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礼典

 

通典卷第四十八

 礼八 沿革八 吉礼 七

  诸侯大夫士宗庙 庶人祭寝附  天子皇后及诸侯神 主

  卿大夫士神主及题板 诸藏神主及题板制 追加易主附

  兄弟相继藏主室 移庙主 师行奉主车 立尸义

    诸侯大夫士宗庙庶人祭寝附○

周 后汉 晋 宋 后魏 东魏 北齐 大唐

  周 制,诸侯五庙,于中门外之左,考工记曰“左祖右社”。二昭 二穆,与太祖庙而五。太祖,始封之君。曰考庙,王考庙,皇 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王肃曰:“诸侯五庙 ,又两庙降于天子,不月祭也。”郑玄曰:“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名先人 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也。享尝,四时祭。”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庙而三。 卢植云:“天子之大夫也。”郑玄曰:“太祖,别子。始爵者亦然。” 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享尝乃止。王肃曰:“大夫无祖考庙 ,唯别子为宗者,有祖考庙。然有祖考庙者,无 皇考庙也。” 祭法云:“大夫三庙二坛。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郑玄曰:“大夫 有祖考者,亦鬼其百代,不禘祫,无主耳。”适士二庙,曰考庙,王考庙,享尝乃止 。适士,上士。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肃 曰:“官师,中、下士也。”

  将祭,主人各服其服,筮于庙门外。五等诸侯皆服玄冕。二王 后及方伯为上公者,与鲁侯于周公庙服衮冕。大夫以朝服。士以玄冠玄端也。日用丁己 ,内事用柔日。必丁己者,取其令名,自丁宁,自变改,皆以为谨敬也 。必先诹此日,明日乃筮也。筮旬有一日,旬,十日也。以先月 下旬之己,筮来月上旬之己。曰“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丁 者未必遇亥也,直举一日以言之。则己亥、辛亥亦用之,苟有亥焉可矣。既得日吉,乃 官戒,宗人命涤,宰命为酒,宿戒尸。先宿尸者,重所用,又将筮。 明日,朝服筮尸,吉,乃遂宿尸,祝傧。筮吉又遂宿尸,重尸也 。祝为傧者,尸神象也。明日,主人朝服,即庙门外东方位,南面。宰、宗人西面,北 上。牲北首,东上。司马刲羊,司士击豕,宗人告备,乃退。刲、击, 皆杀也。此既省,告备乃杀。雍爨在门东南,北上。特牲馈食礼 :“陈鼎于门外,北面。棜在南,实兽腊。牲在其西,北首东足。宗人视牲,告充,雍人作豕 。”崔灵恩云:“二王后则自用其牲。”棜音于据反。司宫摡笾豆爵觯于东堂下。雍人 陈鼎五。士礼: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亨于门外东方,樽于户东,实笾 豆于房中。司马升羊右胖。骨十一体。肠、胃、祭肺,各三。 举肺一。升,上也。髀不升,近窍,贱也。此据大夫也。若诸侯则太牢,士则特牲。胖音判。 士升豕。如升胖之仪。雍人抡肤九,实于一鼎。抡,择也。肤,胁革肉也。择之取美。司士又升鱼腊。司宫樽两甒 音武于房户闲,有玄酒。小祝设槃匜余 之反于西阶东。为尸将盥。主人朝服立于阼阶东。司宫 设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布神座也。室中西南隅谓之奥。 主人出迎鼎,主人先入。尊导。有司各升,实笾、豆、 樽、俎。祝盥,升西阶。主人盥,升阼阶。祝先入,南面。主人从入户内,西面。将纳祭也。祝先,接神也。士礼则主妇、宗人、宗妇升,实笾豆等。主 妇被鬄,他计反。衣侈袂,荐自东房。士礼:主妇纚笄宵衣,盥,自房中荐豆。崔灵恩云:“二王后夫人各以本国盛 服,侯伯夫人则服揄狄,子男及三公大夫夫人阙狄。”佐食、司士序升西阶,相从设 俎。主妇设稷,兴,入房。祝酌,奠,祝,主人再拜。祝出,迎尸。尸升西阶,祝从。尸升筵 ,祝、主人皆拜妥尸。尸不言,答拜,遂坐。拜之使安坐也。尸自此答 拜,遂坐而卒食。尸祭,卒食,告饱。主人酌酒酳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啐, 卒爵。祝酌,授尸,尸酢主人,主人卒爵。祝与佐食盥手,取黍以授尸,尸执以命祝,祝受以 东,嘏于主人。其辞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汝孝孙,来汝 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主人再拜稽首,受黍,尝 之,纳诸内。尝之者,重之至也。纳,入也。主人献祝,又酌 ,献佐食。主妇酌,献尸,受,主妇拜送。尸祭酒,卒爵,又酢主妇。主妇酌献祝与上佐食, 亦如之。及宾长献尸,尸酢宾。主人出,立于阼阶;祝立西阶,告曰:“利成。”利,养也。成,毕也。孝子养礼毕。祝入,尸谡,主人降。谡,起也。谡音所六反。祝先,尸从,遂出于庙门。事尸之礼,讫于庙门。崔灵恩云:“二王后各得行其先王之礼,尸各服其君之 服。尸、君、 夫人入,皆作乐。殷人先乐降神,后酌郁鬯以献 尸。方伯之祭,同服冕,行九献之法,不得同二王后食前六献,食后三,当食前四,至酳为五 ,更行四献为九也。王之兄弟封为侯伯,时祭则尸坐,南面,主在东面。侯伯则行七献之礼, 子男则行五献,皆依其命数。凡五等之爵,自祭皆用玄冕。未赐珪瓒者,不以郁鬯,直以酒灌 神也。凡诸侯灌,用黄目为上,齐则献象以下。尸如君服以入,奏肆夏。君与夫人灌,各一献 。然后迎牲,丽于碑,鸾刀启其毛血以授祝。祝入,诏于室。及杀,始行朝践之事。尸南面, 主在西,东面。取膟膋燎于炉炭,入,诏神于室。夫人酌盎齐以献尸,为三献。至荐熟时,先 以羹告,设馔于堂,后迎尸于奥。君拜妥尸,酌清酒以献,为四献。至酳五献,酬酢至七献, 礼成。”

  庶人祭于寝。寝,适寝也。祭法曰:“庶人无庙,死曰鬼。” 郑玄曰:“庶人,府史之属也。”

  记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重 先祖及国之用。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大夫 称家,始造事也。牺赋,以税出牲。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 祭器可假,祭服宜自有。“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 、雍人皆爵弁纯衣。庙新成必衅,尊而神之也。宗人先请于君曰:“请 命以衅某庙。”君诺之,乃行。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居上者,宰夫也。宰夫,摄主也。拭,静也。雍人举羊升屋,自中, 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如志反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自,由也。衈谓将欲割牲以衅,先灭耳旁毛荐之。耳,听声者也,告神,欲其 听之。有司皆向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有司,宰夫、祝 、宗人也。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告者,告宰夫也。 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向于门内,朝服。既反命,及退。 君朝服者,不至庙也。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 之道也。言路寝者,生人所居。不衅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设盛食以 落之耳。晋献文子成室,诸大夫发焉是。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宗庙名器,樽彝之属。“凡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 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槁鱼曰商 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粱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丰 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此皆号牲物者,异于人用也。 元,头也。武,迹也。腯,肥。翰,长也。羹献,食人之余也。尹,正也。槁音考,干也。商 ,量也。脡,直也。萁,辞也。嘉,善也。稻,菰蔬之属。丰,茂也。大咸曰鹾。“辨 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 褒拜,九曰肃拜”。稽首,头至地。顿首,头叩地。空首,头至手,所 谓拜手也。吉拜,拜而后稽颡,谓齐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与顿首相 近,故云吉拜。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杜子春云:“振读为振铎之振。动音恸。奇 读为奇偶之奇。谓先屈一膝,今雅拜也。”或曰:“奇读为倚。倚拜谓持节持戟拜,身倚之以 拜是也。”郑大夫云:“动读为董,书亦或为董。振董,以两手相击也。奇谓一拜也。褒读为 报,报拜,再拜是也。”郑司农云:“褒拜,今时持节拜是也。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是也 。介者不拜,故曰‘为事故,敢肃使者’。”郑玄谓:“振动,战栗变动之拜。书曰‘王动色 变’。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与尸也。”□音于志反。

  后汉献帝封曹操为魏公,依诸侯礼立五庙于邺。后进爵为王,无所改易。

  晋安昌公荀氏进封大国,祭六代。荀氏祠制云:“今祭六代, 未立庙,暂以厅事为祭室。须立庙,如制备。”

  又张祖高问谢沈曰:“诸侯祭五庙,先诹日,卜吉而行事,为祭五庙诸毕耶?按仪, 视杀、延尸,厥明行事,晏朝乃阕。五庙尽尔,将终日不了;若异日,未见其义。”沈答曰: “五庙同时,助祭者多,晏朝乃阕。季氏逮闇,继之以烛,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 也。子路为宰,与祭,室事交乎户,堂事交乎阶,晏朝而退。孔子闻之曰:‘谁谓由不知礼。 ’”

  贺循祭仪云:“祭以首时及腊,首时者,四时之初月。 岁凡五祭。将祭,前期十日散斋,不御,不乐,不吊。前三日,沐浴改服,居于斋室, 不交外事,不食荤辛,静志虚心,思亲之存。及祭,施位。范汪祀礼云 :“凡夫妇者皆同席,贵贱同也。兄弟同席,谓未婚也。”牲,大夫少牢,士以特豕。 祭前之夕,及腊鼎陈于门外,主人即位,西面。宗人袒,告充。主人视杀于门外,主妇视饎 于西堂下。设洗于阼阶东南,酒醴甒于房户。牲皆体解。肩臂臑三骨, 属肱。肩次臂,臂次臑。䏝骼二,属股。不取髀,近窍不取。骼,股之本。䏝次体,骼次䏝。 脊,以前为正。□,旁中为正。周人尚右胖,俎以骨为主,贵者取贵骨。羊一俎:十一体,举 肺一,祭肺三。豕一俎:十一体,举肺一,祭肺三。腊,大夫全鹿一俎,鱼一俎。麷蕡白黑, 四物已废,今之俱出稻麦者代之。此朝事之笾,大夫有之。腶脩,大夫宾尸,主妇荐之。糗饵 粉糍四物,羞笾。酏食 糁食,羞豆也。自糗以下六物,少牢主 人酬尸而荐。以上皆大夫所加于士也。凡新物皆随时有而荐,不可逆载。从献上炙,主人以肝 ,主妇以肉,谓之燔,随酒而行礼祭。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遂亲设黍稷及菹醢及枣栗之荐。 今饭果出房,明妇职也。骼音古白反。臑音奴到反。平明,设几筵,东面,为神位。 进食,乃祝。祝乃酌,奠,拜,祝讫,拜退,西面立,少顷,酌酳。礼一献毕,拜受酢,饮毕 ,拜。妇亚献,荐枣栗,受酢如主人。凡献皆有炙,主人以肝,主妇 以肉。其次,长宾三献,亦以燔从,如主人。次及兄弟献,始进俎、庶羞。众宾兄弟行 酬,一遍而止。彻神俎羹饭为宾食,食物如祭。馂毕,酌酳一周止。佐彻神馈,馔于室中西北 隅,以为厌祭。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改置于此,庶几见飨。既 设,闭牖户。以为幽暗。宗人告毕,宾乃退。凡明日将祭,今夕 宿宾。祭日,主人、群子孙、宗人、祝、史皆诣厅事西面立,以北为上。有荐新,在四时仲月 。大夫士有田者,既祭而又荐;无田者荐而不祭。礼贵胜财,不尚苟丰,贫而不逮,无疑于降 ,大夫降视士,士从庶人可也。晋贺循云:“古者六卿,天子上大夫也 ,今之九卿、光禄大夫、诸秩中二千石者当之。古之大夫亚于六卿,今之五营校尉、郡守、诸 秩二千石者当之。上士亚于大夫,今之尚书丞郎、御史及秩千石、县令在官六品者当之。古之 中士亚于上士,今之东宫洗马、舍人、六百石、县令在官七品者当之。古之下士亚于中士,今 之诸县长丞尉在官八品九品者当之。又不及,饭菽饮水皆足致敬,无害于孝。”

  或问诸侯庙,博士孙毓议曰:“按礼,诸侯五庙,二昭二穆及太祖也。今之诸王,实 古之诸侯也。诸侯不得祖天子,当以始封之君为太祖,百代不迁,或谓之祧。其非始封,亲尽 则迁。其冲幼绍位未逾年而薨者,依汉旧制不列于宗庙,四时祭祀于寝而已。”

  又王氏问谢沈云:“祖父特进、卫将军海陵亭恭侯应立五庙不?”沈答:“亭侯虽小 ,然特进位高,似诸侯也。”又问:“曾祖父侍御史,得入特进恭侯庙不?”答:“父为士, 子为诸侯,尸以士服,祭以诸侯之礼。御史虽为士,应自入恭侯庙也。”

  邵戢议桓宣武公立庙云:“礼,父为士,子为诸侯,祭以诸侯,则宜立亲庙四。封君 之子则封君高祖亲尽庙毁,封君之孙则封君曾祖亲尽庙毁,封君之曾孙则封君之祖亲尽庙毁, 封君之玄孙则封君之父亲尽庙毁,封君玄孙之子则封君亲尽庙宜毁,然以太祖不毁,五庙之数 于是始备。至封君玄孙之孙则毁封君之子,封君之子玄孙之孙复毁封君之孙。如此随代迭毁, 以至百代。”

  宋刘裕初受晋命为宋王,建宗庙于彭城,从诸侯五庙之礼。

  后魏孝明帝神龟初,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太上秦公。太傅清河王怿议:“按礼 记‘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并是后代追论备庙之文,皆非当时据立神位之事。今秦公初构国 庙,追立神位,唯当仰祀二昭二穆,上极高曾,四代而已。何者?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将为不 迁之祖。若以功业崇重,越居正位,恐以卑临尊,乱昭穆也。如其权立始祖,以备五庙,恐数 满便毁,非礼意也。昔司马懿立功于魏,为晋太祖,及至子晋公昭,乃立五庙,亦祀四代,止 于高祖、曾祖。太祖之位,虚俟宣、文,待其后裔,数满乃止。此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所殷鉴 也。礼纬云:‘夏四庙,至于孙五;殷五庙,至于孙六;周六庙,至于孙七。’明知当时太祖 之神,仍依昭穆之序,要待子孙代代相推,然后太祖出居正位耳。”怿又议曰:“古者庙堂皆 别,光武以来,异室同堂。是以相国构庙,惟制一室,周祭祖考。比来诸王立庙者,不依公令 ,或五或一,参差无准。相国之庙,已造一室,寔合朝令。宜即依此,展其享祀。”诏依怿议 。

  东魏静帝武定六年,营齐献武王庙,四室二间,两头各一夹室,□头徘徊鸱尾。开四 门,南面开三门,余面及外院四面皆一门。其内院墻,四面皆架为步廊。南出夹门,各置一屋 ,以置礼器及祭服。内外门墻,并用赭垩。庙东门道南置斋坊;道北置二坊,西为典祀廨并厨 宰处,东为庙长廨并置车辂;其北为养牺牲之所。将营宫庙,崔昂等 议:“按礼记,诸侯五庙,太祖及亲庙四。今献武王始封之君,便是太祖,既通在亲庙,不容 立五室。且帝王亲庙,亦不过四。又按礼图,诸侯庙止开南门,而二王后祔祭仪注云‘执事者 列于庙东门之外’。既有东门,明非一门。献武礼数既崇,备物殊等。准据今庙,宜开四门。 ”

  北齐,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从二品以上,皆祀五代。五等散官正三品以下,从五 品以上,祭三代。三品以上,牲用太牢,以下少牢。执事官正六品以下,从七品以上,祭二代 ,用特牲。正八品以下,达于庶人,祭于寝。

  大唐制,凡文武官二品以上,祠四庙。三品以上须兼爵,四庙外有始封祖,通祠五庙 。五品以上,祠三庙。牲皆用少牢。六品以下,达于庶人,祭祖祢于正寝。纵祖、父官有高下 ,皆用子孙之牲,用少牢。如侍中王珪通贵渐久,而不营私庙,四时烝尝,犹祭于寝。贞观六 年,坐为法司所劾。太宗优容之,因官为立庙,以媿其心。仪凤三年正 月,于文水县置太原郡王庙,武太后父士□。

  天宝十年正月赦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今三品以上,乃许 立庙,永言广敬,载感于怀。其京官正员四品清望官,及四品五品清官,并许立私庙。”其庙 享仪制,各具开元礼。

    天子皇后及诸侯神主周 汉 晋 大唐

   五经异义曰:“主者,神象也。孝子既葬,心无所依,所以虞而立主以事之。唯天子诸侯有主 ,卿大夫无主,尊卑之差也。卿大夫无主者,依神以几筵,故少牢之祭,但有尸无主。三王之 代,小祥以前主用桑者,始死尚质,故不相变。既练易之,遂藏于庙,以为祭主。凡虞主用桑 。桑,犹丧也。公羊传曰:“既虞而作主,至祔,奉而祔于祖庙。”左 传:“于祔始作之,至练则祔。”练主,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白虎通曰:“鲁哀公问主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所以自竦动。殷 人以柏,所以自迫促。周人以栗,所以自战栗。亦不相袭。庙主以木为之,木有终始,与人相 似。题之,欲令后可知。’”春秋左氏传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 主。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卒,止也。以新死者之神祔于祖。 尸柩已远,孝子思慕,造木主立几筵焉,特用丧礼,祭祀于寝,不同之于宗庙也。言凡君者, 谓诸侯以上,不通于卿大夫。烝尝禘于庙。”新主既特祀于寝, 则宗庙四时常祀自如旧。三年礼毕,大禘乃皆同于吉也。主之制,四方,穿中央达四 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一尺,皆刻谥于背。集礼志云:在尸之南 。

  汉仪云:“帝之主九寸,前方后圆,围一尺。后主七寸,围九寸。木用栗。”

  晋武帝太康中制,太庙神主尺二寸,后主一尺与尺二寸中间。木以栗。

  大唐之制,长尺二寸,上顶径一寸八分,四厢各剡一寸一分。上下四方通孔。径九分 。玄漆匮,玄漆趺。其匮,底盖俱方,底自下而上,盖从上而与底齐。趺方一尺,厚三寸。皆 用古尺古寸。以光漆题谥号于其背。

    卿大夫士神主及题板后汉 晋 后魏

  后 汉许慎五经异义:“或曰:‘卿大夫士有主不?’答曰:‘按公羊说,卿大夫非有土之君,不 得祫享昭穆,故无主。大夫束帛依神,士结茅为菆。’”菆,则牛反。 慎据春秋左氏传曰:“卫孔悝反祏于西圃。祏,石主也。言大夫以石为主。”郑駮云:“少牢 馈食,大夫祭礼也,束帛依神;特牲馈食,士祭礼也,结茅为菆。”郑志:“
张逸问:‘许氏异义駮卫孔悝之反祏有主者何谓也?’答:‘礼, 大夫无主而孔独有者,或时末代之君赐之,使祀其所出之君也。诸侯不祀天而鲁郊,诸侯不祖 天子而郑祖厉王,皆时君之赐也。”

  晋刘氏问蔡谟云:“时人祠有板,板为用当主,为是神坐之榜题?”谟答:“今代有 祠板木,乃始礼之奉庙主也。主亦有题,今板书名号,亦是题主之意。”安昌公荀氏祠制:“ 神板皆正长尺一寸,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书某祖考某封之神座,夫人某氏之神座,以 下皆然。书讫,蜡油炙,令入理,刮拭之。”徐邈云:“左传称孔悝反 祏。又公羊,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注义以为摄敛神主而已,不暇待祭也。皆大夫有主之 文。大夫以下不云尺寸,虽有主,无以知其形制,然推义谓亦应有。按丧之铭旌,题别亡者, 设重于庭,亦有所凭,祭必有尸,想像平存。此皆自天子及士,并有其礼,但制度降杀为殊, 何至于主,唯侯王而已?礼言重,主道也,埋重则立主。今大夫士有重,亦宜有主,主以纪别 座位。有尸无主,何以为别?将表称号题祖考,何可无主?”今按,经传未见大夫士无主之义 ,有者为长。

  后魏孝明帝孝昌中,清河王怿议曰:“原夫作主之礼,本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 展。今铭旌纪柩,设重凭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庙,皆所以展事孝敬,想像平存。上自天子, 下达于士,如此四事,并同其礼。何至于主,唯谓王侯?若位拟诸侯者则有主,位为大夫者则 无主,便是三神有主,一位独阙,求诸情理,实所未安。宜通为主,以铭神位。”

    诸藏神主及题板制追加易主附○周 魏 东晋 大 唐

  周制,公羊说:主藏太庙室西壁中,以备火灾。西方,长老之处,尊之也。春秋左氏传说曰:“主祏于宗庙,言宗庙有祏室, 所以藏神主。”

  魏代,或问高堂隆曰:“昔受训云,冯君八万言章句,说正庙之主,各藏太室西壁之 中。迁庙之主,于太祖太室北壁之中。按逸礼,藏主之处,似在堂上壁中。”答曰:“章句但 言藏太祖北壁中,不别堂室。愚意以堂上无藏主,当室之中也。”蜀谯 周礼祭集志:“四时祭各于其庙室中神位,奥西墙下,东向。诸侯庙,木主在尸之南,为在尸 上也。东向,以南为上。”

  东晋尚书符问太常贺循:“太庙制度,南向七室,北向阴室复有七。帝后应共处七室 陷中,当别处阴室?”循上曰:“谨按后配尊于帝,神主所居,同太室。”循又按:“汉仪藏主于室中西墙壁陷中,去地六尺一寸。当祠则设座于陷下。 礼,天子达向者牖也,谓夹户之窗。古者帝各异庙,今者共堂别室,制度 不同,疑室户亦异。”又按:“古礼,神主皆盛以石函。余荐藉,文不备见。 挚虞决疑云:‘庙主藏于户之外西墉之中,有石函,名曰宗祏。函中笥,以盛主。’”

  又琅玡王妃敬后前薨,而王后纂统,追加谥号,改神主,访贺循云:“琅玡典祠令孙 文立议:‘使者奉主及册命诣中合,中人受取入内,易着石函中。故主留于庙合。新主出庙, 国官拜送。’如文议,则非于行庙受册。”循答曰:“崇谥敬后,宜立行庙。以王后之号,有 加常尊,轻重不同,则宜礼有变改。既立行庙,则常主宜出居座位。临加册谥而并易以新主, 则故主宜还埋故庙两阶之闲。”

  又穆帝永和二年,有司奏征西、章郡、颍川、京兆四府君毁主藏处。尚书郎徐禅议: “礼,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岁祫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坛墠。”又遣 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曰:“汉代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间。且神主本 在太庙,若今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于是会稽王昱 等奏四祖同居而祧,藏主石室,禘祫乃祭。按贺循与王导书云:“代祖 武皇帝初成太庙,时正神既七,而有杨元后之神,时亦权立一室。永熙元年,告世祖谥于太庙 八室。”刁协按,元皇后于太庙东阴室中安神主,不增立一室。

  安昌公荀氏祠制,神板藏以帛囊,白缣裹盛,如婚礼囊板。板与囊合于竹箱中,以帛 缄之,检封曰“祭板”。

  大唐永徽中,礼部尚书许敬宗奏:“皇祖弘农府君庙应迭毁。谨按旧议,汉丞相韦玄 成以为毁主瘗埋。万国宗飨,有所从来,一朝埋藏,事不允惬。又按晋博士范宣欲别立庙宇, 方之瘗埋,颇协情理,然事无典故,亦未足依。今谨准量,去祧之外,犹有坛墠,祈祷所及, 窃谓合宜。今庙制与古不同,共阶别室,西方为首。若在西夹之中,仍处尊位,祈祷则祭,未 绝祗享,方诸旧仪,情实可安。弘农府君庙远亲杀,详据旧章,礼合迭毁。臣参议迁奉神主, 藏于夹室,本情笃教,在理为弘。”诏从之。

    兄弟相继藏主室

  晋太常华恒被符,宗庙宜时有定处。恒按前议以为:“ 七代制之正也,若兄弟旁及,礼之变也。则宜为神主立室,不宜以室限神主。今有七室,而神 主有十,宜当别立。臣为圣朝已从汉制。今圣上继武帝,庙之昭穆,四代而已。前太常贺循等 ,并以为惠、怀、愍三帝别立寝庙。臣以为庙当以容主为限,亦无常数。据殷祭六庙,而有二 祖三宗不毁。又汉之二祖,寝庙各异。明功德之君,自当特立。若系之七室,则殷之末代,当 祭祢而已。准之前议,知以七为正,不限之七室。故虽有兄弟旁及,至禘祫不越昭穆,则章郡 、颍川宜全七代之礼。按周官有先公先王之庙,今宜为京兆以上,别立三室于太庙西厢。宣皇 帝得正始祖之位,惠、怀二帝不替,而昭穆不阙,于礼为安。”

  骠骑长史温峤议:“惠、怀、愍于圣上以春秋而言,因定先后之礼。夫臣子一例,君 父敬同。故可以准于祖祢,然非继体之数也。按太常恒所上,欲还章郡、颍川以全七代。愚谓 是恒又求京兆以上三代在庙之西厢,臣窃不安。”

  温峤为王导答薛太常书曰:“省示并博士议,今明尊尊不复得系本亲矣。先帝平康北 面而臣愍帝,及终而升上,惧所以取讥于春秋。今所论太庙坎室足容神主不耳,而下愍帝于东 序,此为违尊尊之旨。愍帝犹子之列,不可为父,与兄弟之不可一耳。鲁闵公,僖公兄弟也, 而传云‘子虽齐圣,不先父食’。如此无疑,愍帝不宜先帝上也。今唯虑庙窄,更思安处,宜 令得并列正室。”

  又荀松与王导书曰:“三年当大禘,愍帝以居子位,复居父位。且‘子虽齐圣,不先 父食’。此君即父也。此为愍帝是先帝之父,怀帝是愍帝之父,惠帝是怀帝之父,二代便重四 代,所以为疑处也。”答曰:“意谓君位永固,无复暂还子位之理。惠帝至先帝虽四君,今亦 不以一君为一代,何嫌二代之中重四君耶?今庙尚居上,祀何得居下!若暂下则逆祀也。”

  孔衍议:“别庙有非正之嫌,似若降替,不可行也。”

  博士傅纯议云:“议者既欲据传疑文,又欲安之阴室。据传则所代为祢,阴室非祢所 处,此矛盾之说。夫阴室以安殇主,北向面阴,非人君正位。更衣者,帝王入庙便殿,当归盛 位。汉明以存所常居,故崩以安神。而议者谓卑于阴室,实所未喻。惠、怀、愍宜更别立庙。 ”

  元帝崩,温峤答王导书云:“近诏以先帝前议所定,唯下太常安坎室数。今坎室窄, 其意不过欲定先神主,存正室,故下愍帝也。庙窄之与本体,各是一事,那何以庙窄而废本体 也?”

  明帝崩,祠部以庙过七室,欲毁一庙;又正室窄狭,欲权下一帝。温峤议:“今兄弟 同代,已有七帝。若以一帝为一代,则当不得祭于祢,乃不及庶人之祭也。夫兄弟同代,于恩 既顺,于义无否。至于庙室已满,大行皇帝神主当登正室。又不宜下正室之主,迁之祧位。自 宜增庙。权于庙上设幄坐,以安大行之主。若以今增庙违简约之旨,或可就见庙直增坎室乎? 此当问庙室之宽窄。”其庙室宽窄,亦所未详。

    移庙主

  东晋孝武太元十六年,改新太庙,立行庙,移神主。祠部郎傅瑗 问徐邈其仪。答曰:“礼,祫祭,祝迎四庙之主。又,国有大故,敛群庙之主于祖庙。寻文求 旨,盖并同时。既出坎而不殊,谓可同时告奠。奠讫,次引大驾卤簿列于外。左右侍卫各从神 舆,不复待一主入室迎一主也。其陪位者,每神舆出,辄遥拜致敬。迁引既毕,乃辞退。特迁 主之晨,宜依告以设奠,而启鼓严之节。”瑗又问:“今既启严,复应奏解严不?”邈云:“ 吉凶有事,可相比方者。山陵每启严而不解严。严是迁主之节,不可以不告。解严自为军徒休 息,何取于告神乎!”瑗又问:“四府君室狭,不容四座,可以户外张幔不?”邈云:“室狭 不容四座,户外张幔,可谓礼从宜。”初,武帝咸宁三年,燕国迁庙主 当之国,国子博士孙繁按:“礼,凡告事以特牲。又礼,盛主以簟笥,载以斋车,即古之金辂 也。每舍奠焉。又礼,庙事考妣,同席共馔,一尸而祭,以神合为一也。今王之国,迎庙主而 行,宜以发日,夙兴,告庙迎主。今无斋车,当以犊车,二主同车共祠,合于古。宗祀国迁, 掌奉主祏当侍从。主车在王卤簿前,设导从。每顿止,传主车于中门外,左,设脯醢醴酒之奠 ,而后即安之。”

    师行奉主车夏 周

  夏启与有扈氏战于甘 之野,誓师云:“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祖谓迁主。

  周制,记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狩,必以迁庙主 行,载于斋车,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庙之主以行,则失之矣。’曾子问曰:‘古者师行无迁 主,则何主?’孔子曰:‘主命。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 斋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以脯醢礼神,乃敢即安也。所告而 不以出,即埋。反必告,设奠。卒,敛币玉,藏诸两阶闲,乃出。盖贵命也。’”

    立尸义夏 殷 周

  尸,神象也。祭所以 有尸者,鬼神无形,因尸以节醉饱,孝子之心也。夏氏立尸而卒祭。夏礼,尸有事乃坐。殷坐尸。无事犹坐。 周坐尸,诏侑无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言此亦周所因于殷 也。方犹常也。告尸行节,劝尸饮食无常,若孝子之为也。孝子就养无方也。又云“旅 酬六尸”。使之相酌也。后稷之尸,发爵不受旅。曾子问曰: “祭必有尸乎?言无益,无用为。若厌祭亦可乎?”厌时无尸。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 抱之。无孙,则使同姓可也。”人以有子孙为成人。子不殇父,义由此 也。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为子行户郎 反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子行犹子列也。祭 祖则用孙列,皆取于同姓之嫡孙也。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于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 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以 孙与祖昭穆同。为君尸者,大夫、士见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尊尸也。下,下车也。国君或时幼小,不能尽识群臣,有以告者,乃下也。 尸必式,礼之也。乘必以几。尊 者慎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 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中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 之义。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庙中。人君 之尊,出庙门则伸也。祝迎尸于庙门之外者,象神从外来也。天子宗庙之祭,以公卿大 夫孙行者为尸。一云:天子不以公为尸,诸侯不以卿为尸,为其太尊,嫌敌君。故天子以卿为 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周公祭太山而以召公为尸者,外神,宾主相见敬之道,不嫌也。卿大夫 不以臣为尸,俱以孙者,避君也。天子诸侯虽以卿大夫为尸,皆取同姓之嫡也。夫妇共尸者, 妇人祔从于夫,同牢而食,故共尸也。始死无尸者,尚如生,故未立也。檀弓云:“既封,主 人赠,而祝宿虞尸。”赠,以币送死者于圹也。于主人赠,祝先归也。 封,彼验反。白虎通曰:“祭所以有尸者,鬼神听之无声,视之无形,升自阼阶,仰视 榱桷,俯视几筵,其器存,其人亡,虚无寂寞,思慕哀伤,无所写泄,故座尸而食之,毁损其 馔,欣然若亲之饱,尸醉若神之醉矣。诗云‘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说曰:按凫鹥诗,美成王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其诗五章,每章有公尸。 郑玄以初章为宗庙,其二为四方百物,其三为天地,其四为社稷、山川,其五为七祀,则是周 代大小神祀皆有尸也。至于周人轻重各因其象类。又按周公祭太山,以召公为尸,是三公之类 也。又秋官职,祭亡国之社以士师为尸,是刑戮之义,则其余亦可知矣。

  议曰: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有祭立尸焉,有以人殉葬焉,有茹毛饮血焉,有 巢居穴处焉,有不封不树焉,有手抟食焉,有同姓婚娶焉,有不讳名焉。中华地中而气正,人 性和而才惠,继生圣哲,渐革鄙风。今四夷诸国,地偏气犷,则多仍旧。具边防序中。自周以前,天地、宗庙、社稷一切祭享,凡皆立尸。秦汉 以降,中华则无矣。或有是古者,犹言祭尸礼重,亦可习之,斯岂非甚滞执者乎!按后魏文成帝拓跋浚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风俗则取其状貌类者以 为尸,祭之宴好,敬之如夫妻,事之如父母,败损风化,黩乱情礼。”据文成帝时,其国犹在 代北。又按周隋蛮夷传巴、梁间俗,每秋祭祀,乡里美鬓面人,送迎为尸以祭之。今郴、道州 人,每祭祀,迎同姓丈夫、妇人伴神以享,亦为尸之遗法,有以知古之中华则夷狄同也 。
 
 
 

