以下,中从下。

  大功布缞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缞即葛九月者,谓成人大功成服。八升 布为缞裳,冠十升;义服九升布为缞裳,其冠十一升。绖带与殇同。既葬,皆受以十升布为缞 裳,冠十一升,变麻绖服葛绖,绞之。九月除,朝服素冠,吉屦无絇。逾月复吉。

  殇小功布缞裳、澡麻带绖五月者,谓殇降小功。十升布为缞裳,冠十二升。澡麻 去莩垢也。绝本去本边恶处也。 为绖,大四寸六分;腰绖大三寸七分,散垂。唯周之下殇降在此者,其带不绝本,屈而 反至腰而绞之。张帷为次,哀至而哭。食有醯酱菜茹。葬而除绖,食干肉,饮醴酒,寝有床。 五月除。

  小功布缞裳即葛五月者,谓成人小功成服。十一升布为缞裳,义服十二升布为缞裳, 冠同十二升,亦澡麻绝本为绖带,寝有床,哀至而哭。既葬,除麻受葛绖,大三寸六分,腰绖 大二寸九分,缞裳如故,寝居内。至除,受以朝服素冠。逾月复吉。

  缌麻三月者,谓缌麻之丧成服,降正义同。以七升半布,缌而疏之,为缞裳及冠缨带 ,首绖亦澡麻绝本,大三寸七分,腰绖大二寸九分,吉屦无絇。寝有床。饮酒食肉,不至变色 。既葬,受以朝服素冠。逾月复吉。

  大唐之制,杖绖升缕,皆约周礼,直书其仪。历代通儒,皆有着述,开元之制,最为 详备。

    五服缞裳制度周 大唐

  周制,凡五服, 在上曰缞,在下曰裳。缞缝外杀,裳缝内杀。经云:“凡缞外削幅,裳内削幅。”郑玄云:“ 削犹杀也。太古衣,先知为上,外杀其幅,以便体也;后知为下,内杀其幅,稍有饰也。后代 圣人易之,而以此为丧服。”是也。其制,身长二尺二寸,合前后为四尺四寸,两边凡八尺八 寸。经云“衣二尺有二寸”,郑玄云“衣自领至腰二尺二寸”是也。郑亦以此为袂中之数,则 袂亦正方二尺二寸也。以古布幅广二尺二寸,礼记所云“端缞”,谓此也。继袂之末,又缀以 广尺二寸布,谓之袪。经云:“袪尺二寸。”马融云:“袂末也,尺二寸,足以容拱手也。丧 拱上右手下。”又衣下施腰,取半幅横缀身下,长短随衣。经云:“衣带下尺。”郑云:“谓 腰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又于腰两傍,当缝各缀一衽。经云:“衽二尺有五寸。”郑云 :“衽所以掩裳际。”其制,上正方一尺,于方一尺之下,角斜向下,长尺五寸,末头阔六寸 。今但取三尺五寸布,交解相沓裁之,即可亦谓之燕尾。令阔头向上,取象与吉服之衽相反。 又取布方尺八寸,置背上,上缝着领,下垂之,谓之负。经云:“负广出于适寸。”郑云:“ 负,在背上者也。适,辟领也。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也。”今据辟领广尺六寸,负各出一寸, 故知尺八寸。其开领处,左右各开四寸,向外辟厌之,谓之适。经云:“适博四寸,出于缞。 ”郑云:“适,辟领。广四寸,则与阔中八寸也。两之为尺六寸。”又取布长六寸,博四寸, 缀于衣外衿上,谓之缞。经云:“缞长六寸,博四寸。”郑云:“广袤当心也。前有缞,后 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无所不在。”其裳之制,前三幅,后四幅,开两边,故以衽 蔽之于腰上。每一幅为三辟积,其辟积相向为之,谓之袧,苦侯反。 其袧大小随人腰粗细为之。经云:“裳内削幅,幅三袧。”郑云:“袧谓辟两侧空中 央也。凡裳前三幅后四幅。”按称幅不必全幅,盖中破为之。故礼记深 衣篇云“制十有二幅,以应十二月”,是六幅交解之也。若斩缞,即缞与裳不缏缉; 若齐缞以下,缞则外缏之,裳则内缏之,谓之齐。经云:“若齐,裳内缞外。”郑云:“齐, 缉也。凡五服之缞,一斩四缉。缉裳者内展之,缉缞者外展之。”展则缏缉也。按丧服本文,甚难晓悟。历代著述,悉皆平写本经。今先言其制,次引经文, 所冀后学,易为详览。

  大唐之制,一据丧服之文,具开元礼。

    斩缞丧既葬缉缞议晋 宋

  晋魏休宁云: “以大功之缞,易既练之服,是中祥宜缉其缞也。若不缉,为重大功,不得夺之。”魏顗云: “按卒哭更以六升布为缞,但齐。既葬,还服既虞之缞。若如斯言,以大功之丧,夺既练之服 。寻详三年之丧及大功之服,皆丧之重者也,而使斩缞但止三月,殆非立礼之意。礼大功以上 服降,皆以布升数为差,故大丧初缞三升,既虞六升,中祥七升。缞以三变,非不降也,何必 期于缉缞然后为杀。愚谓服相易夺,正以升数重轻,不系缞之齐斩。”休宁又言:“三年之丧 ,笄杖不易,其余皆变,中祥缉缞,是轻之也。且为父初以三升之缞,既虞受六升之布,轻于 母也。齐缞既葬而虞,以七升布为缞,轻于为父也。”顗又难曰:“礼云女子子适人,有父母 之丧,既成齐缞之服而夫出之,不改服而待既虞更服斩缞之服,受笄总屦带如故终三年。以 此征之,不缉缞亦可知也。缉与不缉,别齐斩耳。今斩止一周,称为三年,未为先见。”休宁 又云:“三年之丧再周耳,数月不合称三年。斩者举大数之名,一周大丧之正礼。自转降中祥 ,安得不缉,不缉则无变,明不应终丧斩者可知也。”虞喜云:“斩缞,因丧之称,非为终三 年也。按礼为母丧缞四升,而父丧既虞缞六升,此为齐制,不复斩也。今代人既葬之后无改易 ,唯小祥而变,故缉在此月。父母情等,服俱三年,父斩缞,母缉缞,以别尊卑。斩止三月, 未为怪也。女子出,待既虞受以斩缞之受,非更斩也。”魏顗又云:“要记称母为长子齐缞三 年,其服节如父为子者。未有明征,而便缉之,斩名何得复存?礼虽言余皆易,不言灭斩。” 喜又云:“父为长子斩缞,母为齐缞,若不言齐其下,恐母与父俱当斩缞,所以别耳,非谓明 终斩之议耶。”

  孔汪问徐邈云:“斩缞三年,或既虞缞缉,行者往往不同。意常谓既以斩表重其丧, 应有变降;为使终丧服斩,释斩便缟,非渐杀意邪?”邈答曰:“凡丧服杂变,备载经记,而 变斩以缉,都无经明证。此服之大节,岂记者所遗,盖本无其制也。礼称斩缞三年,此不易之 文也。礼大功布三等,先儒以为降服七升,正服八升,又同则不易,此变受之通例。故谓大功 不得变斩。”

  周续之释礼:“或问曰:‘斩缞终三年乎?’答曰:‘不也。卒哭而服齐缞。’又问 :‘若不终三年,则丧服礼何故云“髽三年”?又云“三年之丧若斩”?则是居情理之极,所 谓致丧者也,焉得卒哭而夺情?’答曰:‘但寻名教者,宜求其本,本正则条目自明。圣王虽 总企及俯就以为之制,要以灭牲为深忧,是以节哀顺变,每受以轻也。’”

  宋庾蔚之谓:“昔贺循以为,夫服缘情而制,故情降则服轻。既虞,哀心有杀,是故 以细代粗,以齐代斩耳。若犹斩之,则非所谓杀也。若谓以斩缞命章,便谓受犹斩者,则疏缞 之受,复可得犹用疏布乎?是知斩疏之名,本生于始死之服以名其丧耳,不谓终其日月皆不变 也。”
 
 
 

通典卷第八十八

 礼四十八 沿革四十八  凶礼十

  五服年月降杀之一

   斩缞三年 孙为祖持重议 孙为庶祖持重议 嫡孙亡无后次孙为祖持重议 嫡 孙持重在丧而亡次孙代之议

    斩缞三年

  周制,子为父,父至尊也。诸侯为天子,天子至尊也。

  晋尚书问:“天子崩,今台书令史以上,为皆服斩缞之服不?”博士卞搉、应琳议: “礼,命士以上皆服斩。台书令史,列职天朝,皆应服斩。”又问:“天子崩,今司州及河南 郡吏,出入导从,应易服制不?”搉又答:“礼,庶人在官者服齐缞三月。又,近臣服斩。导 从出入,皆应服。”又问:“从服随君轻重,今司隶服斩,下吏服齐,为合礼意不?”搉又答 :“凡从君服,皆降一等。今之牧守,皆古诸侯,以礼相况,轻重宜矣。”又问:“礼,义服 不从。今司隶为君斩缞,义服也。下吏为从不?每降一等,当为君丧其亲者耳。古今行事复如 何?”又答:“礼,庶人为国君齐缞。今则不服。然吏若都官从事,有职司于丧庭者,故宜依 庶人在官义耳。义服不从,谓近臣服君斩缞之服,依降一等者之差耳。前称导从,指谓近臣, 不谓吏也。”

  周制,臣为君,君至尊也。马融曰:“君,一国所尊也,故曰 至尊也。”斩缞三年,子为父,本周制。自后历代更有议论,逐件更标臣为君亦三年。若同入 前科,恐非分明,所以重言周制以显之,他皆类此。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君。士,卿士。公卿大夫厌于天子诸侯,故降其众臣布带绳屦。公、卿、大 夫、室老、士,贵臣也。其余皆众臣也。君,有采地者皆曰君也。众臣杖,不以即位。近臣, 君服斯服矣。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近臣,阍寺之属。君,嗣君 也。斯,此也。近臣从君丧服,无所降也。

  魏尚书左丞王煚古鼎反。除陈相,未到国而王薨。议者 或以为宜齐缞,或以为宜无服。王肃云:“王国相,本王之丞相。按汉景帝时,贬为相;成帝 时,使理人。王则国家所以封,王相则国家使为王臣,但王不与理人之事耳。而云相专为理人 ,不纯臣于王,非其义也。今煚至许昌而闻王薨,姓名未通,恩纪未交,君臣未礼,不责人之 所不能,于义未正服君臣之服。传曰:‘策名委质,贰乃辟也。’若夫未策名,未委质,不可 以纯君臣之义也。礼,妇人入门,未三月庙见死,犹归葬于其党;不得以六礼既备,又以入室 ,遂成其妇礼也。则臣之未委质者,亦不得备其臣礼也。曾子问曰:‘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 之何?’孔子曰:‘婿齐缞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各以其服,如服斩缞,斩缞而 吊之,既葬而除之也。今煚为王相,未入国而王薨,义与女未入门夫死同,则煚宜服斩缞,既 葬而除之,此礼之明文也。礼曰‘与诸侯为亲者服斩’,虽有亲,为臣则服斩缞也。臣为其君 服之,或曰宜齐缞,不亦远于礼乎?”诏如肃议。

  司空陈群议:“诸王相国不应为国王服斩缞。古今异制,损益不同。古者诸侯,专国 子人。至汉初,患诸王子强暴,夺之权,食租而已。乃选贤能,代王居国,相王为善,否则弹 纠。国家置王以下之吏,非陪臣之谓也。礼记虽有‘与诸侯为亲服斩’者,盖谓异于国臣,与 有亲于王斩耳。虽陪臣,不亲,犹不为服;岂专帝臣而为藩王服斩?未有实不为臣而名称臣。 若欲假虚名以优王者,欲崇君臣而复纠其罪,名实既错,君臣义乖,遗礼失教,难以为典。近 防辅小吏,尚不称臣;况剖符帝臣而称臣妾于藩王?若使正名为王臣,则上书当称陪臣。既王 正臣,不可不服,则不宜还纠王罪。若不称陪臣,俱言臣者,此为王与天子同臣也。”

  诏曰:“若正名实,司空议是也。且谓之国相,而不称臣制服,则亦名实有错。若去 相之号,除国之名,则伤亲亲之恩也。宜释轻从重,以彰优崇之大义也。”

  丧葬令云:“王及郡公侯之国者薨,其国相官属长史及内史下令长丞尉,皆服斩缞, 居倚庐。妃夫人服齐缞,朝晡诣丧庭临。以丧服视事,葬讫除服。其非国下令长丞尉及不之国 者相内史及令长丞尉,其相内史吏,皆素服三日哭临。其虽非近官而亲在丧庭执事者,亦宜制 服。其相、内史及以列侯为吏令长者无服,皆发哀三日。”

  晋惠帝元康中,秦王薨,秦国郎中令始平李含因王葬讫除服被贬。御史中丞傅咸表云 :“秦王薨,含悲恸之哀,感于人心。含俯就王制,如令除服,葬后十七日乃亲中正职。时议 谓之背戚居荣,夺其中正,而复阂于天子之丧既葬而除,便云‘天朝殊尊,援以为准,非所宜 言’。若王者之丧,既葬不除,藩国之丧,既葬而除,藩国欲同不除,乃当云‘天朝殊尊,援 以为准,非所宜言’耳。天朝释乎上,而欲藩国服乎下,此为藩国之义崇,而天朝之礼薄。未 喻此旨。又云:‘诸公皆终丧,礼宁尽乃叙,明丧制宜崇,务在敦重也’。夫宁尽乃叙,以其 哀恸,异于天朝,制使终丧,未见斯文。国制既葬而除,既除而祔。爰自汉魏,迄乎圣晋,皆 所共行。文皇帝升遐,武帝崩殂,陛下毁顿,率土臣妾岂无攀慕遂服之心,实以国制不可而逾 。天王之丧,释除于上,藩国之心,独遂于下,甚不可安。复以秦王无后,含应为主,既使含 应为丧主,于今之制,既葬应除而祔,则应吉服以祭。因曰‘王未有庙,主无所迁,不应除服 ’。秦王始封,无所连祔,灵主所居,即便为庙。不问制云何,而以无庙为贬含。今必也按放 勋之殂,四海遏密八音,至于三载,太宗之崩,曾不数旬,释然即吉,引古绳今,阖代皆应有 贬,何但李含不应除服!今也无贬,王制故也。前以含有王丧,上请差代。尚书敕王葬日在近 ,葬讫含应摄职,不听差代。葬讫,含犹踌躇,不时摄职,司徒屡摘罚访问以踧含,含乃视事 。含承天台之敕,逼司徒之符,然后摄职,含之适职,随而击之,此为台敕府符陷含于恶也。 若谓台敕府符为伤教义,则当据正,不正符敕,而含是贬,含之困踬何足惜乎,国制不可偏耳 !又含自以陇西之人,虽户属始平,非所综悉。初见使为中正,反覆言之司徒,说非始平国 人,不宜为中正。后为郎中令,自以选官引台府为比,让常山太守苏绍,辞旨恳切,形于文墨 。含之固让,乃在王未薨之前,中正庞腾便割含品。臣见含为腾所侮,不胜其愤,谨表以闻, 乞朝廷以时博议,无令腾得滥行刀尺。”

  咸又言:“臣以国之大制,不可而偏,秦国郎中令李含,承尚书之敕,奉丧服之命, 既葬除服,而中正庞腾无所据仗,贬含品三等,谓此未值汉魏以来施行之制,具以表闻,未尝 朝廷当云何。腾等之论,以秦王无后,前又有诏,以此谓含不应除服。愚谓诸侯之制,不得异 于天朝。就秦王有嗣,于制亦自应除;且秦王无后,乃前有诏,朝野莫不闻知。而尚书下敕, 葬讫含自应摄职,不应差代,寻举为台郎;又司徒摘罚访问,催含摄职。如此,台府亦皆谓含 既葬应除也。相是纯臣,群臣之首,奏令释服,亦无余疑。至于含除,便独为罪,窃谓有负于 情。臣之在事,小大欲尽,使在优崇。况国之大制,当垂将来,心所不安,而不敷写,谨重以 闻,乞中书见诘,犹百虑当一得也。”

