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 玉 器 鉴 赏 秘 要
11.10/11.10c.htm" target="blank">玉器
珩 古玉器名。玉饰品,杂佩上部的横玉。形似磬而小,或上有折角,用于璧环之上。
环 古玉器名。一种圆形而中间有孔的玉器。《尔雅·释器》:“肉好若一谓之环。”郭璞注:“肉,边;好,孔。”邢疏:“边、孔适等若一者名环。”玉制的环。古时用作佩饰。《宋史·舆服志三》:“衮冕之制......小授三,结玉环三。”又:“后妃之服,小授三,间施玉环三。”《晋书·周访传》:“访大怒。敦手譬释,并遗玉环玉碗,以申厚意。”
玉佩 “佩”亦作“珮”。玉作的佩饰。《诗·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萧德言《咏舞》:“低身锵玉佩,举袖拂罗衣。”
环玦 古玉器名。两种佩玉,圆形的玉环和环形而有缺口的玉块。《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具剑,佩环玦,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谒。”
玉带钩 古玉器名。又名“犀比”。可能是我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发明,用以钩连腰带。带钩有铜、玉两种。流行于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铜带钩上有的镶嵌绿松石。河南固始在春秋末或战国初期墓中,发现一件玉带钩,是目前已知较早的一件。在河北满城、江苏铜山小龟山等西汉墓及河北定县北庄东汉墓中,均有玉带钩出土。
玉钩 玉制的钩,故名。有带钩、帘钩、帐钩等。《宋书·符瑞志下》:“汉桓帝永兴二年四月,光禄勋府吏舍,夜壁下有青气,得玉钩、玦各一。钩长七寸三分,身中有雕镂。”《列仙传·钩翼夫人》:“武帝披其手,得一玉钩。”
玉剑饰 指用于剑上的装饰玉件。常见有剑首、剑格、剑鞘上带扣和鞘末玉饰(珌)四种。玉剑饰始于战国,战国剑较短小,剑首小而薄,边沿外敞,较锋利,格少(多用铜、铁),剑珌有厚长和薄短两种,带扣也小。汉带剑首长而大,格多,剑珌与战国相似。河北满城一号汉墓出土一把铁剑,其上四种玉剑饰惧备,并有高浮雕玉饰。汉后,玉剑饰不多见;明清两代仿制较多。
玉珌 佩刀鞘上装饰。同“琫”、“鞛”。《诗·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鞆琫有珌。”《释文》:“琫,字又作鞛,必孔反,佩刀鞘上饰。”
玉琫 古玉器名。刀剑鞘口处的玉饰叫“琫”,琫对面的小方玉叫“珌”。《诗·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鞆琫有珌。”《传》:“琫,上饰;珌,下饰。......天子玉琫而鞉珌,诸候CHANG琫而QIU珌。
玉衣 古玉器名。玉制的葬服,又称“玉匣”、“玉柙”。把玉石琢成各种形状的小薄片,角上穿孔,按等级不同采用金镂后银镂、铜镂连缀而成。《汉书·霍光传》:“光薨......赐金线、缯絮,......壁珠玑玉衣。”从1946年在河北邯郸郎村汉墓中发现象氏侯刘安意的穿孔玉片开始,到1978年底为止,相继共发现玉衣22套以上,属于西汉的共11套,属于东汉的至少有十一二套,其中有5套保存比较完整,可以复原。
玉豚 古玉器名。古代死人手握的豚形玉器。在东汉、魏晋南北朝墓中,常有玉豚出土,造型和文饰较简单。用其随葬,主要是巫术的原因。
含玉 古玉器名。“含”亦作“晗”,有的书上还称“押舌”。古时入殓时放在死者口中玉。《周礼·天宫·天府》:“大丧共(供)含玉。”大丧,指皇帝丧。其余则有含壁、含珠、含瑁、含米、含贝等,因死者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含玉,多为蝉形,故又称“玉蝉”。考古发现,早在殷商时,死者口中就含有贝。据记载,春秋时代死者口中含的是“珠玉”。河南洛阳中州路816号西周墓,在死者口中发现一件带孔的蝉形玉。玉蝉作为含玉,在汉墓中发现较多。
玉蝉 古玉器名。古代含在死者口中的葬玉,因多刻为蝉形,故名“玉蝉”。据徐广称:“蝉,取其清高,饮露不食,”《史记·屈原传》:“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污垢。”《说文》:“蜕,蛇蝉所解皮也。”是知,玉含作蝉形,似是借蝉的生理习性赋予死者特定的意义,意即人死后,不食和饮露,脱胎于浊秽污垢之外,不沾污泥浊水,这是战国以来死者含玉蝉的用意。参见“含玉”。
玉塞 古玉器名。已知在汉代有九窍塞,即填塞或遮盖死者身上九孔窍的九件玉器。这九件玉器在河北满城两座汉墓中都有出土。九窍玉塞为耳塞(2件)、眼塞(2件)、鼻塞(2件)、口塞、肛门塞和生殖器塞(各1件)。由于口塞不能全部含在口中,故与“含玉”不同。东晋葛洪《抱朴子》:“金玉在九窍则死者为之不朽。”这同玉衣也能使尸体不朽的迷信说法是一致的。
玉节 玉作的符节,古代用作重要的信物。《周礼·地官·掌节》:“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公羊传·哀公六年》:“与之玉节而走之。”
玉玺 皇帝的玉印。古代印、玺通称,以金或玉为之。自秦以后,以玉为玺,为皇帝所专用。因而又以指喻皇位。
玉盘 玉琢成的盘。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杜甫《严公枉驾草堂》诗:“竹里行厨洗玉盘”。
玉鱼 刻玉为鱼,是一种珍玩和佩饰。冯贽《云仙杂记》:“贵妃(杨贵妃)苦热,肺渴,每日含一玉鱼,藉其凉津沃肺。”程大昌《演繁露·鱼袋》:“《六典》符宝即载随身鱼符之制,左二右一,太子以玉,亲王以金,庶官以银,佩以为饰。”又用作殉葬品。杜甫《诸将》诗:“昨日玉鱼蒙葬地,早时金碗出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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