通典卷第四十九

 礼九 沿革九 吉礼 八

  时享 荐新 附  祫禘上

    时享荐新附○虞 夏 殷 周 汉 后汉 魏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 周 隋 大唐

  先王制礼,依四时而祭者,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奉荐味,以申孝敬之心,慎 终追远之意。故礼记云:“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 怵惕之感。”皆以孟月,无常日,择月中柔日,卜,得吉则祭之,敬之至也。

  有虞氏四时之祭名:春曰禴,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其祭尚气,郊特牲云“血、 腥、爓祭,用气也。”尚谓先荐之也。法先迎牲,杀之取血,告 于室,以降其神,然后用乐而行祭事。其祭贵首。

  夏氏时祭之名,因有虞。其祭贵心。

  殷禴禘尝烝,亦因虞夏之制。王制云“春禴,夏禘,秋尝,冬烝”。郑玄云“此夏殷之法”。其祭尚声,郊特牲云:“臭味未成,涤荡其声 ,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涤荡犹 摇动也。其祭贵肝。

  周祭,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尝,冬曰烝。以禘为殷祭之名。其祭尚臭,郊特牲云: “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灌谓以珪瓒酌郁鬯始献神。已乃迎牲,于庭杀之。其祭贵肺。行九献 之礼。其礼备陈于下。

  祭之日,王服衮冕而入庙,工则奏以王夏。王入,立于东序。后则副袆而入,立于西 序,尸入之后,乃就于西房。转就西房者,所以放阴阳之义。礼器云: “大明生于东,月生于西,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尸服衮冕而入,工则奏肆夏。 王反于室,而不迎尸。祭统云:“君迎牲而不迎尸,所以别嫌也。” 于是王以珪瓒酌鸡彝之郁鬯以献尸,尸以祼地降神,尸祭之,啐之,奠之。此为祼神之 一献也。后乃以璋瓒酌鸟彝之郁鬯以献尸,尸祭之,啐之,奠之。此为二献也。王乃袒而迎牲 于门,牲入门则奏昭夏。王亲牵牲,公卿大夫执币以从,入而告于庭云“博硕肥腯”。王乃丽 牲于碑,亲执鸾刀,启其毛血以授于祝。祝入,告于幽全之义。遂乃杀牲,始行朝践之事。凡 牲,庙用一牢。公羊传曰:“周公白牡,鲁公骍刚,群公不毛。” 朝践之时,尸出于室,坐于户西,南面。主在西,东面。郊特牲 云:“诏祝于室,坐尸于堂。”郑玄注云:“谓朝事时,迎尸于户外。”时尸、主之 前,荐以笾豆脯醢而已。乃取牲膟膋燎于炉炭,入以诏神于室。于时王亲洗肝于郁鬯而燔之, 以隳于主。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次乃升牲首于室中北墉下,尊首尚气之义也。时又荐 腥于尸、主之前,谓之朝践。于时王乃以玉爵酌献素何反,下同。 樽中醴齐以献。此三献也。后于是荐朝事之笾,时堂上以夹钟之调歌,堂下以无射之调 作大武之乐。后于是亦以玉爵酌献樽醴齐以献尸。此四献也。时堂下之乐亦作也。于时王自阼 阶而西酌献,后从西阶东酌献。所谓“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 至荐熟之时,谓之馈食。先荐熟于堂。视陈此设馔之礼,非谓即 食。设馔之时,王及尸皆有倚住之处,设机于傍,故云变机也。设席之后,更设尸主 之席于堂,在户内西方,东面,尸在其北。布尸主席讫,乃迁所设于堂上之馔,置尸主坐前。 时祝又以斝酌奠,奠于馔南,所谓天子奠斝。又取肠间脂概之萧合膻芗,郑云:“膻当为馨,字之误。”燎于炉炭,所谓臭阳达于墙屋。乃迎尸 主入室,即席,举奠斝将祭之。时祝则诏王拜妥尸,郊特牲云“举斝角 诏妥尸”是也。拜讫,尸遂祭酒以菁茅,谓之缩酒。左传云 :“
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尸遂 啐之,奠之,尸乃坐。于是王以玉爵酌象樽盎齐以献尸。此五献也。时后荐馈食之笾,又以 玉爵酌象樽醴齐以献尸。此六献也。王及后每献,皆作乐如初。 尸食讫,王以玉爵酌朝践之献樽醴齐以酳尸,谓之朝献,亦樽相因。此七献也。后荐加 事之豆笾。尸饮七,王可以献公。尸饮讫,授祝,祝酌清酒以授尸,尸以酢王,王及设酢席于 户内。尸少祭馔黍稷,并假福王,王乃以出,量人与郁人受之。周礼宗 伯职云:“量人与郁人受举斝之卒爵。”后以玉爵酌馈食象樽之盎齐以献尸,曰再献 ,亦樽之相因。尸酢后如王之法,后饮酢酒。此八献也。尸饮八,王可以献卿。诸侯为宾者以 玉爵酌盎齐,备卒食三献。合九献,凡王及后各四,诸侯为宾者一也。尸饮九,王可以献大夫 、士。取惠均于下之义。尸饮讫,又酢诸臣,如后之法。自九 献之后,遂降,冕而抚干,舞大武之乐以乐尸。祭统云:“君执干戚就 舞位,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九献之后,更为嗣子举奠,与诸臣进献, 更行三爵,皆谓之加爵,则用璧散璧角。明堂位云“加以璧散璧角”。 即行旅酬无算之爵。乐作亦然。旅酬既讫,则尸出。尸出之后,则嗣子馂之。文王世子云:“登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郑玄注云:“上嗣,祖之正统 。”厥明,更以一牢绎于祊。于庙门之外而行其礼。

  其四时新物初登,皆先荐寝庙而后食。二月献羔开冰。春分方 温,献羔以祭司寒,而后开冰。左传曰:“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先荐寝庙而后食 。四月以彘尝麦,麦之新,气尤盛,以彘食之,散其热。 七月登谷,黍稷之属,于是月始熟,而先荐。八月尝麻 ,九月尝稻,皆初熟而荐之。十二月尝鱼。此时鱼得阳气,洁美。

  汉惠帝时,叔孙通曰:“古者有春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遂献宗庙。颜师古曰:“礼记, 仲夏月,羞以含桃,先荐寝 庙,即此樱柧也。”诸果之献由此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庙于雒阳,汉旧仪曰:“故孝 武庙。”古今注曰:“于雒阳校官立之。”四时祫祀,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 帝为世宗,如旧。余帝四时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腊,一岁五祀。灵帝 时,京都四时所祭高庙五主,世祖庙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后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

  古不墓祭,汉诸陵皆有园寝,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宗庙前制庙,后制寝,以象人 君之居前有朝,后有寝。月令有“先荐寝庙”,诗称“寝庙奕奕”,言相通也。庙以藏主,以 四时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荐新物。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而弗改,故陵上称寝 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寝之意也。建武以来,关西诸陵以转久远,但四时特牲祠;帝每 幸长安谒诸陵,乃太牢祠。自雒阳诸陵至灵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伏腊及四时祠。庙日上 饭,大官送用物,园令、食监典省,其亲陵所宫人,随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陈严具。

  魏初,高堂隆云:“按旧典,天子诸侯月有祭事,其孟,则四时之祭也,三牲、黍稷 ,时物咸备。其仲月、季月,皆荐新之祭也。大夫以上将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备三牲也 。士以豚。庶人则唯其时宜,鱼雁可也。皆有黍稷。礼器曰:‘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 祭,不必有余。’羔豚则荐新之礼也,太牢则时祭之礼也。诗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周之四月则夏之二月也。月令:仲春,天子乃献羔开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荐鲔。仲夏 之月,天子乃尝鱼。咸荐之寝庙。此则仲春季月荐新之礼也。”蜀谯周 礼祭集志曰:“天子之庙,始祖及高、曾、祖、考,皆月朔加荐,以象平生朔食也,谓之月祭 。二祧之庙,无月祭也。凡五谷新熟,珍物新成,天子以荐宗庙。礼,未荐不敢食新,孝敬之 道也。其月朔荐及腊荐、荐新,皆奠,无尸。故群庙皆一朝之间尽毕。”

  宋四时祭祀,将祭必先夕牲。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百官掌事者亦如之。致斋之 日,御太极殿幄坐,着绛纱袍,黑介帻,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车驾出,百官应斋从驾留守 填街先置者,各依宣摄从事。上水一刻,皇帝着平冕龙衮服,升金根车,到庙北门。理礼、谒 者各引太乐令、太常、光禄勋、三公等皆入在位。皇帝降车,入庙,脱舄,盥及洗爵,讫,升 殿。初献,奠爵,乐奏。太祝令跪读祝文,讫,进奠神座前,皇帝还本位。博士引太尉亚献, 讫,谒者又引光禄勋终献。皇帝不亲祠,则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献,太常亚献,光禄勋终献。

  齐永明九年正月,诏太庙四时祭,荐宣皇帝面起饼、鸭□;孝皇后笋、鸭卵、脯酱、 炙白肉;高皇帝荐肉脍、菹羹;昭皇后茗、粣、炙鱼:皆所嗜也。此皆 当时所尚,无典礼之制。先是,世祖梦太祖曰:“宋祖诸帝尝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 吾祠。”帝乃敕章郡王妃庾氏四时还青溪宫旧宅,处内合堂,奉祠二帝二后,牲牢服章,用家 人礼。

  梁武帝宗庙四时及腊,一岁五享。天监十六年,诏曰:“夫神无常飨,飨于克诚,所 以西邻禴祭,实受其福。宗庙祭祀,犹有牲牢,无益至诚,有累冥道。自今四时烝尝外,可量 代。”八座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八座又奏:“既停宰杀,无复省牲之事,请立省馔仪 。其众官陪列,并同省牲。”帝从之。又诏:“今虽无复用腥,犹有脯脩之类,即之幽明,义 为未尽。可更详定,悉荐时蔬。”左丞司马筠等参议:“大饼代脯,余悉用蔬菜。”帝从之。 又舍人朱异议:“二庙祀,相承止有一钘羹。盖祭祀之礼,应有两羹,相承止于一钘,即礼为 乖。请加熬油莼羹一钘。”帝从之。于是起至敬殿、景阳台,立七庙座。月中再设净馔。自是 讫于台城破,诸庙遂不血食。

  陈制,一岁五祠,谓春夏秋冬腊也。每祭共以一太牢,始祖以三牲首,余唯骨体而已 。

  后魏孝文皇帝太和六年十一月,将亲祀七庙,有司依礼具仪。于是群官议曰:“昔有 虞亲虔,祖考来格;殷宗躬谒,介福攸降。大魏七庙之祭,依先朝旧事,多不亲谒。今陛下孝 诚发中,思亲执祀,稽合古义,礼之常典。臣等谨按旧章,并采汉魏故事,撰祭服冠屦牲牢之 具,罍洗簠簋俎豆之器,百官助祭位次,乐官节奏之引,升降进退之法,别集为亲拜之仪。” 制可。于是帝乃亲祭。其后四时常祀,皆亲之。十六年,诏曰:“夫四时享祀,人子常道。然 祭荐之礼,贵贱不同。故有邑之君,祭以首时,无田之士,荐以仲月。况七庙之重,而用中节 者哉!自顷烝尝之礼,颇违旧义。今将仰遵远式,以此孟月,特禴于太庙。但朝典初改,众务 殷协,无遑斋洁,遂及于今。又接神飨祖,必须择日。今礼律未宣,有司或不知此。可敕太常 令克日以闻。”

  北齐制,春祠、夏禴、秋尝、冬烝,皆以孟月,凡四祭。每祭,室一太牢。武成帝始 以皇后亚献。河清中定令,四时祭庙及元日庙庭,并设庭燎二所。

  后周之制,其四时祭,各于其庙,亦以皇后亚献。其仪与北齐同。所异者,皇后亚献 讫,又荐加豆之笾,其实菱、芡,芹菹、兔醢,冢宰终献讫,皇后亲彻豆,降还版位,然后太 祝彻焉。

  隋四时之祭,各以太牢。四时荐新于太庙,有司行事,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礼,并准 时享。

  大唐四时各以孟月享太庙,室各用一太牢。若品物时新堪进御者,有司先送太常,令 尚食相知,简择务令洁净,仍以滋味与新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及少卿一人奉荐太庙。卿及少卿有故,即差五品以上摄。有司行事,不出神主。仲春荐冰, 亦如之。

    祫禘上虞 夏 殷 周 后汉 魏 晋 东 晋

  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以生有庆集之欢,死亦应 备合食之礼。缘生以事死,因天道之成而设禘祫之享,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

  虞夏先王崩,新王元年二年丧毕而祫。三年春特禴,夏特禘,秋特尝,冬特烝。四年 春特禴,夏祫禘,秋祫尝,冬祫烝。每间岁皆然,以终其代。高堂隆云 :“丧以奇年毕则祫亦常在奇年,偶年毕则祫亦常在偶年。”

  殷先王崩,新王二年丧毕而祫。三年春特禘,夏特禴,秋特尝,冬特烝。四年春特禘 ,夏祫禴,秋祫尝,冬祫烝。间岁奇偶如虞夏。按殷改虞夏春禴曰禘, 又改禘为禴。按郊特牲“春禘秋尝”,则殷祭。

  周制,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禫祭之后,乃祫于太祖,来年春禘于群庙。祫,毁庙未毁庙皆合升于太祖。禘则不及亲庙,但文武以下毁主依昭穆于文武 庙中祭之,王季以上于后稷庙祭之。知先祫后禘者,约春秋鲁僖公、宣公、定公皆八年而禘, 以再殷祭推之。尔后五年再殷祭,一禘一祫,所以丧必有此禘祫 者,为后再殷之祭本也。丧毕之祫,祫之本;明年之禘,禘之本也。从此后各自数,每至三 年,则各为之,故得五年再殷祭。因以法五岁再闰,天道大成也。禘以夏,祫以秋。 诗閟宫传云“诸侯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唯天子兼之”是也。 崔 灵恩云:“禘以夏者,以审谛昭穆,序列尊卑,夏时阳在上 ,阴在下,尊卑有序,故大次第而祭之,故禘者谛也,第也。祫以秋者,以合聚群主,其礼最 大,必秋时万物成熟,大合而祭之,故祫者合也。”

  将祫祭,前期十日之前夕,肆师告具,太宰、太宗、太史帅执事而卜日,既卜,司隶 隶仆修除粪洒其庙。将祭前夕,于太庙南门之外展牲,庖人告牷。太宰□涤濯祭器。掌次于庙 门外之东,设主人及公卿以下次幕,其尸次兼设幄。掌次云:“凡祭祀 ,张其旅幕,张尸次。”郑玄云:“旅,众也。公卿以下即位所祭祀之门外,以待事,为之张 大幕。尸则有幄。”郑司农云:“尸次,尸所居,更衣帐。”次百司所供之物,皆至庙 门外。司徒奉牛牲,司马奉羊牲,司空奉豕牲,每庙各一牢。按公羊传 :“周公白牡,鲁公骍刚,群公不毛。”是各牲也。司烜氏以夫燧取明火于日,以照馔 ;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加五齐。欲得阴阳之洁气也。加谓于上陈之。 笾人陈四笾之实。朝事之笾有麷,熬麦也。音丰。蕡, 熬枲实。白,熬稻。黑,熬黍。形盐,盐之似虎形者。膴, ●生鱼为大脔。火吴反。鲍鱼鱐。鲍者 于●室中糗干之鱼。鱐者析干之鱼。鱐音所求反。馈食之笾:其实有枣,栗,桃,干□ ,干梅也。音老。榛实。似栗而小。 加笾之实:菱,芡,栗,脯。四物各二笾,凡八笾也。 羞笾之实:糗饵,粉糍。谓粉稻米、黍米,合烝之为饵,饼之则 为糍。恐饵糍粘,着笾,故以糗粉藉之。糗,熬大豆也。醢人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 其实:韭菹、醓醢,醓音毯,肉汁也。昌本、麋臡,昌本,昌蒲根也。切之四寸为菹。醢之有骨者为臡,音泥。菁菹、鹿臡 ,茆菹、穈臡。菁,蔓菁。茆,凫葵。馈食之豆,其实:葵菹 、蠃音骡醢,脾□、蠯蒲佳切 醢 ,脾□,牛百叶。蠯,蛤也。蜃、蚳醢,蜃,大蛤也。豚拍、鱼醢。豚膊肩。加 豆之实:芹菹、兔醢,深蒲、醓醢,深蒲,蒲始生水中子。箈菹 、雁醢,箈,箭萌。音台。笋菹、鱼醢。笋,竹萌也。羞豆之实:酏食,糁食。酏,□ 也。小切狼臅膏,以与稻米为□。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二肉一,合以 为饵,煎之。酏音嗣。臅音昌欲反。醯人共音供,下同 五齑、七菹、醯酱等。盐人共苦盐、颗盐。散盐。 今海盐也。小史叙昭穆之俎簋。酒正共五齐三酒,以实八樽。 司樽彝共斝彝、黄彝。司樽彝云:“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郑玄 注:“斝彝,画禾稼。黄彝,黄目樽也。”谓以黄金为目,设于樽上,以祫在秋,故用。 □人共画布巾以□之。烹人共鼎镬及大羹钘羹。镬,所以煮肉 及鱼腊之器。既熟,乃升于鼎。舍人共簠簋。甸师氏共齍盛及萧茅。萧茅则纳于乡师,乡师得而束之,长五寸切之,以藉祭。凡后所陈荐玉 齍、玉敦音对等物,皆九嫔共之。献尸之瑶爵等,内宰共之。 天府陈国之玉镇大宝器,陈于东西序。即尚书顾命者是也。九服 内诸侯及夷狄等来助祭,所贡方物珍异等,皆陈庙庭,其几筵,司几筵云:“吉事变几。” 祼于室,馈食于堂,绎于祊,每事易几,神事文,示新也。席皆 以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纷,如绶有文而狭 者。缫席则削蒲蒻,展之,编以五采,若今合欢矣。画谓云气。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司服共,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则鷩冕,尸服亦然。凡百司所共之物,皆太史校数之, 及教所当置处。太史职云“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是。王所 乘辂,鸡人呼晨,司乐宿悬等,一如圜丘。

  其日夙兴,陈酒齐等室中,近北陈郁鬯,郁鬯之南陈明水,明水之南室户之内陈泛齐 、醴齐、盎齐,室户之外堂上陈醍齐而已。次堂下陈沈齐,沈齐之南陈玄酒,玄酒之南陈事酒 、昔酒、清酒。于是大宗伯出高祖以下木主,守祧出先王先公祧主,皆入太祖后稷庙中。于室 中之奥西壁下,东面布太祖后稷位,尸在东,北面。太祖之子于席前之北,南面,为昭。次昭 之子在南方北面相对,为穆。以次而东,孙与王父并列,直至祢。其尸各居木主之左,凡七尸 。七尸者,逸礼文。按礼器云“周旅酬六尸”。郑玄云“后稷尸发爵不 受旅”是也。

  用九献。王服衮冕而入,奏王夏;后服副袆从王而入,则奏齐夏;次尸入,奏肆夏。 祭统云:“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王乃珪瓒酌斝彝郁鬯以 授尸,尸受之,灌地祭之以降神,乃啐之,奠之,此为求神之始也。此为一献。乐章歌九功之德,诗用清庙。次后以璋瓒酌黄彝之郁鬯以亚献,尸亦祭 之,啐之,奠之。此为二献。次奏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征,应钟为羽,路鼓路□,阴 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人鬼则主后稷。先奏是乐以致其神,然后合乐而祭焉。路鼓,四面鼓 也。九德之歌,春秋所谓六府三事也。九功之德皆可歌乐。阴竹,生山北者。龙门,山名。九 韶当为大韶。前祼及乐,皆为求神,谓之二始。以周人尚臭,故以鬯臭。次王出迎牲, 入,奏昭夏。郊特牲云:“既灌然后迎牲。”王亲牵牲,大夫 赞,执币而从。礼器注云:“纳牲于庭时也,当用币以告神而杀牲。” 乃以牲告庭云:“博硕肥腯。”礼器云 “纳牲诏于庭”是也。王乃亲执鸾刀,启其血毛,谓耳傍毛也。以授于祝,祝入,告神于室,幽全之义也。礼器云“血毛诏于室”是也。幽谓血,全谓色纯也。乃延太祖尸主, 坐于室户外之西,南面,主在其右,亦南面。昭在东,穆在西,相向而坐,主各在其右。王乃 亲射牲而杀之,以行朝事之礼。乃延尸于户西,南面。取牲膟膋燎于炉炭,洗肝于郁鬯而燔之 ,入,以诏神于室,又出,以隳于主。隳谓分减肝膋以祭主。隳音许规 反。次乃升牲首于室中,置于北墉下。尊首尚气。乃荐 腥肉于尸主前,谓之朝践之礼。王乃以玉爵酌泛齐以献尸,谓之朝践之献。凡三献也。后于是 荐朝事之笾豆,时堂上以大吕之调歌清庙之诗,堂下以黄钟之调作大武之乐。奏大武之时,则 歌维清及大武之诗。诗序云:“维清,奏象舞也。武,奏大武也。” 献后稷尸时,乐同降神,乐章则歌思文。诗序云:“思文,后稷 配天也。”献先王先公,则大司乐云“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先王先公。乐章则歌天作。诗序云:“天 作,祀先王先公。”献文王尸,歌清庙,诗序云:“清庙,祀 文王。”献武王尸,歌执竞,诗序云:“执竞,祀武王。” 乐同先王先公。凡歌,皆大司乐帅瞽人登歌之。将时,小师先 击拊。堂下管奏时,先鼓朄。音胤。后荐之后,遂以瑶爵酌着樽之醴齐以亚献。凡四献 也。于是堂下乐亦作,时王从东阶而西酌以献尸,后则从西而东酌献尸。按礼器云:“君西酌牺象,夫人东酌罍樽,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 至将荐熟时,先以所荐之馔设于堂以告尸主。礼器云:“设祭 于堂。”郑玄云:“设馔于堂,人君礼。”时祝以斝爵酌奠于馔之右。郑玄注郊特牲云:“天子 奠斝。”此 时又取膟膋及黍稷概于芗蒿,令臭阳达于墙室,既乃迎尸入室,各即席。祝取向时所奠斝爵将 祭之,祝乃诏王拜尸以安之,尸遂坐,祭酒,啐之,奠之。于是王又以玉爵酌壶樽盎齐以献尸 ,谓之再献。凡五献也。时后荐馈食之笾豆,荐讫,乃以瑶爵酌壶樽醍齐以亚献。凡六献也。 每献作乐如初。尸乃食,食讫,王以玉爵酌朝践着樽之泛齐以酳 尸。谓之朝献。凡七献也。司樽彝云:“朝献用两着樽。”郑玄云:“ 变朝践为朝献,樽相因。”后乃荐加事豆笾,尸饮讫,授祝,祝酌清酒以授尸,尸以酢 王,乃设酢席于户内。司几筵云:“祀先王,酢席亦如之。”郑玄注云 :“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以酢王,于是席王于户内。后及诸臣已下 致爵乃设席。”于是后以瑶爵酌壶樽醍齐以献尸,谓之再献。凡八献也。郑玄注司樽彝云:“王酳尸之后,后酌亚献。”尸乃酢后,后饮酢酒。 次诸臣为宾酌壶樽沈齐,以备卒食三献。凡九献。司樽彝注:“王及后 各四,诸臣一,祭之正也。”大祝乃设馔于庙门外之西室以索祭,名为祊。郊特牲云“索祭祝于祊”是也。缘此处生平待宾客之处,故广求。既九 献,王乃冕而捴干戚,率群臣,王在东,舞大武乐皇尸。所谓八佾。 又皮弁而舞大夏,兼作六代之乐,遂行加爵,为旅酬之始。礼器 云“周旅酬六尸”是也。加爵者,谓太子所谓上嗣举奠。 及三公之长一人、九卿之长一人,用璧角酌沈齐,各行一加爵。按少牢、特牲之祭,加爵但止于三也,通前凡十二献,亦得仿天数也。明堂位 云“加以璧散璧角”也。然后辉、胞、上许眷反,下音炮。 翟、阍等皆有所赐予。于来日又祭,名为绎,亦谓之祊。尔雅云 :“绎,又祭也。”春 秋云:“壬午犹绎。”杜注云“先日辛 巳有事于太庙”是也。又郑玄注礼器云:“祊,祭明日之绎祭也。谓之祊者,以于庙门之傍, 因名焉。”其礼,先设馔于庙门外之西室,而事尸于堂。其祭室之礼简,而事尸礼大 ,以孝子求神非一处也,不知神之所在,于彼乎,于此乎。

  其禘祭,前期十日,肆师、太宰以下卜日之仪,如祫祭。其典祀粪洒,充人展牲,太 宰□濯,前夕告期,掌次设次,三公奉牲牢,司烜共明水,及笾人等共醯醢,□人共巾□,烹 人陈鼎镬,告人共簠簋,甸师氏共齍盛、萧茅,九嫔、内宰共后玉齍、玉敦,典瑞共祼珪璋, 天府陈国实,司几筵陈几席,司服共祭服,典辂出玉辂,司乐宿悬,王及牲尸等用乐,王后副 袆九献之节,庙堂之乐所用乐章,祼献之仪,璧角之加爵,朱干玉戚之亲舞,血腥爓熟之先后 ,告堂告室之差次,膟膋制祭,祊室绎堂,一如祫祭。所异者,但祭毁庙以上,不及亲庙。 诗周颂云“雍,禘太祖也。”郑笺云:“禘,大祭也。大于四时而小于 祫也。”又逸礼记禘于太庙礼云:“毁庙之主皆升合食,而立二尸。”又韩诗内传云:“禘, 取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庙。”是也。其神主位,按郑玄禘祫志云:“太王王季以上 迁主,祭于后稷之庙,其坐位与祫祭同。文武以下迁主,若穆之迁主,祭于文王之庙,文王居 室之奥,东面。文王孙成王居文王之东而北面。以下穆主直至亲尽之祖,以次继而东,皆北面 ,无昭主。若昭之迁主,祭于武王之庙,武王亦居室之奥,东面。其昭,孙康王亦居武王之东 而南面。亦以次继而东,直至亲尽之祖,无穆主也。”其尸:后稷庙中后稷尸一,昭穆尸各一 ;文王庙中,文王尸一,穆尸共一;武王庙中,武王尸一,昭尸共一。逸礼称二尸者,据文武之庙及太祖昭穆而言也。其实太祖文武庙三尸也。故云 “献昭尸如穆尸之礼”。其五齐,自醴齐而下四齐而已,无泛齐。酒亦三酒。所陈设之 处,所加之明水玄酒等,一如禘祭于文王之庙,无降神之乐。故大司乐 云黄钟为宫以下等乐云“若九变,人鬼可得而礼矣”。郑玄云:“人鬼谓后稷也。先奏是乐以 致其神,礼之以玉而祼焉,然后合乐而祭焉。”则不据文武也。其祼樽用鸡彝、鸟彝 ,司樽彝云“春祠夏礿祼,用鸡彝鸟彝”,以禘在夏故也。朝践 用两牺樽,再献用两象樽。其迎尸出在堂之时,其后稷文武之尸,皆南向,余尸主如室中之左 右也。谓后稷以下昭穆,昭西面,穆东面,文王以下穆主在西,东面; 武王以下昭主在东,西面也。合乐时,作四代之乐。其祭礼,后稷、文王、武王庙中 ,每庙各一日。凡祭之礼,质明行祼,谓之晨祼。次朝践,次乃馈熟以 下,是则每庙各行此礼。以其礼烦,难可一日而毕,又乖朝践之义。绎祭则同一日。 以其礼略,故可同日而毕。

  议曰:圣人制礼,合诸天道,使不数不怠,故有四时之祭焉。而又设殷祭者,因天道 之成,以申孝敬之心,用尽事终之礼。禘祫二礼,俱是大祭,先贤所释,义各有殊。马融、王 肃皆云禘大祫小;郑玄注二礼,以祫大禘小;贾逵、刘歆则云一祭二名,礼无差降。数家之说 ,非无典据,至于弘通经训,郑义为长。尝试论之。以礼经及春秋所书,皆祫大于禘。按春秋 公羊传云:“大事于太庙,大事者祫也,祫者,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 祖。”至于禘,则云“禘于庄公”、“禘于僖公”。既不于太祖,则小于祫也。又按逸礼记祫 于太庙之礼云“毁庙之主升合食而立二尸”,又按韩诗内传云“禘,取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 太祖”,则禘小于祫也。祫则群庙之主悉升于太祖庙,禘者各于其庙而行祭礼,二祭俱及毁主 。禘之时,文王以上毁主,自在后稷庙而祭;文王以下毁主,自在二祧之庙而祭。禘之以祫, 用得为殷,禘则小于祫而大于四时也。曾子问主,夫子云:“自非祫祭,七庙五庙无虚主。” 而不言禘,小于祫明矣。其祫则备五齐三酒,禘惟四齐三酒;祫则备用六代之乐,禘则四代而 下,又无降神之乐,以示其阙也。

  后汉光武建安二十六年,诏问张纯,禘祫之礼,不行几年。纯奏:“旧制,三年一祫 ,毁庙之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元始中,始行禘礼。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父 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决疑要注曰:“始祖东面。父南面,故曰昭。 昭,明也。子北面,故曰穆。穆,顺也。”禘之为言谛也,是审谛之义。以夏四月阳气 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祫以冬十月,五谷成熟,物备礼成,故合聚饮食。祖宗庙未 定,且合祭高庙为常。”后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时,但就陈祭毁庙主而已,谓之殷。太祖东 面,惠文武元四帝为昭,景宣二帝为穆。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时不祭也。

  魏明帝太和六年,尚书难王肃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 合食。”肃答曰,以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袁准正论曰:“先儒或 为同,或为异,然‘祫及坛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近远之杀也。大传曰:‘礼不王不禘 ’。诸侯不禘,降于天子也。若禘祫同贯,此诸侯亦不得祫,非徒不禘也。”

  武宣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至六年三月,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告。王肃议曰:“今宜以 崩年数。按春秋鲁闵公二年夏,禘于庄公。是时缞绖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复禫,故 讥其速也。去四年六月,武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晚葬,除服即吉,四时之祭,皆亲行事。今当 计始除服日数,当如礼须到禫月乃禘。”赵怡等以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后,乃得禘祫。

  王肃又奏:“如郑玄言各于其庙,则无以异四时常祀,不得谓之殷祭。以粢盛百物丰 衍备具为殷之者,夫孝子尽心于事亲,致敬于四时,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无缘俭齐其亲, 累年而后一丰其馔也。夫谓殷者,因以祖宗并陈,昭穆皆列故也。设以为毁庙之主皆祭谓殷者 ,夫毁庙祭于太祖,而六庙独在其前,所不合宜,非事之理。近尚书难臣以‘曾子问唯祫于太 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臣答以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 ’。论语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所以特禘者,以禘大祭,故欲观其盛 礼也。禘祫大祭,独举禘,则祫亦可知也。于礼记则以祫为大,于论语则以禘为盛,进退未知 其可也。汉光武时下祭礼,以禘者毁庙之主皆合于太祖,祫者唯未毁之主合而已矣。郑玄以为 禘者各于其庙。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然其殷祭亦名大禘。商颂长发,是大禘之歌也。至 周改夏祭曰礿,以禘唯为殷祭之名。周公以圣德用殷之礼,故鲁人亦遂以禘为夏祭之名。是以 左传所谓‘禘于武宫’,又曰‘烝尝禘于庙’,是四时祀,非祭之禘也。郑斯失矣。至于经所 谓禘者,则殷祭之谓。郑据春秋,与大义乖。”按太和八年用王肃议 。

  袁准曰:“‘祫及坛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远近之杀也。大传曰‘礼不王不禘 ’,诸侯不禘,降杀于天子也。若禘祫同贯,此诸侯亦不得祫也,然则禘大而祫小。谓祫为殷 祭者,大于四时,皆大祭也。国语曰:‘禘郊不过茧栗,烝不过把握。’明禘最大,与郊同也 。公羊传曰:‘大事者何?祫也。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乎太祖。’何谓也 ?曰:夫禘及坛墠,则毁庙也,俱祭毁庙,但所及异耳。所及则异,毁与未毁则同。此论者所 惑。郑谓不同是也,谓禘不及毁庙则非也。刘歆、贾逵同毁与未毁是也,不别禘祫远近则非也 。”

  晋武帝泰始中,尚书杜元凯议称:“易曰‘上古之代,丧期无数’。自殷高宗谅闇三 年,不称服丧三年,而称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谓。大戴篇曰:‘昔武王崩,成王十三而嗣 立,周公居冢宰摄政。明年六月既葬,周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命祝雍作颂。’是三 年之内时明矣,故今礿祠烝尝于是行焉。昔仲尼之制春秋也,因鲁史以明王法,丧中之祥祫, 讥贬之文着焉。”徐禅按:杜议行武皇盛明之朝,其左传解云亦三年之 丧礼毕而禘。