  周制,父为长子。不言嫡子者,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长也。 正体在乎上,又将所传重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郑玄云:“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 己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之也。小记曰:‘不继祖与祢。’此 但言祖,容祖祢共庙。”马融曰:“体者,嫡嫡相承也。正谓体在长子之上,上正于高祖体。 重其正,故服三年。庶子贱,为长子服,其不得随父服三年,故言不继祖也。”雷次宗曰:“ 父子一体也,而长嫡独正,故曰体。既为正体,又将传重,兼有二义,乃加其服。自非亲正, 兼之情体俱尽,岂可凌天地、混尊亲也。”

  汉戴圣、闻人通汉皆以为父为长子斩者,以其为五代之嫡也。马融注丧服经用之。郑 玄注小记则以为己身继祢,便得为长子斩。自后诸儒皆用郑说。谯周五 经然否曰:“小记曰‘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也’,此尚但别庶子,而下言不继祖祢者 ,谓庶子身不继祢,故其长子为不继祖,合而言之也。”刘智释疑亦同此议。

  晋虞喜广林难谯周曰:“礼文三发,二言继祖,一言连祢。如但继祢,则应三年,何 缘须祖,烦而失要,合子于父,舍径就迂,非事实也。然则继祖者必继祢,继祢者不必继祖。 今连祢于祖,以己继之,是继祖者得三年,继祢者不得也。至于连祢于祖以别高祖之祖,故因 祢以继祖别嫌也。”

  宋庾蔚之云:“按礼郑注曰:‘用恩则父重,用义则祖重。’父之与祖,各有一重之 义,故圣人制礼,服祖以至亲之服,而传同谓之至尊也。己承二重之后,而长子正体于上,将 传宗庙之重,然后可报之以斩,故传记皆据祖而言也。若继祢便得为长子斩,则不应云不继祖 。丧服传及大传皆云不继祖,以明庶子虽继祢而不继祖,则不服长子斩也。贺氏要记云:‘庶 子,父虽殁,犹不为长子三年,以己不继祖也。’是亦明己身继祖,乃得为长子斩也。既义由 于继祖,则不必须云及祢。或者疑祖之言是道庶子之长,故此记特言不继祖与祢,以明据庶子 言之也。”

  周制,为人后者三年,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马融曰:“受人 宗庙之重,故三年。”雷次宗曰:“但言为人后者,文似不足。下章有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当 言‘为人后者为所后之父’。今阙此五字者,以所后者,或为祖父,或为高曾,繁文不可备设 ,言一以包二,则凡诸所后,皆备于其中也。”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 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为所后之亲如亲子也。

  周制,妻为夫,夫至尊也。马融曰:“妇人天夫,故曰至尊。 ”王肃曰:“言夫则可知。举妻者,殊妾之文也。”孔伦曰:“以父服服之,故曰至尊。”雷 次宗曰:“言妻以明其齐,所以得称夫也。”妾为君,君至尊也。马融曰:“妾贱,事夫如君,故至尊也。”郑玄曰:“不得体之,加尊焉,虽 士亦然。”陈铨曰:“降于女君,故不敢称夫。称为君者,同于人臣也。”雷次宗曰:“言 妾以见其接,所以乃称君也。”女子子在室为父。女子子者,女 子也,别于男子也。言在室,关已许嫁也。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马融曰:“为犯七出,还在父母之家。”郑玄云:“谓遭丧而出者,始服齐缞 周,出而虞则受以三年之丧受,既虞而出则小祥亦如之,既除而出则已。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 ,行于士庶人曰适人。”王肃曰:“嫌已嫁而反与在室不同,故明之。遭丧未练而出则三年, 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周,既练而反则遂之。”雷次宗曰:“不言女子子,上女子也。复 言子者,欲见其外义以尽,子道复弘也。”

    孙为祖持重议

  晋侍中庾纯云:“古者所以重宗,诸侯代爵,代,国讳,改焉。下同。士大夫代禄,防其争竞,故明其宗。今无国士 代禄者,防无所施。又古之嫡孙,虽在仕位,无代禄之士,犹承祖考家业,上供祭祠,下正子 孙,旁理昆弟,叙亲合族,是以宗人男女长幼,皆为之服齐缞。今则不然,诸侯无爵邑者,嫡 之子卒,则其次长摄家主祭,嫡孙以长幼齿,无复殊制也。又未闻今代为宗子服齐缞者。然则 嫡孙于古则有殊制,于今则无异等。今王侯有爵土者,其所防与古无异,重嫡之制,不得不同 。至于大夫以下,既与古礼异矣,吉不统家,凶则统丧,考之情理,俱亦有违。按律无嫡孙先 诸父承财之文,宜无承重之制。”

  刘智以为此说非从古制也,魏晋二代亦自行之。

  刘宝以为:“孙为祖不三年。丧服云‘孙为祖周’,按小记‘为祖后者为祖母三年’ ,二文不同,何以为正?答曰:经无孙为祖三年之文,小记所云为祖母三年,自谓无后养人子 以为孙者耳。丧服云:‘为人后者三年’,为人后者,或为子,或为孙,故经但称为人后,不 列所后者名,所以通人无贵贱为人后者用此礼也。若荀太尉无子,养兄孙以为孙,是小记所谓 为祖后者也。夫人情不殊,祖所养孙犹子,而孙奉祖犹父,古圣人称情以定制,为人后者无复 父祖之差,同三年也。丧服传‘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斩’,此谓嫡孙为祖丧主,当服斩,不解 传意,小记与传但解经意耳。传称者此祖后,谓父之长子,祖之嫡孙也。己上厌于父,父亡然 后乃下为长子斩,非孙上为祖斩也。”

  王敝难刘宝曰:“丧服小记‘祖父卒,为祖母后者三年’,此谓孙为祖后者。丧服‘ 父亡,为母三年’。言为祖母三年,祖父三年可知也。为人后者,以当收族而严宗庙也,必以 同宗支子,择其昭穆之伦而立之,不得高祖无子而立玄孙之序。严宗庙者,亦可以在继养,使 鬼神有所享也。按士二庙,若立玄孙,则所严之祖,不及曾高,而祖祢无鬼,将何所飨乎?荀 太尉秩尊,其统宜远,亲庙有四,孙之所得祭高祖也,则于太尉为祖,子所得祭高祖也。今立 孙但得祭祖,而使曾祖不食,是则先人将恐于为厉,故知非立后之道也。又臣从君服,每降一 等,丧服为君之祖服周,制君服三年明之也。若如论意,谓小记所言是为长子服者,又当言父 卒然后为子三年,不得言祖父卒而为祖母后者三年。又养人子为己孙,与己自有孙岂异哉?”

  国子博士吴商答刘宝议曰:“按礼贵嫡重正,所尊祖祢,继代之正统也。夫受重者, 不得以轻服服之。是以孙及曾玄其为后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且绝属之宗,来为人后者服 之,如今嫡孙为后,而欲使为祖服周,与众孙无异,既非受重之义,岂合圣人称情之制耶?且 孙为祖正服周,祖为孙正服九月,嫡孙为后,则祖为加服周,孙亦当加祖三年,此经之明据也 。今欲使祖以嫡加孙,孙以庶服报祖,岂经意耶?又欲使绝属之孙同于嫡孙,岂合人情。”

  成洽论云:“嫡孙传重,不服斩也。夫服以三年为至重,故以至尊至亲者处之。自此 以往,上下降杀一等,经之例也。服父三年,服祖宜周,而传云‘父卒为祖后者服斩’,为嫡 孙者,依此为制,若其必然,越于常例。后祖服异,礼之重事,宜见斩缞之经,不应阙而不记 也。且子为父三年,父为长子亦三年,若嫡孙为祖如子,则祖为嫡孙亦当如父为长子,不得为 之周也。”

  吴商曰:“凡人为后者尚如父,今孙为祖后,而欲使为祖周,与众孙无异,岂是为后 之谓乎?且祖为孙正服九月,今嫡孙为后,祖加之周,孙亦加祖三年,经之明义也。今使祖加 孙服,而孙不加祖服,岂经义哉!且经云‘臣为君祖父母服周’,从服例降一等,则君为祖服 斩矣,此非经义邪,何责阙而不记也。论又云‘孙为祖,如子为父,则祖为孙亦当如父为长子 ’者。且孙为后加一等服三年,祖亦加孙一等服周。如论之意,欲使祖加孙二等,而孙加祖一 等,此岂经例而云传不通乎?”

  试评曰:庾纯云:“古者重宗,防其争竞,今无所施矣。”又云:“律无嫡孙先诸父 承财之文,宜无承重之制也。”刘宝亦云:“经无为祖三年之文。”王敞难曰:“小记云‘祖 父卒,而为祖母后者三年’,则为祖父三年可知也。”博士吴商云:“礼贵嫡重正,其为后者 皆服三年。”夫人伦之道有本焉,重本所以重正也,重正所以明尊祖也,尊祖所以统宗庙也, 岂独争竞之防乎?是以宗绝而继之,使其正宗百代不失也。其继宗者,是曰受重,受重者必以 尊服服之,若不三年,岂为尊重正祖者耶?传曰:“为人后者,同宗支子可也。”下云为嫡孙 ,言不敢降其正也。是乃宗绝则嫡孙,无孙则支子承重,其所承重皆三年也。而议者或云“嫡 子卒,不以孙继,以其次长摄主祭”者,则昭穆乱矣。又云“今代无孙为祖三年之文,吉不统 家,凶则统丧,礼有违也”者,是时失之,非无其义也。又云“传言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斩, 是父亡乃下为长子斩,非孙上为祖斩也”者,亦非义也,何者?凡孙,父在不得为祖斩,父亡 则为祖斩。故传曰“有嫡子者无嫡孙”,其文甚明。而云“下为长子斩”者,则经不但言为祖 后者斩矣。成洽云“若嫡孙为祖如父三年,则祖亦为孙如长子三年也”者,且祖重嫡孙,服加 一等,孙承重而服祖不加,是为报服,何乃孙卑反厌祖尊?非礼意也。以情求理,博士吴商议 之当矣。

    孙为庶祖持重议

  晋刘智释疑:“问者曰:‘礼孙为祖后三年者,以其当 正统也。庶子之长孙,既不继曾高祖,此孙为庶祖承重三年不?’答曰:‘继祖者,不唯谓大 宗也。按丧服传与小记皆云:“庶子不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两举之者,明父之重长 子,以其当为祢后也。其所继者,于父则祢,于子则祖也。父以己当继祖,故重其服,则孙为 祖后者,不得轻也。然则孙为祖后,皆三年矣。且甲,众子也,生乙。乙生景而乙先卒,景为 长子孙而后甲。甲亡,景为甲三年。则甲是庶子,无嫡可传,若不三年,则景为乙之嫡子,而 阙父卒为祖后之义也。’”

  博士杜琬云:“曾祖是庶,而祖父是嫡,又是嫡孙矣。若庶祖无嫡可传,则非正体乎 上传重之义也。既无大夫士之位,无嫡统之重,孙为庶人,父虽亡而有诸父,其孙生不主养, 祭非所及,而所摄一家之重,居诸父之右,祖无重可传,而孙以重自居,为父长子而以嫡孙继 祖,推情处礼,于义为乖。凡祖是庶而父为长,宜服齐缞。”

  王敞议曰:“凡所重,明是先祖之体,盖非爵土财计之谓。至于庶子之子为继祢之宗 ,则得为其子三年矣。父尊其祢而子替祖服,不贵正体而必云爵土,忽其敬宗而重其财计,承 财计则为之服斩缞,无产业则废三年,此非义矣。又经有为君之祖服周,是为臣从君服。从服 例降一等,此则君为祖三年矣。既为君而有父祖之丧,谓父祖并有废疾不得受国,而己受位于 曾祖者也。祖不受国,无重可传而犹三年,斯盖正统贵体之义,不必以爵土传己也。体存则就 养无方,亡则庶子不祭,所以达孝明宗,吉凶异制,故知生不主养者,无害死掌其祀也。而云 祭非所及,乖乎周孔之意尔,人无祖矣。”

  束皙议曰:“经云‘臣服君之祖周’,此君为祖三年也,是祖有废疾不袭统也。然则 无爵可传,身不主祭,与庶子何异?而孙犹服斩,义例昭然。大宗之弟皆称祖立庙,而自为其 子孙所奉,即所谓小宗之绪,主其祖父之祀,岂可自同众孙不服三年哉!”

  宋庾蔚之谓:“祖庶父嫡,己承父统,而不谓之继祖,则祖谁当祭之?所谓继,是承 其后,为之祭,故云传重而服之斩。若杜琬所言‘祖父俱嫡’,乃是继曾祖耳。祖虽非嫡,而 是己之所承,执祭传统,岂得不以重服服之乎?己服祖以斩,故祖亦服己以周。长子之服,义 则不同,要须己身承祖祢之正,乃得为长子斩。按小记云‘庶子不得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 ,是明庶子不继祖祢,故不得为长子斩,非据子之身。若据长子身,不得云不继祢也。必须身 承祖祢之正,乃得服长子斩者,以尊加卑异于卑加尊也。刘智分此不继祖与祢之言,以为庶子 不继祢,故其长子不继祖。书记未有此连言之比。且庶子不继祢,其子居然不继祖矣。”

    嫡孙亡无后次孙为祖持重议

  晋万蒋问范宣:“嫡孙亡,无后,次子之 后可得传祖重不?”宣答曰:“礼‘为祖后者三年’,不言嫡庶,则通之矣。无后犹取继,况 见有孙而不承之邪?庶孙之异于嫡者,但父不为之三年,祖不为之周,而孙服父祖不得殊也。 ”

    嫡孙持重在丧而亡次孙代之议

  晋或人问徐邈:“嫡孙承重,在丧中亡 ,其从弟已孤,又未有子侄相继,疑于祭事。”邈答:“今见有诸孙,而事无后,甚非礼意。 礼‘宗子在外,则庶子摄祭’,可依此使一孙摄主,摄主则本服如故。礼,大功者主人之丧, 犹为之练祥再祭,况诸孙耶?若周既除,当以素服临祭,依心丧以终三年。”

  宋江氏问:“甲儿先亡,甲后亡,甲嫡孙传重,未及中祥,嫡孙又亡,有次孙,今当 应服三年不?”何承天答曰:“甲既有孙,不得无服三年者,谓次孙宜持重也。但次孙先以制 齐缞,今得便易服,当须中祥乃服练居垩室耳。昔有问范宣云:‘人有二儿,大儿无子,小儿 有子,疑于传重。’宣答:‘小儿之子应服三年。’亦粗可依。”

  裴松之答何承天书云:“礼,嫡不传重,传重非嫡,皆不加服,明嫡不可二也。范宣 所云次孙,本无三年之道。若应为服后,次孙宜为丧主,终竟三年,而不得服三年之服也。”

  何承天与司马操书论其事,操云:“有孙见存,而以疏亲为后,则不通。既不得立疏 ,岂可遂无持重者,此孙岂不得服三年邪?嫡不传重,传重非嫡,自施于亲服卑,无关孙为祖 也。”

  按庾蔚之谓:“嫡孙亡,无为后者,今祖有众孙,不可传重无主,次子之子居然为祖 持重,范宣议是也。嫡孙已服祖,三年未竟而亡,此重议已立,正是不得卒其服耳。犹父为嫡 居丧而亡,孙不传重也,次孙摄祭如徐邈所答。何承天、司马操并云接服三年,未见其据。”
 
 
 

通典卷第八十九

 礼四十九 沿革四十九  凶礼十一

  五服年月降杀之二

   齐缞三年 后妻子为前母服议 前母卒在异国  前妻被掠没贼后得还后妻之子为服议 为高曾祖母及祖母持重 服议 齐缞杖周 父卒母嫁复还及庶子为嫡母继母改嫁服议 父在为出母服议 父卒为嫁母 服

    齐缞三年

  周制,父卒为母。马融曰:“父卒,无 所复屈,故得伸重服三年也。”今与父在同义,见杖周章。继母如母,言继母之配父 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因犹亲也。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 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汝以为子”,命子曰“汝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身如 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此主谓大夫士之妾,妾子之无 母者,父命为母子者也。其使养之,不命为母子,则亦服庶 母慈 己者之服可也。大夫之妾子,父在为其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周矣。父卒则皆得伸也。 子游问曰:“丧慈母如母,礼欤?”如母谓父卒三年也。子游意 以为国君亦当然。礼所云者,乃大夫以下,父所使妾养妾子。孔子曰:“非礼也。古 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言无服也。 此指谓国君之子也。大夫士之子为庶母慈己者小功,父卒乃不服。昔者鲁昭公少丧其 母,有慈母良,良,善。及其死也,公弗忍,欲丧之。有司以闻 ,曰:‘古之礼,慈母无服,据国君也。今也君为之服,是逆 古之礼而乱国法也。若终行之,则有司将书之以遗后代,无乃不可乎?’公曰:‘古者天子练 冠以燕居。’公之言又非也。天子练冠以燕居,盖谓庶子为其母也。 公弗忍,遂练冠以丧慈母。丧慈母,自鲁昭公始也。”

  周制,母为长子,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马融曰:“父 不传重,无五代之义,而服三年,随父从于夫也。不在斩缞章者,以子当服母齐缞也。”郑玄 曰:“不敢降者,谓不敢以己尊降祖祢之正体也。”雷次宗曰:“父之重长,以居正嫡之胤, 当为先祖之主故也。母亦以此义而加崇焉。夫父之服长,以其仰述祖祢,堂构斯荷;母亦以其 承夫嗣业,三从是寄。父尚不以大夫之严,降祖祢之主,母亦安敢以妇人之尊,降所天之嫡? 故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以父况母,明父犹屈体,母宜无嫌。如旧说妻从服,则当云‘ 夫所不降,妻亦不敢降’。今言父母者,岂非自子而言也。”妾为女君之长子,与女 君同。不敢以轻服服君之正体。卢植曰:“与女君丧长子俱三年。” 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卢植曰:“谓俱有过而出 ,女君为其子服,嫌妾当从服,故言不也。”郑玄曰:“妾与女君俱出,女君犹为子服周,妾 于义绝,无施服也。”王肃曰:“非属从,故不服。”孔颖达云:“侄娣从女君而入,若女君 犯七出,则侄娣亦从而出。”

  汉戴德云:“父卒,为继母、君母、慈母;孙为祖后者,父卒为祖母,上至高祖母, 自天子达于士;为人后者为所后之祖父母;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继母为长子:并与父卒 为母同。”

  周制,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祖父在,则其服如父在为 母也。

  后汉荆州牧刘表云:表字景升。“父亡在祖后,则不 得为祖母三年,以为妇人之服,不可逾夫。孙为祖服周,父亡之后,为祖母不得逾祖也。”

  晋或问曰:“若祖父先卒,父自为之三年,己为之服周矣。而父卒祖母后卒,当服三 年不乎?”刘智答云:“嫡孙服祖三年,诚以父卒则己不敢不以子道尽孝于祖,为是服三年也 。谓之受重于祖者,父卒则祖当为己服周,此则受重也。己虽不得受重于祖,然祖母今当服己 周,己不得不为祖母三年也。小记曰‘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特为此发也。”

  侍中成粲云:“礼有嫡子则无嫡孙,然则己受重于父,不受重于祖,不得为祖母三年 。礼,舅没则姑老,为传家事于长妇也。亦为祖没,则己父受重于祖父,己不受之于祖父母, 故无祖父母三年之理也。”

  贺循又引小记,自释为祖母后者,服之如母,不为祖父母后,不得为祖母三年,未见 其验,但以父在无二嫡,父没祖存,己位则正,不得为祖父后,乃为祖母嫡也。

  宋崔凯云:“时人或有祖父亡,而后己母亡,孙奉养祖母,祖母卒则为之齐缞三年者 。凯以为祖母三年,自谓己父母早亡,受重于祖,故为祖斩缞三年,祖母齐缞三年。今己父后 亡,则受重于父,不受重于祖,孙虽奉养祖母,固自当如礼齐缞周耳。”

  庾蔚之谓:“刘景升以妇人之不可逾夫,既已乖矣。按成粲云:‘己自受重于父,不 受于祖,为祖母不应三年’,可谓殊途而同谬者矣。”

    后妻子为前母服议前母卒在异国

  后汉末 ,长沙人王毖上计至京师,值吴魏分隔,毖妻子在吴,身留中国,为魏黄门郎,更娶妻生昌及 式。毖卒后,昌为东平相。至晋太康元年吴平时,毖前妻已卒,昌闻丧,求去官行服。东平王 楙上台评议。

  博士谢衡云:“毖身不幸,去父母,远妻子。妻于其家,执义守节,奉宗祀,养舅姑 ,育稚子。后得归还,则固为己妻。父既为妻,子岂不为母。昌宜追服三年。”

  博士许猛云:“绝有三道。有义绝者,为犯七出也。有法绝者 ,以王法绝。有地绝者,以殊域而绝。且夫绝妻,如纪叔姬,其逼以王法,隔以殊域而 更聘嫡室者,亦为绝矣。是以礼有继母服,无前母制。是以前母非没则绝也。以昌前母虽在犹 不应服,若昌父在,则唯命矣。依礼记,昌唯宜追服其兄耳。”

  尚书都令史虞溥言:“臣以为礼不二嫡,重正也。苟正嫡不可以二,则昌父更娶之辰 ,即前妇义绝之日,固不待言而可知矣。议者以昌父无绝遣之言,尚为正嫡。恐犯礼亏教,难 以示后。按昌父既册名魏朝,更纳后室,岂得怀旧君于江表,存外妻于雠国乎?非徒时政之所 禁,乃臣道所宜绝。设使昌父尚存,今始会同,必不使两妻专堂,二嫡执祭。以此验之,故知 后嫡立宜前嫡废也。即父使有两立之言,犹将以礼正之,况无遗命,可以服乎?溥以为宜如猛 议。”

  博士秦秀议云:“按议者以礼无前妻之名,依名绝之不为之服,斯乃是也。今兄弟不 同居,而各以路人相遇其母,恐一体之爱,从此绝矣。古人之为,未必按文,唯称情耳。以为 二母之子,宜各相事皆如所生。虽无成典,期于相睦,得礼意也。若前妻之子不胜母之哀,来 言曰‘我母自尽礼于事夫,为夫先祖所歆享,为父志所嘉,为人伦所钦敬’,便迎父丧,归于 旧茔,以其母祔葬;则后妻之子,宁可以据儒者之言以距之邪?礼,二妾之子,父命令相慈, 而三年之恩便同所生矣。昌父何义不令二嫡依此礼乎?然礼无明制,非末学者所敢用心;必不 得已,与其意而绝之,不若意而事之。故以为昌宜追前母三年,二母之祔,以先后为叙。”

  侍中程咸言:“诸侯无更娶致夫人之制,大夫妻死改室,不拘立嫡。昌父前妻,守德 约身,幸值开通,而固绝之,此礼不胜情而渐入于薄也。昌母后聘,本非庶贱,横加抑黜,复 不然矣。若令二母之子,交相为报,则并尊两嫡,礼之大禁。昔舜不告而娶,婚礼盖阙,传记 以二妃夫人称之,明不足立正后也。圣人之弘,犹权事而变,而诸儒欲听立两嫡,并未前闻。 且赵姬而让叔隗以为内子,黄昌之告新妻使避正堂,皆欲以正家统而分嫡妾也。昌父已亡,无 正之者,若追服前母,则自黜其亲;交相为报,则固非嫡。就使未达,追为之服,犹宜刑贬, 以匡失谬,况可报楙施行,正为通例,则两嫡之礼始于今矣,开争长乱,不可以训。臣以为昌 等当各服其母者。”

  着作郎陈寿等议:“春秋之义,不以得宠而忘旧,是以赵姬请逆叔隗而己下之。若昌 父及二母于今并存,则前母不废,有明征矣。设使昌父昔持前妇所生之子来入中国而尚在者, 恐不谓母已黜遣,从出母之服。苟昌父无弃前妻之命,昌兄有服母之理,则昌无疑于不服。”

  司马李苞议:“礼重一统,所以正家,犹国不可二君。虽礼文残缺,大事可知。昌父 遇虽,与妻隔绝,夫得更娶,妻当更嫁,此通理也。今之不去,此自执节之妇,不为理不绝矣 ,适可嘉异其意,不得以私善羁縻已绝之夫。议者以赵姬为比,愚以为不同也。重耳适齐,志 在必还,五年之间,未为离绝。衰纳新宠,于礼为废嫡,于义为弃旧,姬氏固让,得礼之正, 是以春秋善之,明不得并也。古无二嫡,宜如溥駮。”

  中书监荀勖议曰:“昔郑子群娶陈司空从妹,后隔吕布之乱,不知存亡,更娶蔡氏女 。徐州平后,陈氏得还,遂二妃并存。蔡氏之子元叠,为陈氏服嫡母之服,族兄宗伯曾责元叠 ,谓抑其亲,乡里先达以元叠为合宜。”

    前妻被掠没贼后得还后妻之子为服议

  晋成帝咸康中,零陵李繁姊先适 南平郡陈诜为妻,产四子而遭贼。姊投身于贼,请活姑命,贼将姊去。诜更娶严,生子晖等三 人。繁后得姊归,诜求迎李还,更育一女子。诜籍,母张在上,以妻李次之,严次之。李亡, 诜疑晖服,以其事言于征西大将军庾亮府评议。

  司马王愆期议曰:“按礼不二嫡,故惠公元妃孟子卒,继室以声子。诸侯犹然,况庶 人乎?士丧礼曰,继母本实继室,称继母者,事之如嫡,故曰如母也。诜不能远虑避难,以亡 其妻,李非犯七出见绝,终又见逆,养姑于堂,子为首嫡,列名黄籍,则诜之妻也。为诜也妻 ,则为晖也母,晖之制服无所疑矣。诜虽不应娶,要以严为妻,妻则继室,本非嫡也。若能下 之,则赵姬之义;若云不能,官当有制。先嫡后继,有自来矣。”

  仓曹参军王群议:“李投身于贼,则名义绝矣。辱身污行,丧礼违义,虽有救母之功 ,宜以路人之恩相报。不可以奉承宗庙,严子不宜以母服服之,李子宜以出母居之。”

  仓曹参军虞眕之忍反议:“庶人两妻,不合典制,财之 法则,应以先妇为主,服无所疑。汉时黄司农为蜀郡太守,得所失妇,便为正室,使后妇下之 ,载在风俗通。今虽贵贱不同,犹可依准。”

  行参军诸葛玚议:“诜既不能庇其伉俪,又未审李之吉凶,无感离之惨,便欢会纳妻 ,悖礼伤教,皆此之由。又诜协严迎李,籍注二妻,李亡之日,乃复疑服。若小人无知,不应 有疑;及其有疑,明知妻不可二。生乱其名,没疑其服,丧乱以来,多有此比,宜齐之以法。 ”

  户曹掾谈刿等白:“奉教博议,互有不同,按礼无二嫡之文,李为正嫡应服,居然有 定。”

    为高曾祖母及祖母持重服议晋 宋 后魏

   晋刘智释疑答问云:“高曾祖母与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则当厌屈不?昔鲁穆姜在而成公 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旧说云,妻随夫而成尊,姑不厌妇,妇人不主祭,已承 先君之正体,无疑于服重也。”

  宋庾蔚之谓:“妇从夫,嫡曾高祖母,正体所传,并有重,何疑其亡先后。”

  后魏永平四年,尚书都令史陈终德祖母之丧,欲服齐缞三年,以无代爵之重,不可上 陵诸父,若下同众孙,恐违后祖之义,请求详正。

  国子博士孙景邕等议:“嫡孙后祖,持重三年,终德宜先诸父。”

  太常刘芳议:“按丧服,乃士之正礼,含有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事,其中时复下同庶人 者,皆别标明。至嫡孙传重,自士以上,古者卿士,咸多继位。又士以上,乃有宗庙。先儒多 云‘嫡孙之传重,下通庶人’。以为差谬。何以明之?传重专主宗庙,非谓庶人祭于寝也。兼 累代承嫡,方得为嫡子嫡孙耳。不尔者,不得继祖也。按郑玄云:‘为三代长子服斩也’。魏 晋以来,不复行此礼。按丧服经无嫡孙为祖持重三年正文,唯有为长子三年,嫡孙周,故传及 注因说嫡孙传重之义。今世既不复为嫡子服斩,卑位之嫡孙不陵诸叔而持重,则可知也。且准 终德资阶,方之于古,未登士秩,庶人在官,复无斯礼。考之旧典,验之于今,则兹范罕行。 且诸叔见存,丧主有寄,宜依诸孙服周为允。”

  景邕等又议云:“丧服虽以士为主,而必下包庶人。何以论之?自大夫以上,每条标 列,逮于庶人,合而不述,此同士制,不复疑也。唯有庶人之为国君,此则明义服之轻重,不 涉于孙祖。且受国于曾祖,废疾之祖父亦无重可传,而犹三年,不必由重也。丧服经虽无嫡孙 为祖三年正文,而有祖为嫡孙周,岂祖以嫡服己,己与庶孙同为祖周,于义可乎?服祖三年, 此则近代未尝变也。准古士官,不过二百石也,终德即古之士也。且官族者谓有其功,食旧德 者谓德继于位,兴灭继绝谓诸侯卿大夫无罪诛绝者耳。金貂七珥,杨氏四公,虽以位相承,岂 得言代禄乎?按晋太康中,令史殷遂以父朔不及所继,求还为祖母三年。时政以礼无代父追服 之文,亦无不许三年之制,此则晋之成规也。”

  尚书邢銮奏依芳。

  诏曰:“嫡孙为祖母,礼令有据,士人通行,何劳芳致疑请也。可如国子博士孙景邕 所议。”

    齐缞杖周

  周制,父在为母周,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父必三 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马融曰:“屈者,子自屈于父,故周而除母服 也。父至尊,子不敢伸母服三年。”

  大唐前上元元年,武太后上表曰:“父在为母服止一周,虽心丧三年,服由尊降。窃 谓子之于母,慈爱特深,所以禽兽之情,犹能知母,三年在怀,理宜崇报。今请父在为母终三 年之服。”诏依行焉。

  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上言:“准礼,父在为母一周除灵,三年心丧。太后请同父 没之服,三年然始除灵。虽则权行,有紊彝俗。今请仍旧章,庶协通礼。”于是下制令百官详 议。