  东晋升平五年五月,穆帝崩,十月殷。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废帝太和元年五月 ,皇后庾氏崩,废帝海西公后也。十月殷。此哀皇帝再周之内,庾氏既葬之后殷也。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其年 九月孝武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循殷事。元兴三年夏,应殷,太常博士徐干等议,应 用孟秋,进用孟冬时。孔安国云:自太和四年已后,殷祭皆用冬夏。复 详徐干议用孟秋,非失也。安帝义熙三年,当殷,御史中丞范泰议,以章后丧未一周, 不应殷祠。时从太常刘瑾议“小君之丧,不以废大礼”。泰议曰:“今 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祭之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于寝。今不设别寝,既祔遂祭于 庙。故四时烝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习昭穆之序。义本各异。三年丧毕,则合食太 祖,过时而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隆安之初,以丧而废矣。”瑾议曰:“臣寻升平已后殷祭 ,皆在周内。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载,三十月辄殷,是依礼五年再殷,而泰言非当。若臣启不 允,则责失奏弹。”往安帝元兴三年四月,不得殷祀,进用十月。若计常限,今当用 冬;若更起端,则应四月。时尚书奏从领司徒王谧议,反初四月为殷祠之始。谧议曰:“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礼。殷祭旧准不差,至于义熙之庆,经古 莫二,虽曰反正,理同受命。愚谓履运唯新,于是乎始,宜用四月。”太常刘瑾议:“殷无定 日,考时致敬,且礼意尚简。去年祠虽于日有差,而情典允备。宜仍以为正。”徐干议:“三 年一祫,五年一禘。经传记籍,不见补殷之文。”着作郎徐广议:“若用三十月, 今则应用四月。于时有殷而迁在冬,从太元元年十月殷祠。若依常三 十月,今则应用二年四月,是追计辛未岁十月,未合六十月而再殷。”刘涧之等议:“太元元 年四月应殷,而礼官情失,逮用十月,本非正朝以失为始。”尚书奏从谧议。博士陈舒 表:“三岁一闰,五年祭,八年又殷,两头如四,实不盈三。又十一年殷,十四年殷,凡间含 二,则十年四殷,与礼五年再殷其义合矣。”博士徐禅议:“春秋左氏传曰:‘岁祫及坛墠, 终禘及郊宗石室。’许慎称旧说曰:‘终者,谓孝子三年丧终则禘于太庙,以致新死者也。’ ”徐邈议:“礼五年再殷,凡六十月,分中,每三十月殷也。”太学博士曹述初难云:“三年 之丧,其实二十五月,则五年何必六十月。礼,天子特礿,三时皆祫。禘祫虽有定年,而文无 定月。”按明堂位“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则今之四月。“七月日 至,孟献子禘其祖”,则今之五月。春秋文公二年“大事于太庙”,则今之六月。邈答 曰:“五年再殷,象再闰,无取三年丧也。祫三时皆可者,盖丧终则吉而祫,服终无常,故祫 随所遇,唯春不祫,故曰特礿,非殷祀常也。礼,大事有时日,故烝尝以时,况祫之重,无定 月乎!”今据徐邈议,每三十月当殷祀。贺循祫祭图:太祖东向,昭北 行,南向;穆南行,北向。
 
 
 

通典卷第五十

 礼十 沿革十 吉礼 九

  祫禘下 功臣配享

    祫禘下宋 梁 后魏 大唐

  宋制,殷祭 皆即吉乃行。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十日,奏傅亮议,权制即吉,圣代宜耳。文帝元嘉六年,祠 部定十月三日殷祀,十三烝礼。太学博士徐道娱议曰:“按祫禘之礼, 三年一,五年再。在四时,礼也。周礼仲冬享烝,月令季秋尝稻。晋以春烝曲沃,齐十月尝太 公,此并孟仲区分不共之明文矣。寻殷烝祀重,祭荐礼轻,轻尚异月,重宁反同?且祭不欲数 ,数则黩,今隔旬频享,于礼为烦。”孝武孝建元年十二月,有司奏:依旧令,今元年 十月,是殷祠之月。领曹郎范义参议:“依永初三年例,须再周之外殷 祭。寻祭再周,来二年三月,若以四月殷,则犹在禫内。”下礼官议正。国子助教苏玮生议: “按礼,三年丧毕,然后祫于太祖。又 云‘三年不祭,唯祭天地 、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且不禫即祭,见讥于春秋。求之古礼,丧服未终,固无祼享之义。 自汉文以来,一从权制,宗庙朝聘,莫不皆吉。”太学博士徐宏讥:“三年之丧,虽从权制, 再周祥变,犹服缟素,未为纯吉,无容以祭。谓来年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则允。”太常丞朱 膺之议:“虞礼云:‘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谓二十七月既禫祭,当四时之祭月 ,则未以其妃配,哀未忘也。推此,未禫不得祭也。春秋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郑注云: ‘闵公心惧于难,务自尊成以厌其祸,凡二十二月而除丧,又不禫。’明禫内不得禘也。按旧 说,三年丧毕,遇禘则禘,遇祫则祫。郑玄云:‘禘以孟夏,祫以孟秋。’今相承用十月,如 宏所上公羊之文,亦以鲁闵因纪制耳,何必全许素冠。可吉禘。”郎中周景远参议:“永初三 年九月十日,傅亮议曰‘权制即吉,圣代宜耳。宗庙大礼,宜依古典’。则是皇宋开代成准。 谓徐宏朱膺之议用来年十月殷祀为允。”诏可。大明七年二月,有司奏,四月应殷祠, 若事中未得,用孟秋。领军长史周景远议:“按礼记云‘天子祫禘祫尝 祫烝’,则夏秋冬皆殷。晋义熙初,仆射孔安国议‘自太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又 云‘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年,用三十月辄殷祀’。博士徐干据礼难安国,又引晋咸康六年七月 殷祠,是不专用冬夏。时虽不从干议,而安国无以夺之。今若以来年四月未得殷祀,迁用孟秋 ,于礼无违。”诏可。

  梁武帝初,用谢广议,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谓之殷祭。禘以夏,祫以冬。

  后魏孝文帝太和十三年诏:“郑玄云:‘天子祭圆丘曰禘,祭宗庙大祭亦曰禘。三年 一祫,五年一禘。祫则毁庙群庙之主于太祖庙,合而祭之。禘则增及百官配食者,审谛而祭之 。鲁礼,三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圆丘、宗庙大祭俱称禘,祭有两禘明也。’王肃又云:‘ 天子诸侯皆禘于宗庙,非祭天之祭。郊祀后稷不称禘,宗庙称禘。禘祫一名也,合祭故称祫, 禘而审谛之故称禘,非两祭之名。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总而互举,故称五年再殷祭,不言一 禘一祫,断可知矣。’诸儒之说,大略如是。公卿可议其是非。”

  尚书游明根言曰:“郑氏之义,禘者大祭之名。大祭圆丘谓之禘者,审谛五精星辰也 ;大祭宗庙谓之禘者,审谛其昭穆、百官也。圆丘常合不言祫,宗庙时合故言祫。斯则宗庙祫 禘并行,圆丘一禘而已。宜于宗庙俱行禘祫之礼。二礼异,故名殊。依礼,春废祫,特礿,于 禘则祫禘,于尝于烝则祫尝祫烝,不废三时,三时皆行禘祫之礼。”

  中书监高闾又言:“禘祭圆丘与郑义同者,以为有虞禘黄帝,黄帝非虞在庙之帝,不 在庙,非圆丘而何?又大传云禘其所自出之祖,又非在庙之文。论语称‘禘自既灌以往’,尔 雅称‘禘,大祭也’。诸侯无禘。礼唯夏祭称禘,又非宗庙之禘。鲁行天子之仪,不敢专行圆 丘之禘,改殷之禘,取其禘名于宗庙,因先有祫,遂生两名。其宗庙禘祫之祭,据王氏之义, 祫而禘,禘止于一时,一时者,祭不欲数。一岁三禘,愚以为过数。”

  诏曰:“明根、闾等,据二家之义,论禘祫详矣。至于事取折衷,犹有未允。闾以禘 祫为名,义同王氏,禘祭圆丘,事与郑同。无所闲然。明根与郑氏同,两名两祭,并存并用, 理有未称。俱据二义,一时禘祫,而阙二时之礼,事有难从。先王制礼,内缘人子之情,外协 尊卑之序。故天子七庙,数尽则毁,藏主于太祖之庙,三年而祫祭之。代尽则毁,以示有终之 义;三年而祫,以申追远之情。禘祫既是一祭,分而两之,事无所据。毁庙三年一祫,又有不 尽四时,于礼为阙。七庙四时常祭,祫则三年一祭,而又不究四时,于情为简。王以禘祫为一 祭,王义为长;郑以圆丘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义亦为当。今互取郑、王二义。禘祫并为一 名,从王;禘是祭圆丘大祭之名,上下同用,从郑。若以数则黩,五年一禘,改祫从禘。五年 一禘,则四时尽禘,以称今情。禘则依礼文,先禘而后时祭。便即施行,着之于令,永为代法 。”

  宣武帝景明中,秘书丞孙惠蔚上言:“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至废帝正始二年, 积二十五晦为大祥。有司以为禫在二十七月,到其年四月,依礼应祫。王肃以为禫在祥月,至 其年二月,宜应祫祭。虽各异议,至于丧毕之祫,明年之禘,其义一焉。请取郑舍王,禫终此 晦,来月中旬,礼应大祫。六室神祏,升食太祖。明年春享,咸禘群庙。自兹以后,五年为常 。又古之祭法,时祫并行,天子先祫后时,诸侯先时后祫。此于古为当,在今则烦。且礼有升 降,事有文质,适时之制,圣人弗违。当祫之月,宜减时祭。”从之。

  延昌四年正月,宣武帝崩,孝明即位。三月,时议来秋七月应祫祭于太祖。太常卿崔 亮上言曰:“今宣武皇帝主虽入庙,然烝尝时祭,犹别寝室,至于殷祫,宜存古典。按礼,三 年丧毕,祫于太祖,明年春禘于群庙。又按杜元凯云:‘卒哭而除,三年丧毕而禘。’魏武皇 后以太和四年六月崩,其月既葬,除服即吉,四时行事,而犹未禘。王肃以为今除即吉,故特 时祭,至于禘祫,宜存古礼。高堂隆如肃议,于是停不殷祭。又仰寻太和二十三年四月,孝文 帝崩,其年十月祭庙,景明二年七月祫于太祖,三年春禘于群庙,亦三年乃祫。准古礼及晋魏 之议,并景明故事,愚谓来秋七月,祫祭应停,宜待年终而后祫禘。”从之。

  大唐前上元三年,有司祫享于太祖庙。时议者以礼纬“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公羊 传云“五年而再殷祭”,两义互文,莫能决断。太学博士史玄璨议曰:“按礼记正义引郑玄禘 祫志云:‘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薨。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享于太庙。公羊传云:大享 者何?祫也。’是三年丧毕,新君二年当祫,明年春禘于群庙。僖公、宣公八年皆有禘,则后 禘去前禘五年。以此定之,则新君二年祫,三年禘。自尔之后,五年而再殷祭,则六年当祫, 八年当禘。又昭公十年,齐归薨,至十三年丧毕当祫,为平丘之会,冬,公如晋。至十四年祫 ,十五年禘,传云‘有事于武宫’是也。至十八年祫,二十年禘。二十三年祫,二十五年禘。 昭公二十五年‘有事于襄宫’是也。如上所云,则禘后隔三年祫,以后隔二年禘。此则有合礼 经,不违传义。”自此禘祫之祭,依璨议。

  开元六年秋,睿宗皇帝丧毕,祫享于太庙。自后相承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各自计年 ,不相通数。至二十七年,凡经五禘七祫。其年夏禘讫,冬又当祫。太常议曰:

    禘祫二礼,俱为殷祭,祫谓合食祖庙,禘谓谛序尊卑。申先君逮下之慈,成群嗣 奉亲之孝,事异常享,有时行之。而祭不欲数,数则黩;亦不欲疏,疏则怠。故王者法诸天道 ,制祀典焉。烝尝象时,禘祫如闰。五岁再闰,天道大成,宗庙法之,再为殷祭者也。谨按礼 记王制、郑玄注周官宗伯,并云“国君嗣位,三年丧毕,祫于太祖。明年禘于群庙。自尔以后 ,五年再殷,一祫一禘”。汉魏故事,贞观以后,并用此礼,以为三年一闰,天道小备,五年 再闰,天道大备故也。此则五年再殷,通计其数,一祫一禘,迭相乘矣。今太庙禘祫,各自数 年,两岐俱下,不相通计。或比年频合,或同岁再序,或一禘之后,并为再祫,或五年之内, 骤有三殷。法天象闰之期,既违其度;五岁再殷之制,数又不同。求之礼文,颇为乖失。夫以 法天之度,既有指归,稽古之礼,若兹昭着。禘祫二祭,通计明矣。今请以开元二十七年己卯 四月禘,至辛巳年十月祫,至甲申年四月又禘,至丙戌年十月又祫,至己丑年四月又禘,至辛 卯年十月又祫。自此五年再殷,周而复始。

    又禘祫之说,非唯一家,五岁再殷之文,既相师矣,法天象闰之理,大抵亦同。 而禘后置祫,或近或远,盈缩之度,有二法焉:郑玄、高堂隆则先三而后二;徐邈之议,则先 二而后三。谨按郑氏所序先三之法,约三祫五禘之文,以为甲年既禘,丁年当祫,己年又禘, 壬年又祫,甲年又禘,丁年又祫,周而复始,以此相承。祫后去禘,十有八月而近,禘后去祫 ,四十二月而遥,分析不均,粗于算矣。假如攻乎异端,置祫于秋,则三十九月为前,二十一 月为后,虽小有愈,其闲尚偏。窃据本文,皆云象闰,二闰相去,则平分矣,两殷之序,何不 等耶?且又三年之言,本举全数,二周有半,实枕三年,于此置祫,不违文矣,何必拘滞隔三 正乎?盖千虑一失,通儒之蔽。徐氏之议,有异于是,研覈周审,最为凭准。以二禘相去,为 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若甲年夏禘,丙年冬祫,己年夏禘,辛年冬祫,有象闰法,毫 厘不偏。三年一祫之礼,既无乖越;五岁再殷之制,疏数又均。校之诸儒,义实长矣。今请依 据以定二殷,先推祭月,周而复始。

时皆以其议为允。

  十七年四月十日,禘享太庙九室,命有司摄行礼。初,唐礼, 祫,序昭穆;禘各于其室。时礼官太常卿韦绦等奏曰:“准古礼,五年再殷祭,一祫一禘。其 义合聚昭穆,定次序。又孔安国、王肃等先儒皆以为序昭穆。唯 郑玄云‘禘,各于其室’。若如郑旨,即与常享不异,恐郑说谬于周经。请依 古礼、王肃等议,序列昭穆。”

  天宝八载闰六月五日,赦文:“禘祫之礼,以存序位,质文之变,盖取随时。国家系 本仙宗,业承圣祖。重熙累盛,既锡无疆之休;合享登神,思弘不易之典。自今以后,每禘祫 并于太清宫圣祖前设位序正,上以明陟配之礼,钦若玄宗,下以尽虔恭之诚,无违至道。比来 每缘禘祫,则时享暂停,事虽适于从宜,礼或亏于必备。以后每缘禘祫,其常享无废,享以素 馔,三焚香以代三献。”

  建中二年九月,太常博士陈京上疏言:“今年十月,祫享太庙,并合享迁庙献祖、懿 祖二神主。春秋之义,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则太祖之位,在西而 东向,其下子孙,昭穆相对,南北为别,无毁庙迁主不享之文。征是礼也,自于周室,而国朝 祀典,当与周异。周以后稷配天,为始封之祖,而下乃立六庙。庙毁主迁,皆在太祖之后。禘 祫之时,无先于太祖者,故太祖东向之位,全其尊而不疑。然今年十月祫飨太庙,伏请据魏晋 旧制为比,则构筑别庙。东晋以征西等四府君为别庙,至禘祫之时,则于太庙正太祖之位以申 其尊,别庙登高皇、太皇、征西等四府君以序其亲。伏以国家若用此义,则宜别为献祖、懿祖 立庙,禘祫祭之以重其亲,则太祖于太庙遂居东向以全尊。伏以德明、兴圣二皇帝,曩既立庙 ,至禘祫之时,常用享礼,今别庙之制,便就兴圣庙藏祔为宜。”敕下尚书省集百僚议。

  礼仪使太子少师颜真卿议曰:“伏以太祖景皇帝以受命始封之功,处百代不迁之庙, 配天崇享,是极尊严。且至禘祫之时,暂居昭穆之位,屈己申孝,敬奉祖宗,缘齿族之礼,广 尊先之道,此实太祖明神烝烝之本意,亦所以化被天下,率循孝悌。请依晋蔡谟等议,奉献祖 神主居东面之位,自懿祖、太祖洎诸祖宗,遵左昭右穆之列。”

  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奏曰:“禘祫之礼,殷周以迁庙皆出太祖之后,故得合食有序 ,尊卑不差。及汉高受命,无始封祖,以高皇帝为太祖。太上皇,高帝之父,立庙享祀,不在 昭穆合食之列,为尊于太祖故也。魏武创业,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为太祖。其高皇、太皇、 处士君等,并为属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晋宣创业,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为太祖。其征西 、颍川等四府君,亦为属尊,不在昭穆之列。国家诞受天命,累圣重光,景皇帝始封唐公,实 为太祖。中闲代数既近,在三昭三穆之内,故皇家太庙,唯有六室。其弘农府君、宣光二祖, 尊于太祖,亲尽则迁,不在昭穆之数。着在礼志,可举而行。开元中,加置九庙,献、懿二祖 皆在昭穆,是以太祖景皇帝未得居东向之尊。今二祖已祧,九室惟序,则太祖之位又安可不正 。伏以太祖上配天地,百代不迁,而居昭穆,献、懿二祖,亲尽庙迁,而居东向,征诸故实, 深所未安。请下百僚佥议。”

  八年正月,太子左庶子李嵘等七人议:

    按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周制也。七者,太祖、文王 及武王之祧,与亲庙四也。太祖,后稷也。殷则六庙也,契及汤与二昭二穆也。夏则五庙,无 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晋朝博士孙钦议云:“王者受命太祖及诸侯始封之君,其以前神主 ,据以上数,过五代即毁其庙,禘祫不复及也。禘祫所及者,谓受命太祖之后,迭毁主升藏于 二祧者。虽百代,禘祫及之。”伏以献、懿二祖,则太祖以前亲尽之主也。据三代以降之制, 则禘祫不及矣。代祖神主,则太祖以下毁庙之主也,则公羊传所谓“已毁庙之主,陈于太祖” 者是也。谨按:汉元帝下诏,议罢郡国庙及亲尽之祖,丞相韦玄成议太上、孝惠庙,皆亲尽宜 毁,太上庙主宜瘗北园,孝惠神主迁于太祖庙。奏可。太上,则太祖以前之主,瘗北园,禘祫 不及故也,则今献、懿二祖之比也。孝惠迁于太祖庙,明太祖以下子孙,则禘祫所及,则今代 祖元皇帝神主之比也。自魏晋及宋齐陈隋相承,始受命之君皆立六庙,虚太祖之位。自太祖之 后,至七代君,则太祖当东向位,乃成七庙。太祖以前之主,魏明帝则迁处士主置于园邑,岁 时使令丞奉荐,代数犹近故也。至东晋明帝崩,以征西等三祖迁入西除,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至康帝崩,穆帝立,于是京兆迁入西除,同谓之祧,如前之礼,并禘祫不及。

    国朝始飨四庙,宣、光并太祖、代祖神主祔于庙。至贞观九年,将祔高祖于太庙 ,朱子奢请准礼立七庙,其三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依晋宋以来故事,虚其位,待递迁方 处之东向位。于是始祔弘农府君及高祖为六室,虚太祖之位而行禘祫。至二十三年,太宗祔庙 ,弘农府君乃藏于西夹室。文明元年,高宗祔庙,始迁宣皇帝于西夹室。开元十年,玄宗特立 九庙,于是追尊宣皇帝为献祖,复列于正室,光皇帝为懿祖,以备九室。禘祫犹虚太祖之位。 祝文于三祖不称臣,明全庙数而已。至德二载克复后,新作九庙神主,遂不造弘农府君神主, 明禘祫不及故也。至宝应三年,祔玄宗、肃宗于庙,迁献、懿二祖于西夹室,始以太祖当东向 位次,献、懿二祖为是太祖以前亲尽神主,准礼禘祫不及,凡十八年。

    至建中二年十月,将祫飨,礼仪使颜真卿状奏:合出献、懿二祖神主行事,其布 位次第及东面尊位,请准东晋蔡谟等议为定。遂以献祖当东向,以懿祖于昭位南向,以太祖于 穆位北向,以次左昭右穆,陈列行事。且蔡谟当时虽有其议,事竟不行,而我唐庙祧,岂可为 准?臣嵘等伏以尝禘郊社,尊无二上,瘗毁迁藏,礼有义断。献、懿已为亲尽之主,太祖以当 东向之尊,一朝改移,实非典故。请宜复先朝故事,献、懿神主藏于西夹室,以类祭法所谓“ 远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则祭,无祷则止”。太祖既昭配天地,位当东向之 尊。庶上守贞观之首制,中奉开元之成规,下遵宝应之严式,符合经义,不失旧章。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议曰:

    天子受命之君,诸侯始封之祖,皆为太祖。故虽天子,必有尊也,是以尊太祖也 。故太祖以下,亲尽而毁。洎秦灭学,汉不及礼,不列昭穆,不建迭毁。晋既失之,宋又因之 。于是有违王庙之制,于是有虚太祖之位。不列昭穆,非所以示人有序也;不建迭毁,非所以 示人有杀也;违王庙之制,非所以示人有别也;虚太祖之位,非所以示人有尊也。此礼之所由 废也。谨按: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葬以士”。今献祖祧也,懿祖亦祧也,唐未 受命,犹士礼也。是故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礼祭之,不敢以太祖之位易之。今而易之,无乃乱 先王之序乎?昔周有天下,追王太王、王季以天子之礼,及其祭也,亲尽而毁之。汉有天下, 尊太上皇以天子之礼,及其祭也,亲尽而毁之。唐有天下,追王献、懿二祖以天子之礼,及其 祭也,亲尽而毁之。则不可代太祖之位明矣。

    又按:周礼有先公之祧,先王之祧。先公之迁主,藏乎后稷之庙,其周未受命之 祧乎?先王之迁主,藏之文武之庙,其周已受命之祧乎?故有二祧,所以异庙也。今献祖以下 之祧,犹先公也;太祖以下之祧,犹先王也。请筑别庙以居二祖,则行周之礼,复古之道。故 汉之礼,因于周也;魏之礼,因于汉也;隋之礼,因于魏也。皆立三庙,有二祧。又立私庙四 于南阳,亦后汉制也。为人之子,事大宗降其私亲,故私庙所以尊本宗也,太庙所以尊正统也 。虽古今异时,文质异礼,而知礼之情与问礼之本者,莫不通其变,酌而行之。故上致其崇, 则太祖属尊乎上矣;下尽其杀,则祧主亲尽于下矣;中处其中,则王者主祧于中矣。

  工部郎中张荐等议曰:“昔殷周以稷、契始封,为不迁之祖,其毁庙之主,皆稷、契 之后,所以昭穆合祭,尊卑不差。如夏后氏以禹始封,遂为不迁之祖。故夏五庙,禹与二昭二 穆而已。此则鲧之亲尽,其主已迁。左氏既称‘禹不先鲧’,足明迁庙之主,虽属尊于始封祖 者,亦在合食之位矣。又据晋、宋、齐、梁、北齐、周、隋史,其太祖以上,并同禘祫,未尝 限断迁毁之主。伏以南北八代,非无硕学巨儒,宗庙大事,议必精博,验于史册,其礼佥同。 又详魏晋宋齐梁北齐周隋故事,及贞观、显庆、开元礼所述,禘祫并虚东向。既行之已久,实 群情所安。且太祖处清庙第一之室,其神主虽百代不迁,永歆烝尝,上配天地,位于郊庙,无 不正矣。若至禘祫之时,暂居昭穆之列,屈己申孝,以奉祖祢,岂非伯禹烝烝敬鲧之道欤?亦 是魏晋及周隋之太祖,不敢以卑厌尊之义也。议者或欲迁二祖于兴圣庙,及请别筑室,至禘祫 年飨之。夫祫,合也。此乃分食,殊乖礼意。又欲藏于西夹室,永不及祀,无异汉代瘗园,尤 为不可。辄敢征据正经,考论旧史,请奉献、懿二祖与太祖并从昭穆之位,而虚东向。”

  司勋员外郎裴枢议曰:“礼之必立宗子者,盖为收是族人,东向之主,亦由是也。若 祔于远庙,无乃中有一闲,等上不伦。西位常虚,则太祖永厌于昭穆;异庙别祭,则祫享何主 乎合食?永閟比于姜嫄,则推祥禖而无事。礼云:‘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 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由是言之,太祖之上复有追尊之祖,则亲亲尊祖之义,无 乃乖乎?太庙之外,轻置别祭之庙,则宗庙无乃不严,社稷无乃不重乎?且汉丞相韦玄成请瘗 于园,晋征士虞喜请瘗于庙两阶之闲。喜又引左氏说,古者先王日祭于祖考,月祀于曾高,时 享及二祧,岁祫及坛墠,终禘及郊宗石室。是为郊宗之上,复有石室之祖,斯最近矣。但当时 议所处石室,未有准的。喜请于夹室中。愚以为石室可据,所以处之之道未安。何者?夹室谓 居太祖之下毁主,非是安太祖之上藏主也。未有卑处正位,尊在傍居,考理即心,恐非允协。 今若建石室于园寝,迁神主以永安,采汉晋之旧章,依禘祫之一祭,修古礼之残缺,为国朝之 典故,庶乎春秋变之正礼,动也中者焉。”

  京兆府同官县尉仲子陵议曰:“今儒者乃援‘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之语,欲令已祧 献祖,权居东向,配天太祖,屈居昭穆,此不通之甚也。凡左氏‘不先食’之言,且以正文公 之逆祀,儒者安知非夏氏庙数未足之时,而言禹不先鲧乎!且汉之禘祫,盖不足征。魏晋已还 ,太祖皆近。是太祖之上,皆有迁主。历代所疑,或引閟宫之诗而永閟,或因虞主之义而瘗园 ,或缘远庙为祧以筑宫,或言太祖实卑而虚位。唯东晋蔡谟凭左氏‘不先食’以为说,欲令征 西东向。均之数者,此最不安。且蔡谟此议,非晋所行。前有司不本谟改筑之言,取‘征西东 向’之一句为万代法,此不可甚也。臣又思之,永閟瘗园,则臣子之心有所不安;权虚正位, 则太祖之尊无时而定。则别筑一事,义差可安。且兴圣之于献祖,乃曾祖也,昭穆有序,飨祀 以时。伏请奉献、懿二祖迁祔于德明、兴圣庙,此其大顺也。或以祫者合也,今二祖别庙,是 分食也,何合之为?臣以为德明、兴圣二庙,每禘祫之年,亦皆飨荐,是以分食,奚疑于二祖 乎?”

  左司郎中陆淳奏曰:“臣窃寻七年百僚所议,考其意有四:一曰藏诸夹室,二曰置之 别庙,三曰迁于园寝,四曰祔于兴圣。藏诸夹室,是无飨献之期,异乎周人藏于二祧之义,礼 不可行也。置之别庙,始于魏明之说,礼经实无其文。晋义熙九年,虽立此议,以后亦无行者 。迁于园寝,是乱宗庙之仪,既无所凭,殊乖礼意,事不足征也。唯有祔于兴圣之庙,禘祫之 岁乃一祭之,庶乎合于礼者之体,而得变之正也。”

    功臣配享殷 周 汉 魏 晋 梁 大唐

   殷盘庚云:“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

  周制,夏官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赏地,赏田。在 远郊之内,属六乡焉。等犹差也,以功大小为差。王功曰勋,辅成王业,若周公。国功曰功,保全国家,若伊 尹。民功曰庸,法施于人,若后稷。事功曰劳,以劳定国,若禹。治功曰力,制法成理,若咎繇 。战功曰多。克敌出奇,若韩信、陈平。司马法曰“尚多前虏 ”,谓胜敌功多。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铭之言名,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其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诏谓告其神 以辞,若盘庚告其卿大夫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是也。大功司勋藏其 贰。贰犹副也。功书藏于天府,又副于此者,以其主赏。

  汉制,祭功臣于庭。生时侍宴于堂,死则降在庭位,与士庶为列。

  魏高堂隆议曰:“按先典,祭祀之礼,皆依生前尊卑之叙,以为位次。功臣配食于先 王,象生时侍宴。宴礼,大夫以上皆升堂,以下则位于庭,其余则与君同牢,至于俎豆荐羞, 唯君备。公降于君,卿大夫降于公,士降于大夫。使功臣配食于烝祭,所以尊崇其德,明其勋 ,以劝嗣臣也。议者欲从汉氏祭之于庭,此为贬损,非宠异之谓也。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 。凡牲体,前贵后贱。今使配食者因君之牢,以贵贱为俎,庶合 事宜。周志曰:‘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共用谓之勇。’共用,死国 用。言有勇而无义,死不登堂而配食。此即配食之义,位在堂之明审也。下为北面三公 朝立之位耳,宴则脱屦升堂,不在庭也。凡献爵,有十二、九、七、五、三之差,君礼大夫三 献,太祝令进三爵于配食者可也。”

  晋散骑常侍任茂议:“按魏功臣配食之礼,叙六功之勋,祭陈五事之品,或祀之于一 代,或传之于百代。盖社稷五祀,所谓传之于百代者。古之王臣有明德大功,若句龙之能平水 土,柱之能植百谷,则祀社稷,异代不废也。昔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乃迁稷,而周弃 德可代柱,而句龙莫废也。若四叙之属,分主五方,则祀为贵神,传之异代,载之春秋。非此 之类,则虽明如咎繇,勋如伊尹,功如吕尚,各于当代祀之,不祭于异代也。然则伊尹于殷, 虽有王功之茂,不配食于周之清庙矣。今之功臣,论其勋绩,比咎繇、伊尹、吕尚,犹或未及 。凡云配食,各配食于主也,今主迁庙,臣宜从飨。”大司马石苞等议,魏氏代功臣,宜归之 陈留国,使脩常祀,允合事理。

  梁武帝初,何佟之议曰:“禘于夏首,物皆未成,故为小祫。于冬,万物皆成,其礼 斯大。近代禘祫,并及功臣,有乖古典。请唯祫祭,乃及功臣。”从之。

  大唐贞观十六年,有司言:礼,祫享,功臣配享于庙庭,禘享则不配。依令禘祫之日 ,功臣并得配享。请集礼官学士等议。太常卿韦挺等议曰:“古者臣有大功享禄,其后子孙率 礼,洁粢丰盛,礿祠烝尝,四时不辍,国家大祫,又得配焉。所以昭明其勋,尊崇其德,以劝 嗣臣也。其禘及时享,功臣皆不应享。故周礼六功之官,皆配大烝而已。先儒皆以大烝为祫祭 。梁初误禘功臣,左丞何佟之駮议,武帝允而依行。降暨周、齐,俱遵此义。窃以五年再殷, 合诸天道之大小,小则人臣不与,大则兼及有功。礼禘无配功臣,诚谓礼不可易。”从之。其 仪具开元礼。
 
 
 

通典卷第五十一

 礼十一 沿革十一 吉 礼十

  天子七祀 诸侯 附  宗室助祭议 庶子摄祭 

  庶子在他国不立庙议 兄弟不合继位昭穆议

  兄弟俱封各得立祢庙议 遭难未葬入庙议

  亡失其亲立庙议

    天子七祀诸侯附○殷 周 汉 后汉 魏 晋 隋 大 唐

  殷制,天子祭五祀:户一,灶二,中霤三,门四,行五也。岁遍。凡祭五祀于庙门。户主出入,灶主饮食,中霤主堂室居处。韦昭云:“古者 穴居,故名室曰中霤。”行主道路行作者。诸侯大夫与天子同。

  周制,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 此小神居人之闲,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司命,督察三命。厉主杀罚。司 命与厉其时不着,是则春祀司命,秋祀厉也。或者合而祀之也。诸侯为国立五祀:曰 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 曰门,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灶,或立户。

  汉立五祀。白虎通云:“户一祀,春万物触户而出,亦为阳气 之生,欲留之,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者。灶二祀,夏火主长 养万物,即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门三祀,秋万 物成熟,将内之,从外而入内自守而祭门。门者所以闭藏。井四祀,冬水主万物伏藏而祭井。井者水主,藏在冬。中霤五祀。六月土王,而祭中霤者,象土位在中也。岁一遍,有司行事,礼颇轻 于社稷。”祭五祀,天子诸侯以牛,因四时祭牲也。一说户以羊,灶以 鸡,中霤以豚,门以犬,井以豕。或曰:中霤用牛,不得用牛者用豕,井用鱼也。

  后汉建武初,有五祀之祭:门,户,井,灶,中霤也。有司掌之,其祀简于社稷矣。 人家祀山神、门、户。山即厉也。鬼有所归,乃不为厉。

  魏武王始定天下,兴复旧祀,而造祭五祀:门、户、井、灶、中霤也。

  晋傅玄云:“帝之都城宜祭一门,正宫亦祭一门,正室祭一户,井、灶及中霤,各择 其正者祭之。”以后诸祀无闻,唯司命配享于南郊坛。

  隋制,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各于享庙日,中霤则以季夏祀黄 帝日,夏季土德王。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