  刑部郎中田再恩建议云:“降杀之丧,贵贱无隔,以报免怀之德,思酬罔极之恩。稽 之上古,丧期无数,暨乎中叶,方有岁年。自周公制礼之后,孔父刊经以来,方殊厌降之仪, 以标服纪之节。重轻从俗,斟酌随时。子思不听其子服出母,子游谓同母异父昆弟之服大功, 子夏谓合从齐缞之制。此等并四科之数,十哲之人,高步孔门,亲承圣训,及遇丧事,犹此致 疑,即明自古以来,升降不一。今去圣渐远,残缺弥多,会礼之家,名为聚讼,宁有定哉!而 父在为母三年,传之已逾二纪,出自高宗大帝之代,不从则天皇后之朝。大帝御极之辰,中宫 献书之日,往时参议,将可施行,编之于格,服之已久。前主所是,疏而为律;后主所是,着 而为令。何必乖先帝之旨,阻人子之情,与伯叔母、姑姊妹同焉?若以庶事朝仪,一依周制, 则古臣之见君也,公卿大夫贽羔雁珪璧,今何故不依乎?周之用刑也,墨劓宫刖,今何故不行 乎?周则侯甸男卫,朝聘有数,今何故不行乎?周则井邑丘甸,以立征税,今何故不行乎?周 则分土五等,父死子及,今何故不行乎?周则冠冕衣裘,乘车而战,今何故不行乎?周则三老 五更,胶序养老,今何故不行乎?诸如此例,不可胜述,何独孝思之事,爱一年之服于其母乎 ?可为痛心,可为恸哭者也。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阮嗣宗,晋代之英才,方外之 高士,以为母重于父。据齐缞升数,粗细已降,何忍服之节制,减至于周?岂后代之士,尽惭 于枯骨?循古未必是,依今未必非也。”

  履冰又上疏曰:“上元中,武太后上表,请同父没之服,初亦未有行用。垂拱年,始 编入格,锡氏之后,俗乃通行。臣开元五年,频请仍旧。恩敕并嫂叔舅姨之服,亦付所司详议 。诸司所议,同异相参。臣窃见新修之格,犹依垂拱之伪,至有祖父母安存,子孙之妻亡殁, 下房几筵,亦立再周,甚无谓也。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则丧服四制云:‘ 天无二日,土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所以父在为母服周者,避二尊也。’臣恐后代 复有妇夺政之败者。”疏奏未报。

  履冰又上表曰:“臣闻夫妇之道,人伦之始。自家刑国,牝鸡无晨,四德之礼不愆, 三从之义斯在。故父在为母服周者,见无二尊也。准旧仪,父在为母一周立灵,再周心丧。父 必三年而后娶者,达子之志焉。岂先圣无情于所生,固有意于家国者矣。原夫上元肇年,天后 请升慈爱之丧,以抗尊严之礼,虽齐斩之仪不改,而几筵之制遂同。数年之间,尚未通用。垂 拱之初,始编入格。臣谨寻礼意,防杜实深,若不早图刊正,何以垂戒于后?且臣所献者,盖 请正夫妇之纲,岂忘母子之道。复云母属所谓‘与伯叔姑姊服同’者,伯叔姑姊岂有筵杖之制 、三年心丧乎?齐斩足为升降者,母齐父斩,不易之礼。故父加至再周,父在为母加三年心丧 。今者同父殁之制,则尊厌之律安施?臣前状单略,议者未识臣之恳诚。”

  左散骑常侍元行冲奏议:“古之圣人,征性识本,缘情制服,有伸有厌。天父天夫, 故斩缞三年,情礼俱尽者,因心立极也。生则齐体,死则同穴,比阴阳而配合。同两仪之化成 。妻丧杖周,情礼俱杀者,盖远嫌疑,尊干道也。父为嫡子三年斩缞,而不去职者,盖尊祖重 嫡,崇礼杀情也。资于事父以事君,孝莫大于严父。故父在为母罢职齐周而心丧三年,谓之尊 厌者,则情伸而礼杀也。斯制也,可以异于飞走,别于华夷,羲农尧舜莫之易也,文武周孔所 同尊也。今若舍尊厌之重,亏严父之义,略纯素之嫌,贻非圣之责,则事不师古,有伤名教矣 。谨详前者之疑,并请依古为当。”自是百僚议竟不决。

  至七年,下敕曰:“惟周公制礼,当历代不刊;况子夏为传,乃孔门所受。格条之内 ,有父在为母齐缞三年,此有为而为,非尊厌之义。与其改作,而不如师古,诸服纪宜一依丧 服文。”自是卿士之家,父在为母行服不同:或既周而禫,禫服六十日释服,心丧三年者;或 有既周而禫,禫服终三年者;或有依上元之制,齐缞三年者。议者是非纷然。元行冲谓人曰: “圣人制厌降之礼,岂不知母恩之深也?但尊祖贵祢,欲其远别禽兽,近异夷狄故也。人情易 摇,浅俗者众。一紊其度,其可正乎!”

  二十年,中书令萧嵩与学士改修五礼,又议请依上元敕,父在为母齐缞三年为定,遂 为成典。

  周制,为妻,妻至亲也。郑玄曰:“嫡子父在,则为妻不杖, 以父为之主也。服问曰:‘君所主:夫人、妻、太子、嫡妇。’父在,为妻以杖即位,谓庶子 也。”马融曰:“妻与己共承宗庙,所以至亲也。”陈铨曰:“以其至亲,故服同于母。”雷 次宗曰:“不直云至亲而言妻者,明其为齐体判合之亲,以别至极之称而言。”出妻之 子为母。郑玄曰:“出犹去也。”马融曰:“犯七出,为之服周。”雷 次宗曰:“不直言为出母,嫌妾子及前妻之子为之服。子无出母之义,故继 夫而言。”出妻之子为母周,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也。绝族无施服,亲者 属也。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在旁而及曰施。亲者属也,母子至亲,无绝道也。施音以豉反。

  晋束皙问:“嫡子为出母无服,母为子有何服?”步熊答:“但为父后,故不得服耳 。母为之服周。嫡子虽不服外祖,外祖犹为服缌麻也。”

  袁准正论:“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丧者不祭故也。其以出,不得不降。安有母子至 亲而无服乎?释服而祭可也。”

  大唐神龙元年五月,皇后表请,天下士庶出母终者,令制服三年。至天宝六载正月赦 文:“五服之纪,所宜企及,三年之数,以报免怀。齐缞之纪,虽存出母之制,顾复之慕,何 伸孝子之心。其出嫁之母,宜终服三年。”

  周制,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贵终也。马融曰:“继 母为己父三年,丧礼毕,嫁后夫,重成母道,故随为之服。继母不终己父三年丧,则不服也。 ”郑玄云:“尝为母子,贵终其恩也。”王肃曰:“服也则报,不服,则不报。”雷次宗曰: “凡言报者,继母服亦如此。”

  魏王肃云:“从乎继而寄育则为服,不从则不服。”吴射慈云 :“为庐当就继母之家。若远不得往者, 则别为异室,亦有庐, 变除垩室及禫,如亲子也。亦报子周。不言报者,凡经中之文悉报也。”

  晋束皙问曰:“继母嫁从服,当立庐不?”步熊答曰:“父卒,继母嫁,如母,应居 倚庐。”

  皇密云:“且经称继母如母者,盖谓配父之义,恩与母同,故孝子之心不敢殊也。传 云继母何以如母,明其不同也。是以出母服周而继母无制,不同之验也。夫一与之齐,则终身 不改,故死则同穴,无再醮之义。然则礼许其嫁,谓无大功之亲,己稚子幼,不能自存,故携 其孤孩与之适人,上使祖宗无旷祀之阙,下令弱嗣无穷屈之难,故曰贵终也。若偏丧之日,志 存爽贰,不遵恭姜靡他之节,而袭夏姬无厌之欲,轻忽先亡,弃己如遗,无顾我之恩,何贵终 之有也。如礼之旨,则子无不从。且非礼而嫁,则义之所黜,何服之有哉!”

    父卒母嫁复还及庶子为嫡母继母改嫁服议

  宋庾蔚之云:“母子至亲, 本无绝道,礼所亲者属也。出母得罪于父,犹追服周;若父卒母嫁而反不服,则是子自绝其母 ,岂天理邪!宜与出母同制。按晋制,宁假二十五月,是终其心丧耳。”

  大唐龙朔二年,所司奏:“同文正卿萧嗣业,嫡继母改嫁身亡,请伸心制。据令,继 母改嫁不解官。”既而有敕:“虽云嫡母,终是继亲,据礼缘情,须有定制。付所司议定奏闻 。”

  司礼太常伯陇西郡王博乂等奏称:“缅寻丧服,唯出母制,特言出妻之子。明非生己 ,则皆无服。是以令云母嫁,又云出妻之子。出言其子,以着所生;嫁则言母,通苞养嫡,俱 当解任,并合心丧。其不解者,唯有继母之嫁。继母为名,止据前妻之子。嫡于诸孽,礼无继 母之文。甲令今既见行,嗣业理伸心制。窃以嫡继慈养,皆非所生,为并同行路。嫁虽比出稍 轻,于父终为义绝。继母之嫁,既殊亲母,慈嫡义绝,岂合心丧?今请凡非所生父卒而嫁,为 父后者无服,非承重者杖周,并不心丧,一同继母,有符情礼,无黜旧章。又心丧之制,唯施 服屈,杖周之服,不悉解官。而令文三年齐斩,亦入心丧之例;杖周解官,交有妻服之舛。又 依礼,庶子为其母缌麻三月。既是所生母服,准例亦合解官。令文漏而不言,于事终须修附。 既与嫡母等嫁同一令条,总议请改,理谓允惬者。依集文武官九品以上议,得司卫正卿房仁裕 等七百三十六人议,请一依司礼状,嗣业不解官。”诏从之也。

    父在为出母服议

  晋贺循云:“父在为母,厌尊,故屈而从周。出母服不 减者,以本既降,义无再厌故也。父在为母既已杖矣,若父在母出宜重降者,则宜在不杖条。 今在杖条,明不再降。杖者必居庐,居庐者必禫。”吴徐整问曰:“出 妻之子为其母,及父卒继母嫁,为之服、报,皆周也。二母既出,则为绝族。今子为之服, 皆当于何处为位?有庐垩室不?出母亦当报其子不 继母报子于何处制服?岂止所适者之家为 哭位事乎?又当有禫不?”射慈答曰:“当就出母之家。若远不得往者,可别为异室,亦有庐 。变除、垩室及禫,如亲子也。母亦报子周也。”

    父卒为嫁母服

  汉石渠议:“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 ‘当服周。为父后则不服。’韦玄成以为:‘父殁则母无出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周, 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也。’宣帝诏曰:‘妇人不养舅姑,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绝也 ,故圣人不为制服,明子无出母之义,玄成议是也。’”

  石渠礼议:“又问:‘夫死,妻稚子幼,与之适人,子后何服?’韦玄成对‘与出妻 子同服周’,或议以为子无绝母,应三年。”蜀谯周据继母嫁犹服周, 以亲母可知,故无经也。
 
 
 

通典卷第九十

 礼五十 沿革五十 凶礼 十二

  五服年月降杀之三

    齐缞不杖周 齐缞三月

    齐缞不杖周

  周制,为祖父母周,至尊也。郑玄曰 :“此言其异于杖周耳。”王肃云:“言与杖周同制,唯杖屦异。”为伯父母、叔父 母周,与尊者一体也。马融曰:“与父一体,故不降而服周。”陈铨曰 :“尊者,父也。所谓昆弟一体也。”为兄弟之子亦周,旁尊,不足以加尊焉,故报 之也。父子一体也,夫妇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夫妇判合,昆弟四体。故昆弟之 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 ,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于宗,不足则资之于宗。郑玄云: “宗者,代父为小宗典宗事者。资,取也。为姑在室亦如之。”贾公彦曰:“
昆弟之义 无分者,言凡昆弟如人身 之手足,不可分离。”为伯母、叔母亦周,以名服也。贾公彦 云“以其配父而有母名,故服之如父。”大夫之嫡子为妻周,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 也。父在则为妻不杖,以父为之主也。郑玄曰:“大夫不以尊降嫡妇者 ,重嫡也。凡不降者,谓如其亲服服之也。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 ,公之昆弟以旁尊降,为人后者、女子子许嫁者以出降。”马融曰:“大夫重嫡,不降大功。 子从父,不敢降其妻,故服周也。”为昆弟。郑玄曰:“昆,兄 也。为姑姊妹在室亦然。”雷次宗曰:“经于伯叔父下无姑文,于昆弟下无姊妹文,于众子下 无女子子文者,以未成人则为殇,已成人则当出,故皆不见于此。”士为众子。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女子子也。士谓之众子,未能远别也。大夫则谓之 庶子,又降之为大功,天子国君则不服。为昆弟之子周,报之也。郑玄曰:“按檀弓曰:‘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陈铨曰: “男女同耳。”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周,郑玄曰:“两言之者 ,嫡子或为兄,或为弟。”陈铨曰:“大夫为众子大功,嫡子周。”父之所不降,子 亦不敢降。大夫虽尊,不敢降其嫡。嫡子为庶昆弟,庶昆弟相为,亦如 大夫之为。为嫡孙周,不敢降其嫡。有嫡子者无嫡孙,孙妇亦如之。周之道,嫡子死则立嫡孙,是嫡孙将上为祖后者。长子在则皆为庶孙。孙妇亦 如之,嫡妇在,亦为庶孙之妇。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周也。为人后者为其父母 ,报。何以周?不贰斩也。马融曰:“为大宗后,当为大宗斩,还为小 宗周,故曰不贰斩也。”王肃曰:“凡服不报,以嫡尊降也。既出为大宗后,其父母不得服以 加也,故不以出降而报之。”陈铨曰:“大宗为尊者之正宗,故后之也。”雷次宗曰:“据无 所厌屈则周为轻。言报者,明子于彼则名判于此,故推之于无尊,远之以报服。女虽受族于人 ,犹在父子之名,故得加尊而降之。” 持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女子子适人者,为 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周,马融曰:“妇人以适人降,故服父母周, 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亦为之周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 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犹曰不贰天 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周,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曰小宗,故服周。 马融曰:“归宗者,归父母之宗也。昆弟之为父后者曰小宗。”王肃曰 :“嫌所宗者唯大宗,故曰小宗,明各自宗其为父后者也。”郑玄曰:“从者,从其教令。归 宗者,父虽卒,犹自归,宗其为父后持重者,不自绝其族类也。曰小宗者,言是乃小宗也。小 宗者明非一也,小宗有四。丈夫妇人之为小宗,各如其亲之服服之,避大宗也。”继父 同居者周,夫死妻稚子幼,子无大功之亲,与之俱适人,马融曰:“稚 ,少。幼,小也。无大功之亲以收养之,故母与之俱行适人。”郑玄曰:“妻稚,未五十也。 子幼,十五以下也。大功之亲,谓同财者。”而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所适者以其货财 为之筑宫庙,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焉。若是,则继父之道也。同居则服齐缞周,异居则 服齐缞三月。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也。郑玄 曰:“筑宫庙于家之门外,神不歆非族也。妻不敢与焉,恩虽至亲,族已绝矣,夫不可二焉。 此以恩服耳。未尝同居则不服也。”马融曰:“不敢与知之也。谓己自有宗庙,不随母适人, 初不同居,何异居之有也。”陈铨曰:“异居者,昔尝同,今不同也。夫有大功之亲,同财者 也。子有大功,不可以随母。彼有大功,不可以专财也。”为夫之君周,从服也。 马融曰:“夫为君服三年,妻从夫降一等,故服周。”为姑姊 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无主者,谓其无祭主,故周也。郑玄 曰:“无主后者,人之所哀怜,不忍降之也。”雷次宗曰:“按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盖 有受我而厚之者。’今无祭主者,是无子无夫,则无受我而厚之者也。既无受我之厚,则我不 得降其本情,故哀发于无主而服于天伦也。今之不降,既缘亡者之□独,又因报身之无屈,二 途俱伸,彼此兼遂,故父母兄弟,在室姊妹,咸得反服也。唯出适者,自以义结他族,事杀本 宗,受我之厚,夺己亦深,至乃爱敬兼极者,犹抑斩以为周,况余人乎?虽则家庭莫主,兄弟 绝嗣,无后之痛,路人所悲,而深心徒结,至服无反,良由既曰外志成,事无两降故也。降由 己身之出,不计前人应降与不应也。所谓反服者,反于昆弟伯叔耳。若无主服周,昆弟大功 ,则是过于昆弟也,岂所谓反服哉!问者曰:‘女子云出适者,不得为无主服周,斯则然矣。 敢问两无主,得交相反服不?’答曰:‘经云姑姊妹报,明反服不由己身,人今哀己,不可无 报,若两俱无主,义无先服,则无服,安得交相为周。’”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 父母周,马融曰:“父母长子,君服斩,故臣从降服一等周也。妻则小 君,服母之义,故周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 服斩。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继体则其父若祖 有废疾不立也。父卒者,父为君之子孙,宜嗣位而早卒也。妾为女君周,妾事女君与妇 之事舅姑等也。郑玄曰:“女君,君嫡妻也。女君于妾无服,报之则重 ,降之则嫌。”雷次宗曰:“今抑妾使同妇,尊女君使同姑。女君于妾,不得同姑之降妇。不 降则应报,所以不报者,欲伸圣人抑妾之旨。若复报之,则并后之诫,竟无所征。故报之则违 抑妾之义,降之则有舅姑之嫌,故使都无服,无重嫌之责。”妇为舅姑周,从服也。 马融曰:“从夫而为之服也。从服降一等,故夫服三年,妻服周也。” 刘系之问:“子妇为姑既周,彩衣邪?”荀讷答曰:“子妇为姑既周除服,时人以 夫家有丧,犹白衣。”为夫之昆弟之子周,报之也。马融曰:“伯母叔母报之。”郑玄曰:“男女皆是也。”陈铨曰:“从于夫者 宜服大功,今乃周者,报之也。”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周,雷次宗曰:“嫌二妾从于君尊以降其子,故明之。所嫌者尊,故降。不言士妾 也。”马融曰:“公,诸侯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郑玄曰:“此言二妾不得从于女君尊降其子也。女君与君一体也,唯为长子三 年,其余以尊降之,与为妾子同矣。”雷次宗曰:“夫人与君同体,以尊降其子也。公子与君 同体,以厌其亲也。妾无夫人之尊,故不降其子;无公子之厌,故得遂其亲也。而事邻于体君 ,迹几于不遂,故每以‘不体’‘得遂’为言也。”女子子为祖父母周,不敢降其祖也 。郑玄曰:“经似在室,传似已嫁,明虽有出道,犹不降也。”马融曰 :“不言女孙言女子子者,妇质者亲亲,故系父言之。出入服同,故不言在室适人也。”陈铨 曰:“言虽已嫁,犹不敢降也。”駮郑玄曰:“‘经似在室’,失其旨也。在室之女则与男同 ,已见章首,何为重出?言不敢降者,明其已嫁,传义详之。”孔伦曰:“妇人归宗,故不敢 降其祖。”大夫之子为伯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 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郑玄曰:“命者,加爵服之名也,自士至 上公,凡九等。君命其夫,则后夫人命其妇也。此所为者凡六大夫、六命妇。无主,无祭主者 ,为姑姊妹女子子也。其有主,如众人。唯子不报,男女同耳。传以为主谓女子子,似失之矣 。”王肃曰:“姑姊妹本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故亦报己以周。女子子亦大功,今以无主为 之周,女子子今为父母周,今虽具报,自其本服,故曰唯子不报。”雷次宗曰:“以报之为言 二服如一,父母为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周,女子子适人亦为父母周,与报相乱,故经别其非报也 。”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 无祭主也。何以言唯子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周,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周 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据大夫于姑姊妹女子子既以出降在大功,其适于士者,又 以尊降在小功。夫尊于朝,与己同也。妻贵于室,从夫爵也。大夫为祖父母、嫡孙为 士者周,大夫不敢降其祖与嫡也。马融曰:“尊祖重嫡,自尊者始也, 故不敢降。”郑玄曰:“不降其祖与嫡,则可降其旁亲也。”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周 ,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郑玄曰:“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 者欤?春秋之义,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也。此传似误矣。礼,妾从 女君而服其党服,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马融曰:“公谓诸侯也。其间有卿大夫妾 ,故言以及士妾也,皆为其父母得服周也。”陈铨曰:“以妾卑贱不得体君,又嫌君之尊不得 服其父母,故传明之卑贱不得体君。”雷次宗曰:“今明妾以卑贱不得体君,厌所不及,故得 为其父母遂也。”