  大唐初,废七祀,唯季夏祀祭中霤。开元中制礼,祭七祀,各因时享,祭之于庙庭。 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霤以季夏。其仪具开元礼。

  说曰:天子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为其有居处出入饮食之用,祭之所以报德也。历 代同,或五或七。周礼,天子祭七,诸侯祭五,降杀之差也。殷天子、诸侯、大夫皆五。郑注 云殷礼者,以祭法差降殊异故言之。郑又云:“祭灶,祀老妇人,古之始炊者也。”以此推之 ,七祀皆应古之始造者焉。马融以七祀中之五:门、户、灶、行、中霤,即句芒等五官之神配 食者。句芒食于木,祝融食于火,该食于金,脩及玄冥食于水,句龙食于土。月令五时祭祀, 只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祭也。许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所祭古之有功德于人,非老妇也 。”郑玄云:“为祭五祀,灶在庙门外之东,祀灶礼,设主于灶陉。”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 后稷为尧司马,上公也。今但就灶陉而祭之,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 其神祝融”,文列在上,与祀灶绝远,而推合之,文义不次,焉得为义也!又左传云:“五官 之神,生为上公,死为贵神。”若祭之灶陉,岂传谓贵神乎!特牲馈食礼云“尸谡而祭饎爨” ,以谢先炊者之功。知灶神是祭老妇,报先炊之义也。臧文仲燔柴灶,夫子讥之云“盛于盆, 樽于瓶”,若是祝融之神,岂可以盆瓶之器,置于陉而祭之乎?郑冲云:“五祀虽出天地之闲 ,阴阳之气,实非四时五行阴阳之正者也。月令春祀户,祭先脾;秋祀门,祭先肝。此顺气所 宜,藏所值耳。又司命则司命星下食人闲,司谴过小神矣。”袁准着正论,以为:“五行之官 祭于门、户、行、灶、中霤。中霤,土神也。火正祀灶,而水正不祀井,非其类也,且社奚为 于人家之屋栋闲哉!礼记王七祀,诸侯五,大夫三,冬其祀行,是记之误也。井不轻于灶,行 不唯冬。白虎通云‘月令冬祀井’是也。”秦静云:“今月令谓行为井,是以时俗或废行而 祀井。魏武兴复旧祀,而祭门、户、井、灶、中霤,凡五祀焉。按汉诸 儒戴圣、闻人通汉等白虎通议五祀则有井之说,盖当时已行,中闲废阙,至魏武重修旧典而祭 井焉。高堂生月令仲冬,祀四海井泉。祭井自从小类,不列五祀,儒家误以井于五祀 ,宜除井而祀行。”傅玄曰:“七祀五祀,月令皆云祀行而无井。月令先儒有直作井者。既祭 灶而不祭井,于事则有阙,于情则不类,谓之井者近是也。”又按白虎通曰:“共工之子曰修 ,好远游,舟车所至,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祖者, 徂也。徂即行之义也。

    宗室助祭议后魏

  后魏孝明帝熙平二年, 侍中江阳王继表言:“臣功缌之内,太祖道武皇帝之后,于臣始是曾孙。道武帝受命之主,配 天郊祀,百代不迁。而曾玄之孙,烝尝之荐,不获拜于庙庭,霜露之感,阙陪奠于阶席。伏见 孝文皇帝着令铨衡,取曾祖之服,以为资荫;而况曾祖为帝,而不见录。请付外博议,永为定 准。”

  小学博士王僧奇等议:“按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然则太祖不迁者,尊王业之初阶;二祧不毁者,旌不朽之洪烈。其旁枝远胄,岂得同四庙 之亲哉?而四庙者,在当代服属之内,可以与于子孙之位,若庙毁服尽,岂得同于此例乎?请 以四庙为断。”

  国子博士李琰之议:“按祭统曰:‘有事于太庙,群昭群穆咸在。’谓宜入庙之制, 率从议亲之条,祖祧之裔,各听尽其玄孙。使得骏奔堂坛,肃承禘礿,则情理差通,事无舛駮 。”

  侍中任城王澄等奏:“臣等参议,江阳之于今帝也,计亲则枝宗三易,数代则庙应四 迁,吉凶尚不告闻,拜荐宁容辄与。高祖孝文皇帝聪明玄览,师古立政,陪拜止于四庙,哀恤 断自缌宗。即之人情,冥然符一;推之礼典,事在难违。此所谓明王相沿今古不革者也。”

  太常少卿元端议:“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 曰祖考庙,远庙为祧,有二祧。而祖考以功重不迁,二祧以盛德不毁。迭迁之义,其在四庙。 记云‘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有所援引,然与朝仪不同。如依其议,匪直太祖曾玄,诸 庙子孙,悉应陪列。既无正据,窃谓太广。”

  灵太后令曰:“议亲律注云:‘非唯当代之属籍,历谓先帝之五代。’此乃明亲亲之 义笃,骨肉之恩重。公卿众议,以远及诸孙太广致疑,百僚助祭,可得言狭也?祖庙未毁,曾 玄不与坛堂之敬,便是宗人之昵,反外于附庸,王族之近,更疏于群辟。先朝旧仪,草刱未定 ,刊制律宪,垂之不朽。琰之援据,甚允情理。可依所请。”

    庶子摄祭

  周制,曾子问:“宗子为士 ,庶子为大夫,其祭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贵禄 重宗也。上牲,大夫少牢。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介,副也。不言庶,使若可以祭然。若宗子有罪,居于他国,庶子为 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此谓宗子摄大夫也 。摄主不厌祭,不旅,不嘏,不绥祭,不配。皆避正主也。厌 ,厌饫神也。厌有阴有阳,迎尸之前,祝酌奠,奠之且飨,是阴厌也。尸谡之后,彻荐俎敦, 设于西北隅,是阳厌也。此不厌者,不阳厌也。不旅,不旅酬也。不嘏,不嘏主人也。不绥祭 ,谓今主人也。今主人,谓摄主也。若正主人,即得绥。绥,谓减毁神前馔,若神有飨也。不 配者,祝辞不言以某妃配某氏也。绥,许恚切。敦音对。布奠于宾,宾奠而不举。 布奠谓主人酬宾,奠觯于荐北也。宾奠谓取觯奠于荐南也。此酬之始 也。奠之不举,止旅也。不归肉。肉,俎也。谓与祭者留之共燕 耳。其辞于宾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国,使某辞’。”辞犹 告也。宿宾之辞也。与宗子为列,则曰宗兄若宗弟。昭穆异者,曰宗子而已。其辞若云“宗兄 某在他国,使某执其常事,使某告”也。曾子问:“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者, 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有子孙存,不可以乏先祖之祀。 “请问其祭如之何?”孔子曰:“向墓而为坛,以时祭。不祭 于庙,无爵者贱,远避正主。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后祭于家。言祭于家,容无庙也。宗子死,称名不言孝,孝,宗子之称,不敢与之同也。其辞但言“子某荐其常事”也。身殁而 已。至子可以称孝者也。子游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 以,用也。用此礼祭也。若义也。若,顺 也。今之祭者,不首其义,故诬于祭也。”首,本也。

    庶子在他国不立庙议

  晋刘氏问蔡谟曰 :“非小宗,及一家之嫡分张不在一处,得立庙不?”答曰:“礼,宗子在他国,而庶子在家 ,则祭。先儒说曰:‘
有子孙在,不可以乏先祖之祀也。’不乏祀 者,明宗子在他国,不得庙祭,故令庶子祭于家也。苟在他国,虽是宗子,犹不得立 庙,况非嫡长乎!”

    兄弟不合继位昭穆议晋 东晋 大唐

  晋 武帝泰始四年,诏荀崧绍高祖彧封爵,继崧兄敬侯。崧父太尉顗以为宜依文帝、景帝,同为一 穆。崧顾命子蕤垂范,遵而奉焉。

  东晋元帝建武中,尚书符云:“武皇帝崩,迁征西府君;惠皇帝崩,迁章郡府君;怀 帝入庙,当迁颍川府君。”

  贺循议:“古者帝各异庙,庙之有室,以象常居,未有二帝共处之义也。如惠怀二主 ,兄弟同位,于禘祫之礼,会于太祖,自应同列异坐而正昭穆。至于常居之室,不可以尊卑之 分,义不可黩故也。昔鲁夏父弗忌跻僖公于闵上,春秋谓之逆祀。僖公,闵之庶兄,闵公先立 ,尝为君臣故也。左氏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怀帝之在惠帝代,居藩积年,君臣之 分也;正位东宫,父子之义也。虽同归昭穆,尊卑之分与闵僖不异,共室亵黩,非殊尊卑之礼 。以古义论之,愚谓未必如有司所列,惠帝之崩,当已迁章郡府君,又以怀帝入庙,当迁颍川 府君,此是两帝兄弟各迁一祖也。又,主之迭毁,以代为正,下代既升,则上代稍迁,代序之 义也。若兄弟相代,则共是一代,昭穆位同,不得兼毁二庙,礼之常例也。又殷之盘庚,不序 阳甲之庙,而上继先君,以弟不继兄故也。既非所继,则庙应别立。由此言之,是惠帝应别立 ,上祖宜兼迁也。故汉之光武,不入成帝之庙,而上继元帝,义取于此。今惠怀二帝,不得不 上居太庙,颍川未迁,见位余八。非祀之常,不得于七室之外假立一神位。”庾蔚之谓:“尔时愍帝尚在关中,元帝为晋王,立庙犹以愍帝为主,故上至颍 川为六代。怀、景二帝虽非昭穆之正数,而庙不合毁,是以见位余八也。”循又议曰 :“殷人六庙,比有兄弟四人袭为君者,便当上毁四庙乎?如此四代之亲尽,无复祖祢之神矣 。又按殷纪,成汤以下至于帝乙,父子兄弟相继为君,合十二代,而正代唯六。易干凿度曰: ‘殷帝乙,六代王也。’以此言之,明不数兄弟为正代。”

  大唐开元四年,太常卿姜皎及礼官太常博士陈贞节、苏献等上七庙昭穆议曰:“礼, 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为七,而太祖常存,圣人之大典也。若礼名不正,则奠献无序矣。 谨按中宗孝和皇帝在庙,七室已满。今太上皇是中宗之弟,以六月升遐,甫及仲冬,礼当迁祔 。但兄弟入庙,古则有焉,递迁之礼,昭穆须正。谨按晋太常贺循议:‘兄弟不相为后也。故 殷之盘庚,不序于阳甲,而上继于先君;汉之光武,不嗣于孝成,而上承于元帝。’又曰:‘ 晋惠帝无后,怀帝承统,怀帝自继于代祖,而不继于惠帝。其惠帝当同阳甲、孝成,别出为庙 。’又曰:‘若兄弟相代,则共是一代,昭穆位同,不可兼毁二庙,此盖礼之常例。’荀卿子 曰‘有天下者事七世’,谓从祢以上。尊者统广,故恩及远祖。若旁容兄弟,上毁祖考,此则 天子有不得全事七代之义也。孝和皇帝有中兴之功,而无后嗣,请同殷之阳甲、汉之成帝,出 为别庙,时祭不亏,大祫之辰,合食太祖。奉睿宗神主升祔太庙,上继高宗,则昭穆永贞,献 祼长序,礼也。此万代之典,敢不飏言。”从之。改造中宗庙于太庙之西。

  时河南人孙平子上封事曰:“臣窃见今年正月,太庙毁,此乃跻圣贤之所致也。臣按 左传云:‘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今日有违于此也。昔鲁文 公二年,宗伯弗忌跻僖公于闵公上,后致太室坏,春秋异而书之,今日有同彼也。君子以弗忌 为失礼。又按五行志书,僖公虽闵公之兄,尝为闵公臣,臣在君上,是为失礼,遂令太室坏。 且兄臣于弟,犹不可跻之弟上,弟臣于兄,可跻弟于兄上耶!昔庄公三十二年薨,闵公二年吉 禘。自薨至禘,尚有二年,春秋犹非之失礼,况夏崩冬禘,不亦太速乎!诸议云太庙中央曰太 室,尊高象也。鲁自是陵夷,将坠周公之祀。以此断之,即太庙毁,亦今日将欲陵夷之象,坠 先帝之祀也。斯亦上天佑我唐国,乃降此灾。以陛下去年禘孝和于别室,吉祭于太庙。未祭孝 和,先祭太上皇,此乃与僖闵事同,先臣后君也。昔跻兄弟上,今弟先兄祭,过有甚于古也; 昔登臣君上,今亦如之,事岂不同耶?昔太室坏,今圣朝太庙毁,变岂不同耶?若以兄弟同昭 ,则不合出致别庙;若以臣子一例,则孝和合进为昭。昔武氏篡国十五余年,孝和挺剑龙飞, 再兴唐祚,此则有大功于天下也。今禘于别室,是废先圣之训,弃中兴之功,下君上臣,轻长 重幼。昔晋太康五年,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庙毁陷,改作殿,筑阶下及泉。更营新 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自八年九月造,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又梁折毁坏。以此言之 ,天降灾谴,非枯朽也。晋不知过,天下分崩,王室大乱。特望天恩,少垂详察,速召宰相以 下谋议,移孝和入庙,何必苦违礼典,以同鲁、晋哉!”诏下礼官议。苏献固执前议。平子口 辨,所称咸有经据。苏颋为宰相,献即颋从祖兄。平子竟被贬为康州都城尉,至任,寻卒。

    兄弟俱封各得立祢庙议晋 宋

  晋中山王 睦上言乞依六蓼之祀皋陶,杞鄫之祀相立庙。按睦,谯王之弟,兄弟俱封,今求各立祢庙,下 太常议。

  博士祭酒刘熹等议:“王制诸侯五庙,是则立始祖,谓嫡统承重一人,得立祖祢之庙 ,群弟虽并为诸侯始封之君,未得立庙也。唯今正统当立祖庙,中山不得并也。后代中山乃得 为睦立庙,为后代子孙之始祖耳。”

  司徒荀顗议以为,宜各得立庙。时诏从顗议。又诏曰:“礼,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 之庙而五,太祖即始封君也,其庙不毁。前诏以谯王、中山王父非诸侯,尊同,礼不相厌,故 欲令各得祭以申私恩也。然考之典制,事不经通。若安平王诸子并封,皆得立庙祭祢,亲尽数 终,其庙当毁,无故下食支庶之国,猥更随昭穆而废,非尊祖敬宗之义也。其如前奏施行。”

  虞喜曰:“谯与中山俱始封之君,父非诸侯,尊同体敌,无所为厌,并立祢庙,恩情 两伸,荀议是也。诏书所喻,恐非礼意。今上祭四代,自以诸侯位尊,得申其恩,祭及四代, 不论毁且不毁,为始封之君,则谯王虽承父统,祢庙亦在应毁之例,不得长立也。又安平献王 自为始封,诸子虽别封,而同为诸侯,诸侯尊同,故不复各立,此则公子为诸侯不得立祢庙也 。而谯王父非诸侯,使与诸侯同列,不得并祭。或难曰:‘礼,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若俱 得祭父,则并统二嫡,非明其宗也。’答曰:‘若宗子与庶子位俱为士,祢已有庙,无为重设 ,与公子为诸侯不立祢庙同也。若尊卑不同,则己恩得施,并祭无嫌也。礼,大夫三庙,太祖 百代不迁者也。使大夫之后有庶统为诸侯者,当上祭四代,四代之前不得复祭。若当夺宗,则 大夫太祖为废其祀。以此推之,明得兼祭。一者恩得伸,随代而毁;一者继太祖百代不替也。 ’”

  徐禅非荀是虞曰:“愚等谓尊祖敬宗,礼之所同。若列国秩同,则祭归嫡子,所以明 宗也;嫡轻庶重,礼有兼享,所以致孝也。今谯王为长,既享用重禄,中山之祀,无以加焉, 二国两祭,礼无所取,诏书禁之是也。诏称安平献王诸子并封,不可各全立庙,是荀畅之义美 矣。然愚谓中山父非诸侯,而祭更阙疑如礼意也。虞征士答卫将军虞喜以嫡为大夫,庶为诸侯 ,诸侯礼重,应各立庙,禅谓为允矣。喜曰尊同体敌,恩情两伸,诸兄弟俱始为诸侯,命数无 降。今士庶始封之君,尚得上祭四代,不拘于嫡,以贵异之。况已尊同五等,更嫌不得其均用 丰礼,并祭四代,所以宠之,理非替宗。此盖先王以孝理天下,肃恭明祀之达义也。昔周公有 王功,鲁立文王之庙,郑有平王东迁之勋,特令祖厉,是为荣之,非计享之祭在于周室,鲁郑 岂得过之哉!”

  宋庾蔚之谓:大夫、士,尊不相绝,故必宗嫡而立宗,承别子之嫡谓之宗子,收族合 食纠正一宗者也。故特加齐缞三月之服。至四小宗则服无所加,唯昆弟之为人后,姊妹虽出, 一降而已。曾子问“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郑云“贵禄重宗也”。 上牲,大夫少牢者也。小记“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明尊宗,不敢别祭也。至诸侯尊绝大夫,不得以太牢祭卿大夫之 家,是以经无诸侯为宗服文,则知诸侯夺宗各自祭,不复就宗祭也。又诸侯别子封为国君,亦 得各祭四代。何以知其然?诸侯既不就祭,人子不可终身不得享其祖考,居然别祭四代。或疑 神不两享,举鲁郑祭文祖厉足以塞矣。徐以弟禄卑于兄,不得两祭;虞以为可两祭,由于父非 诸侯:又未善也。

    遭难未葬入庙议

  晋怀帝蒙尘,崩于平 阳,梓宫未反京师。元帝立庙之时,欲迁入庙,丧已过三年。太常贺循议云:“怀帝梓宫未反 ,遭时之故,事难非常,不得以常礼自拘,宜以时入太庙,修祭祀之礼。”

    亡失其亲立庙议

  晋刘智释问曰:“‘ 亡其亲者,不知其死生则不敢服,然则终身不祭乎?’智曰:‘唯疑其生,故不敢服也;必疑 死焉,可不祭乎!古之死者必告于庙。今亡其亲,必告其先庙,使咸知之。求之三年,若不得 也,则又告之。告之者,欲令其生也,则随而佑之。其后疑,祭必告,令知其疑,不受他鬼, 死者终归飨也。祝辞以告疑,则远庙不迁矣。凭灵之心,加崇于尊,此孝子之情也。’”
 
 
 

通典卷第五十二

 礼十二 沿革十二 吉 礼十一

  丧废祭议 旁亲丧不废祭议 缌不祭议 夺宗议

  殇及无后庙祭议 祭殇 未立庙祭议 公除祭议

  上陵 拜扫及诸 节上食附

    丧废祭议晋 宋 齐 梁 大唐

  晋武帝 咸宁五年十一月,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且不上胙。孝武帝太元十 一年九月,皇女亡,应烝祠,中书侍郎范宁奏:“按礼丧服传‘有死宫中者,三月不举祭’, 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皇女虽曰婴孩,臣窃以为疑。”于是使三公行事。贺循祭议云:“礼,在丧者不祭。祭,吉事故也。其义不但施于生人,亦祖祢 之情,同其哀戚,故云于死者无服则祭也。今人者有服祭祀如故,吉凶相干,非礼意也 。”

  宋文帝元嘉七年四月,有司奏:“礼云‘有死于宫中者,三月不举祭’。今礿祀既戒 ,而掖庭有故,下太常详正。领祠部郎谢元议,以为‘遵依礼传,使有司行事,于义为安’。 ”从之。

  齐高帝建元四年,武帝在谅闇。尚书令王俭奏曰:“权典既行,丧礼斯夺,事兴汉代 ,源由甚远。殷宗谅闇,非有服之称,周王即吉,唯宴乐为讥。春秋之义,嗣君逾年则会聘。 左氏云‘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谋事补阙,礼之大者’。自斯而谈,朝聘烝尝 之典,卒哭而备行,婚禘搜乐之事,三载而后举,通塞兴废,各有由然。按礼称武王崩,明年 六月既葬,周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又曾子问‘孔子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群 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左氏传‘凡君卒哭而祔,祔而后特 祀于主,烝尝禘于庙’。先儒云:‘特祀于主者,特以丧礼奉新亡者主 于寝,不同于吉。烝尝禘于庙者,卒哭成事,群庙之主,各反其庙。则四时之祭,皆即吉也。 ’三年丧毕,吉禘于庙,跻群主以定新主也。皆着在经诰。晋宋因循,同规前典,卒哭 公除,亲奉烝尝,率礼无违,因心允协。爰至宋明帝时,礼官立议,不宜亲奉,乃引‘三年之 制,自天子达庶人’,曾不知本在至情,既葬释除,事以权夺,越绋之旨,事施未葬,卒哭之 后,何绋可越?晋武在丧,每欲伸宁戚之怀,不全依谅闇之典,至于四时烝尝,盖以哀疚未堪 ,非便顿改旧式。江左通儒,守而弗革。又且即心而言,公卿大事,则负扆亲临,三元告始 ,则会朝万国,岂曰能安,国家故也。宗庙烝尝,孝敬所先,宁容吉事备行,斯典独废?就令 必宜废祭,则应三年永阙,乃复同之他故,有司摄礼,进退二三,弥乖丧典。谓宜依礼亲奉。 ”从之。

  梁武帝天监四年,安成国称:欲迁立所生吴太妃神主。国王既有妃丧,欲使臣下代祭 。明山宾议,以为:“宜待王妃服竟,亲奉盛礼。”

  大唐元陵之制,未殡,遇夏至,祭皇地祇,礼官议停祭。时监察御史张朔牒礼仪使: “伏准遗诏,皇帝已听政,合告郊庙,所司祭地祇无文,合废。又按曾子问:‘天子崩,未殡 ,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所言五祀不行,即明天地之祭不合废。又,王制:‘丧三年不 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注云:‘不敢以卑废尊。’又按春秋杜氏注:‘天王 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废天事也。’今礼仪使牒引祠令,‘诸飨庙官有缌麻以上丧,不得 充飨官’,此盖指私丧,不足为今日之证。请更参详。报礼仪使。”报:“来牒称,天子崩, 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所言五祀不行,即明天地之祭不合废者。谨按:曾子问:‘天子崩 ,五祀之祭不行,既葬而祭。’郑玄注云‘郊社亦然’,然则五祀之与郊社之祭同也。则来牒 所言‘五祀不行,则明天地之祭不合废’,与郑玄所云‘郊社亦然’之义乖也。又按:曾子问 上文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 ’下文云:‘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孔颖达云:‘以初崩哀戚,未遑祭 祀,虽当五祀祭时,不得行也。既殡,哀情杀而后祭也。’又云:‘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 不行,已葬而祭。’此言无事时则祭,有事时则废。未殡以前,是有事;既殡已后,未启已前 ,为无事。故王制云‘越绋而行事’。绋者,属于龙輴之辕索也。天子攒涂龙輴,谓殡时所设 也。今百官成服,准祠令,诸祀斋之日,平明赴祠所。又开元礼云:‘祀前七日,受誓戒,散 斋四日,致斋三日。散斋之内,不得吊死问病;致斋之内,唯祀事则行,其余悉断。’苟或违 此,则非为祭,所以崇严洁也。今若敛发赴庙,则严洁之道于是乎废也。成服而行,则祀典 之文可得而逾也。且哀戚之杀,大敛孰与夫自启?凶秽之甚,缌麻孰与夫斩缞?未殡之时,非 谓无事;扱衽之祭,可谓不遑。况皇帝即位,未告太庙,哀戚在疚,未许听政,如何告太祖以 配北郊乎?参详古今,实难议祭也。”

    旁亲丧不废祭议东晋

  东晋穆帝永和六年 五月九日,安平王薨。博士孙钦议:“礼,有死于宫中,阙一时之祀。又按魏高堂隆议,平原 公主薨,二月春祠,不宜阙。臣闻伯叔父、同产昆弟、庶子、庶孙及次妃以下,天子诸侯则降 而不服,于四时之祭无阙废,礼也。汉文帝前代盛德之君也,犹不忍以三年之丧,妨废孝享, 割损年月,早葬速除,追思祖考,念在烝尝,所以重宗庙也。且宫中有死者,三月不举祭,传 发于缌麻三月之章,天子诸侯周大功,皆降而不服,何缌麻之有乎!诚亦儒者之迷误也。”

    缌不祭议晋 宋

  晋荆州刺史殷仲堪问: “礼文如是,此指释有缌麻服而犹得祭者也?当不普言新丧之亲于所祭者耶?”别驾庾叡、功 曹滕惔、主簿刘恬答:“寻礼文,当是指明有缌服可以祭耳,不以新丧之亲于所祭者有服为疑 。今世中传重者,而有从祖小功之服,服既除,恐不得以二祖服近而不祭也。”

  宋庾蔚之谓:“殷庾释文句甚允,但未统立言大意。记所明重其已与神交而不终,外 丧尸殡不在此,可得少申其事。故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内丧小功缌麻,外丧齐缞 以下,行。特为已与神交,故随轻重各有所行。又云‘士之所以异缌不祭’者,加大夫,有小 功缌麻皆废。故郑云‘然则士不得成礼者十一’也。又云‘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者,言所异 于未与神交唯有此,则外内之丧通废,士卑故也。言有始末,义统有本。寻礼者多断取义,不 辩已与神交之异,故申之云。”

    夺宗议

  晋元帝建武初,孙文上事:宣 帝,支子,不应祭章郡、京兆二府君。仆射刁协云:“诸侯夺宗,圣庶夺嫡,岂况天子乎!自 皇祚以来,五十余年,宗庙已序,而文攻乎异端,宜加议罪。”按汉梅福云:“诸侯夺宗”。 此谓父为士,庶子封为诸侯,则庶子夺宗嫡,主祭祀也。在诸侯尚有夺义,岂况天子乎!所言 圣庶者,谓如武王庶子,有圣德,夺代伯邑考之宗嫡也。

    殇及无后庙祭议

  宋孝武皇帝孝建元年 ,有司奏:“东平冲王年幼无后,唯殇服五月。虽臣不殇君,应有主祭,而国是追赠,又无其 臣。未详毁灵立庙,为当他祔?”太学博士徐宏议:“王既无后,追赠无臣,殇服既竟,灵便 合毁。记曰:‘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又曰:‘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诸祖之为士大夫 者。’按冲王则宜祔诸祖之为王者,应祔长沙景王庙。”诏可。大明六年,有司奏:“故晋陵 孝王子云未有嗣,安庙后三日,国臣从权制除释,晦朔周忌,应还临哭与不?又祭之日,谁 为主?”太常丞庾蔚之议:“灵筵存,诸臣宜还临哭,变服,使上卿主祭。王既未有后,又无 三年服者,周亲服除,而国尚存,便宜立庙,为国之始祖。服除之日,神主暂祔食祖庙。还居 新庙之室。未有嗣之前,四时飨荐,常使上卿主之。”诏可。七年十一月,有司奏:“晋陵国 刺:孝王庙依庐陵等国例,一岁五祭。二国以王有衡阳王服,今年内不祠。寻国未有嗣王,三 卿主祭。应同无服者之例与不?”左丞徐爰议:“嗣王未立,将来承胤未知疏近。岂宜空计服 属,以亏祭敬。”诏可。八年,有司奏:“故齐敬王子羽未立后,未详便应作主立庙?为须有 后之日?未立庙者,为于何处祭祀?”爰议以为:“国无后,于制服除罢。始封之君,实存继 嗣。皇子追赠,为始祖。臣不殇君,事着前准,岂容虚阙烝尝以俟有后?谓宜立庙作主,三卿 主祭依旧。”

    祭殇周 晋

  周制,曾子问:“‘祭殇必 厌,盖弗成也。厌饫而已,不成其为人也,故其礼不备。祭成 丧而无尸,是殇之也。’与不成人同也。孔子曰:‘有阴厌,有 阳厌。’言祭殇之礼,有于阴厌之者,有于阳厌之者。曾子问 曰:‘殇不备祭,何谓阴厌阳厌?’言殇乃不成人,祭之不备礼也,而 云阴厌阳厌乎?失孔子旨也。祭成人始设奠于奥,迎尸之前,谓之阴厌。尸谡之后,改馔于西 北隅,谓之阳厌。殇则不备也。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族人以其伦代之,明不序于昭穆立之庙也。其祭之,就其祖而已。代之者主其 礼 也。按此殇未成人,无立后之道,故取于族人之中兄弟之伦 而主其祭。其祭之就所祭者之祖,服除乃止。其吉祭特牲。尊宗 子,从成人也。凡殇则特豚。自卒哭成事之后,为吉祭也。祭殇不举,无肵俎,无玄酒 ,不告利成,此其无尸及所降也,其他如成人。举肺脊、肵俎、利成, 礼之于尸也。肵音祈。是谓阴厌。是宗子而殇,祭之于奥之礼也 。小宗为殇,其祭礼亦如之。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樽于东房, 是为阳厌。’”凡殇,谓庶子之嫡也,或昆弟之子,或从父昆弟。无后 者,如有昆弟及诸父。此则今死者,皆宗子大功之内亲共祖祢者也。言祭于宗子之家者,为有 异居之道也。无庙者为墠祭之,亲者供其牲物,宗子皆主其礼。当室之白,樽于东房,异于宗 子之为殇也。当室之白,谓西北隅得户明者也。明者曰阳。凡祖庙在小宗之家,小宗祭之亦然 。宗子之嫡亦为凡殇,过此以往则不祭也。祭法:“王下祭殇五:嫡子,嫡孙,嫡曾孙 ,嫡玄孙,嫡来孙。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嫡士及庶人祭子而止。”祭嫡殇者,重嫡也。祭嫡殇于庙之奥,谓之阴厌。王子公子祭其嫡殇于其党之 庙。大夫以下庶子祭其嫡殇于宗子之家。皆当室之白,谓之阳厌。凡庶殇不祭也。蜀谯周云 :“庶子之为殇者,祔祠于祖庙,庶子共其牲物,而宗子主其礼。士庶人之庶子,虽成子而无 后,亦祔祠于祖,其主之如祭殇。殇及无后虽祔祠于祖庙,皆异日别祭于其处耳。天子诸侯之 庶子无子,不得祔祠于其庙,当从其庶祖,昭穆同也。”

  晋范宁祭殇议云:“祭法王祭嫡殇,下及五代。愍怀太子、殇太子、哀太孙、冲太孙 ,自是先帝嫡殇,历代弥久,而庙祀之礼,于今未废,谓非礼典之意,宜从埋主之例。”

    未立庙祭议

  晋安昌公荀氏祠制云:“ 荀氏进封大国,今祭六代,暂以厅事为祭室,须立庙如制备物。”

  殷仲堪问庾叡:“纲纪有承重之身,身服已除,其应祭,吾尚有服,当得于厅事上祭 不?”按殷宗有五等封。庾叡等答曰:“宜在别室。”又问云: “依礼,祭皆于宗子之家,支子每往助祭耳。又如吾家五等封,乃应有庙。今既无庙,而共家 常以厅事为烝尝之所。今一朝忽移别室,意殊不安。”刘功曹答云:“昔鲁襄公尚于兄弟之庙 ,假钟磬以成礼,今于厅事当无嫌也。”

    公除祭议东晋 宋

  东晋成帝咸和七年, 虞潭上表云:“今之诸侯服其亲,皆与士同,无复降杀。大宗之家,丧服累仍,若皆不祭,是 先人之享尝,永为有废。或难曰:“士独非孝子也?”答曰:“士贱, 不得伸其意也。”臣谓三月之后,礼情渐杀,若非父母之丧,尚通内外,服逾月,既葬 ,可祭宗庙。”博士通议,宜如潭所上,会有军事,未及施行。

  咸康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虞潭有嗣子丧,既葬,依令文行丧三十日,至十二月十日公 除,其日□祭宗庙。潭自为论曰:“余身受公除,岁终大□,至敬兼兴 ,如当遂阙,心所不安,故谘之有识。难曰:‘礼,素衣刍席,不入庙门,不以凶干神明之位 。缌丧虽轻,脱服而祭,况嗣子当承祚者乎?’答曰:‘高宗三年谅闇,今则不尔,帝王既葬 ,缟素躬亲宗庙之献,不以丧遂阙者,盖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也。且吉祭廷有金石铿锵之和, 今去凶制而奉烝尝,干戚戢而不振,慎终之情不远,随时之义亦通也。’”

  徐藻议云:“古无公除,吉凶之服不可相干,故缌不祭耳。今既公除,吉服而行,则 可吉祭。今既吉服,无事不可,而大事反可阙耶?若以心丧为疑者,则出母子为父后,得以含 悲而祭矣。又礼有死宫中,三月不举祭;齐缞之礼,三月不从政。意者虽速公除,犹宜待满三 月。又问:‘同宫之丧而未葬,虽公除,可以祭不?’答曰:‘公除不祭,本与于外丧耳。若 同宫之丧,虽未葬,此不可也。’”

  宋庾蔚之谓:“公除是公家除其丧服,以从公家之吉事。若公家无斋禁,则其受吊临 灵,及私常着丧服,岂得辄释凶服以执吉祭乎?徐藻乃云外丧公除,虽停殡,可吉祭,恐此非 祖祢之所享也。兄弟别居,便为外丧,未葬公除而可以烝尝,未之闻也。”

    上陵拜扫及诸节上食附○

汉 后汉 魏 晋 东晋 宋 后魏 大唐

  三代以前无墓祭,至秦,始起寝殿于墓侧。

  汉因秦,上陵皆有园寝,故称寝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寝之意也。

  后汉都雒阳,以关西诸陵久远,但四时特牲祀,每帝西幸,即亲谒。其雒阳陵,每正 月上丁,祀郊庙毕,以次上陵。百官、四姓亲家妇女、公主、诸王大夫、袁宏汉纪曰:“明帝永平九年,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弟立学, 号曰四姓小侯。”独断曰:“凡与先后有瓜葛者。”外国朝者侍子、郡国计吏会陵。昼 漏上水,大鸿胪设九宾,随立寝殿前。薛综曰:“九宾谓王、侯、公、 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匈奴侍子,凡九等也。”钟鸣,谒者、理礼引客,群 臣就位如仪。乘舆自东厢下,太常导出,西向拜,折旋升阼阶,拜神座,退。后公卿群臣谒神 座,太官上食,太常乐奏食举,舞文始、五行之舞。文始舞者,本舜韶 舞也。高祖更名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更名五行之舞也。 乐阕,群臣受赐食毕,郡国上计吏以次前,当神轩告其郡国谷价,人所疾苦,欲神知其 动静。孝子事亲,尽敬爱之心也。谢承汉书曰:“灵帝建宁五年正月, 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从公行,到陵,见其仪,忾然谓同座者曰:‘闻古不墓祭。朝廷 有上陵之礼,始谓可损,今见其仪,察其本意,乃知孝明至孝恻隐,不可易旧。’或曰:‘本 意云何?’‘昔在长安时,其礼不可尽得闻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逾年,群臣 朝正,感先帝不复闻见此礼,乃帅公卿百僚,就园陵而刱焉。尚书阶西祭设神座,天子事亡事 存之意也。以帝圣孝之心,亲服三年,久在园陵,初兴此仪,仰察几筵,下顾群臣,悲切之心 ,必不可堪。’邕见太傅胡广曰:‘国家礼有烦而不 省者,昔 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广曰:‘然。子当载之,以示学者。’邕退而记焉。” 最后亲陵,遣计吏,赐之带佩。八月饮酎,上陵,礼亦如之。丁孚汉仪曰:“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朝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令诸 侯助祭贡金。”汉律金布令:“诸侯、列侯各以人口数,率千口奉金肆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 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又九真、交趾、日南者,用犀角二,长九寸以上,若玳瑁甲一, 郁林用象牙长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当金。”汉旧仪曰:“皇帝于八月酎。皇帝暮视 牲,以鉴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执鸾刀,以切牛 尾之毛,即更衣,侍中上熟,乃祀。”至灵帝,皆以弦、晦、二十四气、伏、社、腊 及四时祀祠庙。日上饭,太宫人随鼓漏,理被枕,盥水,陈严具。

  魏文帝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祭 ,皆设于庙。先帝高平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遂革上陵 之礼。及齐王在位九载,始一谒高平陵。

  晋宣王遗令“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景、文遵旨。武帝犹再谒崇阳陵,景帝陵。一谒峻平陵,文帝陵。然遂不 敢谒高原陵,宣帝陵。至惠帝复止也。

  东晋元帝崩后,诸公始有谒陵辞陵之事,盖由眷同友执,率情而举也。成帝时,中宫 亦年年拜陵,议者以为非礼,遂止。穆帝时,褚太后临朝,又拜陵,帝时幼也。孝武崩,骠骑 将军会稽王道子曰:“
今虽权制释服,至于朔日月半诸节,自应展情陵所,以一周为断。 ”于是至陵,变服单衣,烦渎无准,非礼也。及安帝元兴元年,左仆射桓谦奏:“百僚拜陵, 起于中兴,非晋旧典,积习生常,遂为近法。寻武帝诏,乃不使人主诸王拜陵。”及义熙初, 又复江左之旧。

  宋文帝每岁正月谒初宁陵,武帝陵。孝武、明帝亦每岁 拜初宁、长宁陵。文帝陵。

  后魏太和十六年九月辛未,孝文帝哭于文明太后陵左,终日不绝声。素幕越音活席为次,侍臣侍哭。壬申,孝文又哭如昨。帝二日不御食。癸酉, 朝中夕三时,哭拜于陵前。夜宿鉴玄殿,是夜彻次。甲戌,帝拜哭辞陵,还永乐宫。

  大唐贞观十三年,太宗朝于献陵。先是日,宿设黄麾仗周卫陵寝,至是质明,七庙子 孙及诸侯百僚、蕃夷君长,皆陪列于司马门内。太宗至小次,降舆纳履,哭于阙门,西面再拜 ,恸绝不能兴。礼毕,改服入于寝宫,亲执馔,阅视高祖先后服御之物,悲恸,左右侍御者莫 不歔欷。礼毕,太宗出自寝宫,步过司马门,泥行二百余步。上入寝,哭踊,绝于地。进至东 阶,西面再拜,号恸久之。乃进太牢之馔,加珍羞具品。引大尉无忌、司空绩、越王贞、赵王 福、曹王明及左屯卫将军程知节,并入执爵进俎。上至神座前,拜哭,奠馔,阅先帝先后衣服 ,拜辞讫,行哭出寝北门,乃御小辇还宫。

  高宗永徽二年,有司言:“谨按献陵三年之后,每朔及月半上食,其冬夏至、伏、腊 、清明、社等节日,亦上食。其昭陵请依献陵故事。”上从之。六年正月,谒于昭陵。有司先 设仪卫于陵寝,质明,七庙子孙、二王后、百僚、州镇藩牧、四夷君长等并陪列于位。皇帝降 辇,入次,易服出次,行哭就位,再拜,擗踊恸绝。礼毕,又改服,奉谒寝宫。其妃嫔、公主 先于神座左右侍列如平生。帝入寝门即哭,瞻视幄座,踊绝于地。进至东阶,西面再拜,号哭 。乃进牢馔珍羞,引三公、诸王并入执爵进俎。帝至神座前,再拜哭,自奠馔,阅先帝先后衣 服,更增感绝,拜辞讫,行哭出寝北门。

  景龙二年,是时每日奠祭。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谨按三礼正文,无诸陵日祭之 事。又按礼论谯周祭志云:‘天子之庙,始祖及高祖、曾祖、祖、考,皆每月朔加荐新,以象 平生朔食也,谓之月祭。二祧之庙,时祭,无月祭。’此谯周所着,与古礼义合,本无日祭之 文。今诸陵月祭,有朔日月半并诸节日料,则古礼殷事之义矣,诸节日犹荐新之义矣。故郑玄 注礼记云:‘殷事,朔日月半荐新之奠也。’又注仪礼云:‘月朔月半,犹平常之朝夕也。大 祥之后,即四时祭焉。’此则古者祭皆在庙。近代以来,始分月朔月半及诸节日,祭于陵寝。 至后汉陵寝致祭,无明文以言。自魏三祖以下,不于陵寝致祭,并符于古礼。至于江左,亦不 崇园寝。及宋齐梁陈,其祭无闻。今参详以为三礼者,不刊之书,悬诸日月。外传所记,不与 经合,不可依凭。其诸陵请准礼停日祭。”帝曰:“礼因人情,事有沿革,陵寝如昨,祗荐是 常。乍览此奏,但增哀慕。干陵宜依旧朝晡进奠,昭献二陵,每日一进,以为恒式。”

  旧制,每年四季之月,常遣使往诸陵起居。是日太常博士唐绍上疏曰:“自安宅兆, 礼不祭墓。当谓送形而往,山陵为幽静之宫;迎精而返,宗庙为享荐之室。但以春秋仲月,命 使巡陵,卤簿衣冠,礼容必备。自天授以后,时有起居,因循至今,乃为常事。起者以起动为 称,居者以居止为名,参候动止何如,义非陵寝之法。生事以礼,必勤于定省;死葬以礼,当 閟于安厝。岂可以事居之道,行送往之时?敢辞命使劳繁,但恐不安灵域。又降诞之日,穿针 之辰,皆以续命为名,时人多有进奉。今圣灵日远,仙驾难攀,进止起居,恐乖先典。请停四 季及降诞并节日起居陵使,但准式二时巡陵,庶义合礼经,陵寝安谧。”不从。

  开元二十年四月,制曰:“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 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同拜扫。礼于茔南门外,奠祭馔讫,泣辞。食余馔任于他处。 不得作乐。仍编入五礼,永为恒式。”

  二十三年四月,敕:“献昭干定桥恭六陵,朔望上食,岁冬至寒食日,各设一祭,如 节祭共,朔望日相逢,依节祭料。桥陵除此日外,仍每日进半口羊食。”

  天宝二年七月敕:“朕承丕业,肃恭祀事,至于诸节,常修荐享。且诗着授衣,令存 休澣,在于臣子,犹及恩私,恭事园陵,未标令式。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陵寝。 贻范千载,庶展孝思。且仲夏端午,事无典实,传之浅俗,遂乃移风,况乎以孝道人,因亲设 教,变游衣于汉纪,成献服于礼文,宜宣示庶僚,令知朕意。”初,显 庆五年二月二十四日,高宗以每年二时,太常少卿分行二陵,事重人轻,又不备卤簿,威仪有 阙,乃诏三公行事,太常卿少卿为副。太常造卤簿。事毕则纳于本司,仍着于令。
 
 
 

通典卷第五十三

 礼十三 沿革十三 吉 礼十二

  大学 小学庠序 附  诸侯立学 释奠 

  祀先代帝王 名臣附  老君祠 先贤附  

  孔子祠 先儒及 弟子附  太公庙

    大学小学庠序附○虞 夏 商 周 汉 后汉 魏 晋  东晋 宋 齐 后魏 隋 大唐

  有虞氏大学为上庠,小学为下庠。大学篇曰:“古之欲明明德 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 心。”尊师敬长而大学之道着焉。学记曰:“
君子如欲化 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 先。”魏文侯孝经传曰:“大学,中学也。庠言养也,所以养隽德也。舜命夔曰:‘汝典乐 ,以教胄子。’胄子,国子也。”

  夏后氏大学为东序,小学为西序。次序先王之道而学之 。

  殷制,大学为右学,小学为左学,又曰瞽宗。王制曰:“小学 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郑玄云: “学,所以学士之宫也 。尚书传曰:‘百里之国,二十里之郊。七十里之国,九里之郊。五十里之国,三里之郊。’ ”宗,尊也。瞽,无目之名,以喻童蒙。又云“瞽蒙之所宗也”。

  周制,大学为东胶,小学为虞庠。胶之言纠也,所以纠收学士 也。郑注祭义云:“周有四郊之虞庠也。”以小学为虞庠之制。又云:“天子曰辟雍” 。辟,明也。雍,和也。以明和为名,化道天下之人,使之成士。或云 “辟者,圆璧也。雍之以水而圆象天,于阳德之施行,取流无极,使学者进德而不已,亦所以 明和政教之至”。崔灵恩云:“学制有二。一云制,与明堂同体。五室四堂在一基之上,四方 堂则以其方名学,中央堂谓之大学。二云凡立学之法,有四郊及国中,在东郊曰东学,并方名 之,在国中谓之大学。故郑注祭义曰‘周有四郊之虞庠’。”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 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王子,王之庶子也 。群后,公及诸侯。乐正崇四术,立四教。乐正,乐官之长,掌 国子之教。幼者教之于小学,长者教之于大学。尚书传曰:“年十五始入小学,十八始入大学 。”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春夏,阳也,诗乐者声, 声亦阳也。秋冬,阴也,书礼者事,事亦阴也。师氏掌以媺诏王。马融曰:“媺,媺道也。告王以善道。师者教人以事而喻诸德也。”媺音美也 。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马融曰:“德行,内 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至德者,中德也。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失中 庸则无以至道,故曰以为道本。”郑玄曰:“至德,中和之德,覆焘持载含容者也。” 二曰敏德,以为行本;敏德,仁义顺时者也。三曰孝德 ,以知逆恶。马融曰:“教以孝德,使知逆恶之不可为也。”郑玄曰 :“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也。”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善事父母之行,尽其爱敬。 二曰友行,以尊贤良;马融曰:“教以朋友之行,使择益友。”三曰顺行,以事师长。马融曰:“师,德所不如也。长,老者。”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王公之子弟游无官司者也。凡学必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 ,皆于东序。干,盾也。戈,句孑戟也。干戈,万舞,象武也,用动作 之时学之。羽籥,籥舞,象文,用安静之时学之。诗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春 诵夏弦,太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 周立三代之学,学书于有虞氏之学,典谟之教所兴也。学舞于夏后氏之 学,文武中也。学礼乐于殷之学,功成治定,与己同也。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诗。阳用事 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者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 尊师,重道焉,不使处臣位也。武王践阼,召师尚父而问焉,曰:“昔 黄帝、颛顼之道存乎?意亦忽而不可见与?”师尚父曰:“在丹书,王欲闻之则齐矣。”王齐 三日,端冕。师尚父亦端冕,奉书而入,负屏而立。王下堂南面而立。师尚父曰:“先王之道 不北面。”王行西折而南,东面而立。师尚父西面道书之言。大戴礼保傅篇曰:“帝入东学, 尚亲而贵仁,亲疏有序而恩相及也。入西学,尚贤而贵德,圣智在位而功不匮也。入南学,尚 齿而贵信,长幼有差而人不诬也。入北学,尚贵而尊爵,贵贱有等而下不逾也。入大学,承师 而问道,退习两端则德智理矣。”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业必先王经典。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术当为遂。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侧之堂,谓之塾。周礼 ,五百家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郊之外。比年入学,中年考校。 中,闲也。闲岁则考学者之德行。三岁大比,乃考焉。一年视 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 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音悦服, 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王制:“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大司徒帅国 之俊士与执事焉。”将习礼使之观焉。此庠谓乡学。又修六礼 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民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 足,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司徒,地官卿,掌邦教者。命 乡简不帅教者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亦谓使习礼以化之也。不变,王又亲临视,重弃贤者之子孙也。此习礼皆于大 学也。不变,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右,如初 礼。中年考校而又不变,转徙其居,觊其见新人有所化也。不 变,移之郊。郊,乡界之外也,稍出远之。不变,移之遂。 遂,郊外也。大夫掌使习礼也。不变,屏之远方,终身不齿。 远方,九州之外也。顷秦始皇焚书坑儒,大学从此缺矣。

  汉高帝以叔孙通为奉常,诸弟子共定礼仪者,咸为选首,其后亦未遑庠序之事。至孝 文时,颇登用,言少用文学之士也。然帝本好刑名之言。及孝 景,不任儒学,窦太后又好黄老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具 官,谓备员而已。武帝立,后窦太后崩,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儒者 百数。自汉兴,言易有淄川田生;言书有济南伏生;言诗于鲁则申培公 ,于齐则辕固生,燕则韩太傅婴;言礼则鲁高堂生;言春秋,于齐则胡毋生,于赵则董仲舒。 而公孙弘为丞相封侯,天下靡然向风矣。培音陪也。制曰:“盖闻导人以礼,风之以乐 。今礼废乐崩,朕甚愍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登诸朝。详,悉也 。方,道也。有道及博闻之士也。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 ”举遗,谓经典遗逸者,求而举之。太常议曰:“闻三代之道 ,乡里有教,劝学兴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因旧博士置弟子五十人。太常 择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事具选举中。自景帝时,文翁 为蜀郡守,设学校,选张叔等十余人入京就学。学既成,教蜀中子弟。自是蜀之学者,比于齐 鲁焉。昭帝举贤良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数满百人。至成帝时,刘向请兴辟雍,设庠序 ,帝下公卿议,会向病卒。成帝末,增弟子员三千人。岁余如故。及王莽为宰衡,欲耀众庶, 遂兴辟雍,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甲乙之科。具选举中。

  后汉质帝本初元年,诏大将军以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弟就学,每春秋辄于乡射月一会 ,有劝勉进用之端,于是游学者增至三万余生。自本初后二十四年,高生皓首,见拔者少。桓 帝建和初,诏诸学生课试补官。具选举篇。元嘉二年,诏曰: “书生汝南胡宪、陈留恭幸爽睾,或六十以下,常以月朔会辟雍,垂白安贫。童子颍川王通通 经,拜太子舍人。”因试宪等,补郎舍人。后皆限六十以上,七十以下,年有增减,不应得 试。易:“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令五十在试科, 是应天地之数也。永寿二年,复课试诸生,补郎舍人。具选举篇 。献帝建安中,侍中鲍衡奏:“按王制,立大学、小学,自王太子以下,皆教以诗书 ,而升之司马,谓之贤者,任之以官,故能致刑措之盛,立太平之化也。今学博士并设表章, 而无所教授,兵戎未戢,人并在公,而学者少。可听公卿一千石、六百石子弟在家及将校子弟 见为郎舍人,皆可听诣博士受业。其高才秀达,学通一艺,太常为作品式。”从之。晋挚虞决疑云:“汉初置博士,而无弟子。后置弟子五十人,与博士俱共习肄 礼仪。又增满五百人,汉末至数千人。”

  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大学于洛阳。时慕学者,始诣大学为门人。满二岁,试通一经者 ,称弟子;不通一经,罢遣。弟子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经者,听须后辈试 ,试通二经,亦得补掌故。掌故满二岁,试通三经者,擢高第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后辈复 试,试通亦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二岁,试通四经者,擢其高第为郎中;不通者,随后辈复试, 试通亦为郎中。郎中满二岁,能通五经者,擢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 叙用。齐王正始中,刘靖上疏,简高门子孙为生曰:“黄初以来,崇立 大学,二十余年,而成者盖寡。由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孙,耻非其伦,故学者虽有其 名,而无其实,虽设其教,而无其功。宜高选博士,取行为人表,经任人师者,掌教国子。依 遵古法,使二千石以上子孙,年从十五,皆入大学。明制黜陟,陈荣辱之路。”不从。吴孙休 永安元年,立学制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遵理为时养器也。宜按旧制置学宫,立五 经博士,覈取应选,加其宠禄。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 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闻之者羡其称。以惇王化,以正风俗。”不行也。

  晋武帝初,大学生三千人。泰始八年,有司奏:“大学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听留 。”诏曰:“已试经者留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学。其余遣还郡国。”咸宁二年,起国 子学。法周礼国之贵游子弟,国子受教于师者也。惠帝元康三 年,以人多猥杂,欲辨其泾渭,于是制立学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

  东晋元帝时,太常贺循上言:“尚书被符,经置博士一人。又多故历纪,儒道荒废, 学者能兼明经义者少。且春秋三传,俱出圣人,而义归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 学之者也。况今学义甚颓,不可令一人总之。今宜周礼、仪礼二经置博士二人,春秋三传置博 士三人,其余则经置一人,合八人。”太常车胤上言:“按二汉旧事,博士之职,唯举明经之 士,迁转各以本资,初无定班。魏及中朝多以侍中常侍儒学最优者领之,职虽不同汉氏,尽于 儒士之用,其揆一也。今博士八人,愚谓宜依魏氏故事,择朝臣一人经学最优者,不系位之高 下,常以领之。每举太常,共研厥中。其余七人,自依常铨选。”太兴初,欲脩立学校,唯周 易王氏,尚书郑氏、古文孔氏,毛诗、周官、礼记、论语、孝经郑氏,春秋左传杜氏、服氏, 各置博士一人。其仪礼、公羊、谷梁及郑易皆省,不置博士。太常荀崧 上疏曰:“昔武皇帝崇儒术,以贾马郑杜服孔王何之徒,章句传注众家之学,置博士十九人。 二十州之中,师徒相传,学士如林,犹选张华、刘实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伏闻节省之制, 皆三分置二,博士旧员十有九人,今五经合九人,准古计今,犹未中半。九人以外,犹宜增置 。周易有郑氏注,其书根源,诚可深惜。仪礼,所谓曲礼也,郑玄于礼特明,皆有证据。昔周 之衰,孔子 作春秋,左丘明、子夏造膝亲受,孔子没,丘明撰其 所闻,为之传,微辞妙旨,无不精究。公羊高亲受子夏,立于汉朝,多可采用。谷梁赤师徒相 传,诸所发明,或是左氏、公羊不载,亦足有所订正。臣以为宜各置一人,以传其学。”遇王 敦难,不行。订音汀。孝武帝太元初,于中堂立行大学。于时无复国子生,置大学生六 十人,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事讫罢。其国子生见祭酒、博士, 单衣角巾,执经一卷以代手板。自穆帝至孝武,并以中堂为大学。太元九年,尚书谢 石请兴复国学,以训胄子,颁下州郡,普修乡校。帝纳其言。明年,选公卿二千石子弟生,增 造庙房屋百五十五闲。而品课无章,君子耻与其列。国子祭酒殷茂上言:“臣闻旧制,国学生 皆取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诏虽褒纳,竟不施行。

  宋武帝诏有司立学,未就而崩。文帝元嘉二十年,立国学;二十七年,废。明帝泰始 中,初置总明观祭酒一人,有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十人。

  齐高帝建元四年,诏立国学,置学生百五十人。取王公以下子孙年十五以上,二十以 下,家去都二千里为限。帝崩,乃以国讳废学。武帝永明三年,诏立学,乃省总明观,召公卿 以下子弟,置生二百二十人。其年秋中悉集。东昏侯永元初,诏依永明旧事废学。时有司奏, 国学大学两存焉。领国子助教曹思文上表曰:“古之建国君人者,必教 学为先,将以节其邪情,化人裁俗。今制书既下,而废学先闻,将恐观国之光,有以阙也。若 以国讳宜废,昔汉武立学,爰洎元始,百 余年中,未尝蹔废, 其闲岂无国讳矣。永明以无太子故废,斯非古典。寻国之有学,本以兴化致理,故记云‘天子 出征,受命于祖,受成于学’。今之国学,即古之大学,天子入国学,以行礼也;太子入国学 ,以齿让也。大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代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然贵贱士庶,皆须教,国学大 学两存之也。”时立学,太尉王俭复依晋代国子生,单衣角巾,执经代手板也。

  后魏道武帝初定中原,始于平城立大学,置五经博士,生员千余人。天兴二年春,增 国子、大学生员三千。太武始光三年,别起大学于城东。后征卢玄、高允等,令州郡各举才学 ,于是人多砥厉,儒术转兴。献文帝天安初,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 。后令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八十人;中 郡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郡县学始乎 此矣。孝文太和中,改中书为国子,又开皇子之学。及迁都洛邑,立国子、大学、四门小学。

  隋文帝开皇中,国子寺不隶太常。自前代皆属太常也。

  大唐武德元年,诏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于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七年,诏诸州县及乡 ,并令置学。有明一经以上者,有司试策,加阶叙。贞观五年,太宗数幸国学,遂增筑学舍千 二百闲。国学、太学、四门亦增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其屯营飞骑,亦 给博士,授以经业。无何,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于 是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龙朔二年,东都置国子监、丞、主簿、录事各一 员,四门博士、助教、四门生三百员,俊士二百员。置弘文馆于上台,生徒三十人。置崇文馆 于东宫,生徒二十人。皆以皇族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 ,散官一品、中书门下平章事六尚书、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正三品、供奉官三品子孙, 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子孙为之。并尚书省补。西京国子监领六学:生徒皆尚书省补。一曰国子学,生徒三百人;分习五经,一经六十人。以文武官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之曾孙为 之。二曰大学,生徒五百人;每一经百人。以四品五品及郡县公 子孙及从三品之曾孙为之。三曰四门学,生徒千三百人;分经之 制,与大学同。其五百人以六品七品及侯伯子男之子为之,其八百人以庶人之俊造者为之。 四曰律学,生徒五十人;取年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以八品九 品子孙及庶人之习法令者为之。五曰书学,生徒三十人;以习 文字者为之。六曰算学,生徒三十人。以习计数者为之。 凡二千二百一十人。州县生徒有差。州县学生门荫与律、书、 算学同。诸生皆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皆郡县自补。京都八十员,大都督、中都督府、上 郡各六十员,下都督府、中郡各五十员,下郡四十员,京县五十员,上县四十员,中县三十员 ,下县二十员也。凡诸学,皆有博士、助教授其经艺。每岁仲冬,郡县馆监课试,其 成者,长吏会属僚,设乡饮之礼。开元七年十月,皇太子诣国学,行齿胄礼。二十六年正月, 赦文:“古者乡有序,党有塾,将以弘长儒教,诱进学徒,化人成俗,率由于是。其天下州县 ,每一乡之内,里别各置一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又敕:诸州乡贡见讫,令就国子监, 谒先师,学官为之开讲,所司设食。弘文、崇文馆学生及监内学生,亦许听焉。天宝初,明经 、进士习尔雅。九载,国子监置广文馆,知进士业博士助教各一人。十二载七月诏,举人不得 充乡贡,皆补学生,四门俊士停之。永泰二年正月,国子祭酒萧昕上言,请崇儒学,以正风教 。敕曰:“顷以戎狄多虞,急于经略,大学空设,诸生盖寡,弦诵之地,寂寥无声,函丈之闲 ,殆将不扫,上庠及此,甚用悯焉。其诸道节度、观察、都督、防御使等,朕之腹心,久镇方 面,眷其子弟,各奉义方,并宰相朝官及神策六军军将子弟欲习业者,自今以后,并令补国子 学生。欲其业重籯金,器成琢玉,日新厥德,代不乏贤。其中身虽有官,欲附学读书者,听。 其学官,委中书门下即简择行业堪为师范者充。学生员数多少,所习经业,考试等第,并所供 粮料及缘学馆破坏,要量事脩理,各委本司作事件闻奏。”

    诸侯立学周 后汉 东晋

  周制,诸侯学 曰頖宫。頖之言班,所以班政教。五经通义云:“
泮水者,泮之言半也。天子曰辟雍,谓以土雍水,外员如璧,故曰辟雍,义取 四方来观者平均耳。泮宫水雍其半,盖东西门以南通水,北无水也。”頖音泮也。王制 :“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崔灵恩云:“诸侯为学之法,但一堂之 上,不为五室,唯南向为之。置立之处,一如时王之法,贵尚是同。然则周之诸侯,大学东胶 在王宫之左,小学虞庠在西郊。所以知一如时王之法者,郑玄注王制‘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 在郊’云:‘殷诸侯置学之处,得同天子。’鲁立三代之学: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序 ,夏后氏之序也;瞽宗,殷学也。庠、序,亦学也。庠之言详也,于以 考礼详事也。鲁谓之米廪,虞帝上孝,今藏粢盛之委焉。序,次序王事也。瞽宗,乐师瞽蒙之 所宗也。古者有道有德者教焉,死则以为乐祖,于此祭之也。崔灵恩云:“凡诸侯之子入学之 法,亦以十年而出就外傅,学书计。入学之时,祭先圣先师,释奠之事如王子之法。 ”

  后汉建安末,魏国作頖宫于邺城南。

  东晋穆帝永和中,征西将军庾亮在武昌开置学官,起立讲舍。亮家子弟及参佐大将子 弟,悉令入学。四府博学识义,通涉文学经论者,建儒林祭酒,班同三署,厚其供给,皆妙选 邦彦,必有其宜者,以充此举。近临川、临贺二郡,并求修复学校。若非束脩之流,礼教所不 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明为条制,令法清而人贵。教曰:“ 人情重交而忽财,好逸而恶劳。学业致苦,而禄荅未厚,由捷径者多,故莫肯用心,洙泗邈远 ,风雅弥替,后生放纵,不复宪章典谟。临官宰政者,务目前之理,遂令诗书荒废,颂声寂寞 。昔鲁秉周礼,齐不敢侮;范会崇典,晋国以理。楚魏之君,皆阻带山河,而不能保,礼义之 固孰与金城汤池哉!今江表晏然,王道日崇,三时既务,五教并修,军旅已整,俎豆无废,岂 非善哉!”便 处分安学校处所,又缮造礼器,将行大射之礼, 亮死,寻废。

    释奠周 魏 晋 东晋 宋 齐 梁 北齐 隋 大 唐

  周制,凡始立学,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谓天子命之教始立学官者也。先圣,若周公、孔子也。凡释奠者,必 有合也,国无先圣先师,则所释奠者,当与邻国合也。有国故则 不。故谓国有可为先圣先师者。若唐虞有夔、伯夷,周有周公,鲁有孔 子。各自奠之,不合之也。凡学,春官释奠于先师,秋冬亦如之。官谓礼乐诗书之官也。周礼“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 宗”,此之谓先师之类。不言夏,从春可知。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 始立学者,既衅器用币,礼乐之器,成则衅之。又用币告先圣 先师以器成也。然后释菜。告先圣先师以器成,有时将用也。学 记曰:“太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郑玄曰:“礼先圣先师也。菜,芹藻之属也。” 不舞,不授器。释菜礼轻也。释奠则舞,舞则授器。司马之属, 司兵、司戈、司盾,祭祀授舞者兵也。乃退,傧于东序,一献,无介语,可也。 言乃退者,谓得立三代之学者,释菜于虞庠,则傧宾于东序也。鲁之学 ,有米廪、东序、瞽宗也。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早昧爽击鼓,以召众也。警犹起也。凡用乐,大胥以鼓征学士。众至, 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兴,犹举也。秩 ,常也。节,犹礼也。使有司摄其事,举常礼焉,祭先师先圣。不亲祭之者,视学观礼耳,非 为彼报也。有司卒事,反命。告祭毕也。祭毕,天子乃入。 将出征,受命于祖,告祖也。受成于学。定兵谋也。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释菜奠币,礼先师也。讯馘,所生获断耳者。诗云:“执讯获丑”,又曰“在 頖献馘”。馘或为国。

  魏齐王正始中,每讲经遍,辄使太常释奠于辟雍,以太牢祠孔子,以颜回配。

  晋武帝泰始七年、惠帝元康三年,二释奠,皆于大学。泰始六年、元康五年,二行乡 事,皆于辟雍。乡事,乡饮酒礼也。惠帝之为太子,及愍怀太 子讲经竟,并亲释奠于大学。

  东晋明帝之为太子,亦行释奠礼。成、穆、孝武三帝,皆亲释奠,惟成帝在辟雍,自 是一时制也。孝武以大学在水南悬远,有司议依穆帝升平元年,于中堂权立行大学。释奠礼毕 ,会百官六品以上。时无国子生,有司奏:应须二学生百二十人。大学 生取见人六十,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事讫罢也。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太子释奠,采晋故事。裴松之议:应舞 六佾,宜设轩悬之乐,牲牢器用,悉依上公。祭毕,亲临学宴会,太子以上悉在。

  齐武帝永明三年,有司奏:“宋元嘉旧事,学生到,先释奠先圣先师,礼又有释菜, 未详今当行何礼?用何乐及礼器?”时从喻希议,用元嘉故事,设轩悬之乐,六佾之舞,牲牢 器用悉依上公。尚书令王俭议:“周礼‘春入学,释菜合舞’。记云‘ 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又云‘始入学,必释奠先圣先师’。中朝以来,释菜礼废,金 石俎豆,皆无明文。方之七庙则轻,比之五祀则重。陆纳、车胤谓宣尼庙宜依亭侯之 爵;范宁欲依周公之庙,用王者仪,范宣谓当其为师则不臣之,释奠日 ,宜备帝王礼乐。此则车、陆失于过轻,二范伤于太重。喻希云‘若王者自设礼乐,则肆赏于 致敬之所;若欲嘉美先师,则须所况非备’。细寻此说,守附情理。皇朝屈尊弘教,待以师资 ,引同上公,即事惟允。元嘉裴松之议故事可依也。”

  梁武帝天监八年,皇太子释奠。周舍议:“既惟大礼,请依东宫元会,太子着绛纱襮 ,音博,衣领也。乐用轩悬。合升殿坐者,皆服朱衣。”帝从之 。又有司以为,礼云“凡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吏部郎徐勉议:“郑玄云:‘由命士以 上,父子异宫。’宫室既异,无不由阼阶之礼。请释奠及宴会,太子升堂,并宜由东阶。若舆 驾幸学,自然中阶。其会宾客,依旧西阶。”大同七年,皇太子表其子宁国、临城公入学,时 议者以与太子有齿胄之议,疑之。仆射臣缵等以为:“参、点、回、路,并事宣父,邹鲁称 盛,洙汶无讥。师道既光,得一资敬,无亏亚二。”制可。

  北齐将讲于天子,讲毕,以一太牢释奠孔宣父,配以颜回,列轩悬乐,六佾舞。皇太 子每通一经,及新立学,必释奠礼先圣先师,每岁春秋二仲,常行其礼。每月朔制,祭酒领博 士以下及国子诸学生以上,大学、四门博士升堂,助教以下、大学诸生阶下,拜孔圣,揖颜回 。日出行事。其郡学则于坊内立孔、颜庙,博士以下,亦每月朝。张凭 议曰:“不拜颜子者,按学堂旧有圣贤之像,既备礼尽敬,奉尼父以为师,而未详颜子拜揖之 仪。臣以圣者,君道也。师者,贤臣道也。若乃推舜禹于 君位 ,则稷契与我并为臣矣。师玄风于洙泗,则颜子吾同门也。夫大贤恭己,既揖让于君德;回也 如愚,岂越分于人师哉!是以王圣佐贤,而君臣之义者;拜孔揖颜,而师资之分同矣。 ”