    齐缞三月

  周制,寄公失地之君也。为所 寓服齐缞三月,言与众人同也。郑玄曰:“寓亦寄也,为所寄之国君服 也。诸侯五月而葬而服三月者,三月而藏其服,至葬又反服之,既葬除之。”雷次宗曰:“既 来受其惠,宜敬于所讬,故与众人同。”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齐缞三月,尊 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郑玄曰:“妇人,女子子在室及归宗者。宗子,继别之后,百代不 迁,所谓大宗也。”马融曰:“丈夫妇人,谓一族男女,皆为宗子母与 妻。”王肃曰:“此谓族人无复五属者,反为其宗子服也。”雷次宗曰:“言尊祖故敬宗,明 祖已殁也,无由施于尊,当因敬宗以致尊祖之心。”为旧君,旧君之母、妻。旧君者, 仕焉而已者也。服齐缞三月者,言与人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郑玄曰:“仕焉而已者,谓老若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也 。”陈铨曰:“仕焉,凡仕者。而已者,致仕也。”雷次宗曰:“身既反昔,服亦同人,盖谦 远之情,居身之道也。然恩纪内结,实异余人,故爰及母妻也。”

  晋虞喜议云:“或问曰:‘丧服经传为旧君谓仕焉而已者,郑注曰:“仕焉而已谓老 若废疾而致仕者也。”今致仕与废疾,理得同不?’喜正之曰:‘废疾沉沦,罔同人伍,不沦 臣道,齐缞三月可也。老而致仕,臣礼既全,恩既无替,自应三年,不得三月。传言仕焉而已 者,谓既仕而去,义同人伍耳。’”

  咸康末,殷泉源问天子诸侯臣致仕,服有同异。范宣答云:“夫礼制残缺,天子之典 ,多不全具,唯国君之礼,往往有之。臣之致仕,则为旧君齐缞三月;天子之臣,则亦然矣。 天子之与国君,虽名号差异,至于臣子奉之,与王者无殊矣。何以明之?公羊传曰:‘以诸侯 逾年称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称即位;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 比例如此,则臣服之制同矣。”

  穆帝崩,前尚书郎曹□等奔赴,皆服齐缞。诏书侍御史喻希表弹其失礼。博士孔恢等 议云:“礼无解职厌降之文,令有去官从本官之品,典律并愆,轨训有违。按□等并以凡才, 着蒙荣饰,或濯缨清波,不能仰遵王度,自同隶人,愆义违则,亏黩王猷。请以见事免□等所 覆除官。”曹□上表自理曰:“臣闻君丧之礼,贵贱不同。礼,臣为君斩缞,仕焉而已,为旧 君齐缞。爵禄既绝,朝见既替,盖以疏贱于亲贵,故降其制也。又国丧仪注,居职者朝夕临, 去职者朔望临。礼,哭泣之节,各称其服,哭轻则服不得重。据令,去职之臣朔望哭,宜为旧 君服齐缞。是以臣前率而行之,不敢有加。臣服齐缞,哭临殿庭,逾月历旬,外内监司,莫之 或讥。及至梓宫将幸山陵,诸官来赴,服斩者多。此皆意存于重,而不原于制,遂使亲疏贵贱 ,无有等差。曾参欲勿除父母之丧,仲尼患其过制。今去官者服在官者之服,固为过制,非圣 哲所许,而不推古今正礼难臣。若难者有证,臣对无据,甘受违制。”

  周制,庶人为国君。郑玄曰:“不言人而言庶人者,或有自在 官者,谓工匠之属也。天子畿内人服天子亦如之。”马融曰:“众人为国君服齐缞三月也。”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齐缞三月。妻言与人同也,长子言未去也。郑玄曰:“在外,待放已去者。妻虽从夫而出,古者大夫不外娶,妇人归宗往 来犹人也。春秋传曰:‘大夫越境逆女,非礼。’君臣有合离之义,长子去,可以无服 。”

  汉石渠礼议:“戴圣曰:‘大夫在外者,三谏不从而去,君不绝其禄位,使其嫡子奉 其宗庙。言长子者,重长子也,承宗庙宜以长子为文。’嫡妻之长子也 。萧太傅曰:‘长子者,先祖之遗体也。大夫在外,不得亲祭,故以重者为文。’宣 帝制曰:‘以在故言长子。’”吴徐整问曰:“妇人为君之服周,则诸 侯夫人亦为天子服此也。其闻丧之仪,衣麻之数,哭泣之位,变除之节,如周制将复有异耶? ”射慈答曰:“其畿内诸侯夫人,有助祭之礼,则始丧之时,悉当到京师,复当还耳。其畿外 诸侯闻丧,则当于路寝庭发丧,夫人当堂上也。变除之节,皆如周服之制也。”

  晋贺循按:“郑注丧服云:‘凡妻从夫降一等。夫合三月,则妻宜无服,而犹三月者 ,古者大夫不外娶,其妻则本国之女也,虽从夫而出,妇人归宗,往来犹人,故从人服也。长 子有服,谓未去者也。’循以为以道去君,非罪之重,其子尚可以留,值君薨则服也。”

  戴逵谓:“郑玄注丧服不通。何者?妇人义无二尊,故出嫁则降父而服夫,何至为人 去国乃兼服二君乎?若果宜两服,夫经记应见。将谓大夫于君之母妻,本有齐斩之殊,乃仕焉 而已,则俱在三月,盖其义也。”郑昕答曰:“按礼,妻为周而长子三月。今夫虽在外,妻尚 未去,恐或者嫌犹宜周,故言与人同,则出国无服可知也。所以别言之者,明夫既去位,妻便 同于人耳。”

  崇氏问曰:“齐缞三月,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君。大夫去适他国,便为其所适国 君服,于本国绝矣。妻从夫,当为后君服,旧宁以为人乎?以为宜与长子未去者同耳。”淳于 睿答:“若妻未去,自若人也,不为旧君也。”

  周制,继父不同居者。尝同居,今不同居也。

  大唐圣历元年,太子左庶子王方庆尝书问太子文学徐坚曰:“女子年幼小而早孤,其 母贫窭,不能守志,携以适人,为后夫之所鞠养,及长出嫁,不复同居。今母后夫亡,欲制继 父服,不知可不?人间此例甚众。至于服纪,有何等差?前代通儒,若为议论?”坚答曰:“ 仪礼丧服经:‘继父同居齐缞周,谓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适人,所适亦无大功之亲,而所适者 以货财为之筑宫庙,岁时使之祀焉者也。’郑玄曰:‘大功之亲,同财者也。筑宫庙于家之外 ,神不歆非族也。以恩服耳,未尝同居即不服也。’小戴礼记继父服,并有明文,斯礼经之正 说也。至于马融、王肃、贺循等,并称大儒达礼,更无异文。唯傅玄着书,以为父无可继之理 ,不当制服,此礼,焚书之后俗儒妄造也。袁准作论,亦以为此则自制父也,乱名之大者。窃 以父犹天也,爱敬斯极,岂宜腼貌继以他人哉!然而藐尔穷孤,不能自立,既随其母,讬命他 宗,本族无养之人,因讬得存其继嗣。在生也实赖其长育,及其死也顿同之行路,重其生而轻 其死,笃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岂应如是?故袁、傅之駮,不可为同居者施焉。昔朋友之 死,同爨之丧,并制缌麻,详诸经典。比之于此,盖亦何嫌?继父之服,宜依正礼。今女子母 携重适,寄养他门,所适慈流,情均膝下,长而出嫁,始不同居。此则笄总之仪,无不毕备, 与筑宫立庙无异焉,盖有继父之道也。戴德丧服记曰‘女子子适人者,为继父服齐缞三月’, 不分别同居异居。梁氏集说亦云:‘女子子适人者,服继父与不同居者服同。’今为服齐缞三 月,窃为折衷。”方庆深善此答。

  周制,曾祖父母。何以齐缞三月?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郑玄曰:“正言小功者,服之数尽于五,高祖宜缌麻,曾祖小功也。据 祖周,则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功也。曾祖高祖皆有小功之差,则曾孙玄孙为之服同也。重其 缞麻,则尊尊之义也。减其日月,恩杀也。”王肃曰:“祖父周则曾祖大功,而传以小功为说 者,服本以周为正,父则倍之故再周,祖亦如焉故服周,曾祖恩轻,加所不及,正当小功,故 传曰以小功言之耳。传言小功者兄弟之服,是据祖父而言也。从祖祖父、从祖父、从祖昆弟, 此三者其亲皆从祖父而来也,而己皆为之小功。从祖昆弟同与己为兄弟之族,而从祖父与己父 为从父兄弟者也,从祖祖父则与己祖父为兄弟,故曰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祖父兄弟小功 之服服祖父之尊者,故曰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

  晋袁准正论:“按礼丧服云‘为曾祖父母齐缞三月’,自天子至于士,一也。祖周则 曾祖大功,高祖小功,而云三月者,此通远祖之言也。今有彭祖之寿,无名之祖存焉。尔雅有 来孙、云孙、仍孙、昆孙,有相及者故也。十代之祖在堂,则不可以无服也。郯子曰‘我高祖 少皞挚之立也’,非五代祖也。蒯聩祷康叔,自称曾孙,非四代之曾孙。然则高远也无名之祖 ,希及之矣,故不复分别而重言之也。故三月以着远祖之祖,故齐缞以见高祖以上之服。远祖 尊,故以重服服之;恩杀,故减其月数。故举三月,则知其远祖;称曾高,其服同也。儒者或 以为高祖无服五属之文,而云无服乎?族祖祖父缌麻而曾祖三月乎?”

  大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征奏:“谨按曾祖高祖父母旧服齐缞三月,请加为齐缞五月 。”

  周制,大夫为宗子,不敢降其宗也。马融曰:“五属孙虽为大 夫,不敢降宗子者,故服齐缞三月。”大夫为旧君。大夫去,君扫其宗庙,故服齐缞三 月,言与人同也。何大夫之谓也?言以道去其君而犹未绝。郑玄曰:“ 以道去君,谓三谏不从待放也。未绝者,言爵禄尚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妻子自若人也。 ”马融曰:“大夫为旧君,据不在列位,不敢自比于留臣,故自同于庶人也。”雷次宗 曰:“
经前已有为旧君,今复有此旧君,传所以知前经是仕 焉而已,后经是待放未去者,盖以兼服小君,知恩有深浅也。仕焉而退,君臣道足,恩义既施 ,恩及母妻。今被放而去,名义尽矣,若君不能扫其宗庙,则但不为戎首而已。以其犹复未绝 ,故得同于人庶,适足以反服于君,不获及其亲也。”

  晋崇氏问淳于睿曰:“凡大夫待放于郊三月,君赐环则还,赐玦则去,不知此服已赐 环玦未?”答曰:“其待放已三月,未得环玦,未适异国,而君扫其宗庙,故服齐缞三月。”

  或难曰:“今去官从故官之品,则同在官之制也,故应为其君服斩。王肃、贺循皆言 老疾三谏去者为旧君服齐,则明今以老疾三谏去者不得从故官之品可知矣。今论者欲使解职归 者从老疾三谏去者例,为君服齐,失之远矣。”释曰:“按令,诸去官者从故官之品,其除名 不得从例。令但言诸去从故官之品,不分别老疾三谏去者,则三谏去得从故官之例。王贺要记 犹自使老疾三谏去者为旧君服齐,然则去官从故官之例,敢见臣服斩,皆应服齐明矣。夫除名 伏罪不得从故官之例,以有罪故耳。老疾三谏去者,岂同除名者乎?又解职者尝仕于朝,今归 家门,与老疾三谏去者岂异,而难者殊其服例哉!”