  隋制,国子寺,每岁四仲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先师。年别一行乡饮酒礼。州县学则以春秋仲月释奠,亦每年于学一行乡饮酒礼。

  大唐武德二年,于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贞观二十一年制,左丘明以下二十二人同享。初以儒官自为祭主,直 云博士姓名,昭告于先圣。又州县释奠,亦博士为主。许敬宗奏曰:“
秦汉释奠无文,魏氏 则太常行事。自晋宋以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为主,全无典实,在于臣下,理不合专。今请国 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词称‘皇帝谨遣’,仍令司业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其州学,刺 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令为初献,丞为亚献,主簿及尉通为终献。修附 礼令,以为永制。”七年二月,高祖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与博士杂相駮难久 之。贞观十四年二月,太宗幸国子学,观释奠。永隆二年二月,皇太子亲行释奠之礼。开耀元 年二月,皇太子释奠于国学。景云二年七月,皇太子将亲释奠于国学,有司草仪注,令从臣皆 乘马,着衣冠。太子左庶子刘子玄进议曰:“古者,自大夫以上皆乘车,而以马为騑服。魏晋 以降,迄于隋氏,朝士又驾牛车。至如李广北征,解鞍憩息,马援南伐,据鞍顾眄,斯则鞍马 之设,行于军旅,戎服所乘,贵于便习者也。按江左官至尚书郎,而辄轻乘马,则为御史所弹 。又颜延年罢官后,好骑马出入闾里,当时称其放诞。此则专车凭轼,可擐朝衣,单马御鞍, 宜从亵服,求之近古,灼然之明验也。褒衣博带,方履高冠,本非马上所施,自是车中衣服。 且长裙广袖,襜如翼如,鸣佩纡组,锵锵奕奕,驰骤于风尘之内,出入于旌棨之闲,傥马有惊 逸,人从颠坠,遂使属车之右,遗屦不收,清道之傍,絓骖相续,因以受嗤行路,有损威仪。 其乘马衣冠,窃谓宜从废改。”皇太子令付外宣行,仍编入令,以为常式。开元十一年,诏春 秋释奠用牲牢,其属县用酒脯而已。二十七年八月,因释奠文宣王,始用宫悬之乐。二十八年 二月,敕:“
文宣王庙,春秋释奠,宜令摄三公行礼,着之常式。”国子祭酒刘瑗奏:“ 准故事,释奠之日,群官道俗等,皆合赴监观礼。请依故事,着之常式。”制可之。其仪具开 元礼。

    祀先代帝王名臣附○汉 后汉 魏 东晋 后魏 隋 大 唐

  汉武帝时,有人言,古者天子以春解祠,祠黄帝,用一枭破镜。张晏曰:“黄帝,五帝之首也。春,岁之始也。枭,恶逆之鸟。方士虚诞,云 以岁始祓除凶灾,令神仙之帝食恶逆之物,使天下为逆者破灭。”枭,鸟名,食母。破镜,兽 名,食父,如貙首而武眼。黄帝欲绝其类,使百吏祠皆用之。汉使东郡送枭,五月五日作羹以 赐百官。解祠者,解罪求福也。

  后汉章帝元和春,东巡狩,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尧于济阴。

  魏武帝少时,汉太尉桥玄独先礼异焉,故建安中,遣使祠以太牢。蜀主刘禅景耀六年,诏为丞相诸葛亮立庙于沔阳。先是,所在各请立庙,不许 ,百姓遂私祭之,或以为可立于京师,禅皆不纳。步兵校尉习崇、中书侍郎向充等言于禅曰: “自汉以来,小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况亮德范遐迩,勋盖季世,而烝尝止于私门,庙貌阙而 莫立,非所以存德念功,远追在昔也。今若尽从人心,则黩而无典;建之京师,又逼宗庙。宜 因近其墓,立之于沔阳,使所属以时赐祭,凡其臣故吏欲奉祠者,皆限至庙,断其私祀。”于 是从之。何承天駮之曰:“周礼,凡有功者祭于大烝,故后代遵之,元勋配飨。充等曾不是式 ,禅又从之,盖非礼也。”

  东晋孝武帝宁康三年七月,故事,礼皋陶于廷尉寺,新礼移祀于律署,以同祭先圣于 大学。旧祀以社日,新改用孟秋,以应秋政。挚虞按:“虞书皋陶作士 ,惟明克允,国重其功,人思其当,是以狱官礼其神,系者致其祭,功在断狱之成,不在律令 之始也。大学之设,义重太常,故祭于大学。律之署,卑于廷尉,移祀于署,是去重而就轻。 律非正署,废兴无常,宜如旧祀于廷尉。祭用仲春,义取重生,改用孟秋,以应刑杀,理未足 以相易。宜定新礼,皆如旧制。”

  后魏文成帝东巡,历桥山,祀黄帝。孝文太和十六年,诏曰:“
法施于人,祀有明 典,立功垂惠,祭有常式。其孟春应祀者,顷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以仲月而飨祀焉。凡在 祀令者有五。帝尧树则天之功,兴巍巍之治,可祀于平阳。虞舜播太平之风,致无为之化,可 祀于广宁。夏禹御洪水之灾,建天下之利,可祀于安邑。周文公制礼作乐,垂范万叶,可祀于 洛阳。其宣尼庙已于中省,别敕有司行事。自文公以上,可令当界牧守,各随所近,摄行祀事 ,皆用清酌尹祭也。”曲礼曰:“脯曰尹祭。”

  隋制,使祀先代王公:帝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 益配;商汤于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于沣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汉帝于长陵,萧何配。 各以一太牢而无乐。配者飨于庙庭。

  大唐前修礼令,无祭先代帝王之文。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谨按礼记祭法云:‘圣 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人,以死勤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捍大患则祀之。’其汉高祖祭 法无文,但以前代迄今,多行秦汉故事。始皇无道,所以弃之。汉祖典章,法垂于后。自隋以 上,亦在祠例。今请聿遵故实,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天宝六载正月,制:三皇置一庙, 五帝置一庙,有司以时祭飨。至七载五月,诏:“三皇以前帝王,宜于京城内共置一庙,仍与 三皇五帝庙相近,以时致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其祭料及乐,请准三 皇五帝庙,以春秋二时飨祭。历代帝王肇迹之处,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庙飨祭,仍取当时 将相德业可称者二人配飨。”

    老君祠先贤附○后汉 大唐

  后汉桓帝延 熹八年,使中常侍之陈国苦县,祠老子。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中。文罽为坛,饰纯金釦器 ,设华盖座,用郊天乐。

  大唐干封元年,追号老君为太上玄元皇帝。文明元年九月,册玄元皇帝妻为先天太后 ,立尊像于老君庙所。开元二年三月,亲祠玄元皇帝庙,追尊玄元皇帝父周上御史大夫敬,追 尊为先天太皇,仍于谯郡置庙,岁余一祀以上,准先天太后庙例。二十九年,两京及诸州各置 庙一所,并置崇玄馆。天宝元年,亲祠玄元庙,又于古今人表升玄元皇帝为上圣。其时同制庄子号南华真人,文子号通玄真人,列子号冲虚真人,庚桑子号洞灵 真人,又以其所着之书并为经。其年九月,改两京玄元庙为太上玄元皇帝宫。其告飨所奏乐,降神用混成之乐,送神用太一之乐。二载,西京改为太 清宫,东京改为太微宫,天下诸郡为紫极宫。三月,敕:“古之制礼,祭用质明,义兼取于 尚幽,情实缘于既没。我圣祖湛然常在,为道之宗,既殊有尽之期,须展事生之礼。自今以后 ,每圣祖宫有昭告,宜改用卯时以前行礼。”四载四月,敕:“比太清宫行事官,皆具冕服, 爰及奏乐,未易旧名,并告献之时,仍陈册祝,既非事生之礼,皆从降神之仪。且真俗殊伦, 幽明异数,理有非便,亦在从宜。自今以后,每太清宫行礼官,宜改用朝服,兼停祝版,改为 清词于纸上。其告献辞,及所奏乐章,朕当别自修撰。仍令所司具仪注闻奏。”十三载正月, 令有司,每至孟月,则修荐献上香之礼。仍为常式。七载五月,诏:后 汉张天师册赠太师,梁贞白陶先生册赠太保。兴元元年十二月,诏:太清宫改太常卿 亚上香,光禄卿终上香;改三礼拜为再拜。贞元元年正月,敕:荐飨太清宫,亚献太常卿充, 终献光禄卿充。仍永为常式。

    孔子祠先儒及弟子附○汉 后汉 魏 晋 宋 后魏 北 齐 后周 隋 大唐

  汉元帝时,孔霸以帝师赐爵,号褒成君,奉孔子后。平帝元始初,追谥孔子曰褒成宣 尼公,追封孔均为褒成侯。

  后汉光武建武十三年,封均子志为褒成侯。章帝元和二年二月,东巡狩,因幸鲁,祠 孔子七十二弟子。汉晋春秋曰:“阙里者,仲尼之故宅也,在鲁城中。 帝升庙,西面,群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进爵而后坐。”东观书曰“既礼毕,命儒者论难” 也。和帝永元四年,徙封为褒尊侯,相传至献帝初,国绝。

  魏文帝黄初二年,以孔子二十一代孙议郎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祠。令鲁郡修 旧庙,置百户吏卒守卫。

  晋武帝泰始三年,改封孔子二十三代孙宗圣侯震为奉圣亭侯。又诏大学及鲁国,四时 备三牲以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诏给奉圣亭侯四时祠孔子祭直,如泰始故事。

  宋文帝元嘉八年,奉圣侯有罪夺爵。至十九年,又授孔隐之。隐之兄子熙先谋逆,又 失爵。二十八年,更以孔惠云为奉圣侯。后有重疾,失爵。孝武大明二年,又以孔迈为奉圣侯 。迈卒,子荂诩俱反嗣,有罪,失爵。

  后魏封孔子二十七叶孙乘为崇圣大夫。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改封二十八叶孙珍为崇圣 侯。文成帝诏:其宣尼之庙,当别敕有司行荐飨之礼。

  北齐改封三十一叶孙为恭圣侯。

  后周武帝平齐,改封邹国公。

  隋文帝仍旧封邹国公。炀帝改为绍圣侯。

  大唐贞观十一年,封孔子裔德伦为褒圣侯。二十一年,制: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 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 、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元凯、范宁、贾逵,总二十二人,并为先师。永徽中,制令: 改周公为先圣,黜夫子为先师,颜回、左丘明从祀。显庆二年,礼部尚 书许敬宗等奏曰:“准贞观二十一年诏,以孔子为先圣,更添左丘明等二十二人,与颜子俱配 宣父于大学,并为先师。今据永徽令,改用周公为先圣,黜孔子为先师,颜回、左丘 明 并为从祀。按礼记‘
凡学 ,春官释奠于其先师’。郑玄注曰:‘官谓礼乐诗书之官也。先师者,若礼有高堂生,乐有制 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可以为之。’又曰‘始立学,释奠于先圣。’郑注曰‘若周公、孔 子也。’圣则非周即孔,师则偏善一经。汉魏以来。取舍各异。颜回、夫子互作先师,宣父、 周公更为先圣,求其节文,递有得失,所以贞观之制,正夫子为先圣,加众儒为先师。而今新 令,辄事刊改,但周公摄政,制礼作乐,功比王者,祀之儒馆,实贬其功。仲尼生衰周之末 ,拯文丧之弊,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弘圣教于六经,阐儒风于千载,故孟轲称生灵以来,一 人而已。自汉以降,奕叶继侯,崇奉其圣,迄于今日,胡可降兹上哲,俯入先师?且又丘明之 徒,见行其学,贬为从祀,亦无故事。今请改令从诏,于义为允。其周公仍依礼配飨武王也。 ”高宗干封元年正月,东巡,次兖州邹县顿,祭宣父庙,赠太师。总章元年二月,皇 太子诣学,赠颜回太子少师,曾参太子少保。神龙初,诏以邹鲁百户封崇道公宣尼采邑,用供 荐飨。又授裔孙褒圣侯崇阶朝散大夫,仍许子孙以相传袭。开元八年,敕改颜生等十哲为坐像 ,悉应从祀。曾参大孝,德冠同列,特为□像,坐于十哲之次。图画七十子及二十二贤于庙壁 上。以颜子亚圣,亲为之赞,以书于石。闵损以下,令当朝文士分为之赞。时国子司业李元瓘奏称:“先圣孔宣父庙,先师颜子配坐,今其像立侍,配飨 合坐。十哲弟子,虽复列像庙堂,不应飨祀。谨检祠令:何休、范宁等二十二贤,犹沾从祀。 其十哲请春秋释奠,列享在二十二贤之上。七十子,请准都监庙堂图形于壁,兼为立赞。又曾 参孝道可崇,独受经于夫子,请准二十二贤应飨。”二十七年八月,制:“夫子追赠 谥为文宣王,宜令三公持节册命,并撰仪注。昔缘周公南面,夫子西坐,今位既有殊,坐岂仍 旧,宜补其坠典,永作常式。自今以后,夫子南面而坐,内出王者衮冕之服以衣之。十哲等东 西列侍。颜子渊既云亚圣,须优其秩。颜子赠兖国公,闵子骞赠费侯,冉伯牛赠郓侯,冉仲弓 赠薛侯,宰子我赠齐侯,端木子贡赠黎侯,冉子有赠徐侯,仲子路赠卫侯,言子游赠吴侯,卜 子夏赠魏侯。又夫子格言,参也称鲁,虽居七十之数,不载四科之目。顷虽参于十哲,终未殊 于等伦,久稽先旨,俾修旧位。庶乎礼得其序,人焉式瞻。”命尚书右丞相裴耀卿摄太尉,持 节就国子庙册赠,册毕,所司奠祭,亦如释奠之礼。又遣太子少保崔琳往东都,就庙行册礼。 又敕两京及兖州旧宅庙像,宜改服衮冕。其诸州及县,庙宇既小,但移南面,不须改衣服。两 京乐用宫悬。春秋二仲上丁,令三公摄行事。七十子并宜追赠:曾参赠郕伯,颛孙师赠陈伯, 澹台灭明赠江伯,宓子贱赠单伯,原宪赠原伯,公冶长赠莒伯,南宫子容赠郯伯,公皙哀赠郳 伯,曾点赠宿伯,颜路赠杞伯,商瞿赠蒙伯,高柴赠共伯,漆雕开赠滕伯,公伯寮赠任伯,司 马牛赠向伯,樊迟赠樊伯,有若赠卞伯,公西赤赠郜伯,巫马期赠鄫伯,梁鳣赠梁伯,颜柳赠 萧伯,冉孺赠纪伯,曹恤赠曹伯,伯虔赠聊伯,公孙龙赠黄伯,冉季赠东平伯,秦子南赠少梁 伯,漆雕子敛赠武城伯,颜子精赠琅玡伯,一作子骄。漆雕徒 父赠须句伯,壤驷赤赠北征伯,商泽赠睢阳伯,石作蜀赠石邑伯,任不齐赠任城伯,公夏守赠 元父伯,公良孺赠东牟伯,后处赠营丘伯,秦子开赠彭衙伯,奚容蒧赠下邳伯,公肩定赠新田 伯,颜襄赠临沂伯,鄡单赠铜鞮伯,句井疆赠淇阳伯,罕父黑赠乘丘伯,秦商赠上洛伯,申党 赠邵陵伯,公祖子之赠期思伯,荣子期赠雩娄伯,县成赠钜野伯,左人郢赠临淄伯,燕伋赠渔 阳伯,郑子徒赠荥阳伯,颜之仆赠东武伯,原亢赠莱芜伯,乐颜赠昌平伯,一作欬。廉洁赠莒父伯,颜何赠开阳伯,叔仲会赠瑕丘伯,狄黑赠临济 伯,邽巽赠平陆伯,孔忠赠汶阳伯,公西与如赠重丘伯,公西箴赠祝阿伯,蘧瑗赠卫伯,施常 赠乘氏伯,林放赠清河伯,秦非赠□阳伯,陈亢赠颍伯,申枨赠鲁伯,琴牢,未详。颜哙赠朱虚伯,步叔乘赠淳于伯,琴张赠南陵伯。

    太公庙大唐

  大唐开元十九年四月,两京 及天下诸州,各置太公庙一所,以张良配飨,春秋取仲月上戊日祭。诸州宾贡武举人,准明经 进士,行乡饮酒礼。每出师命将,辞讫,发日,便就庙引辞,仍简取自古名将,功成业者, 弘济生人者十人,准十哲例沾飨。至干元元年九月十二日,太常少卿于休烈奏:“臣一昨因秋 飨汉高祖庙,见傍无侍臣;飨太公庙,有张良在侧。伏以子房生于汉初,翊奉高祖,坐筹帷幄 ,佐定天下,考其年代,不接太公。自古配食庙庭,陪葬陵寝,皆取当时佐命,同受哀荣。太 公人臣,不合以张良配飨,请移于汉祖庙。”从之。上元元年闰四月,敕:“昔周武创业,克 宁区夏,惟师尚父,实佐兴王。况德有可师,义当禁暴,稽诸古昔,爰崇典礼。其太公望,可 追封为武成王,有司依文宣王置庙。仍委中书门下,择古今名将,准文宣王置亚圣及十哲等。 飨祭之典,一同文宣王。”贞元四年八月,兵部侍郎李纾奏曰:“太公庙准式以太常少卿充三 献官。祝文云‘皇帝遣某官,敢昭告’。至上元元年,追赠为武成王,飨祭之典,一同文宣王 。有司因差太尉充献,兼进祝版亲署。臣伏以太公,即周之太师;张良,汉之少傅。圣朝列在 祀典,已极褒崇,载在祝词,必资折中,理或过当,神何敢歆。今者屈礼于至尊,施敬于臣佐 ,每请御署,并称昭告,窃谓非宜。一同文宣王,恐未为允。臣以为文宣垂训,百代宗师,五 常三纲,非其训不明,有国有家,非其制不立,故孟轲称,有生人以来,一人而已。由是正素 王之法,加先圣之名,乐用宫悬,献差太尉,尊师崇道,雅合正经。且太公述作,止于六韬, 勋业形于一代,岂可拟其盛德,均其殊礼哉!前件祝文,请自今更不进署;其‘敢昭告’,请 改为‘致祭’;其献官,请准式差太常卿以下。”诏令百僚集议闻奏。兼大理卿于颀等四十六 人议同李纾。左领军大将军令狐建等二十四人议曰:“当今兵革未偃,宜崇武教以尊古,重忠 烈以劝今,欲有贬损,非激劝之道也。追尊王位,以时祠之,为武教之主,若不尊其礼,则 无以重其教也。文武二教,国宜并立,废一不可,况其典礼之制,已历二圣,今欲改之,恐非 宜也。”至九月,有敕:以上将军以下充献官,余事依李纾所奏。其祭飨献仪,具开元礼。
 
 
 

通典卷第五十四

 礼十四 沿革十四 吉 礼十三

  巡狩 封禅

    巡狩

唐 虞 夏 周 秦 汉 后汉 魏 晋 宋 后魏 隋 大 唐

  唐虞天子五载一巡狩。晏子对齐景公曰:“天子适 诸侯曰巡狩。”白虎通曰:“巡者,循也。狩者,牧也。为天下循行守牧民也。道德太平, 恐远近不同化,幽隐有不得所者,故亲行之。行礼谨敬,重人之至也。”郑玄云:“诸侯为天 子守土,时一巡省之”。书曰“五载一巡狩。”所以必五年者,因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 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也。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 岱宗,东岳也。特谓太山为岱宗者,以其处东北,居寅丑之间,万物终 始之地,阴阳交代之所,为众山之宗,故云岱宗也。望秩于山川。张守节云:“乃以秩望祭东方诸侯境内名山大川也。言秩者,五岳视三公,四 渎视诸侯也。”群后四朝,孔安国曰:“各会朝于方 岳之下,凡四处,故曰四朝也。尧舜同道,舜摄则然,尧又可知也。” 肆觐东后,遂见东方之诸侯。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时,四时也。月,十二月也。日,三百六十日也。律,法制也。度, 丈尺也。量,斗斛也。衡,斤两也。郑玄曰:“协正四时之月数日名,备其失误。”具节气晦 朔,恐诸侯有不同,故因巡狩而合正之。修五礼吉、凶、宾、军 、嘉礼。五玉五等诸侯之瑞也。执之曰瑞,陈列之曰玉。 三帛二生一死贽。三帛,纁、玄、黄,三孤所执也。二生,羔、 雁,卿大夫所执也。一死者,雉,士所执为礼焉。五月,巡狩至南岳;衡山也。八月,巡狩至西岳;华山也。 十一月,巡狩至北岳: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礼。白虎通曰:“二月、八月,昼夜分;五月、十一月,阴阳终也。”归 ,格于艺祖,用特。孔安国曰:“巡狩四岳,然后归,告至文祖之庙。 艺,文也。言祖则考着。特,一牛也。”郑玄注尚书云:“每归用特者,明每一岳即归也。” 如尚书、王制之文,所以不一岳之后而云归者,因明四岳礼同,使其文相次,是以终巡狩之后 乃始云归耳。

  夏后氏因之。王肃云:“天子五年一巡狩。”郑玄云:“五年 者,虞夏之制也。”

  周制,十二年一巡狩。大行人云:“十有二岁,王巡狩殷国。 ”殷,众也,谓当方诸侯。周以木德王,岁星是木王之星,十二岁一周,以木象之。故梁崔灵 恩云“取岁星一周天道之备数”。天子将巡狩,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帝谓五精之帝所配祭南郊者,谓灵威仰也。类、宜、造,皆祭名也。按曾子问 “诸侯适天子,告祖祢”。此不言祖者,白虎通云:“七庙皆告之,独言祢者,辞时先从祢, 后至祖以上,遂行,不敢留尊者之命故也。”职方氏先戒四方诸侯曰:“各修平乃守 ,考乃职事,无敢不敬戒,国有大刑。”乃犹汝也。守谓国境之 内。职事,所当供具。及王之所行,先道,帅其属而巡戒令。 先道,先由王所从道,居前,行其前日所戒之令。大驭掌犯軷之 礼。谓祖道也。土训氏夹王车而行,以待王问九州形势, 所谓以道地图。山川所宜。所谓以诏地事 。诵训氏亦夹王车,以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诵训所谓掌道方 志以诏观事。若鲁有大庭氏之库,殽之二陵也。又掌道方慝,方慝,四方言语所恶。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辟音避。

  乘金辂,建大旗,巾车云:“金辂,钩,樊缨九就,建大旗以 宾。”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燔柴告感生 之天帝。觐诸侯。觐,见也。其方之诸侯,先于境首待 之。祭义云:“天子巡狩,诸侯待于境。”所过山川,则使祝宗 先以三等璋瓒,皆以黄金为鼻流,酌郁鬯以礼神。次乃校人杀黄驹以祭之。玉人云:“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黄金勺,青金外,朱中 ,鼻寸,衡四寸,有缫。天子以巡狩,宗祝以前马。”郑玄云:“鼻,勺流也。衡,谓勺径也 。于大山川则用大璋,加文饰也。于中山川用中璋,杀文饰也。于小山川用边璋,半文饰也。 ”又校人云:“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杀黄驹。”郑玄曰:“谓王巡狩过大山川也。” 每宿舍,掌舍设梐枑再重,谓行马。再重者,以周卫有外内列 。枑音互。其外,则土方氏又设蕃篱。土方氏云:“王巡狩则树 王舍。”郑玄云:“
为之蕃篱。”既至方岳,先 问百年,就见之。若未满百年,八十九十者,路经其门则见之,不然则不。祭义所谓“东行西行弗敢过”。天子乃令太师采人歌谣之诗,以乐播 而陈之,以观人风俗,以审其善恶。所谓命太师陈诗以观人风也。 命典市之官,陈百物之贵贱,以观人之所好恶。所谓“命市纳 贾以观人之所好恶,志淫好僻”。故郑云:“淫则侈物贵,人之志淫邪,则所 好者不正也”。又命典礼之官,考校四时节气,月之晦朔,甲乙等日, 及候气之律吕,所用礼乐、宫室、车旗等制度,君臣上下之衣服,皆以王者所颁制度考校之。 所谓“
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 ,制度衣服,正之”。注云:“同,阴律也”。诸侯封内有名山大川,不举而祭之者, 为不敬;不敬者,君削其地。有祭宗庙不顺昭穆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不顺,谓若逆昭穆者。以宗庙可以表官爵,故绌之。变礼易乐者,为 不从;不从者;君流。流,放也。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 君讨。有功德于人者,加地进律。律,法度也。其诸侯待王之 牢礼以一犊。掌客云:“王巡狩殷国,则国君膳以牲犊。”又郊特牲 云:“天子适诸侯,诸侯膳用犊,贵诚之义也。天子牲孕弗食也。”

  既黜陟诸侯,乃与之相见于方岳之下,筑坛,与觐礼坛制同。郑玄注司仪职引觐礼制,“王巡狩殷国而同,则其为宫亦如此欤”是也。 其坛外为土埒,方三百步,开四门。坛方九十六尺,高四尺,上为堂,下为三等,谓之 三成,成每等高一尺。其堂上置司盟之神位,谓之方明。觐礼云:“诸 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开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郑玄云:“宫 谓壝土为埒,以象墙壁。八尺曰寻,十二寻则方九十六尺也。深谓高也,从上向下曰深。方明 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会同而盟,明神监之。天之司盟有象者,犹宗庙之有主乎。”其方 明状,具朝觐篇。司仪职云:“其坛三成,宫旁一门。”郑玄云:“成犹重也。三重者,下差 之为三等,每面丈二尺也。”见诸侯之时,据郑注司仪及觐礼,诸侯之上介,各以其君 之旗,置于宫内,以表立位之处。乃诏王升坛,讫,诸侯皆就其旗而立其位。郑按明堂位,诸 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阼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 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王乃于坛上揖之,以定其位。其揖之节有三仪:与王无亲者, 推手小下之;司仪所谓土揖庶姓。与王婚姻之亲者,平推手揖 之;所谓时揖异姓。与王同姓者,推手小举之。所谓天揖同姓。王既揖定其位,诸侯乃进,升坛奠玉。又按司仪职及郑 注云:公于上等奠桓珪玉,陈摈者五人礼之。侯、伯于中等奠信珪、躬珪玉,陈摈者四人礼之 。子、男于下等奠谷璧、蒲璧玉,陈摈者三人礼之。诸侯各奠玉讫,降拜,又升,成拜。讫, 摈者乃延诸侯升堂,授王玉。讫,乃以璧琮行享礼,谓之将币。玉人云 “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是也。诸侯既朝见王讫,乃退而自相与盟,王宫之伯临 之,其神主于月,必因以祭之。觐礼云:“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祭 川沈,祭地瘗。”郑注云:“升沈必就祭者也。就祭则是谓王巡狩,诸侯之盟祭也。 ”

  其余: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如东巡狩之礼;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如南巡 狩之礼;十有一月,北巡狩,至于北岳,如西巡狩之礼。巡狩之月皆用 正岁之仲月者,以王者考礼正刑,当得其中,春秋分,昼夜均,冬夏至,阴阳终,欲取终平之 义,故唐虞以还,皆用仲月也。巡狩讫,却归,每庙用一牛以告至,谓之“归格于祖祢 用特”。特,一牛。

  秦始皇三年,东巡郡县,祠邹峄山,颂功业。其年复游海上。 二年,游碣石,从上郡归。五年,始南至湘山,遂登会稽,并海,到沙丘崩。此求神仙奇药之 术,无复观人风问百年也。并音步浪反。下同。二世元年,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 ,至会稽,皆礼祠之,而刻勒始皇所立石书旁,以彰始皇之功德。

  汉武帝元狩四年,始巡郡县,寖寻于泰山。寖,渐。寻,就也 。寖音浸。元封初,复至海上,又北至碣石,巡自辽西,历北边,至九原。五月,乃 至甘泉。周万八千里。武帝亦如秦始皇之事。

  后汉光武建武三十年三月,幸鲁,汉祀令曰:“天子行有所之 ,出河,沈用白马珪璧各一,衣以缯缇五尺,祠用脯二束,酒六升,盐一升。涉渭、灞、泾、 洛他名水如此者,沈珪璧各一。律,在所给祠具;及行,沈祠他川水,先驱投石,少府给珪璧 。不满百里者不沈。”过泰山,祭山及梁父。章帝元和二年二月,东巡狩,使使者奉一 太牢祠帝尧于济阴成阳灵台。至泰山,辛未,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于孝武所 作汶上明堂,光武配。卒事,遂觐东后,飨赐王侯群臣。因行郡国,幸鲁,祠东海恭王及孔子 、七十二弟子。四月,还京师。庚申,告至,祠高祖庙、光武庙,各一特牛。安帝延光三年, 东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中故事。

  魏明帝凡三东巡狩,所过存问高年,恤疾苦,或赐谷帛,有古巡幸之风焉。齐王正始 中,巡洛阳县,赐高年、力田,各有等差。

  晋初新礼,巡狩方岳,柴望告、设壝宫如礼。诸侯之觐者,宾及执贽皆如朝仪,而不 建旗。挚虞以:“觐礼,诸侯各建其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诗称 ‘君子至止,言观其旗’。宜定新礼,建旗如旧礼。” 诏可其 议,然终晋代,其礼不行。武帝泰始四年,诏使使持节、侍中、黄门侍郎,衔命四出,周行天 下。其万人之利害为一书,礼俗政事教理科禁逆顺为一书,悖逆暴乱作慝犯令为一书,丧荒凶 厄贫苦为一书,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每国辨异之,以反命于王。

  宋文帝元嘉四年二月,东巡狩,至于丹徒,告觐园陵。三月,飨会父老旧勋于行宫, 加赐衣裳币帛,蠲租原刑。战亡之家、单孤,并随宜隐恤。二十六年二月,东巡,幸至京城, 并谒二陵,会旧京故老万余人,飨劳赉发,赦蠲徭役。

  后魏文成帝和平元年正月,东巡狩,历桥山,祀黄帝;幸辽西,遥祀毉无闾山。遂缘 海,幸冀州,北至中山,过常岳,礼其神而返。明年,南巡,过石门,遣使者用玉璧牲牢,礼 常岳。

  隋炀帝自文帝山陵才毕,即事巡游,乃慕秦皇、汉武之事,西征东幸,无时暂息,六 宫与文武吏士,常十余万人,然非省方展义之行也。

  大唐皇帝将巡狩,所司承制先颁告于东方诸州曰:“皇帝二月东巡狩,各修平乃守, 考乃职事。”驾将发,告圆丘、宗庙、社稷,皆如开元礼。高宗调露元 年九月,幸并州,令度支郎中狄仁杰为知顿使。并州长史李知玄以道出妒女祠,俗云盛衣服过 者,必致风雷之变,遂发数万人,别开御道。仁杰曰:“天子之行,千乘万骑,风伯清尘,雨 师洒道,何妒女之害!”遽令罢之。上闻之叹曰:“真大丈夫也。”

  评曰:梁崔灵恩三礼义宗云:“唐虞五载巡狩一岳,二十年方遍四岳,周则四十八年 矣。若一出四岳皆遍,且阙四时祭享。唐虞衡山为南岳,周氏霍山为南岳。其制,吉行五十里 ,若以二月到东岳,五月到南岳,八月到西岳,十一月到北岳,路程辽远,固必不及。以此知 每至一岳即归,斯义为长也。按尚书周官篇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 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孔安国注云:“周制十二年一巡狩,春 东,夏南,秋西,冬北,故曰时巡。考制度,正礼法如虞帝然。其四方诸侯,各觐于方岳之下 ,大明考绩,黜陟幽明。”又按尧舜简俭,常称茆茨土阶,巡狩四方,羽仪导从必少 。一年四岳,五载复往,宗庙享祭,暂委有司。展义省方,观风察俗之大政,如或二十年方遍 ,乃于民物,不亦乖疏?详周官本文与孔氏注解,既改制十有二载,比唐虞已甚遐阔,如四十 八年乃遍,岂非益为旷邈乎!且周虽尚文,天子诸侯,降杀以两,穆王巡历天下,万姓不甚告 劳。始皇游幸四方,属车八十一乘,二汉以降,至于有隋,或东封告成,或观省风俗,百辟悉 至,群司毕从,不下十余万人,何止千乘万骑!所以旷代多阙斯礼。崔生谓尧舜及周帝王行幸 车徒礼数,与秦汉以后无异。斯不达古今丰约之别,复不详周官之文,辄肆臆度之说耳!