  又难曰:“按礼及先儒说,为君服齐,唯年老废疾与待放之臣而已。老归者无复为臣 之道,放退者终身不复入君之朝,臣之义绝,宜降而服齐缞。解职者后将复仕,无离绝之事, 固应服斩。二者各异,岂得相准?”释曰:“古者年老废疾,乃得致仕。闵子骞曰‘古之道, 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孔子善之。此非老而致仕之例。礼亦当为旧君服齐缞,不唯年老废疾 待放而已也。夫君退臣,苟非坠诸渊之虐,臣虽去此仕彼,亦无绝道,况以老疾归家不出国内 而可绝乎?礼,臣三谏不从,不得已而去;若君能悔过纳谏,闻命骏奔,何为终身不入君朝乎 ?君为人父母,人于君有子道,尊君之义,臣人一耳。而礼臣为君服斩,云为君服齐者,别亲 疏、明贵贱也。老疾待放之臣与人同服者,亦以疏贱故也。而难者不察疏贱厌降,乃云‘绝其 旧君’,悖于礼矣。解职者既已疏贱,与老疾去者无异,宁可必己后可还仕与自同于见臣为其 君服斩乎?如令后可还仕,便得同见臣之制,三谏去者,一时罢退,后可还仕,方于解职,未 始有殊。二臣之服,例皆应齐,而难者偏许三谏去者服齐,使去职者行斩,难以言通论矣。”

  又难曰:“王者无外,天子之臣虽致仕归家,与在朝无异,不得称君为旧而服齐缞也 。”释曰:“京师方千里之地谓之畿,其余以封诸侯。畿内之人服天子齐缞,畿外之人则不能 以为天子有内外之差。王者以天下为家,夷狄之士,亦莫不统,故曰无外之义,非所以论服也 。书曰‘臣为朕股肱耳目,宣力四方’,言君臣相与共政事,有一体之义。亲而贵,故君臣之 名生焉。致仕者疏贱,不得复讬体至尊,故谓之旧君。凡在职称君而俱服斩,去职亦宜称旧而 俱服齐。”

  左丞郑袭曰:“君非天子之称。”博士答曰:“天生蒸人而树之君,天子非君,君将 焉在?”

  周制,诸侯大夫之臣为旧君服。记云:“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违大夫,之诸侯 ,不反服。”郑玄曰:“君、大夫,尊卑异也。违,去也。去诸侯仕 诸侯,去大夫仕大夫,乃得为旧君反服。”王肃曰:“所适尊卑同,反服旧君。”

  晋武帝泰始中,尚书令史恂本文姓阙等是故少府鲍融故 吏,假诣丧所行服,散骑常侍何遵驳以为:“礼云‘违大夫,之诸侯,不反服’,则之天子亦 不反服矣。恂等已登天朝,反服旧主,典礼相违。”荀顗表云:“礼,臣为君斩缞三年,与子 为父同。以进登天朝,绝无旧君之心,废反服之礼,非所以敦风崇教。今使仕者反服旧君,于 义为弘。”诏曰:“可重下礼官评考。”尚书吴奋议以为皆不应服。尚书何桢议以为:“礼为 贵臣贵妾缌服三月。夫贵之施贱,犹论恩纪以制服,况尝为臣吏,礼遇恩纪,优劣不同,焉可 同之一例。今以为辟举正职之吏,宜依古为旧君服,不论违适之异,皆齐缞三月。其余郡吏, 闻丧尽哀而已。”衡阳内史曾瑰议以为:“古者失地之君,讬身造次,感一时之惠,犹齐缞以 为报;尝为臣吏,礼待优备,故依礼讬情而弘教训矣。”国子祭酒孔愉议:“应从弟子服师之 制。昔夫子既丧,门人若丧父而无服,吊服加麻。今纵不能尔,自宜三月,加以环绖。未闻深 衣之制。白帢布衣是今之吉服。君吊其臣犹锡缞,况临故君而可夺情服乎!”范汪议:“当今 刺史郡守幕府,事任皆重,与古诸侯不异也。按汉魏名臣为州郡吏者,虽违适不同,多为旧君 齐缞三月。”范宁议云:“吊服加麻,轻末之服。臣为君服斩缞,旧君齐缞三月,此古今所 以得异。宁谓臣有贵贱,礼有降杀。州郡纲纪,察举辟命之吏,闻旧君丧,应即奔赴。在官之 人,亦宜弃职而去。虽不皆与礼合,称情立文也。或曰:‘州郡守牧丧,官吏为之齐缞以终葬 ,故服旧君缌麻,所以为轻重之杀也。’臣为君服斩,三代之达礼。秦罢侯置守,虽不继位, 皆有吏臣,不得准古诸侯也?”

  虞道恭问曰:“旧君齐缞三月。今见为人吏,旧君丧,今同在此,未知礼犹得服不? ”徐邈答曰:“若更仕一君,便绝前君,足下疑于今为人吏是也。吾谓仕者岂以后绝前邪?正 使仕于此君之朝,而追前君,亦何不可,况为前君服旧君之服也。”

  周制,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服齐缞三月,大夫不敢降其祖也。马融曰:“尊祖故不降也。”陈铨曰:“大夫不敢降其曾祖为众者,如众人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 者也。服齐缞三月者,不敢降其祖也。郑玄曰:“言嫁于大夫,明虽尊 犹不敢降也。成人谓年二十已笄醴者也。此着不降,明有所降也。”马融曰:“嫁者未嫁者 为曾祖父母服。嫁者,嫁为大夫妻也。成人谓十五已上许嫁未行者也。以祖名曾,明妇人虽为 天王后,不降其祖宗也。”
 
 
 

通典卷第九十一

 礼五十一 沿革五十一  凶礼十三

  五服年月降杀之四

   大功殇服九月七月 不为殇议附 大功成人九月 为众子妇

    大功殇服九月七月不为殇议附

  周制,丧 服:“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大功小功皆谓其成人也。 大功之殇中从上,则齐缞之殇中亦从上,此主谓大夫之为殇者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 又曰:“齐缞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齐缞大功皆谓服 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从下,则小功之殇亦中从下也。此主谓妻为夫之亲服也。五服之中,亲 者上附,疏者下附。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 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 。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殇也。以日易月者,生子一月,哭之一日。殇 而无服者,哭之而已。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卢植 云:“女年十五笄。”郑玄曰:“成人也。妇人许嫁而笄。未许嫁,与丈夫同。”公羊传云: “许嫁则笄而字之,死以成人之丧服之。”

  齐鲁战于郎,鲁哀公十一年,齐师伐我也。公叔禺人遇 负杖入保者,边界小城曰保。叹曰:“君子不能为谋也,士不 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欲敌齐师践其言。与其邻童汪踦 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童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不亦 可乎。”

  凡臣不殇君,子不殇父,妻不殇夫。

  汉戴德云:“七岁以下至生三月,殇之,以日易月。生三月哭之。朝夕即位哭。葬于 园。既葬,止哭,不饮酒食肉。毕丧各如其日月。此独谓父母为子与昆弟相为耳。”吴徐整问射慈曰:“八岁以上为殇,有服,未满八岁为无服。假令子以元年正 月生,七岁十二月死,此为七岁,则无服也。或以元年十二月生,以八年正月死,以但跨八年 ,计其日月,适六岁耳。然号为八岁,日月甚少;全七岁者,日月为多。若人有二子,各死如 此,其七岁者独无服,则父母之恩有偏颇。”答曰:“凡制数自以生月计之,不以岁也。”问 曰:“无服之殇,以日易月,哭之于何处?有位无?”答曰:“哭之无位。礼,葬下殇于园中 ,则无服之殇亦于园也。其哭之就园也。”

  晋袁准丧服传曰:“按孔子家语曰:‘男子十六而成童,女子十四而化育。’此成人 之大例也。人成有早晚。又按左氏传曰:‘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然则十五十 六可以为成人矣。女七岁男八岁而堕齿,此堕齿之大例也。以是而处殇之义,则七岁至九岁宜 为下殇,十岁至十二宜为中殇,十三至十五宜为长殇,合古十六成人十五生子之义。十九以下 ,四岁之差,传所记言,非经典也。二十而冠,三十而娶,是无不冠不娶之限耳。若必三十, 则舜适为得礼矣,奚为称鳏哉!”

  崇氏问云:“旧以日易月,谓生一月哭之一日。又学者云,以日易月者,易服之月, 殇之周亲者,则以十三日为之制。二义不同,何以正之?”淳于睿答云:“按传之发正于周年 之亲,而见服之殇者,以周亲之重,虽未成殇,应有哭日之差。大功以下,及于缌麻,未成殇 者,无复哭日也。何以明之?按长殇中殇俱在大功,下殇小功,无服之殇,无容有在缌麻,以 其幼稚,不在服章,随月多少而制哭日也。大功之长殇俱在小功,下殇缌麻,无服之殇则已过 绝,无复服名,不应制哭。故传据周亲以明之。且缌麻之长殇,服名已绝,不应制哭,岂有生 三月而更制哭乎?”

  范宁与戴逵书,问马、郑二义。逵答曰:“夫易者,当使用日则废月,可得言易耳。 郑以哭日准平生之月,而谓之易。且无服之殇,非唯周亲七岁以下也,他亲长中,降而不服, 故传曰‘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也’。如马义,则以此文悉关诸服降之殇者。若如郑义 ,诸降之殇当作何哭邪?若复哭其生月,则缌麻之长殇,决不可二百余日哭。郑必推之于不哭 ,则小功之亲,以志学之年,成童而夭,无哭泣之位,恐非有情者之所允也。”宁又难逵曰: “传云不满八岁为无服,则八岁已上不当引此也。寻制名之本意,父之于子,下殇小功,犹有 缌麻一阶,非为五服已尽。而不以缌麻服之者,以未及人次耳。”

  长史姜辑议安平嗣孙服曰:“诸侯体国,嗣孙至重,欲其胤嗣早继者。文王之为世子 ,在于王季之时,亦犹凡诸侯之世子耳,而十五便生武王。推此而言,则礼许世子以早冠。礼 ,男子冠而不为殇。既冠婚姻,不复得以殇服服之。谓以为嗣孙,年已十八,备礼冠娶,当从 成人之例。”

  宋庾蔚之谓:“汉戴德云‘独谓父母为子昆弟相为’,当不如郑以周亲为断。周亲七 岁以下,容有缌麻之服,而不以缌麻服服之者,以其未及于礼,故有哭日之差耳。他亲有三殇 之年而降在无服者,此是服所不及,岂得先以日易月之例邪?戴逵虽欲申马难郑,而弥觉其踬 ,范宁难之,可谓当矣。按束皙通论无服之殇云:‘礼,缌麻不服长殇,小功不服中殇,大功 不为易月哭,唯齐缞乃备四殇焉。’凡云男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女十五许嫁而笄,二十而出 ,并礼之大断。至于形智夙成,早堪冠娶,亦不限之二十矣。笄冠有成人之容,婚嫁有成人之 事。郑玄曰:‘殇年为大夫,乃不为殇,为士犹殇之。’今代则不然,受命出官,便同成人也 。”

  周制,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马融曰:“子者男子之已为 子及女子子之殇服也。成人服周,长中殇降一 等,服大功也。不 书男子女子者,男女异长也。男子二十而不为殇,女子十五许嫁笄而不为殇也。其未嫁,如男 子二十,乃不为殇。”叔父、姑姊妹、昆弟、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嫡孙,大夫之庶子 为嫡昆弟,公为嫡子,大夫为嫡子,以上并长殇、中殇,马融曰:“ 公谓诸侯也,重嫡也,大夫亦重嫡,故皆不降服大功也。”郑玄曰:“公,君也。诸侯大夫不 降嫡殇,重嫡也。天子亦如之。”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马融曰:“长殇以成人,其绖有缨。中殇贱,礼略,其绖无缨也。”郑玄曰: “绖有缨者,为其重也。自大功以上绖有缨,以一条绳为之。小功已下绖无缨。”王肃曰:“ 大功已上,以绳为绖之缨也。”陈铨曰:“长中殇唯以绖有缨无缨为异耳。”

    大功成人九月

  周制,为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大功,以出也。出必降之者,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为从父昆弟。其姑姊妹在室亦如之。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 弟。马融曰:“昆弟在周而降之,以所后为亲也。”为庶孙。 郑玄曰:“男女皆是也。”陈铨曰:“自非嫡孙一人,皆为庶孙也。” 为嫡妇嫡子之妻大功,不降其嫡也。马融曰:“重嫡,故不降之为服也。”郑玄曰:“妇言嫡者,从夫名也。”陈 铨曰:“妇为舅姑服周,舅姑为妇宜服大功。而庶妇小功者,以尊降之也。此为妇大功,故传 释不降。”

  大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征奏:“嫡子妇,旧服大功,请加为周。”

  周制,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父在则同,父没乃为父后者服 周也。侄,丈夫妇人报。郑玄曰:“为侄男女同也。”马融曰: “适人降其昆弟,故大功也。嫁姑为嫁侄服也,俱出也。”陈铨曰:“此言昆弟,非父后者也 。”谓吾姑者,吾谓之侄也。父叔两留,服无降周,事无所敦, 故谓之兄弟之子而不别制焉。姨母两出,服加小功,情无出内,故为姊妹之子而名不章焉。 言丈夫妇人以明男女皆同也。侄服既明,甥服兼女可知矣,故于甥不复云丈夫妇人也。 为夫之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大功,从服也。马融曰:“从夫 为之服,降一等也。”陈铨曰:“凡从服,皆降一等。”大夫为伯父母、叔父母、子 、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大功,马融曰:“子谓庶子也。皆周也,大夫 尊降士,故服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也。马 融曰:“尊同者,亦为大夫,服周也。”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其母、妻、昆弟大 功,郑玄曰:“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其或 为母,谓妾子也。”马融曰:“言庶者,谓诸侯异母兄弟也。庶子,大夫妾子也。诸侯贵妾子 ,父在为母周,父没伸服三年。大夫贵妾子,父在为母周;贱妾子,父在为母大功,所从大夫 而降也。”以先君余尊之所厌,服不过大功。雷次宗曰:“公 羊传云‘国君以国为体’,是以其人虽亡,其国犹存,故许有余尊以厌降人。”大夫之 庶子,则从大夫而降之矣。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郑玄曰:“言 从大夫而降,则于父卒如国人也。昆弟,庶昆弟也。旧读昆弟在下,其于厌降之义,宜蒙此传 ,是以上而同之。父所不降者,谓嫡也。”陈铨曰:“从乎大夫而降,谓父在者。”皆 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皆者,言其互相为服也。尊同则不相降矣。 其为士者,降在小功。嫡子为之亦如之也。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马融曰:“在室者周,适人者降大功也。” 郑玄 曰:“妇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者,因出见恩疏也。”陈铨曰:“妇人者,夫之昆弟 之子妇也。子者,夫之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也。此是二人,皆服大功。先儒皆以妇人子为一人 ,此既不辞,且夫昆弟之子妇,复见何许耶。”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 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马融曰:“此上四人者,各为其姑姊妹 、女子子嫁于大夫者服也。在室大功,嫁于大夫大功,尊同也。按在室大功,以在大夫尊降之 限。嫁大夫尊同,故不复重降。嫁士则小功。”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马融曰:“君,诸侯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服也。不言诸侯者 ,关天子元士卿大夫也。上但言君者,欲关天子元士卿大夫嫁女诸侯,皆为大功也。” 尊同则得服其亲服。马融曰:“诸侯绝周,姑姊妹在室,无服也 。嫁于国君者,尊与己同,故服周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 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代代祖是人 也,不得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 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不得祢、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庙而祭之。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代代祖 是人不得祖公子者,谓后代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复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则如 其亲服,后世迁之,乃毁其庙耳。因国君以尊降其亲,故终说此义也。大夫之妾为君之 庶子、郑玄谓:“下传曰‘何以大功,妾为君之党服与女君同’,指谓 此也。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自为其子周,异于女君也。士之妾为君之众子亦周。”女 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伯父母、叔父母、姑姊妹。马融曰:“合大夫之妾 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 之妾为此三人同服。”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 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伯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郑玄曰:“此不辞。即实为妾自服其私亲,此当言‘其’以明之。齐缞三月章 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其曾祖父母’,经与此同,足以明之。传所云‘何以大功也,妾为 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文烂在下耳。女子子成人有出道,则可降旁亲。及将出者,明当及 时也。”