    封禅无怀 伏羲 神农 黄帝 颛顼 帝喾 帝尧 舜  禹 汤 周 秦 汉 后汉 魏 晋宋 后魏 北齐 隋 大唐

  古者帝王之兴,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泰山,所以告成功也。礼云“因名山 升中于天。”封禅必于泰山者,万物交代之处,封增其高,顺其类也 。升,上也。中,成也。刻石纪号,着己功绩。封讫,而禅梁甫,亦以告太平也。 封禅者,高厚之道也。封土于山,而禅祭于地。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 德。增泰山之高以报天,厚梁甫之阶以报地。明天之所命,功成事就,有益于天地,若天地之 更高厚然。梁甫者,泰山之支山卑下者也。能以其道配成高德,故禅梁甫亦以告太平也 。

  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管仲对齐桓公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 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而昔有无怀氏,古之王者,在伏羲前。韩诗外传曰: “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氏,不可得而数者万数。”袁准正论曰:“唯周 官有王大封之文。按成王封禅,而文武皆不在七十二君,而无一言见于经传,学者疑焉。”服 虔曰:“云云在梁甫东,山名也。”晋灼曰:“云云在蒙阴县故城东北,下有云云亭。 ”

  伏羲、神农并因之。

  黄帝禅亭亭。服虔曰:“亭亭山在牟阴。”晋灼曰:“汉地理 志,钜平有亭亭山。”

  颛顼、帝喾、帝尧、舜复禅云云。

  禹禅会稽。会稽在越地。

  汤依禅云云,其所封皆于泰山也。

  周成王封泰山,禅社首。应劭曰:“社首,山名,在博县。” 晋灼曰:“在钜平南十三里。”其仪不存。襄王时,齐桓公既霸 ,会诸侯于葵丘,而欲封禅,谓管仲曰:“寡人兵车之会三,而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 天下,诸侯莫违我。昔三代受命,亦何以异乎?”于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设之以事曰 :“古之封禅,必鄗上之黍,北里之禾,所以为盛;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东海 致比目之鱼,西海致比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凰麒麟不至,嘉禾不生 ,而欲封禅,无乃不可乎!”于是桓公乃止。

  秦始皇平天下,三年,东巡郡县,祠驺峄山,颂秦功业。于是征齐鲁儒生七十人,至 于泰山下。诸儒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土石草木;扫地而祭,席用菹□, 音□,□,禾稿也。去其皮以为席。菹音租。言其易遵也。” 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黜儒生。而遂除车道,上自泰山阳,至巅,立石颂德。文曰 :“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守之内,莫不郡县,四属八蛮,咸来贡职 。人庶蕃息,天禄永得,刻石改号。”文出晋太康郡国志。有 金册石函金泥玉检之事焉。从阴道下,禅梁甫。其礼颇采泰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藏皆秘之 ,固不得而记焉。封禅之后十二岁,秦亡。诸生疾秦焚诗书,戮文学, 皆伪曰“始皇上泰山,为风雨所击,不得封禅”。

  汉武帝立二十八年,元鼎中,汾阴得宝鼎,遂议封禅,而群儒不能知其仪,又牵拘于 诗书古文,于是帝尽罢诸儒。三月,东上泰山,命人上石立之泰山巅。石高二丈一尺,方博皆 三尺。坛及墠皆广长十二丈,增高三尺。帝因东至海上。四月,还至奉高。晋太康郡国志曰:“奉高户千五百六户。此为奉高者以事东岳帝王禅代之处, 是以殊之也。故有明堂,在县西南四里,又有奉高宫。”又至梁父,礼祠地主。乙卯, 令侍中、儒者皮弁荐绅,射牛行事。封泰山下东方,如郊祠太一之礼。封广丈二尺,高九尺。 其下则有玉牒书,书秘。礼毕,天子独与侍中奉车子侯霍去病子也。 上泰山,亦有封。其事皆禁。明日,下阴道。丙辰,禅泰山下趾东北肃然山,晋太康郡国志曰:“汉武封泰山,禅梁父,参诸家所说,宜肃然为定也。” 如祭后土礼。天子皆亲拜见,衣尚黄而尽用乐焉。江淮间一茅三脊为神藉。五色土益 杂封。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诸物,颇以加礼。兕牛犀象之属不用。皆至泰山祭后土。封禅祠 ,其夜若有光,昼有白云起封中。天子从禅还,坐明堂,群臣更上寿。改元为元封。时作明堂于汶上。太史公曰“其封禅之礼,则有司存”,而汉史不得其制 。

  后汉光武建武三十年,群臣上言,宜封禅泰山。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 腹,吾谁欺,欺天乎?”三月,帝幸鲁,过祭泰山及梁父。

  三十二年,诏梁松按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东观书曰:“群臣 奏言:登封告成,为民报德, 百王所同。陛下辄拒绝不许,臣下不敢颂功述德业。”求元封时故事,议封禅所施用 。有司奏:“当用方石再累置坛中,皆方五尺,厚一尺,用玉牒书藏方石。牒厚五寸,长尺三 寸,广五寸,有玉检。又用石检十枚,列于石旁,东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长三尺,广一尺, 厚七寸。检中刻三处,深四寸,方五寸,有盖。检用金缕五周,以水银和金以为泥。玉玺二, 其一方一寸二分,其一方五寸。方石四角又有距石,皆再累。枚长一丈,厚一尺,广二尺,皆 在圆坛上。其下用距石十八枚,皆高三尺,厚一尺,广二尺,如小碑,环坛立之,去坛三步。 距石下皆有石跗,入地四尺。又用石碑,高九尺,广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坛丙地,去坛三 丈以上,以刻书。”帝以用石功难,又欲及二月封禅,故诏梁松欲因故封石空检,更加封而已 。欲及二月者,虞书“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祭山曰燔柴 ,积柴加牲于其上而燔之也。松上疏争之,以为:“登封之礼,告功皇天,垂后无穷 ,以为万民也。承天之敬,尤宜章明。奉图书之瑞,尤宜显着。今因旧封,窜寄玉牒故石下, 恐非重命之义。受命中兴,宜当特异,以明天意。”遂使泰山郡及鲁趣音促石工,宜取完青石,无必五色。令印工刻玉牒书,书秘。刻方石中 ,命容玉牒。

  二月,帝至奉高,应劭汉官马第伯封禅仪记曰:“车驾正月二 十八日发雒阳宫,二月九日到鲁,十二日宿奉高。遣虎贲郎将先上山,三按行。还,益治道徒 千人。十五日,始斋。诸扈从王公以下及东方诸侯尽斋。马第伯自 云,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观祭山坛治石。石二枚,状博平,圜九尺,此坛上 石也。其一石,武帝时石也。时用五车不能上,因置山下,为屋,号五车石。四维距石长丈 二尺,广二尺,厚尺半所,四枚。检石长三尺,广六寸,状如封箧。长检十枚。一纪号石,高 丈二尺,广三尺,厚尺二寸,名曰立石。一枚,刻文字,纪功德。是朝上山骑行,往往道峻峭 ,下骑,步牵马,乍步乍骑,且相半,至中观,留马。去平地二十里,南向极眺无不睹。仰望 天关,如从谷底仰观抗峰。其为高也,如视浮云。其峻也,石壁窅窱,如无道迳,殊不可上。 四布僵卧石上,有顷复苏。亦赖□酒脯,处处有泉水,目辄为之明。复勉强相将行,到天关, 自以已至,尚十余里。其道傍山□,大者广八九尺,狭者五六尺。仰窥岩石松树,郁郁苍苍, 若在云中。俛视溪谷,碌碌不可见丈尺。遂至天门之下。仰视天门,窔辽如从穴中视天。直上 七里,赖其羊肠逶迤,名曰环道,往往有□索,可得而登也。两从者扶掖,前人相牵,后人见 前人履底,前人见后人顶,如画重累人耳。早食上,晡后到天门。使者得铜物,形状如钟,又 方柄有孔,疑封禅具也。汝南人阳通得之。东北百余步,得封所,始皇立石及阙在南方,汉武 在其北。二十余步得北垂圆台,高九尺,方圆三丈所,有两陛。从东陛上,台上有坛,方一丈 二尺所,上有方石,四维有距石,四面有阙。乡坛再拜谒,人多置钱物坛上,亦不扫除。国家 上见之,则诏书所谓酢梨酸枣狼藉,散钱处数百,弊帛具,道是武帝封禅至泰山下,未及上, 百官为先上跪拜,置梨枣钱于道以求福,即此也。”遣侍御史与兰台令史,将工先上 山刻石。文曰:“维建武三十有二年二月,皇帝东巡狩,至于岱宗,柴 ,望秩于山川,班于群神,遂觐东后。从臣太尉□、行司徒事特进高密侯禹等。汉宾二王之后 在位。孔子之后褒成侯,序在东后,蕃王十二,咸来助祭。河图赤伏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 ,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河图会昌符曰:‘赤帝九世,巡省得中, 治平则封,诚合帝道孔矩,则天文灵出,地祇瑞兴。帝刘之九,会命岱 宗,诚善用之,奸伪不萌。赤汉德兴,九世会昌,巡岱皆当。天地扶九,崇经之常。汉大兴之 ,道在九世之王。封于泰山,刻石着纪,禅于梁父,退省考五。’河图合古篇曰:‘帝刘之 秀,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河图提刘予曰:‘九世之帝,方明圣,持衡矩,九州平, 天下予。’雒书甄曜度曰:‘赤三德,昌九世,会修符,合帝际,勉刻封。’孝经钩命决曰: ‘予谁行,赤刘用帝,三建孝,九会修,专兹竭行封岱青。’河雒命后,经谶所传。昔在帝尧 ,聪明密微,让与舜庶,后裔握机。王莽以舅后之家,三司鼎足冢宰之权势,依讬周公、霍光 辅幼归政之义,遂以篡叛,僭号自立。宗庙隳坏,社稷丧亡,不得血食,十有八年。杨、徐、 青三州首乱,兵革横行,延及荆州,豪杰并兼,百里屯聚,往往僭号。北夷作寇,千里无烟, 无鸡鸣狗吠之声。皇天睠顾皇帝,以匹庶受命中兴,年二十八载兴兵,以次诛讨,十有余年, 罪人斯得。黎庶得居尔田,安尔宅。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舟舆所通,人迹所至,靡不贡 职。建明堂,立辟雍,起灵台,设庠序。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牲一死贽。吏各修职 ,复于旧典。在位三十有二年,年六十有二。干干日昃,不敢荒宁,涉危历险,亲巡黎元,恭 肃神祇,惠恤耆老,理庶遵古,聪允明恕。皇帝惟慎河图、雒书正文,是月辛卯,柴,登封泰 山。甲午,禅于梁阴。以承灵瑞,以为兆民,永慈一宇,垂于后昆。百寮从臣,郡守师尹,咸 蒙祉佑,永永无极。”二十二日辛卯晨,燎祭天于泰山下南方,群神皆从祀,用乐如南 郊。诸王、王者后二公、孔子后褒成君,皆助祭位事也。事毕,将升封。或曰:“泰山虽已从 食于柴祭,今亲升告功,宜有礼祭。”于是使谒者以一特牲于常祠泰山处,告祠泰山,如亲耕 、貙刘、先祠、先农、先虞故事。至食时,帝御辇升山,日中后到山上,更衣,早晡时即位于 坛,北面。群臣以次陈后,西上,毕位升坛。尚书令奉玉牒检,皇帝以寸二分玺亲封之,讫, 太常命人发坛上石,尚书令藏玉牒已,复石,覆讫,尚书令以五寸印封石检。封禅仪曰:“以金为绳,以石为检。东方西方各三检。检中石泥及坛土,各如 其方色。”事毕,皇帝再拜,群臣称万岁。命人立所刻石碑,乃复道下。二十五日甲 午,禅,祭地于梁甫阴,以高后配,山川群神从祀,如元始中北郊故事。服虔曰:“禅,广土地。”项威曰:“除地曰墠。后改墠曰禅,神之也。” 四月己卯,大赦天下,以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中元元年,以吉日刻玉牒书函藏金匮,玺 印封之。乙酉,使太尉行事,以特牲告至高庙。太尉奉匮以告高庙,藏于庙室西壁石室高主室 之下。司马彪论曰:“自上皇以来,封泰山者,至周七十二代。易姓则 改封者,着一代之始,明不相袭也。继世之王巡狩,则有修封以祭而已。自秦始皇、孝武帝封 泰山,本因好神仙信方士之言,及造石检印封之事也。天道质诚,约而不费,故牲用犊,器用 陶匏,殆将无事与检封之间,而乐难攻之石也。且唯封为改代,夏少康、周宣王,由废复兴, 不闻改封。光武欲因孝武故封,而梁松固争,以为必改,乃当天意。既封之后,未有能福,而 松卒被诛死,虽罪由身作,盖亦诬神之咎也。且帝王所以能大着于后者,实在其德加于人,不 闻其在封矣。”崔灵恩曰:“自周以前,封者皆封土为坛,至秦皇、汉武,始用石检。”袁宏 曰:“夫揖让受终,必有至德于天下;征伐革命,则有大功于万物。是故王者初基,则有封禅 之事,盖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夫东方者,万物之所始;山岳者,灵气之所宅。故求之物本 ,必于其始;取其所通,必于所宅。崇其坛场,则谓之封;明其代兴,则谓之禅。然则封禅者 ,王者开务之大礼也。德不周洽,不 得辄议斯事;功不弘济, 不得髣佛斯礼。旷代一有,其道至高。故自黄帝、尧、舜,至于三代,各一得封禅,未有中修 其礼者也。虽继体之君,时有功德,此盖率复旧业,增修其前政,不得仰齐造国同符改物者也 。夫神道贞一,其用不烦;天地易简,其礼尚质。故藉用白茅,贵其诚素;器用陶匏,取其易 从。然封禅之礼,简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非天地之性也。”

  魏明帝时,中护军蒋济请封禅,帝虽拒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仪,以天下未一, 不欲便行大礼。会高堂隆卒,不行。

  晋武帝平吴,太康元年,卫瓘议封禅,帝曰:“此盛德之事,所未议也。”瓘等又奏 ,至于再三,诏报绝之。

  宋文帝在位长久,有意封禅,诏学士山谦之草其仪注。属后魏师南逼,其意乃息。孝 武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江夏王义恭表三请,帝以文轨未一,不从。

  北齐有巡狩之礼,并登封之仪,竟不行。

  隋开皇十四年,群臣请封禅,文帝命牛弘等创定其礼,帝曰:“
此事体大,朕何德 以堪之!但当东狩,因拜岱山。”

  大唐贞观十一年,左仆射房玄龄等议:“按封禅者,本以功成告于上帝,天道崇质, 义取醇素,故藉用□秸,樽以瓦甒。又按梁甫是谓梁阴,近代设礼坛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 今定坛位于山北。”又议昊天上帝坛:“将封先祭,义在告神,因当为坛下趾,先陈斋洁。赞 飨已毕,然后登封,既表重慎之深,兼示行事有渐。今请祭于泰山下,设坛以祀上帝,太祖景 皇帝配享。坛方十二丈,高丈二尺。”又议制玉牒:“长尺三寸,广厚各五寸,玉检厚二寸, 长短阔狭一如玉牒。其印齿请随玺大小,仍缠以金绳五周。”又议玉册:“四枚,各长尺三寸 ,广寸五分。每册五简,俱以金编。其一奠上帝,一奠太祖座,一奠皇地祇,一奠高祖座。” 又议金匮:“长短令容玉册,高广各六寸。形制如今之表函。缠以金绳,封以金泥,印以受命 玺。”又议方石:“三枚,以为再累。其十枚石检,刻方石四边而立之。缠以金绳,封以石泥 ,印以受命玺。”又议泰山上圆坛:“广五丈,高九尺,用五色土加之。四面各设一陛。御位 在坛南,升自南陛,而就上封玉牒。”又议圆坛上土封曰:“凡言封者,皆是积土之名。今请 于圆坛上,安方石,玺缄既毕,加土筑以为封。高丈二尺,而广二丈,以五色土益封,玉牒书 藏其内。祀禅之所,土封制亦同此。”又议玉玺曰:“详前载方石缄封,玉检金泥,必资印玺 ,以为秘固。今请依令用受命玺以封石检。其玉检既与石检大小不同,请更造玺一枚,方寸二 分,文同受命,以封玉牒。石检形制,依后汉建武故事。”又议立碑曰:“勒石纪号,垂裕后 昆,美盛德之形容,阐后王之休烈,其义大矣。请刻颂立碑,明扬功业。”又议设告至坛曰: “既至山下,礼行告至,柴于东方上帝,望秩遍礼群神。今请其坛方八十一尺,高三尺,陛 仍四出。其禅方坛及自余仪式,请如今礼。仍礼柴祭望秩,同时行事。”又议废石阙及大小距 石。诏从此议,余皆罢之,遂附制于今礼。太常旧仪,封禅降神乐歌, 并用郊丘之辞。韦安仁驳之曰:“夫祭天作乐,本谓神听高远,声臭难接,所以歌咏文辞,依 倚弦管,涤荡宣畅,冀其来格。今瘗玉燔柴于岱宗之下,播声昭告,请降圜丘之上,夫神听聪 明,不可滥假,如依乐声,应临国内,而泰山之下神,其可得祀乎?又毛诗周颂,郊祀歌昊天 ,封禅歌时迈,二篇各别,足是证明。谓宜采周颂,创新词,告精诚于上天,请皇灵于东岳, 于事合古。”其后竟从安仁之议。

  麟德二年,有司进仪注“于太岳南四里为圆坛,三成,十二陛,如圜丘之制。坛上饰 以青,四面各依方色,并造燎坛及壝三重。又造玉册三枚,皆以金绳编玉牒为之。每牒长尺二 寸,广寸二分,厚三分,刻玉填金为字。又为玉匮一,以藏正座玉册;为金匮二,以藏配座玉 册:各长尺三寸。并玉检方五寸,当绳缠处刻为五道,当封玺处刻深二分,方寸二分。又为黄 金绳以缠金玉匮,各五周,为金泥以泥之。为玉玺一枚,方寸二分,文同受命玺,以封金玉匮 。又为石□,以藏玉匮。用方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刻方石中令容玉匮。□旁施检处, 皆刻深三寸三分,阔一尺。当绳处皆刻深三分,阔寸五分。为石检十枚,以检石□,皆长三尺 ,阔一尺,厚七寸。皆刻为印齿三道,深四寸。当封玺处方五寸,当通绳处阔寸五分。皆有小 石盖,制与检刻处相应,以检擫于协反封泥。其检立于□旁,南 方北方各三,东方西方各二,去□隅皆七寸。为金绳三以缠石□,各五周,径三分。为石泥以 泥石□,其泥,末石和方色土为之。为距石十二枚,分距□隅,皆再累,各阔二尺,厚一尺, 长一丈,斜刻其首,令与□隅相应。以五色土封之。泰山之上,设登封之坛,上径五丈二尺, 高九尺,四出陛。坛上饰以青,四面依方色。一壝,随地之宜。又为降禅坛于社首山上,方坛 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之制。坛上饰以黄,四面依方色。三壝,随地之宜。其玉册、玉匮、 石□、石检、距石等,亦同封祀之制。又封祀以高祖、太宗同配,禅社首以太穆、文德皇后同 配,皆以公卿充亚献、终献之礼。”制曰:“古今典制,文质不同,至于制度,皆随代沿革, 唯祀天地,独不改张,斯乃自处于厚,奉天以薄。又今封禅,即用玉牒金绳,器物之间,复有 瓦樽秸席,一时行礼,文质顿乖,驳而不伦,深为未惬。其封祀、降禅所设上帝、后土位,先 设□秸、瓦甒、瓢杯等物,并宜改用茵褥罍爵。其诸郊祀,亦宜准此。”于是昊天上帝之座褥 以苍,皇地祇褥以黄,配帝及后褥以紫,五方上帝及大明、夜明、时帝褥皆以方色,内官以 下席皆以莞。封禅使许敬宗与礼官等又奏曰:“谨按司马彪续汉书曰, 建武三十二年封泰山,求元封故事所施用者。有司奏用玉牒书藏方石中,厚五寸,长尺三寸, 广五寸。有玉检,厚二寸,长短阔狭,一如玉牒。又按说文云:‘简,牒也。’则知牒是简之 别名,且牒是片竹,故其字从片。封禅牒虽用玉,其制宜与竹同。广厚五寸,何名简牒?又按 孝经钩命决云:‘六经册长尺四寸,孝经册长尺二寸。’遍检古之简牒,无 尺三寸之制。臣等参详典故,务取折衷,其玉牒请同玉简册,长尺二寸,广寸 二分,厚三分,以金绳连编,同简之数,随文多少,盛之玉匮,封牒石内,则合古文,于事为 允。”诏从之。三年春正月戊辰朔,有事于泰山,亲祀昊天上帝于封祀之坛。己巳,登 于泰山,行封禅之礼。庚午,降禅于社首山。壬申,大赦天下,改元干封。初议射牛事,太常博士裴守贞奏曰:“据周礼及国语,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 牲。汉武封泰山,令侍中儒者射牛行事。至于余祀,亦无射牲之文。但亲舂射牲,虽是古礼, 久从废省。据封禅礼:祀日,未明十五刻,宰以鸾刀割牲。比銮驾至时,牢牲总毕,陛下唯奠 玉酌献而已。今若祀前一日射牲,事即伤早。祀日方始射牲,事又伤晚。若依汉武故事,即非 亲射之仪,事不可行。”

  武太后天册万岁二年腊月甲申,登封于嵩岳,大赦天下,改元为万岁登封。丁亥,禅 于少室山。

  开元十二年,制:“以十三年有事泰山。所司与公卿诸儒详择典礼,先为备具。”中 书令张说、右散骑常侍徐坚等与礼官撰东封仪注。张说谓徐坚等曰:“干封旧仪,禅社首,享 皇地祇,以先后配享。王者父天而母地,皇地祇虽当今皇母位,亦当往帝之母也,子配母飨, 亦有何嫌?而以皇后配地祇,非古之制也。天鉴孔明,福善如响。干封之礼,文德皇后配皇地 祇,天后为亚献,越国太妃为终献。以宫闱接神,有乖旧典。上玄不佑,遂有授命易姓之事, 宗社中圮,公族诛灭,皆由此也。景龙之季,有事圜丘,韦庶人为亚献,皆以妇人升坛执笾豆 ,亵黩穹苍,享礼不洁。未及逾年,国有大难,亚献、终献皆受其咎,平座斋郎及女人执祭者 ,多亦夭卒。今主上尊天敬神,事资革正。斯礼请以睿宗大圣真皇帝配皇地祇,侑神作主。” 从之。“
又按显庆年许敬宗因修礼奏改燔柴在祭前,状称‘祭祀之礼,必先降神。周人向 臭,祭天则燔柴’者。臣等谨按,礼,迎神之仪,乐六变而天神降,八变而地祇出,九变则鬼 神可得而礼矣。则降神以乐,周礼正文,非谓燔柴以降神也。又按晋郭璞南郊赋及注尔雅,亦 祭后方燔。又按宋志所论,亦祭后燔柴。又检南齐、北齐又梁郊祀,亦先饮福酒讫燔燎。请依 贞观旧礼,先祭后燎”。

  考功员外郎赵冬曦、太学博士侯行果又曰:“先焚者本以降神,行之已久。若设祭后 燔,则神无由降矣。”张说又执奏曰:“凡祭者,本以心为主,心至则通于天地,达于神祇。 既有先燔、后燔,自可断于圣意,圣意所至,则通于神。燔之先后,臣等不敢裁定。”上令依 后燔及先奠牲璧之议。是后太常卿宁王宪奏请郊坛时祭,并依此先奠璧而后燔。从之。先是纷议未定,国子博士康子元执后燔最坚。张说谓子元曰:“康国子独出蒙 轮,以当一队耶?”时又有四门助教施敬本駮奏旧封禅礼八条,其略曰:“旧礼,侍中跪取匜 盥,非礼也。夫盥手洗爵,人君将以致洁而尊神,故使小臣为之。今侍中,大臣也,而沃盥于 人君;太祝,小臣也,乃诏祝于天神。是接天神以小臣,奉人君以大臣,故为非礼。按周礼大 宗伯曰:‘郁人,下士二人,赞祼事。’则沃盥此其职也。汉承秦制,无郁人之职,故使近侍 为之。魏晋至今,因而 不改。然则汉侍中行之则可矣,今以侍 中为之,则非也。汉侍中,其始也微。高帝时,籍孺为之;惠帝时,闳孺为之,留侯子辟彊年 十五为之。后汉娄坚以议郎拜侍中。魏代苏则为之,时友人嘲之曰,‘仕进不止执武子’,是 言其亵臣也。今侍中,名则古官,人非昔任,掌同燮理,寄重盐梅,非复汉魏‘执兽’之班, 异乎周礼郁人之职。夫祝以传命,通人主之意以荐达于神明,非贱职也。故两君相见,则卿为 上傧。况天人之际,其肃恭之礼,以两君为喻,不亦大哉!今太祝,下士也,非所以重命而尊 神之意也。然则周汉太祝,是礼矣。何者?按周礼大宗伯曰:‘太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 ,掌六祝之词。’大宗伯为上卿,今礼部尚书、太常卿比也;小宗伯中大夫,今侍郎、少卿比 也;太祝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比也;上士四人,今员外郎、太常博士比也。故可以处天人 之际,致尊极之词矣。今太祝下士之卑,而居下大夫之职。又旧礼,谒者引大尉升坛亚献,非 礼也。谒者已贱,升坛已重,是征名用之于古,而大体实变之于今也。古之谒者,秩异乎今。 谒者班微,以之从事,可谓疏矣。”又曰:“旧礼,尚书令奉玉牒。今无其官,请以中书令从 事。”议奏,上令张说、徐坚召敬本,与之对议详定。说等奏曰:“敬本议,其中四事,先以 改定。有不同者,望临时量事改摄。”从之。

  十三年十一月,封祀于泰山,去山趾五里,西去社首山三里。丁亥,服衮冕于行宫, 致齐于供帐前殿。己丑,大备法驾,至山下,乃御马而登,侍臣从。帝以灵山清洁,不欲多人 上,欲初献于山上坛行事,亚献、终献于山下坛行事。召礼官学士贺知章等入讲仪注,因问之 ,知章等奏曰:“昊天上帝,君位;五方精帝,臣位;帝号虽同,而君臣各异。陛下享君位于 山上,群臣祀臣位于山下,诚足以垂范来叶,为变礼之大者也。礼成于三,初献、亚、终,合 于一处。”于是三献悉于山上行事,其五方帝及诸神座于山下坛行事。

  玉牒词曰:“有唐嗣天子臣某,敢昭告于昊天上帝。天启李氏,运兴土德。高祖、太 宗、受命立极。高宗升中,六合殷盛。中宗绍复,继体不定。上帝眷佑,锡臣忠武。底绥内难 ,推戴圣父。恭承大宝,十有三年。敬若天意,四海晏然。封祀岱岳,谢成于天。子孙百禄, 苍生受福。”

  庚寅,祀昊天上帝于山上封台之前坛,高祖神尧皇帝配享焉。辛卯,享皇地祇于社首 之泰折坛,折音之设反。睿宗大圣真皇帝配。壬辰,上御朝觐 之帐殿,大备陈布。文武百僚、二王后、孔子后、诸方朝集使、岳牧举贤良,咸在位。

  铭曰:“维天生人,立君以理,维君受命,奉天为子。代去不留,人来无已,德凉者 灭,道高斯起。赫赫高祖,明明太宗,爰革隋政,奄有万邦。罄天张宇,尽地开封,武称有截 ,文表时雍。高宗稽古,德施周溥,茫茫九夷,削平一鼓。礼备封禅,功齐舜禹,岩岩岱宗, 衎我神主。中宗绍运,旧邦维新,睿宗继明,天下归仁。恭己南面,氤氲化淳,告成之礼,留 诸后人。缅余小子,重基五圣,匪功伐高,匪德矜盛。钦若祀典,丕承永命,至诚动天,福我 万姓。古封泰山,七十二君,或禅亭亭,或禅云云。其迹不见,其名可闻,祗遹文祖,光昭旧 勋。方士虚诞,儒书不足,佚后求仙,诬神检玉。秦灾风雨,汉污编录,德未合天,或承之辱 。道在观政,名非从欲,铭心绝岩,播告群岳。”时中书令张说撰封祀 坛颂、侍中源干曜撰社首坛颂、礼部尚书苏颋撰朝觐坛颂以纪圣德焉。其仪具开元礼 。
 
 
 

通典卷第五十五

 礼十五 沿革十五 吉 礼十四

  告礼 历代所尚 享司寒 藏冰开冰附  

  禳祈 高禖 祓禊 诸杂祠 淫祀兴废

    告礼商 周 魏 东晋 梁 大唐

  古者 天子将巡狩,必先告于祖,命史告群庙及社稷、圻内名山大川。七月而遍。亲告用牲,史告用 币。子思之语。

  商汤将伐桀,告天云:“余小子履履,汤名。敢用玄牡 ,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商尚白,未变夏礼,故用玄牡。有罪不 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言桀居帝臣之位,罪过不敢隐蔽,已简在 天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造乎祢。太祝告土用牲币。郑玄 云:“牲当为制。”王肃云:“亲告 以牲,有奠故也。使祝史用 币。”又云:“吉则用牲,凶则用币。”

  魏尚书薛悌奏:“凉州刺史所上灵命瑞图,当下洛阳留台,使太尉醮告太祖、文昭皇 后庙。”博士秦静议曰:“灵命瑞图可祀天皇大帝五精之帝于洛阳,祀南郊所祭,祭讫,奉诰 册文,脯、醢、酒,告太祖庙。藏册于石函。”尚书奏曰:“秦静议当遣兼太尉告祠,以武皇 帝从五精以上六座。余众神皆不设牲用如郊祭。”明帝诏:“每祀天辄以地配,今不地配耶? ”尚书奏:“孙钦议:‘周礼祀天南郊,无地配之文,大魏受禅,因汉祀天以地配,此谓正月 南郊常祀也。今告灵瑞,不须以地配。’王肃议:‘礼,有事于王父,则以王母配,不降于四 时常祀而不配也。且夫五精之帝,非重于地,今奉嘉瑞以告,而地独阙,于义未通。以地配天 ,于义正宜。’”诏曰:“祀天以地配,此既正义,今告瑞祭于五精之帝,则地不得阙也。” 又诏曰:“告皇天及五精,今册文中都不见五精之帝,意何以耶?”尚书奏:“册文,侍中韦 诞所作。文中‘皇皇后帝’,即五精之帝。昔舜受禅,告天云‘皇皇后帝’,亦合五精之帝。 于文少,不可分别。可更增五精字。”奏可。秦静上告瑞祝文曰:“孝 孙皇帝讳使太尉臣某,以灵命瑞图册告于天郊。事讫,将纳册于石函。谨使太常臣某,帅有司 以脯醢旨酒,敢昭告于皇祖武皇帝,以武宣后卞氏配,尚飨。”

  明帝太和六年,征西大将军臣懿等言:“长安典农中郎将张烈书言,‘所部人左先, 雨后于地得玉印’。臣今谨遣夏裕送。”诏:“
推原符瑞,有感而至,宜因祭祀,奠于文 思皇后神座前,以慰神灵之思念。”散骑常侍高堂隆议:“按典瑞,天子有事,必告宗庙,以 象生也。凡宗庙,祖尊而祢亲。祭祀告事,皆先尊而后亲。往者得瑞玺以告宗庙,而奠于亲庙 ;此则告于尊,奠于亲,故事明比。文皇帝、文思皇后,其为慈亲一体也。告之日,质明,守 官筵于庙堂之奥,设玉几,近南。设洗于阼阶东南。酒人设醴酒于堂。脯人醢人执笾脯豆醢于 洗北,西面。公位于阼阶西南,北面。太常位于阼阶,北面,差出公后。百执事叙立于卿后。 执玺使者立公西北,东面。诸博士差退。唯笾人豆人不拜,余皆拜。拜讫,解剑纳履。博士引 公,祝导盥,升自阼阶。博士立于高皇庙室户外西,东面。祝先入室,南面。公入户内,西面 。博士并引卿盥,从公。笾人、醢人、百执事皆从升。博士引使者升阶,如在庭之位。卿受脯 于户外,入于筵前。醢人以醢授卿,卿不兴,受,设于笾北,兴,出,俟事于太皇帝室,南面 。祝酌酒,奠笾南。祝导公,博士引使者执邸受瑞玺于户。祝西面立于户外东,使者还复位。 公奠玺于几东,兴,复位。祝入。公再拜稽首,兴,立漏移一刻,公执玺邸授使者户外。遂造 太皇帝、武皇帝、文皇帝,皆如高皇,出。礼毕之后,可使都督黄门兼诸官告瑞于文思皇后寝 堂,如庙之礼。”高堂隆又议:往者得瑞玺,祝文曰:“于惟往者,坤 灵吐燿,天球玉玺见于宗庙之宫。今则西岳之精,申明天意,重出瑞玺王国之域,实为皇天后 土明报皇高曾祖武文之德,德祚洋溢,光润万国。孝皇帝讳谨使上公臣某,敢用嘉荐醴酒,奉 呈瑞玺以告先灵。尚飨。”其祝辞,唯曰“明报 圣慈文思皇后 之德”为异耳。