  魏王肃云:“大夫之妾为他妾之子大功九月,自诸侯以上不服。”

  晋孙略议以为:“伯叔父母、姑姊妹,皆夫家也。妻体夫尊,降其夫伯叔父母、姑姊 妹小功。妾贱,不敢降也。”张祖高难以为:“
妻为夫之党服,降夫一等,夫之姑姊妹宜 小功,妾服君之党,得与女君同,岂以贵贱之故而异之?纵妻之贵而可以略君之姑姊妹者,则 应妾服每当与君同也。君之为父母三年,妾何以无其制乎?”按孙略云妾贱,不可以恩轻从略 ,故宜在大功耳。又不敢与君同服,何三年之制乎?又有公子之妻服其皇姑不嫌过夫者,以各 其义故也。

  周制,同母异父昆弟相为服。檀弓云:“公叔朱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 游曰:‘其大功乎。’郑玄曰:“亲者属,大功者是。”王肃云:“母 嫁则外祖父母无服,所谓绝族无施服也。唯 母之身有服,所谓 亲者属也。异父同母昆弟不应有服,此谓与继父同居,为继父周,故为其子大功也。礼无明文 ,是以子游疑而答也。”卢植曰:“子游为近是也。”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 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缞。’狄仪行齐缞。今之齐缞,狄仪之问也。 ”卢植曰:“未闻有服也,齐缞非也。游、夏不亲问夫子,是以疑也。 礼家推之,以为当在小功,以母亲极于小功。”

  魏明帝景初中,尚书祠部问:“同母异父昆弟服,应几月?”太常曹毗述博士赵怡据 子游郑注大功九月。高堂崇云:“圣人制礼,外亲正服不过缌,殊异外内之明理也。外祖父母 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舅缌服而已。外兄弟异族无属,疏于外家远矣,故于礼序不得 有服。若以同居从同爨服,无缘章云大功,乃重于外祖父母,此实先贤之过也。”

  王肃圣证论云:“孔子但说宜服与不,未说服之轻重,故子游处以大功也。”所执如 前注。又引孔子家语曰:“邾人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将为之服,因颜亥而问礼于孔子。曰: ‘继父同居者,则异父昆弟从为之服;不同居者,继父且犹不服,况其子乎!’”蜀谯周云:“凡外亲正服皆缌,加者不过小功。今异父兄弟,父没母嫁,所生 者皆相报服。”

  晋淳于睿以:“游、夏,文学之俊也。游习于礼者,曰大功;夏广学者,曰齐缞。二 者推之,明非无服与缌可知也。继父无亲,立庙祭祀,尚为之周;以比夫共胞,岂有绝道,而 欲绝之,谓其无亲。据继父同居异居有轻重,同母昆弟,盖亦宜矣。异居大功,同居有相长养 之恩,服齐缞,似近人情矣。”

  按魏尚书郎武竺有同母异父昆弟之丧,以访王肃。肃据子思书曰,言氏之子,达于礼 乎。继父同居服周,则子宜大功也。

  宋庾蔚之谓:“自以同生成亲,继父同居,由有功而致服,二服之来,其礼乖殊。以 为因继父而有服者,失之远矣。马昭曰:‘异父昆弟,恩系于母,不于继父。继父,绝族者也 。母同生,故为亲者属,虽不同居,犹相为服。王肃以为从于继父而服,又言同居,乃失之远 矣。’子游、狄仪,或言齐缞,或言大功,趋于轻重,不疑于有无也。家语之言,固所未信。 子游古之习礼者也,从之不亦可乎。”

  齐张融云:“与己同母,故服大功。而肃云从继父而降,岂人情哉!”

    为众子妇

  大唐贞观十四年,加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
 
 
 

通典卷第九十二

 礼五十二 沿革五十二  凶礼十四

  五服年月降杀之五

   小功殇服五月 小功成人服五月 嫂叔服 缌麻殇服三月 缌麻成人服三月  舅之妻及堂姨舅 两妾相为服

    小功殇服五月

  周制,为叔父、嫡孙、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为姑 姊妹、女子子之下殇。马融曰:“本皆周服,下殇降二等,故小功也。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马融曰:“成人服大功 也。长殇降一等,故小功也。”为夫之叔父之长殇。郑玄曰: “不见中殇者,明中从下也。”马融曰:“成人大功,长殇降一等,故服小功也。”为 昆弟之子、女子子、为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马融曰 :“
伯叔父母为之服也。成人在周,下殇降二等,故服小功 也。”陈铨曰:“妻为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与夫同。”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马融曰:“适人故还为侄,祖为庶孙,成人大功,长殇降一等,故小功 也。言丈夫妇人者,明姑与侄、祖与孙疏远,故以远辞言之。”雷次宗曰:“前大功章为侄已 言丈夫妇人,今此自指为庶孙言,不在侄。”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 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马融曰:“大夫以尊降,公之昆弟以尊 厌,大夫子以父尊厌,各降在大功,长殇复降一等,故复小功也。大夫无昆弟之殇,此言殇者 ,关有罪若畏厌溺,当殇服之。”郑玄曰:“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在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 。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公之昆弟不言庶者,此无母服,无所见也。大夫之子不言庶者,关 嫡子亦服此殇也。又云公之昆弟为庶子之长殇,则知公之昆弟犹大夫也。”大夫之妾为 庶子之长殇。马融曰:“除嫡子一人,其余皆庶子也。男女有成人,同 在大功。长殇降一等,故小功也。不言君者,殇贱,见妾亦得子之也。”郑玄曰:“君之庶子 也。”

    小功成人服五月

  周制,为从祖祖父母、马融曰 :“曾祖之子,祖之昆弟也,正服小功。”从祖父母,报。马融 曰:“从祖祖父之子,是父之从父昆弟也。云报者,恩轻,欲见两相为服,故云报。”郑玄曰 :“祖之昆弟之亲也。”为从祖昆弟。马融曰:“俱曾祖孙也 ,于己为再从昆弟。同出曾祖,故言从祖昆弟。正服小功也。”郑玄曰:“父之从父昆弟之子 。”陈铨曰:“从父祖之子,同出曾祖也。”从父姊妹、马融 曰:“伯叔父之女。”孙适人者。郑玄曰:“孙者,子之子也 。女孙在室,亦大功也。”马融曰:“祖为女孙适人者降一等,故小功也。”为人后者 为其姊妹适人者。马融曰: “在室者齐 缞周,适人大功。以为大宗后,疏之,降二等,故小功也。不言姑者,明降一体,不降姑也。 ”郑玄曰:“不言姑,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也。”陈铨曰:“累降也。姑不见者,同可知 也。犹为人后者为其昆弟,而不载伯父,同降不嫌。”为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也。 马融曰:“母之父母也。本亲缌,以母所至尊,加服小功,故曰以尊加 。”为从母,丈夫妇人报。马融曰:“母之姊妹也。言丈夫妇 人者,异姓无出入降,皆以丈夫妇人成人之名名之也。”小功者,以名加也,外亲之服 皆缌也。郑玄曰:“外亲异姓正服不过缌。丈夫妇人,姊妹之子,男女 同。”马融曰:“外祖、从母,其亲皆缌也。以尊名加,故小功也。”雷次宗曰:“夫二亲恩 等,而中表服异。君子类族辨物,本以姓分为判,故外亲之服不过于缌。于义虽当,求情未惬 ,苟微有可因,则加服以伸心。外祖有尊,从母有名,故皆得因此加以小功也。舅情同二人, 而名理阙无,因故有心而不获遂也。然情不止于缌,亦以见于慈母矣。至于余人,虽有尊名而 不得加者,服当其义,情无不足也。”为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尔雅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郑玄曰:“夫之姑姊妹 ,不殊在室及嫁,因恩轻,略从降也。”马融曰:“妻为夫之姊妹服也。娣姒妇者,兄弟之妻 相名也。长稚自相为服,不言长者,妇人无所专,以夫为长幼,不自以年齿也。妻虽少,犹随 夫为长也。先娣后姒者,明其尊敌也。报者,姑报侄妇也。言妇者,庙见成妇,乃相为服。” 王肃曰:“按左氏传曰,鲁之穆姜,晋子容之母,皆有稚妇为娣妇,长妇为姒妇。此妇二义之 不同者。今据传文与左氏正合,宜即而从之。”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 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蜀谯周曰:“父母既殁, 兄弟异居,又或改娶,则娣姒有初而异室者矣。若不本夫为论,唯取同室而已,则亲娣姒与堂 娣姒不应有殊。经殊其服以夫之亲疏者,是 本夫与为伦也。妇人 于夫之昆弟,本有大功之伦;从服其妇,有小功之伦;于夫从父昆弟,有小功之伦;从服其妇 ,有缌麻之伦也。夫以远之而不服,故妇从无服而服之。然则初而异室,犹自以其伦服。 ”

  晋徐邈答范宁问,以为:“报服在娣姒下,则知姑姊之服,亦是出自恩纪,同非从夫 之服,报也所发在于姑姊耳。”

  宋庾蔚之谓:“传以同居为义,岂从夫谓之同室,以明亲近,非谓常须共居。设夫之 从父昆弟,少长异乡,二妇亦有同室之义,闻而服之缌也。今人谓从父昆弟为同堂,取于此也 。妇从夫服,降夫一等,故为夫之伯叔父大功,则知夫姑姊妹皆是从服。夫之昆弟无服,自别 有义耳。非如徐邈之言出自恩纪者。”

  周制,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郑玄曰:“从父昆弟及庶孙,亦谓为士者。”马融曰:“谓上三人各自为其从 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服也。从父昆弟、庶孙,正亲大功也,以尊降,故服小功 。姑姊妹女子适人大功,适士降一等,故服小功也。”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适人 者。郑玄曰:“女子在室大功,其嫁于大夫者亦大功。”马融曰:“嫡 夫人庶子也。在室大功,出降一等,故服小功。”王肃曰:“适士降一等,在小功。” 庶妇。郑玄曰:“夫将不受重者。”马融曰:“庶子妇也,舅 姑为之服也。”

  大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征奏:“众子妇旧服小功,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服大功九月 。”

  周制,君母之父母从母小功,郑玄曰:“君母,父之嫡妻也。 从母,君母姊妹也。”马融曰:“君母者,母之所君事者。从母者,君母之姊妹也。妾子为之 服小功也。自降外祖服缌麻,外无二统者。”从服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 在则不服。郑玄曰:“不敢不服者,恩轻也。凡庶子为君母,如嫡子。 ”马融曰:“从君母为亲服也。君母亡,无所复厌,则不为其亲服也。自得伸其外祖小功也。 ”王肃曰:“君母,庶子之嫡母。”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郑 玄曰:“
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嫡妻子也。”马融曰:“ 为慈养己者服小功。”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小功,以慈己加也。郑玄曰:“
云君子子则父在也,父卒,不服 之。以慈己加,则君子子亦以士礼为庶母缌也。内则曰:‘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 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 他人无事不往。’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庶母慈己,此之谓也。其可者贱于诸母,谓傅姆 之属者。其不慈己,则缌可也。不言师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国君嗣子生,卜士之妻、大 夫之妾,使养其子,三年而后出,见于公宫,则劬,非慈母也。士妻自养其子也。”马融曰: “贵人者,嫡夫人也。子以庶母慈养己,加一等小功也。为父贱妾服缌。父殁之后,贵贱妾皆 小功也。”陈铨曰:“
君子子者,大夫之美称也。贵人者, 谓公卿大夫也。谓贵人之子,父殁之后,得行士礼,为庶母缌也。有慈养己者,乃加服小功。 ”雷次宗曰:“大夫不服凡妾,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安得为庶母缌哉!大夫虽服侄娣,今 所服者,将侄娣之庶母。”

  汉石渠礼议:“戴圣对曰: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大夫之嫡妻之子,养于贵妾,大夫 不服贱妾,慈己则缌服也。其不言大夫之子而称君子子者,君子犹大夫。”

  后汉陈铄问泛阁:“为庶母慈己。郑注引内则,国君之子有子师、慈母、保母。又曰 ‘大夫之子有食母’,庶母慈己,此之谓也。内则人君养子之法,礼,人君之庶母尚无服,何 以为慈母服乎?若欲施大夫,大夫无此礼,但有食母耳。”泛阁答曰:“内则实总国君及大夫 养子之礼。”按内则云:大夫见子之礼,入门,升阼阶也,遂左旋授师。师,子师也。丧服有庶母慈己,礼有子师,此明大夫之子有庶母慈己 。

    嫂叔服

  周制,嫂叔不相为服。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 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 理之大者也,可无慎乎!道犹行也。言妇人弃姓无常秩,嫁于父行则为 母行,嫁于子行则为妇行。弟妻,卑远之,故谓之妇。兄妻嫂者,尊严之,是嫂亦可谓之母乎 ,言不可。嫂犹叟,老人之称也,是为序男女之别尔。若己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 以舅子之服服己,则是乱昭穆之序也。父母兄弟夫妇之理,人伦之大者。大传曰“同姓从宗合 族属,异姓主名理际会,名着而男女有别”是也。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 服者麻。虽无服,犹吊服加麻,袒免,为哭位也。正言嫂叔,尊嫂也。 兄妐于弟之妻,则不能。妐音公。

  魏太尉蒋济万机论以:“礼记嫂叔无服,误。据小功章娣姒妇,此三字,嫂服之文也 。古者有省文互体,言弟及兄并妇矣。娣姒者,兄弟之妻相名也。盖云夫之昆弟、昆弟之妻相 与,皆小功者。”

  尚书何晏、太常夏侯泰初难曰:“夫嫂叔宜服,诚自有形。然以小功章娣姒妇为嫂叔 文,则恐未是也。礼之正名,母妇异义。今取弟于姒妇之句,以为夫之昆弟,虽省文互体,恐 未有及此者也。凡男女之相服也,非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敬、受重之报。今嫂叔同班并列 ,无父子之降,则非所谓尊卑也;他族之女,则非所谓骨肉也。是以古人谓之无名者,岂谓其 无嫂叔之字,或无所与为体也。夫有名者,皆礼与至尊为体,而交与正名同接也。有其体,有 其交,故以其名名之,故服之可也。苟无斯义,其服焉依?夫嫂叔之交,有男女之别,故绝其 亲授,禁其通问。家人之中,男女宜别,未有若嫂叔之至者也。彼无尊卑之至敬,故交接不可 不疏;彼无骨肉之不殊,故交疏而无服:情亦微矣。”

  蒋答曰:“记云‘小功无位,是委巷之礼也’。子思哭嫂有位,盖谓知礼。制礼者小 功当有位也。然则嫂叔服文,统见于经而明之,可谓微而着,婉而成章也。”

  中领军曹羲申蒋济议,以为:“敌体可服,不必尊卑;缘情制礼,不必同族。兄弟亲 而伯叔疏,周服者何?以尊服也;伯叔母无有骨肉之亲,有缘尊之义,故亦服周;何独不可缘 亲而服嫂乎?苟以交报数然后服,则妻母异域,交亦疏矣,缘爱制服,恩亦微矣;岂若嫂叔共 在一门之内,同统先人之祀,有相奉养之义,而无服纪之制,岂不诡哉!且防嫌之道,推而远 之,孰与制服,引而重之?推之则同他人,引之则亲亲者矣。”吴徐整 问射慈云:“子思哭嫂为位,在何面加麻袒免为位?不审服此有日数乎?”慈答云:“凡丧位 皆西面。服此麻者,谓大殓及殡之时,已毕而释之。”