  东晋元帝为琅玡王,将即极位告庙,王导书问贺循云:“或谓宜祭坛拜受天命者;或 谓直当称亿兆群情告四祖之庙而行者,若尔,当立行庙。王今固辞尊号,俯顺群情,还依魏晋 故事。然魏晋皆禀命而行,不知今进玺当云何?”循答曰:“愚谓告四祖之庙而行。蜀书刘先 主初封汉王时,群臣共奏上勋德,承以即位。今虽事不正同,然议可方论。导又书曰:“得刁仆射书曰如此:京兆是宣帝祖,章郡是父也。至惠帝,为七 庙。至怀帝,京兆府君应落。想足下亦是识。刁侯不欲告惠怀二帝,不知于礼云何?”循答曰 :“古礼及汉氏之初,皆帝帝异庙。即位大事,谒于太祖。故晋文朝于武宫,汉文谒于高庙也 。至光武之后,唯有祖宗两庙而已。祖宗两庙,昭穆皆共堂别室。魏晋依之,亦唯立一庙。则 一庙之中,苟在未毁,恐有事之日,不得偏有不告。然人不详太庙定议,不敢必据欲依古礼 ,唯告宣帝一庙。人意以祖宗非一,且太庙合共,事与古异,不得以古礼为断。”

  太常问:“今封建诸王,为告庙不?若告,庙册与告诸王同异?祝文同不?当以竹册 白简?隶书篆书也?”博士孙毓议:“按尚书洛诰‘王命作册,逸祝册,唯告周公其后’。谓 成王已冠,命立周公后,作为册书逸诰以告伯禽也。又周公请命于三王,乃纳册于金縢匮中。 今封建诸王,裂土树藩,为册告庙,篆书竹册,执册以祝,讫,藏于庙。及封王之日,又以册 告所封之王。册文不同。前以言告庙祝文,当竹册篆书,以为告庙册,册之文即祝词也。旧告 封王、告改年号,故事,事讫皆当藏于庙,以皆为册书。四时享祀祝文,事讫不藏,故但礼称 祝文尺一,白简隶书而已。”

  又王岷议云:“中朝大事告天地,先郊后庙。”徐邈云:“天子将出,类乎上帝,造 乎祢。如此次,则宜先告郊也。”按元帝大兴元年诏曰:“当先告庙,出便南郊,先人事而后 天理,自亲及尊耶?”虞先云:“武王克商,先祭后郊。”

  贺循议:“告谥南郊,不当用牲。然先告代祖谥于太庙,复有用牲,于礼不正,理不 应有牲。告郊庙皆不用牲,牲惟施于祭及祷耳。”徐邈又议云:“按武帝永熙元年,告谥南郊 ,用牲。自江左以来,哀帝兴宁中、简文帝咸安中告谥,并苍璧制币,告立太子、太孙。” 邈与范宁书,问:“告定用牲否?礼,郊牲在涤三月,此谓常祀耳。宗 庙告牲,亦不展刍豢,日既逼,不容得备。又礼,郊特牲在涤宫,而稷牛唯具。传曰‘帝牛不 吉,则卜特牲而用之’,如无复九旬之别也。谓今牲至则用,当无疑否?”范宁答云:“礼, 郊牲必在涤三月。公羊传‘养二卜’。二卜者,谓本卜养二牲也。帝牲不吉则卜稷牲,稷牲不 吉则不郊。盖所以敬天神而后人鬼也。无本郊不涤牲之礼。牲唯具用,非吾所闻也。凡告用制 币,先儒有明义也。”

  孝武帝太元十六年,告移庙奠币。祠部郎傅瑗问徐邈:“应设奠否?”邈答曰:“礼 ,君出境,以迁庙主行,每舍奠焉。凡事关宗庙,非币则荐,未有不告而行。将迁主之晨,宜 依告以设奠。”瑗难曰:“言依告设奠,但三荐相去近,恐犯春秋再烝之讥。礼,诸侯薨及禘 祫,则迎群主归太祖庙。又云‘主出庙入庙必跸’,无将行设奠之文。奠重于跸而文不及,无 奠明矣。礼又云:‘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每舍奠焉,而后就舍 。’此谓虽侯王之贵,必有尊也。若征此文,事非其喻。”邈曰:“礼,诸侯出朝,既告祖祢 ,临行,又遍告。告不嫌再。所引每舍奠者,取其疏数若随宜然,则奠不为数。今之告庙,戒 出期也;至日又告,告将出也。”又曰:“新故两庙,各有其事。‘左宗人摈曰“有司具,请 升”。君升,祝奉币从。祝声三,曰“孝嗣侯某,敢以嘉币告于皇考,成庙,将徙,敢告。” 君及祝再拜,兴,祝导君降于阼阶’。下云‘至于新庙,筵于户牖间,祝奠币于几东,荐脯醢 。君盥,酌,奠于荐西。祝声三,曰“敢用嘉荐,告于皇考”。又曰“孝嗣侯某,洁为明荐, 尚飨”。’又大戴迁庙礼文云:‘凡以币告,皆执币而告。告毕,乃奠币于几东。小宰升,取 币,埋两阶间。’礼,‘天子诸侯将出,以币告庙,遂奉币以出。反告设奠,乃敛币而藏之两 阶。’此则初告之币,待后告而藏之。藏之必须事讫,未讫则未藏。今何不陈于新庙耶?去旧 之新,当即新以藏币。故先奠几东,乃取而藏之,非为旧庙虚告而新庙兼设也。且初告,告将 移,祝曰‘敢以嘉币’;后告而明享,祝曰‘敢用嘉荐’。寻此二祝之称,则知币也荐也,各 施于一庙矣。”

  伏系问:“宣后移庙,为但告东庙,亦告太庙耶?”宣后,简 文帝所生母,别在东庙。徐邈答:“此无礼文。意谓初崇号,以告太庙。今自一别庙 之迁耳,于太庙无事。无事而告,则近黩矣。古大事必告,初崇进而告是也。今徙庙,事之末 ,恐不得复告也。”

  康帝立,准礼将改元,尚书下侍御史、太常主者:“殿中属应告庙,其勒礼官并太史 ,择吉日,撰祝文,及诸应所用备办,符到奉行。”博士徐禅议曰:“按鲁文公之书即位也, 僖公未葬。盖改元之道,宜其亲告,不以丧阙。昔代祖受终,亦在谅闇。既正其位于天郊,必 告成命于父祖。事莫大于正位,礼莫盛于改元。传曰:元,始也,首也,善之长也。故君道重 焉。谓应告。”尚书奏:“按惠帝起居注,改永熙二年为永平元年,使持节太尉石鉴造于太庙 。前朝明准,不应革易。如禅议。”禅告文曰:“维建元元年正月日, 子孝曾孙嗣皇帝讳,谨遣使持节兼太尉某官某甲,敢昭告于皇祖高祖宣皇帝,讳以眇身,属膺 明命,为兆人主。惟神器之重,夙夜祗励。夫首元正位,改物承天,先王之典刑,建国之大礼 。今改咸康八年,为建元元年。享祖宗之保佑,膺干坤之休灵。敢荐告事,一元大武,芗合芗 萁,嘉荐庶羞,清涤清酌,明告于皇祖高祖宣皇帝、穆皇后张氏,尚飨。”告始祖庙等十一室 同辞也。

  梁礼官司马筠议:“大事遍告七庙,小事止告一室。”时议 以“
封禅、南北郊、祀明堂、巡省四方、御临戎出征、皇太 子加元服、寇贼平荡、筑宫立阙、纂戎、解严,合十一条,则遍告七庙。讲武、修宗庙明堂、 临轩封拜公王、四夷款化贡万物、诸公王以愆削封及讨、封王绍袭,合六条,则告一室。”帝 从之。

  大唐仪凤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太常以仲春告祥瑞于太庙。高宗令礼官征求故实。太常 博士贾大隐对曰:“古者祭以首时,荐用仲月。近代相承,元日奏祥瑞,二月然后告于庙。盖 缘告必有荐,便于礼也。又检贞观以来,敕令无文,礼司因循,不知所起。”上令依旧行焉。

    历代所尚高阳 高辛 唐 虞 夏 商 周 秦 汉 后 汉 魏 晋 东晋 宋 齐 梁 陈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高阳氏尚赤,以十一月为正。荐玉以赤缯。

  高辛氏尚黑,以十三月为正。荐玉以黑缯。

  陶唐氏尚白,以十二月为正。荐玉以白缯。

  有虞氏尚赤。以十一月为正。并出尚书中候。

  夏后氏尚黑。以建寅为正。此时物生色黑。礼三正记云:“正 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又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有三生三死,土有三 王,王有一生一死。故元命苞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其色尚黑,以平明为朔。古者易 姓而王,示不相袭,明受之于天也。”大事敛用昏,昏时亦黑 。此大事谓丧事也。戎事乘骊,戎,兵也。马黑色曰骊。 牲用玄,玄,黑类也。以黑为徽号。崔灵恩云:“徽谓旌旗斿也。”卢植云:“徽,章也。号所以书之于绥。若夏 ,则书其号为夏也。”朝燕服收冠而黑衣。宫室之制,屋。诗云 :“夏屋渠渠。”十寸为尺。白虎通曰:“夏法日,日数十也 。日无所不照,至尺所度,无所不极,故以十寸为尺。”

  殷人尚白。以建丑月为正。物芽色白。元命苞曰:“殷以十二 月为正,息卦受临,其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大事敛用日中,日中,时亦白也。戎事乘翰,翰,白色马。 牲用白,以白为徽号。朝燕服冔冠而缟衣。宫室之制,屋。韩 诗曰:“殷商屋而夏门也。”十二寸为尺。白虎通云:“法十二 月,言岁中无所不成。”

  周人尚赤。以建子之月为正。物萌色赤。元命苞曰:“周以十 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大事敛用日出,日出时亦赤。戎事乘騵,騵,□马白腹。騵音原 。牲用骍,骍,赤类。以赤为徽号。朝燕服冕冠而玄衣 。宫室之制,屋。传曰:周,夏屋而商门。八寸为尺。白虎通云:“周据地而生,地者阴,以妇人为法,妇人大率奄八寸,故以八寸 为尺。王者改正朔,本天有三统,谓三微之月也。周以十一月,殷以十二月,夏以十三月也。 ”崔灵恩云:“若以书传中候文,依三正记推之,则三皇五帝之所尚,可得而知也。以周人代 殷用天正而尚赤,殷人代夏用地正而尚白,夏以人正代舜而尚黑,则知虞氏之王当用天正而 尚赤,陶唐氏当用地正而尚白,高辛氏当用人正而尚黑,高阳氏当用天正而尚赤,少皞氏当用 地正而尚白,黄帝当用人正而尚黑,炎帝当用天正而尚赤,共工氏当用地正而尚白,太皞当用 人,正而尚黑也。”

  秦水德。汉书律历志:“秦自以水德,故十月为岁首。”

  汉火德。初亦以十月为岁首,及文帝立,公孙臣言“汉当土德,应黄龙见”。丞相张 苍以为汉乃水德,河决金堤,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内赤。十月 阴气在外,故黑。阳气尚伏在内,故赤。明年,黄龙果见于成纪。帝于是令博士诸生 申明土德,草改历及服色事。至武帝元封七年,用儿宽等议,改用夏正,以建寅月为岁首。刘 向以为赤帝斩蛇之符,为火德。

  后汉并同前汉。

  魏土德。文帝以建寅月为正,服尚黄,腊以丑,牲以白,节毛尚赤,节幡尚黄。郊祀 朝会四时之服如汉制,宗庙所服如周礼。明帝青龙五年三月,用博士秦静等议,改为景初元年 ,以建丑月为正。孟夏四月制,服色尚黄,牺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马,建大赤之旗,朝会 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礿祠烝尝、巡狩、搜田、分 至启闭、班宣时令、中气早晚、敬授人事,诸若此者,皆以正岁斗建为节。按服色尚黄,据土 行也。牺牲旗旗,一用殷礼,行殷之时故也。周礼巾车职,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则周 以正色之旗以朝,以先代之旗即戎。魏用殷礼,变周之制,故建太白以朝,大赤即戎也。又诏 曰:“今祭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庙,皆宜用白。其别祭五郊,各随方色。 祭日月星辰之类,用骍。社稷山川之属,用玄。此则尊卑方色阴阳众义畅矣。”三年正月,帝 崩。齐王立,以明帝建丑月崩,若以其月正朝会设乐,不合于礼,于是改以建寅之月为岁首。 袁准正论曰:“自非继乱,不宜改正也。”

  晋金德。武帝泰始二年,散骑常侍傅玄上议:“帝王受命,应历禅代,则不改正朔, 遭变征伐则改之。舜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无改正之文,唐虞正朔皆同,明矣。至殷周革命 ,乃改。魏受汉禅,亦已不改,至于服色,皆从其本,唯节幡用黄。大晋以金德王天下,顺五 行三统之序矣。”诏从之。由是正朔服色,并依前代。孙盛晋阳秋论曰 :“孔子修春秋,列三统,为后王法,令仍旧,非也。晋为金行,而服色尚赤,考之古道,乖 违甚矣。”

  东晋并同西晋。

  宋水德,亦如魏晋故事。

  齐木德,余一依前代。

  梁火德,余一依前代。

  陈木德,余一依前代。

  后魏初为土德,言继黄帝之后也,故数用五,服尚黄,牺牲用白。至孝文太和十四年 ,用秘书丞李彪等议,承晋后,改为水德,祖辰腊申。

  北齐木德,正朔服色,皆如后魏。

  后周承西魏用水德,以文帝诞玄气之祥,有黑水之谶故也。建寅月为正,服色尚黑。

  隋火德,以赤雀降祥之故,衣服、旗帜、牺牲尚赤,戎服以黄,七月帝始服黄。

  大唐土德,建寅月为岁首。武太后永昌元年十一月一日,依周 制,以建子之月为正,改元为载初元年,改十一月为正月,十二月为腊月,来年正月为一月, 十月建亥为年终。载初元年九月九日,改元天授,称周,改皇帝为皇 嗣。二年正月,旗帜尚赤。天宝九载制:应缘队仗所用绯色幡等,并改 为赤黄色,天下皆然。纳崔昌议,以土德承汉火行。

    享司寒藏冰开冰附○周 宋 隋 大唐

   周制,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正岁季冬,火星中 ,大寒冰方盛之时也。凌,冰室也。三其凌,三倍其冰,备消释也。春始治鉴,鉴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于中,以御温气。春而始治之,为二月将献羔 而开冰。鉴,胡暂反。甀音直伪反。祭祀供冰鉴,宾客供冰,宾 客不以鉴往,嫌使停膳羞。大丧供夷槃冰,夷之言尸也。尸之 槃曰夷槃。夏颁冰掌事,暑气盛,王以冰颁赐,则主为之。 秋刷。刷,清也。郑众云:“刷除冰室,当更内新冰也。” 月令:“仲春,天子乃献羔开冰,先荐寝庙。”谓立春藏冰,至 春分,方温,故献羔以祭司寒,而后开冰。先荐寝庙而后食之。左传鲁大夫申丰曰: “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陆,道也。夏十二月,日在虚危,冰坚而藏之 。西陆朝觌而出之。夏三月,日在昴毕,蛰虫出而用冰。春分 之中,奎娄在东方。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冱寒,用黑牡、秬黍以享司寒,于是取 而藏之也周。冱,闭也。必取积阴之冰,所以导达其气,使不为灾。黑 牡,黑牲也。秬黍,黑黍也。司寒,北方之神,故物皆用黑。周,密也,密藏之。其出 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于是以风出而用之。顺春风而散用之。 朝之禄位,宾食丧祭,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冰皆与焉,老 ,致仕在家者。其用之也遍。及老疾也。则冬无愆阳, 愆,过也,谓冬温。夏无伏阴,谓夏寒 也。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出不震,凄风寒也,霖雨为人害。 震,霆也。无灾霜雹,疠疾不降,民不夭扎。”疠,恶气也, 短折为夭,少死为扎。

  宋孝武帝大明六年,立凌室藏冰。有司奏:季冬之月,冰壮之时,凌室长率山虞及舆 隶取冰于深山穷谷固阴冱寒之处,以纳于凌阴。务令周密,无泄其气。先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于 凌室之北。仲春之月,春分之日,以黑羔秬黍祭司寒。启冰室,先荐寝庙。夏祠用鉴盛冰,室 一鉴,以御温气蝇蚋。王御殿及太官□羞,并以鉴供冰。自春分至立秋,不限称数以周丧事。 缮制夷槃,随冰供给。凌室在乐游苑内,置长一人,吏一人,保举吏二人。

  隋以季冬藏冰,仲春开冰,并因用黑牡秬黍于冰室祭司寒神。开冰依以桃弧棘矢。

  大唐制,先立春三日,因用黑牡秬黍,祭司寒之神于冰室。祭讫,凿冰千段,方三尺 ,厚尺五寸而藏之。仲春开冰,祭如藏礼,依以桃弧棘矢设于冰室户内之右。礼毕,遂留之。 余具开元礼。

    禜周 汉 晋 梁 隋 大唐

  周制,春 官大祝掌六祈,其四曰禜。鬯人禜门用瓢齎。禜谓营酂。所祭门,国门 也。齎读为齐。 取甘瓠割去柢以齐为樽也。鲁庄公二十五年:“ 秋,大水,鼓用牲于门。”左氏以为用牲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祭法云:“幽禜, 祭星也。雩禜,祭水旱也。”幽禜谓星坛也,雩禜亦谓水旱坛也。春秋 左氏传曰:“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 于是乎禜之。”

  汉制,谓禜为请晴,服赤帻朱衣。

  晋武帝咸宁及太康中,时雨多则禜祭,赤帻朱衣,闭诸阴,朱丝萦社,伐朱鼓焉。

  梁制,霖雨祈晴,亦如雩礼。

  隋制,霖雨则禜京城诸门。三禜不止,则祈山川岳镇海渎社稷。又不止,则祈宗庙神 州。报以太牢。州郡县苦雨,亦各禜其城门。不止则祈界内山川及社稷。报用羊豕。

  大唐因之。禜门不止,乃祈山川岳镇海渎。三日不止,祈社稷 宗庙。并用酒脯。国城门用少牢。

    禳祈夏 商 周 汉 后汉 魏 晋 宋

   夏后氏金行,初作苇茭,言气所交也。风俗通曰:“传曰:‘萑苇有 丛。’吕氏春秋曰:‘汤始得伊尹,祓之于庙,薰以萑苇。’故用苇者,欲人之子孙蕃殖,不 失其类,有如萑苇。茭者交易,阴阳代兴之义也。”

  殷人水德,以螺首,慎其闭塞,使如螺也。

  周人木德,以桃为梗。梗,更也。言气相更也。春官大 宗伯以□辜祭四方百物。郑玄云:“□, □牲□也。□而磔之谓磔攘。”□音普逼反。大祝当六祈,以同鬼神祇 。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攻、说,则以 辞责之。禬未闻焉。天神人鬼地祇不和,则六疠作见,故以祈礼同之。造音七告反。禬古外反 。国有大故,天灾,祈祝社稷祷祠。大故,兵寇。天灾,疫疠 。诸祈祷祠之以报。小祀掌小祭祀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以祈福祥,顺丰年,逆时雨, 宁风旱,弥灾兵,远罪疾。侯之言候也。候嘉庆,祈福祥之属。禳,攘 却凶咎,宁风旱之属。顺丰年而顺为之祝辞。逆,迎也。弥读为弭。弭,安也。祭法 曰:“禳祈于坎坛,祭寒暑也。”禳犹却也。祈,求也。寒暑不时,则 或禳之或祈之。寒于坎,暑于坛也。

  汉制,厉殃,祀天地日月星辰四时阴阳之神,以师旷配之。其坛常祀以禳灾,兼用三 代苇茭、桃梗。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傩止恶气。

  后汉仲夏之月,万物方盛。日夏至,阴气萌作,恐物不懋。其礼:以朱索连荤菜,弥 牟朴蛊钟。以桃印长六寸,方三寸,五色书文如法,以施门户。

  魏祀五郊六宗及厉殃。何晏议:“月令季春磔攘大傩,非所以祀皇天也。夫天道不谄 ,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国有大故,可祈于南郊。至于祈禳,自宜止于山川百物而已。王肃 云:‘厉殃,汉之淫祀耳。’日月有常位,五帝有常典。师旷自是乐祖,无事于厉殃。厉殃同 人非礼器,雄黄等非礼饰。汉文除秘祝,所以称仁明也。陈留范宣曰:‘舜有拂卵无磔鸡。’ 及魏明帝大修禳祭仪,鸡特禳衅之事。磔鸡宜起于魏,桃印本汉制,所以辅卯金,又宜魏所除 也。”

  晋制,每岁朝设苇茭桃梗,磔鸡于宫及百寺之门,以辟恶气。泰始二年,有司奏,春 分祠厉殃及禳祠,诏曰:“不在祀典,除之。”

  宋皆省其礼,而郡县往往犹存。

    高禖周 汉 后汉 魏 晋 北齐 隋 大 唐

  周制,月令:“仲春,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高辛氏之代,玄鸟遗卵,娀简吞之,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又 月令章句曰:“高,尊也。禖,祀也。吉事先见之象也。盖为人所以祈子孙之祀。玄鸟感阳而 至,其来主为孚乳蕃滋,故重其至日,因以用事。契母简狄,盖以玄鸟至日有事高禖而生契焉 。故诗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卢植曰:“玄鸟至时阴阳中,万物生,故于是以三牲 请子于高禖之神。居明显之处,故谓之高。因其求子,故谓之禖。以为古者有媒氏之官,因以 为神。”郑但言后王,不知起于何代。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 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礼谓酌饮于高 禖之庭。带以弓韣,求男之祥。

  汉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甚喜,始立为高禖之祠于城南,祭以特牲。晋博士束皙云:“汉 武帝晚得太子,始为立高 禖之祠。高禖者,人之先也。故立石为主,祀以太牢也。”

  后汉因之,祀于仲春之月。

  魏禖坛有石。青龙中造。许慎云:“山阳人以石为主。 ”

  晋以仲春之月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惠帝元康六年,高禖坛上石,中破。博士 议:“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设造所由。既已毁破,可无改造。”束皙议以为:“石在坛上 ,盖主道也。礼,祭器弊则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后得高堂隆故事,诏更镌 石,令如旧,置高禖坛上。埋破石入地一丈。按江东太庙北门内,道西 有石处,如竹叶小屋覆之。宋文帝元嘉中,修庙所,得石。陆澄以为晋孝武时郊禖石。然则江 左亦有此礼矣。或曰百姓祀其傍,或谓之落星也。

  北齐制高禖坛于南郊旁,广轮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岁玄鸟至之日,皇帝 亲帅六宫,祀青帝于坛,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仪:青帝北方南向,配帝东方西 向,禖神坛下东陛之南,西向。礼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太牢祀日,皇帝衮冕,乘玉辂;皇后 袆衣,乘重翟。皇帝初献,降自东陛,皇后亚献,降自西陛,并诣便座。夫人终献。上嫔献于 禖神讫,帝及后并诣攒位,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礼毕而还。

  隋亦以玄鸟至日,祀高禖于南郊坛,牲用一太牢。

  大唐月令,亦以仲春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天子亲往。月令经文及注,不言有坛 庙也。

    祓禊周 汉 后汉 晋 东晋 齐

  周制 ,春官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 。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之。月令:暮春,天子始乘舟。蔡邕章 句曰:“阳气和暖,鲔鱼时至,将取荐宗庙,因乘舟浮川也。”

  汉高后八月,祓于霸上。

  后汉三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洁。洁者,言阳气布畅,万物讫出,始洁之矣。禊者,洁也,言自洁濯也 。

  晋公卿以下,至于庶人,皆禊洛水之侧。

  东晋元帝又诏罢三日弄具。海西公于钟山立流杯曲水,延百僚。

  齐以三月三日曲水会,古禊祭也。今相承为百戏之具,雕弄巧饰,增损无常。

  说曰:按禊与曲水,其义参差。晋赵王伦篡位三日,会天泉池,诛张林。怀帝亦会天 泉池,赋诗。陆机云:“天泉池南石沟引御沟水,池西积石为禊堂,跨水,流杯饮酒。”不言 曲水。韩诗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祓除不祥。” 蔡邕曰:“今三月上巳,祓于水滨,盖出此也。”凡言祓者祉 也,以为祈介祉也。一说:三月三日,清明之节,将修事于水侧,祷祀以祈丰年也。后汉杜笃 云:“郭虞三月三日上辰产二女,上巳日产一女,二日产三女,并不育。俗以为大忌,至此 月巳日讳止家,皆于东流水上,为祈禳自洁濯,谓之禊祠,引流行觞,遂成曲水。”梁刘昭曰 :“郭虞之说,良为虚诞。假有庶人旬内夭其三女,何足警彼风俗乎?杜笃赋乃称‘王侯公主 ,暨于富商,用事伊、洛,帷幔玄黄’。本传大将军梁商,亦歌泣于洛禊也。”马融梁冀西第 赋云:“西北戌亥,玄石承输。虾蟆吐写,庚辛之域。”即曲水之象。刘桢鲁都赋曰:“素秋 二七,天汉指隅,人胥祓禳,国子水嬉。”此用七月十四日也。

    诸杂祠周 秦 汉 东晋 后魏

  周立寿 星祠于下杜、亳,韦昭曰:“亳音薄,汤所都也。”瓒曰:“济阴亳县 是也。”师古曰:“杜即京兆杜县也。此亳非汤都也。徐广云京兆杜县有亳亭,斯近之矣。” 时奉焉。又立杜主祠,因宣王杀右将军杜伯不以罪,后宣王田于圃田,杜伯执弓矢射宣 王,宣王伏弓衣而死,故周人尊其鬼而以岁时奉祠焉。

  秦立陈宝祠,因文公获若石,于陈仓北阪城祠之。苏林曰:“ 质如石,似肝。”颜师古曰:“陈仓之北阪上城中也。”其神或岁不至,或岁数。来也 常以夜,光辉若流星,光色赤黄,长五丈,从东方来,集于祠城,若雄野鸡,其声殷殷云,野 鸡夜鸣。言陈宝若来而有声,则野鸡皆鸣以应之也。祠以一牢, 名曰陈宝。臣瓒曰:“陈仓县有宝夫人祠,或一岁二岁与叶君合。叶君 神来时,天为之殷殷雷鸣。”二世时,若陈宝节来,一祠。春夏用骍,秋冬用□。德 公立,卜居雍,即今扶风郡雍县。雍之诸祠自此兴。用三百牢 于鄜音孚畤,作伏祠。孟康曰:“六月伏 日也。周时无,至此乃有之。”师古曰:“伏者,谓阴气将起,迫于残阳而未得升,故为藏伏 ,因名伏日也。立秋之后,以金代火,金畏于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也。”磔狗 邑四门,以御蛊灾。始皇东游海上,祠八神,求仙人。其祀莫知起时。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天齐渊水,居临灾南郊山下下者。二曰地主,祠泰 山梁父。盖天好阴,祠之必于高山之下畤,命曰畤。地贵阳,祭之必于泽中圜丘。三曰兵主, 祠蚩尤。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四曰阴主,祠三山。三山即蓬莱、方丈、瀛洲三神 山。五曰阳主,祠之罘山。山在东莱。六曰月主,祠之莱山。山在东莱长广。皆在齐北,并勃 海。七曰日主,祠盛山。山在东莱不夜县,斗入海,最居齐东北隅,以迎日出。八曰四时主, 祠琅玡。琅玡在齐东北,盖岁之所始也。皆各用牢具祠,而巫祝所损益,珪币杂异焉。罘音浮 。

  汉高帝天下已定,令祝立蚩尤之祠于长安。又置祠祀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 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属;师古曰:“东君,日也。云中君谓云神也。巫社、巫祠,皆古巫之神也。族人 炊,古主炊母之神也。炊谓饎爨也。”秦巫祠杜主、巫保、族累之属;杜主,即周之杜伯也。巫保、族累,二神名。累音力追反。荆巫祠堂 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堂下,在堂之下。巫先,巫之最先者也。 司命,说者云文昌第四星也。施糜,其先常施设糜鬻者也。九天巫祠九天。师古曰:“九天者,谓中央钧天,东方苍天,东北旻天,北方玄天,西北幽天 ,西方浩天,西南朱天,南方炎天,东南阳天也。其说见淮南子。一说云:东方旻天,东南阳 天,南方赤天,西南朱天,西方成天,西北幽天,北方玄天,东北变天,中央钧天也。” 皆以岁时祠宫中。武帝即位,厚礼置祠神君于内中,闻其言,不见其人。神君者,长陵女子,产乳而死,见神于妯宛若。宛若祠之其室,人多往祠。平 原君往祠,其后子孙以尊着。平原君,武帝外祖母也。宛若,字也。妯音轴。又帝师 少君求仙,始亲祠灶。少君言于帝曰:“祠灶皆可致物。物,鬼也。致 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又立粤祠,鸡卜自此用。持鸡骨而卜 ,如鼠卜也。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师古曰 :“
勇之,粤人名也。俗鬼,言其土俗尚鬼神之事。”而其 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祝祠,安 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宣帝时,南郡获白虎,献其皮牙爪,帝为立祠。又方士言 隋侯、剑宝、玉宝璧、周康宝鼎,立四祠于未央宫。又祠天封苑火井于鸿门。西河鸿门有天封苑火井祠,火从地中出也。又立岁星,辰星、太白、 荧惑、南斗祠于长安城傍。又祠三山八神于曲城,东莱之县。蓬 山石社石鼓于临朐。又有月祠、蚩尤、劳谷、五床山、五帝、仙人、玉女、金马碧鸡等神, 遣谏大夫王褒使持节而求焉。

  东晋哀帝欲于殿前鸿祀,以鸿雁来为候,因而祭之,谓之鸿祀 。或曰:“鸿,大也。鸿雁初来,必将大祀。” 侍中刘遵等启称:“此唯出大传,不在 六籍,刘向、郑玄虽为其训,自后不同。前代以来,并无其式。”

  后魏道武帝初,有两彗星见,刘后使占者占,曰:“祈之则扫定天下。”后从之,故 立其祀。又立岁神十二,岁一祭,以十月,用牛一、鸡三。又立土神四,岁二祭,常八月、十 月,用羊。又立献明以上所立天神四十所,岁二祭,其神尊以马,次以牛,小以羊,皆女巫行 事。

    淫祀兴废秦 汉 魏 晋 东晋 宋 后 魏

  秦德公立,卜居雍。即今雍县也。子孙饮 马于河,遂都雍。雍祠自此兴,用三百牢。伏祠已具前也。

  汉成帝立,丞相匡衡等奏:“罢雍鄜、密、上下畤及陈宝祀等。凡六百八十三所,其 二百八所应礼,及疑无明文,可奉祠如故。其余四百七十五所不应礼,或复重,请皆罢。”奏 可。本雍旧祠二百三所,惟山川诸星十五所为应礼。杜主祠有五,置其 一。高帝所立梁、晋、秦、荆等巫,九天、南山、莱中之属及孝文渭阳、孝武薄忌太一、三一 、黄帝、冥羊、马行,孝宣三山并诸山、蚩尤等,皆罢之也。后帝以无继嗣故,复陈宝 等祠。末年颇好鬼神,故多上书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谷永说曰:“臣闻明于天地之性者 ,不可惑以神怪;知万物之情者,不可罔以非类。诸背仁义之正道,广崇无福之祀,皆奸人惑 众,是以圣人绝而不言。伏惟陛下拒绝,无令奸人有窥朝者。”帝善之。哀帝即位,寝疾,博 征方士,京师诸县皆有侍祠使者,尽复前代诸神祠,凡七百余所,一岁三万七千祠。平帝末年 崇淫祀,自天地六宗以下,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不能备,乃以鸡当雁鹜,犬当 麋鹿。

  魏武王秉汉政,普除淫祀。文帝黄初五年,诏:“先王制祀,五行名山川泽,非此族 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自今敢设 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着于令。”明帝青龙初,又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勿 祀。

  晋武帝泰始元年诏曰:“昔帝王修岳渎山川,各有定制。然以道莅天下,其鬼不伤人 ,故祝史荐而无媿辞,而淫祀不作。末世妖孽相煽,音扇。舍正 为邪,故魏朝疾之。宜按礼为制,使妖淫之鬼,不乱其间。”

  东晋穆帝升平中,何琦请备五岳祠曰:“唐虞之制,天子五年一巡狩,柴燎五岳,遍 于群神。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立祀。自永嘉之 乱,唯灊之天柱,在王畿之内,选百户吏卒,以奉其职。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遣大吏 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自咸和迄今,又复隳替。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 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縻费,则百姓之蠹。而山川大神,更为简阙。可令礼官作式,其诸妖孽 ,可粗依法先去其甚,俾邪不渎正。”时不行。

  宋武帝永初二年,普禁淫祀。由是蒋子文祠以下,皆绝。孝武孝建初,更修蒋侯祠, 所在山川,渐皆修复。明帝立九州庙于鸡笼山,大聚群神,加蒋侯爵位至相国、大都督、中外 诸军事,加钟山王。苏侯,骠骑大将军。四方诸神,咸加爵秩。

  后魏初,自天地社稷以下,合千七十五所,岁用牲七万五千五百头。孝文帝诏曰:“ 朕承天事神,以育群品,而咸秩处广,用牲甚众。夫神明正直,享德与信,何必在牲!其令有 司,非天地宗庙社稷之祀,皆用酒脯。”太和十五年诏:“自先朝以来,享祀凡千二百余处。 今欲减省,务从简易。先常有水火之神四十余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 、司中、司命等,明堂祭五祀,皆有此四十神,悉罢之。”初,每以正月吉日,于庭设幕,中 置松柏树,设五帝座。至孝文,诏曰:“礼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此既无祖配,揆之古典 ,实无所取,又探册之祭,可悉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