  晋傅玄云:“先王之制礼也,使疏戚有伦,贵贱有等,上下九代,别为五族。骨肉者 ,天属也,正服之所经也。义立者,人纪也,名服之所纬也。正服者本于亲亲,名服者成于尊 尊。名尊者服重,亲杀者转轻,此近远之理也。尊崇者服厚,尊降者转薄,此高下之叙也。记 曰:‘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人纪准之,兄不可以比 父,弟不可以为子。嫂之与叔,异族之人,本之天属,嫂非姊,叔非弟也,则不可以亲亲理矣 。校之人纪,嫂非母也,叔非子也。稽之五服,体无正统;定其名分,不知所附。”

  袁准正论云:“或人云:嫂,亲者也。长嫂少弟,有生长之恩,而云无服者,近非古 也,殆秦燔诗书之所失也。”

  太常成粲云:“嫂叔应有服,作传者横曰无服。蒋济引娣姒妇,证非其义。论云:丧 服云‘夫为兄弟服,妻降一等’,则专服夫之兄弟,固已明矣。尊卑相侔,服无不报。由此论 之,嫂叔大功,可得而从。”

  宋庾蔚之云:“蒋济、成粲,排弃圣贤经传,而苟虚树己说,可谓诬于礼矣。”

  大唐贞观十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同爨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宜集学者详议 。”侍中魏征等议曰:“嫂叔之不服,盖推而远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周,未尝同居则不 为服’。又‘从母之夫,舅之妻,二人不相为服’。或曰‘同爨缌’。然则继父之徒,并非骨 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故知制服虽继于名,亦缘恩之厚薄也。或有长年之嫂,遇 孩童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 之深浅,宁可同日哉!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也,则推而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 喻。若推而远之为是,不可生而共居,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 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其见必冠,孔伋则哭之为位。此躬践教义,仁 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者欤?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乎千 载,至理藏于万古。今属钦明在辰,圣人有作,五礼详洽,一物无遗,详求厥中,申明圣旨。 谨按嫂叔旧无服,今请小功五月。”报制可。

  开元五年,刑部郎中田再思议:“同爨之服缌,礼经明义。嫂叔远别,同诸路人。引 而进之,触类而长。犹子咸依苴枲,季父不服缌麻。推远之情有余,睦亲之义未足。”左常侍 元行冲议曰:“嫂叔不服,避嫌疑也。若引同爨之缌,以忘推远之迹,既乖前圣,亦谓难从。 ”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奏依贞观礼为定。

    缌麻殇服三月

  周制,为庶孙之中殇。郑玄曰: “庶孙者,成人大功也,其殇中从上。此当为下殇,言中者,字之误耳。诸言中者,皆连上下 。”马融曰:“祖为孙,成人大功,长殇降一等,中下殇降二等,故服缌也。言中则有下,文 不备,疏者略耳。”王肃曰:“此见大夫为孙服之异也。士为庶孙大功,则大夫为之小功。降 而小功者,则殇中从上,故举中以见之。”从祖昆弟之长殇。马融曰:“成人服小功,长殇降一等,故缌也。中下殇无服,故不见也。” 郑玄曰:“不见中殇者,明中从下也。”从父昆弟侄之下殇。马 融曰:“降二等,故服缌也。”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马融曰 :“妻为之服也。成人在大功,中下殇降二等,故服缌也。”郑玄曰:“言中殇者,明中从下 也。”陈铨曰:“本服与从父昆弟同。”从母之长殇,报。马融 曰:“成人小功,长殇降一等,故缌也。”从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孙长殇。马融曰:“成人小功,长殇降一等,故服缌也。”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马融曰:“成人服小功,长殇降一等,故服缌也。中下殇,降一等,无 服也。礼三十乃娶,而夫之姊殇者,关有畏厌溺者。”陈铨曰:“夫未二十而娶,故有姊殇然 矣,夫虽未二十则成人。”孔伦曰:“盖以为违礼早娶者制,非施畏厌溺也。”吴徐整问射慈 曰:“古者三十而娶,何缘当服得夫之姊殇服?经文特为士作,若说国君,皆别言君若公。” 慈答曰:“三十而娶,礼之常制也。古者七十而传宗事与子,年虽幼,未满三十,自得少娶。 故曾子问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此言宗子已老传宗事与子,则宜有主妇。”

    缌麻成人服三月

  周制,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郑玄曰:“
祖父之从父昆弟之亲。 族祖父母者,亦高祖之孙,则高祖有服明矣。”马融曰:“族祖父,祖之从父昆弟也。族父, 从祖昆弟之亲也。族祖父,亦高祖之孙。”为从祖父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马融曰:“
从祖姑姊妹,于己再从,在室 小功,适人降一等,故缌也。”庶孙之妇。马融曰:“祖父母为 嫡孙之妇小功,庶孙妇降一等,故服缌。”外孙。马融曰:“ 女子子之子。”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缌,以其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马融曰:“承父之体,四时祭祀,不敢申私亲服,废尊者之祭,故服缌也。” 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郑玄曰: “君卒,庶子为母大功。大夫卒,庶子为母三年。士虽在,庶子为母皆如众人。”马融曰:“ 缘先人在时,哀伤臣仆有死宫中者,为缺一时不举祭,因是服缌也。”士为庶母缌, 以名服也。大夫以上庶母无服。马融曰:“以有母名,为之服缌也。” 雷次宗曰:“为五服之凡不称其人者,皆士也。若有天子诸侯下及庶人,则指其称位,未有言 ‘士为’者。此独言士何乎?盖大夫以上庶母无服,庶人无妾则无庶母,为庶母者,唯士而已 ,故诡常例,以着唯独一人也。”

  晋贺循云:“庶母,士父之妾也,服缌麻。大夫以上无服。按马融引丧服云,大夫以 上庶母无服。”

  宋袁悠问雷次宗曰:“丧服‘大夫为贵臣贵妾缌’,何以便为庶母无服?又按檀弓云 :‘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缞。有若曰:诸侯为妾齐缞,礼欤?’郑注云:‘妾之贵者,为 之缌耳。’左传云:晋少姜卒,明年正月既葬,齐使晏平仲请继室。叔向对曰‘寡君以在缞绖 之中’。按此,诸侯为妾,便有服也。”次宗答曰:“大夫为贵妾缌。按注,贵妾,侄娣也。 夫侄娣实贵,而大夫尊轻,故不得不服。至于余妾,出自凡庶,故不服也。又天子诸侯,一降 旁亲,岂容媵妾更为服也。郑注丧服无服是也。又注檀弓哀公为悼公母齐缞云:‘妾之贵者, 为之缌耳。’此注谓诸侯为贵妾缌,既与所注丧服相连,且诸侯庶子母卒无服,皆以父所不服 ,亦不敢服,未喻檀弓注云何以服,言诸侯为贵妾缌邪?左传所言,云少姜之卒,有缞绖之言 者,是春秋之时,诸侯淫侈,至于甚者,乃为齐缞。此盖当时之弊事,非周公之明典也。”

  大唐显庆二年,修礼官长孙无忌等奏:“庶母古礼缌麻,新礼无服。谨按庶母之子, 即是己之昆弟,为之不杖齐缞,而己与之无服。同气之内,凶吉顿殊,求之礼情,深非至理。 请依典故,为服缌麻。”制从之。具开元礼。

  周制,贵臣贵妾缌,马融曰:“君为贵臣贵妾服也。天子贵公 ,诸侯贵卿,大夫贵室老。贵妾谓侄娣也。”陈铨曰:“天子贵臣三公,贵妾三夫人。诸侯贵 臣卿大夫,贵妾侄娣。大夫贵臣室老。士贵妾亦为娣侄。然则天子诸侯绝周, 于臣妾无服明矣。大夫非其同尊,每降一等,而己为上妾贵者有缌麻三月也。 ”以其贵也。此谓公士大夫之君也。殊其臣妾贵贱而为之服。 为乳母缌,郑玄曰:“谓养子者有他故,贱者代之慈己者也。” 马融曰:“士为乳母服。”以名服也。马融曰:“以其乳养于 己,有母名。”大夫之子有食母。丧服所谓乳母服也。

  汉石渠礼议:“问曰:‘大夫降乳母邪?’闻人通汉对曰:‘乳母所以不降者,报义 之服,故不降也。则始封之君及大夫,皆降乳母。’”

  魏刘德问田琼曰:“乳母缌。注云:‘养子者有他故,贱者代之慈己。’今时婢生口 ,使为乳母,得无甚贱不应服也?”琼答曰:“
婢生口故不服也。”

  晋袁准云:“保母者当为‘保姆’,春秋宋伯姬待姆是也,非母之名也。母者,因父 得称。且保傅,妇人辅相,婢之贵者耳。而为之服,不亦重乎!先儒欲使公之庶子为母无服, 而服乳母乎?此时俗之名,记者集以为礼,非圣人之制。”贺循云:“为乳母缌三月,士与大 夫皆同,不以尊卑降功服故也。”梁氏云:“服乳母缌者,谓母死莫养,亲取乳活之者,故服 之报功也。”

  周制,从祖昆弟之子。族父母为之服也。再从兄弟之子者也。 为曾孙。孙之子也。为父之姑。谓孙为祖父之姊妹。为从母昆弟,马融曰:“姊 妹子相为服也。”皆缌,以名服也。马融曰:“以从母有母名 ,以子 有昆弟名。”为婿缌,报之服也。马融曰:“从女来为己服缌,故报之以缌也。”为妻之父母缌,从服也 。马融曰:“婿从妻而服缌也。”为姑之子缌,外兄弟也。报之也。为舅缌,从服也。从于母而 服也。

  晋袁准论曰:“从母小功五月,舅缌麻三月,礼非也。从母缌,时俗所谓姨母者也。 舅之与姨,俱母之姊妹兄弟,焉得异服。从母者,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亲益重,故小功也。 凡称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舅非父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称父,姨不称母也。可称姨 ,不应称母。谓姨母为从母者,此时俗之乱名,书之所由误也。春秋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 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享之,尔雅曰‘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此本 名者也。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卒。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以蔡侯、尔雅言之 ,穆姜焉得言姨?此缘妻姊妹之姨,因相谓为姨也。姊妹相谓为姨,故其子谓之姨子,其母谓 之姨母。从其母而来,故谓之从母。从母、姨母,为亲一也,因复谓之从母,此因假转乱而遂 为名者也。又左传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曰‘以肥之得备弥甥’。先儒曰‘弥, 远也,姊妹之孙为弥甥’。此临时说事,而遂可为名乎?亦犹从母转相假也。”

  或曰:“按准以经云从母是其母姊妹,从其母来,为己庶母,其亲益重,故服小功, 非通谓母之姊妹也。”宣舒曰:“二女相与,行有同车之道,坐有同席之礼,其情亲而比,其 恩曲而至。由此观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异矣。同者亲之本,异者疏之源也。”“然则 二女之服,何其不重邪?兄妹之服,何其不轻邪?”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 降,故二女不敢相与重。”“然则舅何故三月邪?从母何故小功邪?”曰:“故母取其爱,是 以外王父之尊,礼无厌降之道。为人子者,顺母之情,亲乎母之类,斯尽孝之道也,是以从母 重而舅轻也。”曰:“姑与父异德异名,叔父与父同德同名,何无轻重之降邪?”曰:“姑与 叔父,斯王父爱之所同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也。”

  宋庾蔚之谓:“传云以名服,及云以名加,皆是先有其义,故施以此名,寻名则义自 见矣。外亲以缌断者,抑异姓以敦己族也。缌服既不足以申外甥外孙之情,故圣人因其有伸之 义而许其加也。外祖以尊加、从母以名加者,男女异长,伯季不同,由母于姊妹有相亲之近情 ,故许其因母名以加服。兄弟姊妹,同气之怀不异,故其服不得殊。由若同在他邦,小功加一 等,而大功以上则不加也。”

  大唐贞观十四年,太宗谓侍臣曰:“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纪有殊,理未为得, 集学者详议。”于是侍中魏征等议曰:“礼所以决嫌疑,别同异,随恩以薄厚,称情以立文。 然舅与姨,虽为同气,论情度义,先后实殊。何则?舅为母族之本,姨乃外成他姓,求之母族 ,姨不与焉。考之经文,舅诚为重。故周王念齐,称舅甥之国;秦伯怀晋,切渭阳之诗。在舅 服止一时,为姨居丧五月,循名求实,逐末弃本,盖古人或有未达。谨按舅服缌麻,请与从母 同小功。”制可。具开元礼。

  周制,为甥。姊妹之子。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 甥。何以缌?报之也。马融曰:“甥从其母而服己缌,故报之。 ”

  大唐贞观年中,八座议奏:“令舅服同姨小功五月,而律疏舅报于甥服犹三月。谨按 旁尊之服,礼无不报,己非正尊,不敢降也。故甥为从母五月,从母报甥小功;甥为舅缌麻, 舅亦报甥三月:是其义矣。今甥为舅使同从母之丧,则舅宜进甥以同从母之报。修律疏人不知 礼意,舅报甥服,尚指缌麻,于例不通,理须改正。今请修改律疏,舅报甥亦小功。”制可。 具开元礼。

  周制,为舅之子缌,报,马融曰:“姑之子为舅之子服,今之 中外兄弟也。”从服也。马融曰:“从其母来服舅之子缌。” 为夫之诸祖父母,报。马融曰:“妻为夫之诸祖父母服,所服 者四,其报者二。曾祖正小功,故妻服缌,不报也。从祖祖父旁尊,故报也。”郑玄曰:“夫 之诸祖父母者,夫之所为小功,为从祖祖父母,即祖之兄弟也;从祖父母,即父之堂兄弟也 ;外祖父母。或曰曾祖父母,曾祖于曾孙之妇无服,而云报乎?曾祖父母正服小功,妻从服缌 麻。” 于夫皆有名,于己从轻远,故不复条目,而总言诸祖也 。唯曾祖、外祖父母不报。为君母之昆弟缌,马融曰:“妾子为 嫡夫人昆弟服也,君母卒则不服也。”从服也。郑玄曰:“从 于君母而舅服之,君母在则不敢不从,卒则不服。”马融曰:“从母往为之服。”为夫 之从父昆弟之妻缌,贾公彦曰:“此同堂娣姒,降于亲娣姒,故服缌也 。”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马融曰:“娣姒以同室相亲 ,生以缞缌之服。”

    舅之妻及堂姨舅大唐

  大唐开元二十三年 ,制曰:“朕以为亲姨舅既服小功五月,则舅母于舅有三年之服,是受我而厚,以服制情,则 舅母之服不得全降于舅也,宜服缌麻。堂姨舅,今古未制服,朕思敦睦九族,引而亲之,宜服 袒免。又郑玄注礼记云‘同爨缌’,若比堂姨舅于同爨亲则厚矣。又丧服传云‘外亲之服皆缌 ’,是亦不隔于堂姨舅也。”

  侍中裴耀卿、中书令张九龄等奏曰:“臣等谨按大唐新礼,亲舅加至小功,与从母同 服。此盖当时特命,不以轻重递增,盖不欲参于本宗,慎于变礼者也。今圣制亲姨舅小功,更 制舅母缌麻、堂姨舅袒免等服,取类新礼,垂示将来,通于物情,自我作则,群儒夙议,徒有 稽留,并望准制施行。”制从之。

    两妾相为服

  晋秘书监谢靖问:“两妾 相为服否?”徐邈答云:“礼无两妾相为服之文,然妾有从服之制。士妾有子,则为之服缌也 ,妾可得从服缌麻。又有同室之恩,则有缌服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